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本文上一页待。事实上,生成和坏灭是前后变化的,先生成后坏灭。生成和坏灭是观待的,坏灭观待生成,生成观待坏灭。二者若是多体,多体的法要在同一时间存在,前面已经遮破过,这是不可能成立的。
己二(遮破存在之能立)分二:一、破现量之能立;二、破比量之能立。
“能立”也就是依据。
庚一、破现量之能立:
成坏是现量见到,人的生死可以现量见到。有人出生了,又死亡了,都是现量见到。成坏也是,生成了又坏灭了,这不都是现量见吗?就是要破这个观点。
若谓以现见,而有生灭者。
则为是痴妄,而见有生灭。
“若谓以现见,而有生灭者”:如果说生成和坏灭事实存在,有人现量见到有生有死、有成有坏。我们都这样觉得:怎么没有生死呢?某某人出生了,后来又死亡了。怎么没有成坏呢?某个物质生成了,然后毁灭了。
“则为是痴妄,而见有生灭”:但这些不是什么依据,这是迷乱现象,是不可靠的。所以,不要相信自己的眼耳鼻舌身识。这都是痴妄。
有一种患胆病的病人看白色的海螺、白纸、雪山等都是黄色的。但海螺、白纸是白色的,不是黄色的。这是他自己的问题,因为他患有这种病。我们看似有生死,看似有成坏,因为我们没有见到诸法的事实真相。这是愚痴所致,这叫愚痴。所以,这些统统都是妄念,都是假的,所以别太相信自己的感官,别太相信它们给我们的这些信息。这些感官的确见不到诸法的真相,它们所得到的消息都是假的。所以,要相信不可思议!
哲学、科学都是靠思想、靠思维,也是意识。科学靠数字等,最终也是靠意识。然后靠仪器,最终也是靠我们的这些感官。所以,他们所发现的、所说明的这些都是属于世间的,根本不是出世间的,不是诸法的究竟实相。若是想真正明白宇宙人生的真相真理,就要相信佛的智慧,自己要修出圆满的智慧。以圆满的智慧去观察,才能真正明白诸法的究竟实相。眼耳鼻舌身意,它们的感知都是假的,不是实相。所以,这里不能说明什么,也不能以此证明这都事实存在。这不是根本慧,也不是佛的智慧。
有人说:“我亲眼见到,我亲身感受了”,这都是不可靠的。所以说修法的过程中,有一些感受、感应统统都是假的,别当真了。“我是不是开悟了?我是不是见性了?”在前面讲了,见性了,你怎么能不知道呢?开悟了,你怎么能不知道呢?哑巴吃糖块嘛!这个时候虽然不能说,但是不用问,不会有疑惑。若是有疑惑,就不是见解,还没有明白。真正明白了,还能有疑惑吗?还用问吗?那是豁然开朗啊,那是茅塞顿开啊,那个时候一点都不糊涂啊,了了分明!到时候会明白的,到时候自己知道。前面讲过,自知嘛!
庚二(破比量之能立)分二:一、以无生而破;二、以太过而破。
辛一、以无生而破:
法不从法生,不从非法生;
非法亦不从,非法及法生。
“法不从法生,不从非法生”:若法自性而存在,那它肯定就得产生。这个法是从实有法当中产生,还是从非实有法当中产生?
若是从实有法当中产生,那就是自生了,这是不合理的。前面已经讲过,若是自生,那就无穷地生、无意义地生。实有法不是从实有法当中产生,不是从该法当中产生。
若是该法从非法当中产生,也不合理。其一,这个非法是不存在的;其二,若是存在,也是他生。若是存在实有的一个他生,也是不合理的。在前面讲过,若是他生,黑暗也能产生光明,石头里也能产生豆芽,因为无关的缘故。实实在在的两个他法要同时存在,才可以安立他生。这样,此二者不会有任何的关系。若是互相没有任何关系,没有因果关系,彼此都没有做过任何事,也可以成为因果,那黑暗也可以产生光明,石头里也能产生豆芽、苗芽。所以都不合理。
“非法亦不从,非法及法生”:“非法”指不是实有法。非法从不是实有法当中产生是不合理的,因为两个都是不存在的,本体、自性不存在,如同兔角一样。若是存在,也是他生。非实有法从实有法当中产生也不合理,因为实有法是不能产生的,且二者相违。
这段偈颂中,像刚才那样理解法和非法也可以,法和非法理解为生成和坏灭也可以。
法不从自生,亦不从他生,
不从自他生,云何而有生?
