打开我的阅读记录 ▼

《入菩萨行论》第56课

  《入菩萨行论》第56课

  癸二(观后当控制)分三:一、中止非事;二、行持应事;三、修未如是行之对治。

  前面的科判讲了“观察三门状态”,主要观察的是身体和心,附带以隐藏的方式讲到了对语言的观察。接着“观后当控制”是讲观察完三门之后应该控制三门,应该让它处于驯服的状态。

  子一:(中止非事)分三:一、断除贪执散漫;二、断除无义之事;三、断除烦恼引发之事。

  丑一、断除贪执散漫

  我们在学习和生活中会有很多散漫的境出现,当我们遇这些境时应该如何做呢?首先尽量防止散漫的情况出现,但如果迫不得已无法离开散漫境时,就要像此处所讲“断除贪执散漫”。

  我们在修学佛法过程中,总会产生烦恼,这些烦恼有些是通过主因——内心的习气产生的;有些则通过外缘产生。《中观四百论》云:“贪有从因生,亦有从缘起,从缘所起贪,易纠治非余。”贪是烦恼的一种代表,贪心也好,烦恼也好,生起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从因生,第二种是从缘起。因生就是在我们的内心中有种强烈的生贪的因和种子。比如:上一世我们串习嗔恨,串习了很久,今生中这个种子就开始现行,所以我们的脾气就很大;或者前世串习了很多贪欲的事情,内心中贪欲的种子很强烈,那么在今生中贪心就很容易现行。如果是内心中贪的种子现行而产生的贪心,不管有没有外境,都会生贪,所以这是从因而产生的。第二种是从缘起的,从缘而起就是内心当中贪欲的种子不是那么强烈,如果遇到了贪著的外缘时就生贪,如果没遇则不生贪。

  “从缘所起贪,易纠治非余”,也就是说观待外境而产生的贪心容易对治,为什么呢?因为只是靠缘才产生,只要我们远离这个境,远离这个缘,贪心就不生起。“非余”是说由缘产生的贪不像由因产生的贪这么不容易纠治。如果是从因而产生的贪,不单单要远离外境,还要调伏自心。

  所以,生起贪心烦恼的因有两种方式:一是从因而生,一是从缘而起,从缘而起比较容易纠治。在修法过程中,第一要尽量地远离生贪、生嗔的境,让它缺缘不生;第二,已经遇到这种境,或者内心中有强烈的由因而生的贪心种子怎么办?这时必须要观修。在这样情况下,不只是远离外境就可以调治烦恼了,必须要下工夫去观修。

  当然前面提到过,在观修时第一尽量依靠一个相对好的环境,在清净的环境中,我们可以避免生起烦恼的因缘,并能赢得修炼对治烦恼能力的时间。在相对清净的环境中修法容易相应,在不产生重大烦恼的前提下,就开始观修、训练调伏烦恼的方法。通过修行,当断除烦恼的能力逐渐加强时,再面临这个境界时,就不会再生贪心,因为内心中已经把贪心种子,因方面的这种烦恼调伏了。

  此处颂词也有这个含义,从缘而产生的,不要去面临就可以;如果从因而产生的或者迫不得已遇到这种贪执的外境时,我们就要断除对它的贪执,这个是很重要的。

  无义众闲谈,诸多赏心剧,

  临彼境界时,当断意贪著。

  当介入没有意义的闲言碎语中,或者面临很多赏心悦目的魔术、喜剧、戏剧时,不管怎样,内心都应该断除对此的执著之心。

  虽然这些外境不一定是不好的东西,关键是我们的内心贪不贪著。如果佛陀去看戏,虽然看但他不会有执著;或者一些修行有素的人在看戏时,虽然内心中可能有习气会引发,但他和一般的普通人是不一样的,虽然他也生贪,但他不会让这种贪欲继续延续、膨胀,他会对治,这就是修行者和普通人不同的地方。所以,我们如果到了这种场合中时,应该尽量断除自己的贪著,最好是根本不生贪著。但针对一般人来讲,根本不生贪著也不现实,这时尽量地把它当成如梦如幻的东西,或者使其向自己修行有利的方向发展,这是可以操纵的。

  此处讲了两类情况:第一类是“无义众闲谈”。“无义”主要是指对修行没有帮助。闲谈很容易讲闲言碎语,因为我们所说的话和内心的想法是相应的,越喜欢谈的事,说明内心越有兴趣,我们可以从语言推知内心,或者内心有这种发心就会在外在的语言上说出这种话,这样就和修行格格不入。

  但其中也有特殊情况,比如有时有些高僧大德,为了引导众生而与众生谈各种各样的话题,逐渐众生就会对大德或者佛法产生亲近感,之后上师再给他讲一些佛法就容易接受。如果最初他没有好感,或者对你不愿意亲近,有排斥、抵触的情绪,跟他讲再好的法即便是讲密法、讲大圆满,他都听不进去。但如果他对你有好感,愿意接近你,即便是给他讲皈依,他都觉得确实很好。所以为了众生能接受教化,还是要用些善巧方便。在这种情况下,虽然很多大德本来对某些话题没有兴趣,但也和不同的众生。很多有智慧的上师也非常健谈,谈问题可以直击人心,很容易抓住听者的心,这样听者容易跟着他的思路转,慢慢地在不知不觉中把他引导到正道,这就起到了调化的作用。如果舍弃这种方便,用其它的方式调伏,不一定能够收到这样的效果;用了这些善巧方便,就能够起到意想不到的效果。所以,对于为调伏众生而言应该另当别论,但对于修行者来讲,如果是恰巧碰到了,有时可以随顺谈一谈,不要贪著。

