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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菩萨行论》第79课▪P3

  ..续本文上一页,则更不护敌,

  

吾行将退失,难行亦毁损。

  

  前面是一组问答,这个颂词也是一组问答:如果怨敌在伤害我们的时侯,如果以怨报怨让他修安忍是不是可以呢?这是不行的,非但没办法护持敌人,甚至我自己的善行也将退失,修持安忍这一难行也将毁损。

  

  这个问题是针对对方提出来的,有人认为:既然我通过怨敌的作害而修安忍,可以守护自相续获得许多功德保护了自己。那么反过来,如果怨敌在伤害我的时侯我也以怨报怨,伤害他、辱骂他,让他修安忍是不是也能够让他得到功德呢?这个发心有待分析研究。“若以怨报怨,则更不护敌”:其实以怨报怨更不可能护持敌人,为什么呢

  因为前一个颂词“若吾自守护,则彼何所得

  ”告诉我们,倘若怨敌伤害我时我修安忍,也只能守护自己,怨敌得不到守护还会堕地狱,安忍都无法护持敌人,那么以怨报怨就更不可能护敌了。“更”字就清楚地与前面的意思连在一起。如果怨敌在伤害我的时侯,我不但不安忍反而以怨报怨、以牙还牙、以血还血,就更加没办法护持敌人,因为安忍都无法护持他,更何况与他争斗、挑起他的嗔恨心,想让他修安忍是不可能的事情。为什么呢?因为怨敌作为世间的一个普通人,根本没有接受过佛法的教育,根本没有串习过安忍的概念,所以如果他伤害我的时侯我报复他,只能更加挑起他的怒火,让争斗更加激烈而已。因此,如果出现这样情况,你希望对方修安忍,但其实他根本不会修,是利益不了对方的。

  

  相反,“吾行将退失,难行亦毁损”:如果我以怨报怨,自己的善行也将退失。我作为佛弟子、作为一个菩萨,在受到怨敌打击的时侯应该安住善行。“吾行”中的“行”字可以指菩萨善行,或者沙门四法[3]。本来我应该安住在沙门四法或者善行中来持续地修持善法,但是如果以怨报怨,我的善行就退失了,安忍这一难行就毁损了。如果是这样,那么非但怨敌得不到利益,连我自己也得不到利益,最终既不利己也不利他。

  

  有人会想:在别人伤害我的时候,我去报复是想让他修安忍,发的可是善心啊。这种发心可能是一个相似的利他心,因为知道修安忍功德很大,如果帮助对方修安忍也是利他。但是,如果我发起这样所谓的善心去伤害对方:对方骂我我还骂;对方打我我打得更厉害......从而想让他修安忍,真以这样的行为反击对方,当对方真正的拳头、棍子落到自己身上,或者遭到更难听的辱骂时,估计自己的善心就退失了:怎么能这样?我对你这么好,想帮助你修安忍,你反而不领情,此时自相的嗔心就会生起来。凡夫人这种所谓的善心是靠不住的,表面上是在帮助对方,发心利益他,其实很多时候隐藏了太多的自私自利,究竟来讲还是为了自己的利益。对方如果不是一个修行者,这个理论就没办法用上,以怨报怨能不能真正利益对方也不好说,也许只是找一个借口发泄而已:对方让我修安忍,那我也帮他修安忍,其实内心可能夹杂了很多烦恼。所以以怨报怨没办法护持怨敌,只能更加深入地伤害对方。作为一个菩萨的标准和底线就是不应该伤害众生,不应该放弃善心和善法,倘若以怨报怨,一方面菩萨自己的善行、修法可能会退失,另一方面也对众生造成了更深一步的伤害。因此,这种想法可以说是不合理的,必须抛弃。

  

  最后两段颂词主要是以问答的方式,对前面所讲的“若我伤害彼,敌反饶益我”,生嗔心是一种颠倒行为的进一步延伸和说明。这个科判的内容就讲完了。

  

  癸二(破嗔轻侮我等三者)分三:

  

  如前所说,对我生嗔会造成四类伤害:一是让我受苦,比如说棍棒的打击等等;另外是轻侮我等其余三种情况,总共有四类。这个科判是讲如果我们遭遇了除棍棒伤害身体之外的其他三种情况,该怎么样修安忍。

  

  一、轻侮等无害故不应嗔恨;二、不应嗔成为利养之违缘者;三、不应嗔令他人不信者。

  

  第一个科判:轻侮等无害故不应嗔恨,是说别人说一些侮辱的语言,其实对我的身心都是无害的,所以不应该嗔恨;第二是不应该嗔恨成为利养的违缘,比如说有些人说一些讽刺我的话,毁坏了我名声,障碍我获得利养,对这种情况不应嗔恨;第三不应嗔令他人不信者,比如有人诽谤我戒律不清净、修行不好、说我偷东西等等,这样的语言如果传开之后,很多人就对我失去信心了,我就感觉受到了损失,对这样的人我们也不应该嗔恨。从这三个侧面来进行观察分析。

  

  子一、轻侮等无害故不应嗔恨:

  

  第一个科判的重点是轻侮等无害的缘故,所以不应该嗔恨。包含两个颂词:

  

心意无形体,谁亦不能毁。

  

若心执此身,定遭诸苦损,

  

轻蔑语粗鄙,口出恶言辞,

  

于身既无害,心汝何故嗔?

