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观根本慧论》讲记(23)观有无品
为修持成佛要发殊胜菩提心!
为度化一切父母众生要发誓修持成佛!
为早日圆成佛道要精进认真闻思修行!
全论分三:一、首义;二、论义;三、末义。
甲一(论义)分三:一、顶礼句;二、论义正文;三、随念恩德之顶礼。
乙二(论义正文)分二:总品关联、分品关联。
丙二(分品关联)共分二十七品:
一、观因缘品;二、观去来品;三、观六情品;四、观五阴品;五、观六种品;六、观染染者品;七、观三相品;八、观作作者品;九、观本住品;十、观燃可燃品;十一、观本际品;十二、观苦品;十三、观行品;十四、观和合品;十五、观有无品;十六、观缚解品;十七、观业品;十八、观我法品;十九、观时品;二十、观因果品;二十一、观成坏品;二十二、观如来品;二十三、观颠倒品;二十四、观四谛品;二十五、观涅槃品;二十六、观十二因缘品;二十七、观邪见品。
丁十五(观有无品)分二:一、经部关联;二、品关联。
戊一、经部关联:
《妙力伏经》云:“色法不具有实无实”等,宣说了万法不具备有实无实的道理。
此处主要破斥有实无实。色法等一切法不具备实有,也不具备无实有;既不是实有,也不是无实有。比如,柱子、宝瓶、房屋、车子等都属于是有实法。没有柱子、没有宝瓶、虚空等,都属于是无实法,也就是无有。有与无都是观待而安立的,都不是实有,都不是事实存在的,都是虚假的。若是仔细观察,无论有还是无,有实无实等一切法都无有自性,都无有可得。这是佛在经中讲的,本品主要抉择这个真理,也是抉择佛在经中所讲的究竟实义。
戊二、品关联:
如果对方提出:诸法的自性是存在的,因为观待因缘的缘故。若是诸法的自性不存在的话,怎么能观待因缘呢?任何不存在自性的法都不应该观待因缘,犹如空中的的鲜花一样。伟大的佛陀也讲过:“诸法自因缘而生。”一切有为法以自己的因缘而产生,有为法存在,无为法也就存在。这样,有为无为、有实无实等一切法都应该是自性存在。诸法以自己的因缘而生,这是佛陀亲自讲的,难道你们不承认这一点吗?你们中观应该也承认佛陀的话,若是不相信、不承认,那就不是佛教了。
现在我们要对这一观点进行遮破。
佛说“诸法以自己的因缘而生”,这是在名言中讲的。在名言中,一切有为法都是依靠自己的因缘而产生的,犹如梦幻。其实一进行观察,都无有自性。名言中、显现上是这样的,但是这经不起观察量的观察,若以胜义谛的观察量进行观察,都不可得。这是现而无自性,即显现上有,本体上不存在。佛说的是在显现上、在名言中如幻如梦般存在,我们现在讲的是在究竟的胜义谛上,无论是有实还是无实,无论是有为法还是无为法,都无有自性,都不是事实存在。
此品分三:一、遮破四种戏论1;二、呵责相违之见;三、教诫修习中观。
己一(遮破四种戏论)分二:一、遮破自性与他性;二、遮破有实与无实。
庚一、遮破自性与他性:
众缘中有性,是事则不然。性从众缘出,即名为作法。
有部认为:一切法以自性存在。过去的法在过去的位置上以自性存在,未来的法在未来的位置上以自性存在,现在的法在现在的位置上以自性存在。三时法都是以自性存在的,但是这些法的产生是靠因缘的。
一切法自性存在,又是以因缘而产生,这二者是相互矛盾的。既然一切法以自性存在,怎么还要依靠因缘而产生呢?这是相违的。
“众缘中有性,是事则不然”:若是以自性存在,它就已经存在了。已经存在的,若还要以因缘而产生,这是无意义而生,没有意义。若自性存在的法还要以因缘而产生的话,这样就是无穷无尽地产生。若诸法以自性存在,为什么还要靠因缘呢?既然是自性存在,就不能靠因缘。若是靠因缘,由因缘来造作,那就不能说以自性存在。
“性从众缘出,即名为作法”:若是以因缘产生,就是因缘造作的。自性若是从因缘中产生,就是因改造而成的法,怎么会成立自性呢?若是自性实有,就不能是改造;若是改造的,就不是自性实有、自性存在。
如果该法是从因缘中而产生自性的,则这种自性并非其实相,而成了由他法造作或者改造的法了。这种改造而成的法怎么会成立自性呢?由他法来造作的,就不是以自性存在。若是以自性存在,就不能是由他法来改造的。
性若是作者,云何有此义?
