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观根本慧论》讲记(16)观三相品(2)
为修持成佛要发殊胜菩提心!
为度化一切父母众生要发誓修持成佛!
为早日圆成佛道要精进认真闻思修行!
在今天接着讲《中观根本慧论》。
己一(遮破有为法)分二:一、广说;二、摄义。
庚一(广说)分二:一、总破;二、别破。
辛二(别破)分三:一、破生;二、破住;三、破灭。
壬一、破生:
前面是总破,此处是别破,即对生住灭三相进行个别遮破。首先破生相。
若诸法灭时,是时不应生。法若不灭者,终无有是事。
“若诸法灭时,是时不应生”:如果诸法正在毁灭时,不应该有生。为什么?因为生相和灭相是相违的。若是灭的话,就不能是生。所以正在毁灭的话,不应该是生,没有生。
“法若不灭者,终无有是事”:不是正在毁灭的法,是否应该可以为生呢?也不可以。为什么?诸法都正在毁灭,没有不是正在毁灭的之法。正在毁灭的不能是生,因为灭相和生相是相违的。你在世界上找不到不是正在毁灭的法,没有这样的法。如果有这样的法,也许就可以为生法或是生,但是你找不到这样的法。所以生不存在,没有生。
在何时何地、何种情况下,都找不到实有的生,这是破生。
壬二(破住)分三:一、观察三业;二、观察已灭未灭;三、以前述相同之理而破。
癸一、观察三业:
不住法不住,住法亦不住,住时亦不住,无生云何住?
通过三时进行观察:
“不住法不住”:“不住法”指未成立住之法。未成立住之法不能住,而且它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成为住法。为什么?因为它是没有成立住法的,这样的自性也是实有的,不能变化,所以任何情况下都不能成为住法。
“住法亦不住”:已经住过去的法也不能住。因为住已经过去了,它已经不是住,这样的自性也是实有的,不能变化,因此它也不能变成住。若住还要再住,就会无穷无尽地住。
“住时亦不住”:既然过去住不住,未来住不住,那么在正在住中应该能找到住法吧?你不要这样想,否则一定会大失所望的,因为“正在住”本身不存在,所以在这当中也找不到住法。仔细观察,的确找不到正在住的法,或者是已住,或者是未住,没有正在住。其实,也找不到事实存在的已住和未住,更找不到正在住。既然如此,你在这个当中也找不到住法。
“无生云何住?”一切法都无有生。既然无有生,何来住?无有生就是不存在的意思,不存在的法怎么还能住呢?如果不存在的法也可以住,石女的儿子也可以住,兔角也可以住。这是不合理的。
癸二、观察已灭未灭:
若诸法灭时,是则不应住;法若不灭者,终无有是事。
“若住法灭时,是则不应住”:一切法正在灭的时候不能有生,在这里也一样,此时不能有住。为什么?因为住相和灭相是相违的。若是灭相,就不能是住;若是住相,就不能灭。二者是相违的,如同黑暗和光明,不能同一存在。所以,一切法正在毁灭的时候不能住,也没有住法。
“法若不灭者,终无有是事”;无论何时何地,在何种情况下都找不到不是正在毁灭的法,所以也不能住。若世上有不是正在灭的法,也许可以为住法,但是没有这样的法,所以也没有住。
所有一切法,皆是老死相。终不见有法,离老死有住。
“所有一切法,皆是老死相”:一切有为法在任何时候都与老、死的自性息息相连,不离这样的自性。所以没有不是正在老的法,没有不是正在灭的法,一切法都是正在老、灭。“老”不能完全理解为陈旧或衰老,它和“变”是一个意思。老即是变,死即是灭。其实,一切法都是正在变、正在灭的,没有不是正在变、正在灭的法。
“终不见有法,离老死有住”:在任何时、任何处、任何情况下去寻找,都找不到远离老死之自性的有为法。一切有为法都在刹那当中变,在刹那当中灭,没有不是这样的。这就是诸法的自性,这就是诸法的实相。
有为法的法相有三个或五个,无论是生住灭,还是生、有、住、老、无常(灭),仔细一观察,说它们一体,也是一体,说不是一体也不是一体,这就是不可思议的,这时已经是不可言、不可喻了。
既然一切法正在老(变),正在死(灭),没有不是老和死的自性,那么这个生、住怎么理解?得有生才有灭,有住才有老,老应该是住的过程,怎么能没有生、住呢?它们说一就是一,说二就是二。仔细一观察,其实说一也不成立,说二也不成立。这就是不可言、不可喻,这叫不可思议——超越,这就是诸法的实相。
癸三、以前述相同之理而破:
住不自相住,亦不异相住。如生不自生,亦不异相生。
“住不自相住”:这个住不是自相住。若自己没有对自己进行住的作用,就不能说是自相住。若是对自己进行住的作用,那么自己就对自己起作用了。这样,轻健者应该能骑上自己的肩头,锋利的剑应该能割断自己,这都不符合逻辑,也不符合真相。
若自性是住,还要住,又存在另外一种过患,即无穷地住。此外,自性若是住,自性上就有一个能作和所作,这样就成为他法了,成为两个法,与实有之自性相违。
“亦不异相住”:住若不是自相住,而是由他法来住,那么这个他法的住也要用其他法来住,这样这个住就有无穷无尽的过失。
“如生不自生,亦不异相生”:这些推理在前面遮破生的时候已经用过了。前面讲生的时候,“若谓更有生,生生则无穷。”“此生若未生,云何能自生?”现在遮破住的时候,这里可以换个词:“若谓更有住,住住则无穷。”“此住若未住,云何能自住?”。
壬三(破灭)分二:一、宣说能损之理;二、遮止自宗相同之过。
癸一(宣说能损之理)分五:一、观察所作;二、观察所依;三、观察因;四、观察法之有无;五、以前述之理类推。
子一、观察所作:
法已灭不灭,未灭亦不灭,灭时亦不灭,无生何有灭?
