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观四百论讲记(六十七)
前面通过总破因、果、体三法,阐述了有为法远离生边的真实性。接下来继续通过别破生时现在之法进行阐述。
己二、别破生时现在之法分三:一、观体而破;二、观时而破;三、观业而破。
这里的生時现在法,是指一个法正在生起的时候;而过去时,是指这个法已经生起,或者灭去;未来时,是指这个法还没有到生时的阶段。圣天菩萨通过观察体、时、业这三个方面,对生时的现在法进行遮破。
首先,对生时的体作遮破。
庚一、观体而破
若想:任何有为法都是有生的,所以现在法的生时必定是有。这也不应理。
生时谓半生,故生时不生,
或则应一切,皆成为生时。
(唐译:
半生半未生,非一生时体,
或以未生位,应亦是生时。)
颂文直解
如果说生时是半生半未生,但是因为这二者都不成立生时的缘故,所以并没有生时产生。或者,应成一切已生及未生也都成为生时。
(唐译:半生半未生,并非生时之体,因生尚未生起之故,如同已生、未生之时。或者已生及未生位,也可以合并而说为生时,因为同样有生、未生二种相。)
释义
本颂第一句解释了什么是生时之体,第二句正破,第三、四句反破。
“生时谓半生”:什么是生时呢?在一个法的生与未生之间,有一个处于半生又半未生的中间位,这个中间位就是这个法的生时。
“故生时不生”:生时具有的这个半生半未生的状态,决定了它不能真实成立,也就是不会有这样一种生时生起。为什么呢?因为从已生的这一半来说,属于已生;从未生的这一半来说,属于未生。由于根本不存在一个半生半未生的中间位,所以,这样的生时,将永远不可能产生。
反过来说,如果这样的半生半未生位是真实的生时,那么就应成“或则应一切,皆成为生时。”原因很简单:如果半生是生时,那么已生的过去就和正生的现在一样,都已圆满生的作业,都应该是生时;如果半未生是生时,那么同样未生的未来也应该是生时。
经过这样的分析,有的人承认了半生半未生的生时不成立,但是他们仍然认为一个法在产生时,有生时之体。这也不成立。
作为生时体,则不成生时,
不作生时体,亦不成生时。
(唐译:
生时若是果,体即非生时,
生时若自然,应失生时性。)
颂文直解
一个法的生时之体,是作为将要生起的法的自体,还是不作为将要生起的法的自体?如果是前者,则一个法已经存在,就不需要再重复生;如果是后者,则法未生起,因此也不成为生时。
(唐译:若在生时,本法是从因缘中产生,即未生时,已经有了本法之体,此体在未来将要生起时,称为生时。但是未来无体,哪里有所生之果呢?若在生时,本法之体非从因缘生,而是自然生,即所生之果体,应是无为法,如是则失去生时之性,即无生时。所以诸法无实有的生时。)
释义
本颂前两句破在生时就已具有法体,后两句破一个法在生时并不具有这个法的体。
“作为生时体”:这是说一个法在生起之时,已经具有了这个法的体。“则不成生时”:如此则不成立所谓的生时,因为体已经具有,就不需要再生,否则无义生、重复生等自生的过失,都会落到这个观点之上。
“不作生时体”:如果说一个法在生起之时,并不具有这个法的体。“亦不成生时”:这同样使得生时不成立,因为连体都没有,无法作生的作业,怎么能称它为这个法的生时呢?