“自性就是造作者”的说法,又怎么可能合理呢?没有以自性存在之义了。如果是造作性的法,以造作而存在,就不是自性存在;如果是以自性存在的,就不是以造作存在的。这二者互相矛盾。就如同水和热性一样,若是热性就不是水,若是水肯定就不是热性。若是以自性存在的法,他肯定不是改造的。若是改造的,那肯定不是以自性事实存在。
性名为无作,不待异法成。
所谓的自性,是真实无欺的实相。若是以自性存在,就具有三个特点:以其他因缘不可改造,无须观待其他因缘,不会变成他法的原有本性。这些都是在抉择胜义谛的时候引发出的辩论。因此,若是以自性事实存在,这个存在肯定是究竟上实有,也就是实成。实成的定义在前面讲过了。
若是自性存在,有下列三个特点:第一,“无作”,不是以其他因缘造作或改造的。若是以因缘而造作、改造的,就不是以自性存在,就不是实有。若是以自性事实存在,就不是改造,不是以因缘而生,不是以因缘造作。第二,不可观待他法而成立。若是观待于他法而成立,就是缘起法,而不是实有,这样也不能说是以自性存在。第三,不会变成他法。“异”是迁变,变成他法的意思。比如,有法变成无法,自法变成他法,常法变成断法。有迁变的就不是实有的,就不能说以自性存在。
若是自性存在,其事相是双运离戏的法性。它的自性是一切诸法的自性,一切缘法的究竟实相。佛在经中讲:“如来出世亦可,未出世亦可,诸法之法性唯一安住。”无论如来出世还是不出世,无论佛转*轮还是不转*轮,诸法的自性、法性唯一安住,永远是这样的。他并非是如来出世了而有,如来不出世了就没有、无,也并非是佛转*轮了而有,佛不转*轮就没有、无。“诸法一性”,诸法就是一个自性,就是一个实相,它是远离有边、无边、有无边、非有非无边等一切边的状态。它既不能说是有,也不能说是无;它既不能说是是,也不能说是非。远离一切戏论,远离一切边。
为什么说空性也是空呢?住在空上,这个空性也不是诸法的究竟实相。这个空是什么意思?不住一切边叫空。什么叫中观?不住中。若是有个“中”在住,就不是中观了,远离一切边叫中观,抉择这种真理、见解叫“中观”。无论是“中”还是“空”,都是远离一切戏论的,都是不可言、不可喻、不可思、不可议的。若是不超越言思,就谈不上法性,也谈不上双运离戏之法性。双运离戏之法性在任何情况下都不会有一丝一毫的变化。众生无论是到地狱,还是到西方极乐世界,他的自性、诸法的究竟法性是无有变化的。无论是极乐世界的佛菩萨,还是地狱中的可怜众生,都是自性清净的佛,都只有一个自性,没有第二个自性。这个自性是不垢不净、不增不减、不生不灭、不来不去的。所以真正见到自性、回归自性的时候,地狱和西方极乐世界有什么区别?佛和凡夫有什么区别?诸法一性,无论是佛还是凡夫,无论是地狱、天堂还是极乐世界,都是万法一性,自性都是清净的。这个“清净”也不是“清净与不清净”之间的“清净”,而是远离一切戏论的状态,不是有个“清净”可住。没有办法,只能这样形容,称其为“清净”“圆满”。
就像说“中观”和“空性”一样。当我们说“空性”的时候,不能又住于这个边上开始执着空。比如,你对一个人说“没有什么东西可给”,那个人却说“那就把“没有的什么东西”给我吧”,对这样的人就没办法了。一说空性,就开始执着空性;一说中观,就开始执着中部。一说“清净”,就去执着清净;一说“圆满”,就去执着圆满。这样就不可救药了。什么叫“清净”?远离一切戏论叫“清净”。什么叫“圆满”?远离一切戏论叫“圆满”。若是现在我们用言语来表达,就只能这样了,没有别的办法。
法若无自性,云何有他性?自性于他性,亦名为他性。
“法若无自性,云何有他性?”如果没有自性,就没有他性了。既然自法不存在,他法也不存在,因为自他是观待而安立的。
“自性于他性,亦名为他性”:站在自己的角度,这个自性是“自”,那个是“他”;但是站在他法的角度,这个“自”是“他”,那个“他”就成了“自”。若换个角度或换个位置的话,就又变了。比如,我们站在自己的角度看是“他”,但是站在他的角度看他是“自”。
若是这个自性、他性是事实存在的话,无论何时何地何种情况下都不能变,因为自性和他性存在,即实有。可见,自他不是实有,就是一个名称、一个假立而已。总而言之,既然没有自法,也就没有他法。观待自成立他,观待他成立自,二者是观待法。若是自性不存在,他性也就不存在。这是破自性、他性。
庚二、遮破有实与无实:
离自性他性,何得更有法?若有自他性,诸法则得成。
对方认为,虽然自性与他性、自法与他法不存在,一进行观察都是不可得的,然而法的总相应该是存在的。
“离自性他性,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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