  第二类是“诸多赏心剧”。上师讲记的解释是开法会时或者有些佛教方面的戏剧等,或如注释所讲观赏一些魔术、丰富多彩的节目等。在碰到这种情况时,也要断除对此的贪著。我们可以把这些观想成如梦如幻的境界,因为戏剧本来就是由很多不同的演员,根据故事情节,通过他们身体、语言等表现出来的。所以,所谓的剧目,就是很多分散的因缘积聚在一起,变成了让很多众生喜欢的节目。我们看时就知道它是很多因缘积聚的缘故,必定是假立的,必定是无有自性的,如此也能够知道一切都是如梦如幻的。通过节目的表现也容易知道,它就是人编排的、就是假的,所以如果我们在面临这样的境界时,了知它是如梦如幻的。然后再把这个观点应用到日常生活中时,也可以了知,生活中的一切实际上也是一场戏剧而已,只不过是各种不同的因缘临时聚集在一起,显现了我们的身体、家庭,显现了很多各种各样人物、事件等,所以,这一切也是众生上演的一幕又一幕戏剧,了知此理之后,知道这一切都是假立的,就不会有贪著。在修法过程中,主要并不是外境如何,而是我们内心对这个问题怎么看。

  佛教中有段很著名对话,帝洛巴尊者对那洛巴尊者讲的教言:“显现不缚执著缚,断除执著那若巴”。显现不是束缚,贪著才是束缚。如果你对它贪著就会有束缚,所以对他的弟子说你应该断除贪著,这个是非常重要的。

  此处告诉我们,众生生而为人,肯定会遇到各式各样的环境,城市里面有城市的环境,山里面也有山里的环境,不可避免会遇到环境,遇到之后就要看我们的心处于什么状态。如果我们对人、事物产生各种贪著,就会就会引发一系列恶性循环,如果不贪著,把它当成显现或者当成调伏自己心的对境,这时修行不但不会受影响,而且还会深入到其中的本性、实相,让我们安住在殊胜的菩萨道当中。所以此处讲到了断除贪执散漫的必要性。

  丑二、断除无义之事:

  无义掘挖割,于地绘图时,

  当忆如来教,惧罪舍彼行。

  没有意义地挖地割草,在地上面写字、画画,当我们心沉溺在这样的状态中时,应该忆念如来的教法,因为害怕违犯了佛制的教言、得到罪业的缘故而舍弃这种行为。

  我们进一步分析:“无义掘挖割”,对于比丘来讲,不能挖地、割草,这些事情是遮止的。所以对出家人和比丘而言,就不能没有意义地去挖地割草。这样做就会犯佛制的戒律。当然如果是有意义的,如:修经堂、修佛塔等,也有稍许开许的地方。这是针对出家比丘而言,害怕违犯佛制戒律,所以不能做。

  《大圆满前行引导文》中讲到《毗奈耶经》中的一个龙王的公案:以前在迦叶佛时代,因为佛制规定比丘不能够砍树,乃至于砍树枝等都不允许。有个比丘行路时,树枝挂到了他的袈裟,他就对这棵树生起了嗔恨心,拿刀把树砍了。因为他轻视了佛的教言,轻视佛的戒律,认为自己没有直接杀生,也没有对众生造成伤害,戒律规定不能砍树到底有什么必要?出于轻视的心理砍了树,他死后堕于龙中,头顶上压着一棵大树,树根下面有很多小虫在吃他的身体。到了释迦牟尼佛出世时,他想到佛面前寻找解救之道,但佛陀让他到弥勒佛出世时再去想办法。所以,由于轻视戒律,看似微不足道的罪行令他感受了在佛出世时都无法解决的痛苦,究竟何时可以解脱也没有一个定数。

  此公案说明,以轻视的心哪怕违背一条小小的佛制戒律,也会感受如此罪报。所以“当忆如来教”,应该忆念如来制定的教言,如来教一定是针对众生非常有必要的。佛陀是遍智,该取该舍只有佛陀的遍智才能了知。以凡夫人的分别心,可能会认为比丘想的对,如果我们去杀生,直接伤害众生的生命,这个不能做。但有什么必要不让我们砍树、割草?好象没有什么道理,没有什么根据。凡夫人会觉得佛制定这个戒律没有必要,那么就产生轻舍之心,依此心违背戒律,过失非常严重。

  罪行是不是很大,一方面要看违背的戒律是不是很大;另一方面,以前上师再再讲过,就是看我们内心中对戒律有没有畏惧心、有没有惭愧心。即便是犯了戒律,但在犯时,如果内心中有惭愧心,惭愧心是善法、是善心,通过惭愧心的力量,可以把所犯的罪行减轻。如果没有惭愧心,以无所谓的心态认为:犯就犯了。即便是小小的罪业,因为有轻舍学处的心态,罪行会变得很大。

  所以“当忆如来教”。因为制定戒律的是佛陀,佛陀是遍智,佛陀制定这样的戒律一定是通过遍智考虑、衡量之后制定的,以凡夫人的智慧无法了知。如果通过轻视的心舍弃佛陀的教言,就会犯下意想不到的罪业。我…

《《入菩萨行论》第56课》全文未完,请进入下页继续阅读…

菩提下 - 非赢利性佛教文化公益网站

Copyright © 2020 PuTiXia.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