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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说四十二章经浅释▪P9

  ..续本文上一页:所以佛说,“观天地”:你观察这天地。“念非常”:你看天地有寒暑,寒来暑往,春夏秋冬的这种情形。地就有山,又有河,也是互相迁变,不是一定的。所以这都是生灭法,不是心里头的这种不生灭法,所以说念非常,这不是一种常的。

  “观世界”:这个世,是以迁流为义,就是迁变的,不是常的;界是以方位为义,它们也都是生灭的,也都不是常住不坏的,都是不常的,所以说“念非常”。“观灵觉”:你观自己这灵明觉性,“即菩提”:这就是一个菩提性。

  “如是知识”:你能像这样子去研究,这样子来认识,这样地知道它,“得道疾矣”:你很快就会得道了。因为你明白这理了,你就会得这个道;你不明理,所以就不得道。

  第二十章 推我本空

  佛言。当念身中四大。各自有名。都无我者。我既都无。其如幻耳。

  第二十章指示人用这四大来观身,知道这身体如幻如化,是虚妄不实的。

  “佛言”:所以佛说,“当念身中四大”:我们人应该想一想,想我们身中这四大,我们这个身体是四大和合

  而成的,四大就是地、水、火、风。我们身中这坚硬的,就属于地大;这湿润的,就是水大;温暖的,这属于火大;出入呼吸和这动的,是属于风大。

  “各自有名”:这四大各自有名,每一大有每一大它自己的名字,都各自有名。“都无我者”:也没有哪一个地方叫做“我”,你说这全身,你来数——头有头的名字,脚有脚的名字,眼有眼的名字,耳有耳的名字,鼻有鼻的名字,舌有舌的名字,口有口的名字,从头到脚,各有其名。所有的地方都各有其名,你说哪一个地方是有一个我?哪一个地方叫一个我?没有一个地方叫做我!那么,既然没有一个地方叫做我,为什么要执著这个我?为什么要杷这个我看得那么重?所以这整个身体也没有一个我的名字,都无我者。

  “我既都无”:我都没有了。我既然没有了,“其如幻耳”:所以这身体是如幻如化的,没有真实的,无论能观、所观,都是虚妄的,都是幻化的。若能明白这是如幻如化,你就能明白空、假、中的道理,空观、假观、中观的这种道理。你能明白这道理了,那你就知道这个身体是虚妄不实的。

  第二十一章 名声丧本

  佛言。人随情欲。求于声名。声名显著。身已故矣。贪世常名。而不学道。枉功劳形。譬如烧香。虽人闻香。香之烬矣。危身之火。而在其后。

  第二十一章是教人明白好求声名的人,不单是没有益处,而且有害处。

  “佛言”:所以佛说,“人随情欲”:人顺著他自己的情和欲,“求于声名”:去追求声名,就是去追求一个好名誉。“声名显著”:等声名成功了,这时候,“身已故矣”:这身也就快死了。你声名成功了,也就老了;老了就快死了,所以啊,没有什么大意思!

  “贪世常名”:贪求世界上这一个普通的、寻常的名誉,也就是平常的名誉。“而不学道”:你不去修习道果,“枉功劳形”:这就枉用了功,劳苦了身形。“譬如烧香”:譬如你点著一块香,“虽人闻香”:虽然这人闻著有一股香气,“香之烬矣”:可是那个香烧完了的时候,“危身之火”:那火烬啊,或者就会著大了,把身就烧死了。所以说危身之火,“而在其后”:很危险的事情在这后边就会发生的。

  第二十二章 财色招苦

  佛言。财色于人。人之不舍。譬如刀刃有蜜。不足一餐之美。小儿舐之。则有割舌之患。

  第二十二章是指示明白财色这两个字,它的滋味少,可是伤害很多。所以有智慧的人,不要像小孩子那样无知识,贪这甜味。

  “佛言,财色于人”:这世间一个财,一个色,这两种把很多修道的人都给害了。修道的人放不下财,就贪财;放不下色,就贪色。你贪财好色,那道业绝对不会成就的,所以说,财色于人,“今之不舍”:人人都舍不了这个财和色。好像什么呢?这里举出一个譬喻来,就“譬如刀刃有蜜”:那刀刃上有一点点的蜜糖。“不足一餐之美”:不够吃饱一餐的这种美好味道。“小儿舐之”:这个小儿看见那刀刃上有糖,这糖就是指这个财色。无知的人贪这财色,就好像贪刀刃上的蜜似的,“则有割舌之患”:就有把舌头割断了这种的危险。所以我们人对于财色,一定要把它看破放下,才能得到自在。

  第二十三章 妻子甚狱

  佛言。人系于妻子舍宅。甚于牢狱。牢狱有散释之期。妻子无远离之念。情爱于色。岂惮驱驰。虽有虎口之患。心存甘伏。投泥自溺。故曰凡夫。透得此门。出尘罗汉。

  第二十三章这说明了人的妻、子和房子,把人都埋葬在里边了。这种的埋葬比牢狱还厉害,所以人应该远离这种东西,应该知道它的厉害。

  “佛言”:所以佛说,“人系于妻子”:人被妻、子绑住了。系于妻、子,就是被他们绑住。“舍宅”:这房子也都把人绑住了。所以说,在家人有这三大件在身上,天天都披枷戴锁的。