接下来再对三时进行观察,来遮破生时。
庚二、观时而破分三:一、于正生现在法破生时;二、于已生过去法破生时;三、于未生未来法破生时。
辛一、于正生现在法破生时
有人认为:生时决定有,因为在过去、未来二时的中间,有生时的现在法故。这也不成立。
若二时中间,无无中间者,
则无有生时,彼有中间故。
(唐译:
已生异未生,别有中间位,
生时异二位,应别有中间。)
难词释义
二时:过去、未来。
颂文直解
如果说:生时必定有,因为在过去、未来二时之间,有正生的现在法之故。也就是说:不可能没有在过去、未来二者中间的生时。但这也不应理。若加以观察,可知没有作为过去、未来二者观待处的生时。理由是:这个所谓的生时,也有中间之故。
(唐译:若说已生与未生这二时之间,另有中间位,作为分界,此中间位即是生时,故生时必定应有。如此则生时也有“未生的生时”与“已生的生时”二者的差异,此二者也需有中间,而此中间又可一分为二,如此不断再分,无有穷尽,所以难以安立生时。)
释义
本颂第一句正面阐述错误观点,第二句以双重否定强调这种错误观点,后两句以根据相同的应成因进行遮破。
“若二时中间,无无中间者。”这是说过去、未来二时是有明显区别的,这个区别的界限,就是中间的生时位。这就像说泾渭分明一样,泾河黄、渭河清,它们中间必然有一条清晰的分界线,就是这条分界线,分开了有明显差异的泾河和渭河。这两句,就是通过过去、未来二时,来成立有现在的生时。
“则无有生时”:这是说,按二时需要中间界限的道理,会导致这中间的生时也不能成立。
“彼有中间故”:原因就在于这个中间的生时,是半生又半未生的状态,这两者必然又有中间的界限。而这中间界限,必然又只能是半生半未生,因此永远找不到一体的生时。
接下来对过去法进行观察,来遮破生时。
辛二、于已生过去法破生时
首先引述对方观点:
由于生时灭,乃有生时生,
是故应可见,有余生时体。
(唐译:
若谓生时舍,方得已生时,
是则应有余,得时而可见。)
难词释义
余:这里是有别于的意思。
颂文直解
由于生时灭去,生时才能生起所生之法,是故应可以见到,有不同于生时之体的法产生。
(唐译:若舍生时,方得已生位,则在未得与已得之间,应有得时,而此得时又可再分,而至无穷,此与前面所说生时过失相同。)
释义
本颂前两句引述对方的理由,后两句引述对方结论。
“由于生时灭,乃有生时生”:对方说,因为生时的灭,导致了生时具有生果的作用。
“是故应可见,有余生时体”:因为生时有生果的作用,所以可以见到有不同于生时之体的果产生。这些果都是生时灭后所生的,所以可以证明生时必定存在。
接下来圣天菩萨指出,果并非是从生时中生起:
若至已生位,理必无生时,
已生有生时,云何从彼起。
难词释义
彼:指生时。
颂文直解
如果某个所生法已经到了已生位,这时必然没有生时。如果已生之法还是处在生时之中,则既然已经生起,为何还要从彼生时中重复产生?因此,已生的过去法无有生时。
释义
本颂前两句正破,后两句反破。
“若至已生位,理必无生时”:如果所生之法已经处于已生位,则目的已经达到,此时生时完全是多此一举,根本没有必要。
“已生有生时,云何从彼起”:反过来说,如果已生之法仍然处于生时,则为什么又要反复生起?这是没有任何根据的。
所以说,已生的过去法没有生时,并不是从生时中产生。因此不能以此来证明生时的存在。
接下来从未来法上来遮破生时。
辛三、于未生未来法破生时
未至已生位,若立为生时,
何不谓无瓶,未生无别故。
颂文直解
如果把未生的未来法的现前安立为所谓的生时,如此则为何不说瓶子也无有?因为已生与未生无有差别之故。所以未生的未来法无有生起的机会。
释义
本颂前两句引述对方错误观点,后两句进行遮破。
“未至已生位,若立为生时。”这是说,一个法在未至已生位,但是又将要至已生位的状态,安立为生时。比如制作一个瓶子,陶胚已经做成了瓶子的形状,并且已经送入火炉烘烤,在快要成为真正的瓶子时,安立为生时。
“何不谓无瓶”:何不说没有瓶子。“未生无别故”:因为生时只是到已生位之前,对于瓶子来说,此时还没有生起。这样不管生时起了多少作用,最后的结果都是零,也就是没有瓶子产生,这就与未生位没有差别。如果确实是这样,那在名言之中的一切法,都将不能产生,因此就严重地诽谤了世俗名言。
庚三、观业而破
接下来有人试图从生时已经有未圆满的作业,来证明有真实的生时。但这也不应理。
生时体未圆,异于未生位,
是亦异已生,故应未生生。
(唐译:
非生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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