  

  首先解释一下字面意思:就是说我们的内心无形无相,谁也不能毁坏,所以语言是没有办法伤害到心的。“若心执此身,定遭诸苦损”,有人会问:“如果我的心执著身体,那么谁伤害了我的身体,就相当于把我的身心都伤害了。”紧接着回答“轻蔑语粗鄙,口出恶言辞,于身既无害,心汝何故嗔?”:其实对我们说轻蔑、粗鄙的话,以及恶劣的言辞,对我们的身体是没有伤害的,既然如此又怎么能伤害到心呢?所以对身心都无害的缘故,那么我们的心就不应该对对方生嗔。

  

  这个科判的重点是说对语言类的伤害我们应当作何反应。形成伤害不外乎两个方面:一个是伤害我们的心,一个是伤害我们的身体。倘若经过观察,发现对身心二者其实都无法形成有效的伤害,那么我们生嗔很明显就属于颠倒作意和妄执。

  

  首先观察心到底会不会受到语言的伤害呢?“心意无形体,谁亦不能毁。”我们认为这些语言侮辱了自己,好像伤了我的心一样。我现在这么难受、伤心,就是因为对方辱骂了我的缘故。在不经观察的情况下好像的确如此,但是如果仔细分析这也不正确。为什么呢?“心意无形体”这句话说得很清楚,可以从两个方面来分析:一方面是胜义谛,另一方面是世俗谛。从胜义谛的角度观察,上师在讲记当中也分析了,其实在我们的身体内外、上下心都不存在,没办法找到它的形状、颜色等,因此它无形无相。从胜义空性的角度,不但心不存在,语言和伤害的方式也不存在,所以心没办法受到伤害,这个方面稍微容易理解一些。那么在世俗当中,他的语言伤到我的心了又如何解释呢?实际上即便是在世俗中也是伤害不了的,同样用这个颂词“心意无形体”就可以解释:心和色法不一样,它是一种心法,是一种明清的状态。既然不是色法就没有形状、颜色,那么对于这样像虚空一般的自性,语言又怎么能伤害到它呢?根据《俱舍论》的观点,语言算是一种文字,有色法的自性,当然这和固定的色法不同,如杯子、柱子等是比较固定的色法,而语言、声音是不固定的,说了之后很快就消失了。而心是无形无相的,这种无有形体的自性,有什么东西能伤害到它呢?心也无法伤害心,色法也无法伤害心,棍子没办法伤害心,语言也没办法伤害心,所以说“谁亦不能毁”,谁也没有办法对这个无形无相的心的本体做伤害,根本无法触碰到它。所以有时候认为别人的语言伤害到我的心了,如何伤害的呢?真正分析观察的时候,即使是从名言谛的角度来讲,心也是无形无体无色的,它的本体好像存在,因为我们可以起心动念、可以思维,但其实真正寻找时,它并不像色法一样是一个固定的东西,它就是一个明清的没有形相、没有颜色的自性,不是色法的本体。既然如此,心本身是伤害不了的。用枪打不到心、拳头也伤不了心,不论怎样也接触不到它,单从这个角度来讲容易理解“谁也不能毁”的含义。

  

  然而心的存在方式不仅仅是离开了色法的状态叫心或心识,毕竟心的体验方式是和身体联系在一起的,因此对方说:“若心执此身,定遭诸苦损。”如果我们的心执著此身体呢?比如说眼识是如何体现的?眼识的产生需要眼根的配合,耳识的产生也需要耳根的配合,同样鼻识、舌识、身识都需要根的配合才能产生。而根都是色法,倘若我们的心执著这个身体为“我”,或者“我”的一部分,心就已经贪执身体了,从某个角度来讲,身和心合为一体,而身体是可以被伤害的,打击身体的同时我的心也受到伤害,事实也的确如此。以我们的身识为例,按理来说身体是色法的本性,是无情法,而心是一种有情法,它是有感受的,当二者合在一起时,打击身体就会有痛感。本来作为无情法,身体应该不会有感受,但是因为心执著了身体的缘故,或者二者通过某种特殊因缘结合在一起,打击身体的时候心就会痛,所以说“定遭诸苦损”,对方的观点是:“如果伤害了身体,心也同时受到伤害了,难道不成立吗?”针对这个问题我们怎么回答呢?不是说和对方辩论,如果我们内心当中产生了这种念头,觉得该嗔恨对方时,该怎么分析呢?