  这个“枷”是家庭的“家”,有家庭就像戴枷似的。枷是木头做的,把它戴到头上这么锁上,你没有法子拿得下来,这就叫枷。戴枷,是犯罪了就戴这个枷。那么有了这个家,就被枷住了。好像我们有一些居士有家,行动就不自由,想到天上去,也去不了;想到地下去,也去不了,就在家里枷住了,这就是系于妻子,做什么都不方便。有小孩子,这叫“手捧子”,手上戴著那个刑具,行动也不方便,这叫手捧子。有父母,就像镣上戴那个脚镣子,这是三大件,有家庭的人都有这些,所以这叫系于妻子。这系就是被它绑上了,被妻子绑上了,被舍宅绑上了,就是有个房子也放不下,这也是被绑上了。“甚于牢狱”:这种妻、子和房子也就是人生的一个牢狱。

  “牢狱有散释之期”:坐牢还有坐完了的时候。“妻子无远离之念”:对妻子呢,无远离之念,就不想远离,你就算想离开,也不是真的。好像人说:“要出家!要出家!”要出家就出了嘛!讲它干什么?这就是因为没有远离之念,所以就这么唱唱歌而已。

  “情爱于色”:对这个情、爱和女色,“岂惮驱驰”:不怕被它所驱驰,不怕被情爱和色来支配,所以说岂惮驱驰。“虽有虎口之患”:虽然就好像在老虎的口里一样,但是“心存甘伏”:心里宁可被老虎吃了,也愿意的。

  “投泥自溺”:就好像投到泥里头,自己把自己淹住了,淹上了,“故曰凡夫”:所以才叫做凡夫。“透得此门”:你若过得去这个门,什么门呢?就是情欲、情爱和色这个门,与妻、子、房舍这个门。你若能透过去,那就是过关了。“出尘罗汉”:这就是一个出尘的阿罗汉,或者可以说是一个要证果的圣人。

  第二十四章 色欲障道

  佛言。爱欲莫甚于色。色之为欲。其大无外。赖有一矣。若使二同。普天之人。无能为道者矣。

  第二十四章讲的是淫欲心,淫欲心若是断了,一定会证果,证得阿罗汉果。可惜这是不容易断的,所有的众生都有这种毛病。所以在《楞严经》上说“淫心不除,尘不可出。”欲心若是不除去,你就不能证得阿罗汉果。

  “佛言”:佛说,“爱欲莫甚于色”:所谓爱欲,这个情爱和色欲也就是淫欲心,莫甚于女色。“色之为欲”:色这种的情欲,你说怎么样啊?“其大无外”:它这种大法,再没有比这更大的了,没有可以超出这情欲再大的范围了。“赖有一矣”:幸亏色欲只有一个,“若使二同”:假若再有一个这么厉害的东西,再有一个和它一样的,“普天之人”:普天下所有的众生。“无能为道者矣”:谁也不能修道了。就是说只有一个都这么厉害了;要是有两个,一时间就会把人都给吃了,没有人再可以修道了。还可以这么讲,这个色也可以说是女的被女色所迷,男的被男色所迷。男、女都有同性恋,男的和男的同性恋,女的和女的同性恋、这都叫被爱欲所迷。

  第二十五章 欲火烧身

  佛言。爱欲之人。犹如执炬。逆风而行。必有烧手之患。

  这是第二十五章,说明了爱欲是不可以接近的,不可以接近爱欲的这种情形。

  “佛言”:佛说。“爱欲之人”:纵欲贪爱的人,就是顺著你自己的情爱和淫欲心这一类的人。“犹如执炬”:就好像拿著一把火炬。“逆风而行”:迎著风走路,“必有烧手之患”:一定会把自己的手烧坏了。烧了手这还是一个小问题,恐怕有烧身的这种患啊!所以在这种情形之下,不接近这是最好的。

  第二十六章 天魔娆佛

  天神献玉女于佛。欲坏佛意。佛言。革囊众秽。尔来何为。去。吾不用。天神愈敬。因问道意。佛为解说。即得须陀洹果。

  这个天神就是天魔,也就是魔王波旬。这魔王等佛成道的时候,他就先派了很多魔眷属,也就是军队,去想扰乱佛,但佛不被他所转。这第二十六章就是说佛不被魔王所扰乱,还能把魔王化过来,成为佛的一个护法。

  “天神献玉女于佛”:天上的魔王送了三个玉女给佛。什么叫玉女呢?就是生得非常美貌,像玉那么样地可爱。这三个玉女,不但相貌是人间所没有的,天上也没有那么样地美丽。“欲坏佛意”:他的用意就是想教佛生淫欲的念头。坏,就是想要破坏佛修道的意志和愿力。

  “佛言”:佛就说了。“革囊众秽”:佛说不论是男人,是女人,男人生得相貌俊美的,也是一样,女人也是一样的。不是单单说女人怎么样怎么样坏,男人就没有那么坏了。所以佛言革囊众秽,是说人的身体就是一个皮革之囊。革就是皮革,就是皮包著这么一个bag(袋子),这囊就是一个bag。众秽,里面装著什么东西呢?里面除了屎,就是尿,你说这有什么好?

  在外皮上看那男人长得非常俊美,非常好看。再好看也不过好像阿难似的,生得相貌那么俊美,摩登伽女一看就爱上了。她就去佛那儿,佛说:“你爱他什么?”她说:“他鼻子也长得好,眼睛也长得好,耳朵也长得好,面孔也长得好。”

  佛说:“好!你爱他鼻子,我把他鼻子割下来给你;爱他耳朵,我把他耳朵割下来给你;爱他眼睛,我把他眼睛挖出来给你,你拿回去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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