对方认为生成和毁坏(坏灭)存在,因为法存在。因为有法,所以肯定有生成。
若是法存在,那法应该产生。但是法不从自生,不是从自己中产生,也不是他生,也不是自他生,更不是无因生。若生,或者自生,或者他生,或者自他而生,或者无因而生(非自他而生)。这四种生都不合理,这样就没有生。没有生就没有住,没有生就没有灭。生住灭是法的法相。没有生、没有住、没有灭,没有法相就没有法。可见,所谓“因为有法,所以就有成坏”是不成立的。
辛二(以太过而破)分三:一、宣说太过;二、驳斥离过之答复;三、摄义。
壬一、宣说太过:
若承许有实有法,就有很大的过失。
若有所受法,即堕于断常。
当知所受法,若常若无常。
“若有所受法,即堕于断常”:若承许法以自性而存在,则该法或者堕于断边,或者堕于常边。
若该法在第一时间产生,在第二时间又没有毁灭,那这个法就成了恒常之法。第一时间产生,第二时间没有坏灭,那第三时间的时候也不能坏灭,这样永远不能坏灭,这就是恒常。
若是该法毁灭,彻底就没有了,则又有堕入断见的过失。有也是实有,是实实在在的有;没有也是实实在在的没有。若是第一时产生,第二时就没有了,毁灭了,这样就变成断灭法了。刚才有,现在彻底没有了,这叫断灭法。
“当知所受法,若常若无常”:任何存在的实有之法,或者就应该承认其为常有,或者就应该承认其为无常有。一个是断灭,一个是恒常;一个是断边,一个是常边。
壬二、驳斥离过之答复:
所有受法者,不堕于断常。
因果相续故,不断亦不常。
如果对方认为:即使承许诸法存在,也既不会堕入断灭,又不会堕于恒常。因为因果生成与坏灭的相续存在。虽然因灭后果就产生了,它的相续没有断,它们是连着的,是一个相续。所以,因在第二时间的时候就灭了,它不是恒常;第二刹那果就产生了,它的相续就连上了,相续没有断,所以就不是断灭。
还有佛讲三世因果、三有轮回都是存在的。比如说前世与后世,前世的最后一个刹那心产生后世的第一个刹那心。前世的最后一个刹那心毁灭的同时,后世的第一个刹那心就产生了,这叫三世因果、三有轮回。可以存在啊!
对方的观点不能成立。若你们所说都是实有的,那就都不能存在,都不能有,都不能成立。万法皆空,因果不空。允许空性,就什么都允许,三有轮回、因果关系也是可以成立的。若是承许诸法空性,这样就可以存在三世因果、三有轮回的这些情境。但现在是抉择空性的时候,若是有一个法存在,那就是实有、实成了。若是实成,就不能有因果,也不能有轮回。
若因果生灭,相续而不断,
灭更不生故,因即为断灭。
“若因果生灭,相续而不断”:如果认为因果生成与坏灭的相续不断,也就是轮回,则仍然会堕为恒常与断灭。
“灭更不生故,因即为断灭”:因为因法已经毁灭又没有再产生的缘故。因法已经毁灭了,这种状态是实有的,所以不能变,不能在第二刹那的时候有果法产生。因法毁灭的时候,这就是断灭了。
法住于自性,不应有有无。
涅槃灭相续,则堕于断灭。
“法住于自性,不应有有无”:这些法以自性而存在,若是实有,不能有变化,即先是实有法,后变成不实有法,这是不合理的。若是自性存在,就是实有,那么这个状态不能变。既然不变,怎么能毁灭而变成无实有了呢?
“涅槃灭相续,则堕于断灭”:你们说三有轮回存在,但是轮回最后也会变,趋入涅槃的时候,轮回就结束了、毁灭了。这样,一趋入涅槃,轮回相续就没有了,变成断灭了。
若初有灭者,而无有后有;
初有若不灭,亦无有后有。
“若初有灭者,而无有后有”:“初有”指前一世的最后刹那心,“后有”是后一世的第一个刹那。“灭”即坏灭。前一世的最后刹那毁灭后,再产生后世的刹那心。若是承许实有,它就不能产生后一个刹那心。
“初有若不灭,亦无有后有”:前一世的刹那心若是不灭,后一世的刹那心更不能产生。
若是实有,就是这样。若不是实有,都可以安立。
若初有灭时,而后有生者。
灭时是一有,生时是一有。
若前一世的刹那心灭的同时,后一世的刹那心产生。前世的刹那心是毁灭时的刹那心,后世的刹那心是生成时的刹那心,这二者是互不相关的实有法。若是这样,灭时实有,生时实有,就存在两个本体的人,不是一个人在轮回,是两个人。前世的人和后世的人不一样,众生变成了两个。
若言于生灭,一时则非理。
岂可此阴死,亦于此阴生?
“若言于生灭,一时则非理”:如果说生灭一时,同一时间存在,“非理”意指这是不合理的说法。
“岂可此阴死,亦于此阴生”:比如说人,他是五蕴的总体,他又是死亡,又是出生,这是不合理的。五蕴的综合体也好,五蕴也好,到底是生还是死呢?又是死亡,又是出生,这是不可能的。
壬三、摄义:
三世中求有,相续不可得。
若三世中无,何有有相续?
“三世中求有,相续不可得”:三时(现在时、过去时、未来时)不存在,过去时和未来时在现在时当中不存在,现在时和未来时在过去时当中不存在,现在时和过去时在未来时当中不存在。在前面已经进行过观察,三时都不存在,在三时当中也不可能得到相续。若是三时不存在,相续是从哪来的?前世、今世、来世,这是相续;过去、现在、未来,这是相续。这都不存在了,相续怎么能存在?兔角都不存在,哪来兔角华丽的颜色?
“若三世中无,何有有相续”:怎么能有相续呢?刚才讲的,若有相续,则可以安立因果关系,因果之间有相续,相续没有断,所以不会堕落断边,也不会堕落常边。现在相续不存在了,这个就不能作为说明依据了。所以,生成和坏灭还是无实有,不存在,抉择为空。
本品中主要抉择成和坏为空。
《观成坏品》讲解圆满。
此福已得一切智,摧伏一切过患敌,
生老病死犹波涛,愿度苦海诸有情。
以佛所获三身之加持,法性不变真谛之加持,
僧众不退意乐之加持,如是回向发愿悉成就!
达雅塔,班赞哲雅阿瓦波达呢耶所哈!
《《中观根本慧论》讲记(31)观成坏品》全文阅读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