这些推理也已经用过,此处遮破灭的时候也是这样遮破的。
“法已灭不灭”:已经毁灭的法就不用再毁灭,若是还要毁灭的话,就有无穷灭的过失。
“未灭亦不灭”:尚未灭的法也无法毁灭,因为灭法尚未产生,不用灭。
“灭时亦不灭”:正在灭的法本身不存在,所以在这当中也找不到灭。
“无生何有灭?”有生才有灭。但是前面已经进行过观察,这个生法了不可得,既然不存在生,没有生哪来的灭?这个灭法就找不到。
子二、观察所依:
若法有住者,是则不应灭;法若不住者,是亦不应灭。
“若法有住者,是则不应灭”:如果这个法是住法,则不应该毁灭,因为住法与灭法二者相违。
“法若不住者,是亦不应灭”:如果不是住法,也不应该毁灭。为什么呢?因为住法不存在。“不住”之法就是不存在了,若是存在肯定有住,没有住就是不存在。既然不存在所灭之法,所以这个灭不成立,也就不用毁灭。
是法于是时,不于是时灭;是法于异时,不于异时灭。
如果对方认为,在因毁灭以后,可以产生果法。若是因法不毁灭,怎么能产生果法?果法产生的同时因法毁灭了。
其实这也是不可得,也经不起观察。这个因法既不是在因地的时候由自己来毁灭,也不是在果地的时候由这个果来毁灭的。比如乳汁变成酸奶的时候,乳汁是在因地的时候由自己来毁灭的,还是产生酸奶(果)的时候由果来毁灭?
“是法于是时,不于是时灭”:“是时”是因地,“是法”是指因法。若是因地时由自己毁灭自己,就是自己对自己进行作用了,这个过失前面已经讲过。而且,若是它自己毁灭自己,对自己进行作用的话,它就有能有和所作,那它就不是“自己”,不是自性了,而成为两个法了。
“是法于异时,不于异时灭”:“异时”是果。因法也不是在果地时,由果来毁灭的。比如,在变成酸奶时,由酸奶来毁灭乳汁,这也是不成立的。为什么?乳汁和酸奶二者有接触还是没有接触?
若是接触了,也不能成为因果。因为若是相接触的话,二者必须要同时存在。但若是同时存在的话,就不能有因果关系。那就不是由乳汁产生酸奶,酸奶不是以乳汁的因缘而产生的,这个因果关系不可成立。二者若是同时存在的话,就没有因果关系。如果没有因果关系也能成为因果的话,那一切法互相都可以成为因果了。
若是没有接触,果法酸奶与因法乳汁根本没有接触过,酸奶对乳汁的毁灭没有起到过任何作用。若没有进行过任何作用也可以说“由他毁灭他”,那么那么一切法互相都可以成为毁灭法了。为什么呢?没有进行过任何作用,彼此没有接触过,也没有做过任何的事,若这样也可以成为所毁和能毁的话,那么一切法都可以互相成为所毁能毁,这是不成立的。
子三、观察因:
如一切诸法,生相不可得。以无生相故,即亦无灭相。
“如一切诸法,生相不可得”:一切法的自性上面找不到一个生相。什么意思?一切法都不生,没有生,生不可得。
“以无生相故,即亦无灭相”:没有生,就没有灭。既然没有生相,哪来的灭相?
在前面我们已经进行过观察,何时何地,何种情况下都找不到生相。既然没有生相,哪来的灭相?
子四、观察法之有无:
若法是有者,是即无有灭。不应于一法,而有有无相。
“若法是有者,是即无有灭”:“…
《《中观根本慧论》讲记(16)观三相品(2)》全文未完,请进入下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