  

  下面具体解释这个问题。“轻蔑语粗鄙,口出恶言辞”,这就是三类轻侮我的语言:轻蔑语、粗鄙语和恶言辞。那么这三类语言对身体有没有伤害呢?“于身既无害”其实这些语言对我们的身体没有办法造成直接的伤害。语言的本体虽然是色法,但非常细微,通过说话的方式基本上对我们的身体不会造成伤害。语言伤害不了我们的眼根、鼻根等,从上到下都伤害不了身体,没有直接用语言就把一个人打伤的情况,最多有时候声音大一点,把耳朵震痛了,除此之外其他的伤害几乎是没有的。比如别人骂我丑八怪、矮子,说了很多我身体的过失,好像辱骂了我的身体,但我也没有因此而有所改变,其实真正观察下来语言对身体没有任何的伤害,因此心也是伤害不了的。

  

  所以,“心汝何故嗔?”心你为什么要嗔恨呢?那只有一种可能性,就是妄执。除此之外真正从理论上分析,根本找不出任何合理性。我们现在所谓的身心和合体好像是“我”,其实单独分析的时候,语言对心无害,对身体也无害,既然分开无害,那么身心和合在一起的时候也无害,只不过你了知了对方所说的意思,然后把它理解成了对你不利的语言,这其实是自己伤害自己。实际上,对方的语言本身对你没有什么伤害,真正伤害你的是你自己认为他侮辱了你,自己感到伤心痛苦,其实对方的语言对你的身心没有造成丝毫的伤害。他骂你也好,在大庭广众当中侮辱你也好,如果这个修法串习得非常熟,经过分析观察就没什么好生气的了。所以只是凡夫众生不明事理,本不应该生嗔的情况生起了嗔心,无中生有地伤害了自己而已。

  

  菩萨为什么能够安忍?并不是菩萨有多厉害,有什么超胜的功能,菩萨的安忍只不过是了知了事情本身的状态而已,他了知了语言对身无害、对心无害,认识了事实本身就这么简单,安住在这个状态当中他就安忍了,而我们只是没有认识到本来很简单的事实。佛法就是将最简单的事实告诉我们,比如万法的空性就是一个最朴实、最简单的实相,一切万法本来就是这样的,是没有自性的、不可嗔的。所以菩萨安住在真实性、平常性中,我们没有安住就产生了很多妄执,觉得受到了伤害。其实都是通过不断地串习、训练之后,自己认为这是好的语言、是赞叹;那是伤害我的语言等等,只不过我们熟悉了这套语言的方式,自己认为受了伤害。假如我们受的教育是另外一套模式,比如有两个地方,一个词在其中一个地方是骂人的语言,在另外一个地方是赞叹别人的语言,那么同样一个词对你而言究竟是伤害还是赞叹呢?或者我们中国人和西方人的语言不同,倘若别人用英语很厉害地辱骂你,但你听不懂,没有接受到任何信息,所以不会感觉受到伤害,如果用汉语骂你,自己听懂了,就会感觉受到伤害了,其实只是你熟悉了这套语言的使用,觉得是在伤害自己或者赞叹自己,如果是不熟悉的语言,实际上本身是无利无害的。因明当中有一品专门观察能诠的语言和所诠的意义之间的关系,我们把这个问题搞清楚之后,就不会对语言本身有太多的执著,回归到它的本性就是一个沟通的工具而已,了知这个情况之后,我们就更加容易安忍。

  

  《入行论》只不过是把这些很朴实的真相告诉我们:为什么不应该嗔,就是因为语言对我们没有伤害。对身体无害,对心也无害。当然语言无害,但是棍棒打击有害,前面也分析过棍棒打我的时候,我应该嗔谁,以及应不应该嗔恨。而本科判的重点是专门针对语言类的伤害我们应该如何去观想。如果面对身体打击我们能够安忍,语言类的伤害也能够安忍,那么就没有什么伤害我们的东西了,除了色法和非色法之外,还有什么可以伤害我们的呢?的确没有了。尤其是语言的伤害,分析下来只是作茧自缚、自作自受,自己认为痛苦而已,其实对方并不能够通过语言对我们作害。所以科判中说:“轻侮等无害故不应嗔恨”,既然对我没有害,所以不应该嗔恨。

  

  这堂课我们学习到这里。

  

  [1]慈力王发愿道:“我现在以血肉满足你们,待我成佛时,愿我能以清净戒律、等持、智慧遣除你等贪、嗔、痴三毒,使你等夜叉皆获安乐涅槃。”请参阅《释迦牟尼佛广传·白莲花论》

  

  [2]忍辱仙人发愿:“愿我将来成佛时先来度化你。”释迦牟尼佛成道后,果然先度化了往昔的歌利王,即最初度化的五比丘之一陈如尊者。请参阅《金刚经释》——索达吉堪布

  

  [3]又作:四沙门法。即:他骂不还骂,他怒不还怒,他打不还打,寻过不寻报。——《佛学词典》

  

《《入菩萨行论》第79课》全文阅读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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