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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唯识论讲话(卷五)▪P5

  ..续本文上一页熏成有漏法种。后时现起,有漏义成。异生既然,有学亦尔。无学有漏,虽非漏俱,而从先时有漏种起,故成有漏,于理无违。由有末那恒起我执,令善等法有漏义成。此意若无,彼定非有。故知别有此第七识。证有此识,理趣甚多。随摄大乘,略述六种。诸有智者,应随信学。然有经中说六识者,应知彼是随转理门。或随所依六根说六,而识类别,实有八种。】(P435)

  又不可以说:“离开了心王和心所,另外有一个东西,名字叫做随眠,也是烦恼的别名,它是属于不相应行法所属的。如果这随眠现行相续生起了的时候,所以影响到善事也成了有漏。”要知道,说到不相应行法,离开了心法、心所法、色法,根本上它自己就没有独立的自体,这在前面已经说过了,你们也是赞成的。

  也不可以说:“从有漏的种子生起的善法,便成了有漏。”那我倒要来问一问:“这种种子是由甚么原因而成了有漏呢?不是因为有漏种而成有漏。不可以说在有学的无漏心中,也有有漏种吗?”可见有学的人,还有有漏;这就是因为有第七识染污的我执存在,所以令他有漏,就是这个原因。

  虽然是由过去的烦恼,引起了现在布施而成了染污,然而竟究不是同起。可见这从前的烦恼,不是现在布施有漏的正因,因为一讲到有漏,是要与烦恼同起。既然布施的时候,不和贪烦恼同起,可见它不是有漏的正因。还有,好像第六识的无记业,它不是等待现在的因缘,当然不是烦恼所引起的,但它为甚么也会成有漏?可见行布施等善事时是有漏的原因,完全是染(P436)污的第七识执内我的过咎。

  然而要知道,一切有漏法正是因为和自身的现行烦恼,是同生同灭的。六识和七识它们是狼狈为奸,互相增加我执,方成有漏。这样一来,由现行而熏成了种子,由种子又生起现行,所以,一切的一切都成了有漏。凡夫既然是这样的熏习,而有学的初二三果又何尝不然。

  四果的无学有漏的异熟根身,虽然不是现行烦恼,然而由从前有“有漏异熟旧种”,要到金刚道后异熟识才空,不过以后再不会熏起新种。既有有漏的旧种,在道理上,无学圣人有有漏的异熟根身,也不会违背。

  这可见就是因为有染污的第七识,在那儿对第八识的见分恒常执为内我,所以前六识虽然修一切善法,还是不能忘相而成有漏,就是因为这染污末那在里面捣鬼。假定没有这染污的第七识,那第六识也不执着五蕴身为我。

  由上一层一层的道理推想起来,就可以知道,除开了前六识之外,还另外有一个第七识。其实证明有这第七识的道理还多得很,现在不过依据《摄(P437)大乘论》上,略略说了这六种。所以,希望一般有智慧的人,应当随顺信仰有这第七末那识的学说。

  然而有许多经里面,单说前六识,不说第七识,这又是甚么意思呢?应当知道:这是随顺小乘的教理,转变大乘的教理而说的。或者,是因为所依的根既然只有六种,所以能依的识也只有六种。其实,三能变分类是有八个识。

  (第二能变的第七识已经讲完了)

  【如是已说:第二能变。第三能变,其相云何?颂曰:“次第三能变,差别有六种;了境为性相,善不善俱非。”论曰:次中思量,能变识后,应辩了境,能变识相。此识差别,总有六种;随六根境,种类异故。谓名眼识,乃至意识。随根立名,具五义故。五,谓:依、发、属、助、如根。虽六识身,皆依意转,然随不共,立意识名。如五识身,无相滥过。(P438)或唯依意,故名意识。辩识得名,心意非例。】

  如是上面已经说过了第二能变的第七识,现在第三能变它的义相又是怎样呢?关于第三能变的义相,如果把它分开来说,它们的差别一共有六种,这六种都是以明了境界为体性的,也是以明了境界为行相的。在三性中无论是善或是不善,或是非善非不善的无记都有。

  这第三能变的前六识要分为九门来解释:(1)差别门,(2)体性门,(3)行相门,(4)三相门,(5)心所相应,(6)受俱门,(7)共依门,(8)俱转门,(9)起灭分位门。

  现在先讲第一差别门。论上说:在第二思量能变第七识之后,即来辩别了境能变前六识的行相。这了境的行相分开来有六种差别的不同,因为它是随从内面的六根和外面的六尘中间所生起的,种类当然不同了。怎样的不同呢?就是眼识、耳识、鼻识、舌识、身识、意识的种类差别,它们的生起,就因为随从眼根、耳根、鼻根、舌根、身根、意根,所以即安立六识的名字。(P439)并且这六识随六根具足说起来,还有五个意义:就是:“依、发、属、助、如”。意思就是说,这六识是:(1)依根之识,(2)根所发识,(3)属根之识,(4)助根之识,(5)如根之识。

  问:“若识随根而立名,那六个识都是随意根而有染净,那都可以叫做意识,何以不呢?”答:“因为六个识是随从六根,六根既然不同,所以六识当然不共。意识是依托意根而立名,同五识依托五根得名是一样,也就不会有混滥的过咎。或者,但依托意根,所以安立意识的别名。现在是单单辩论识得名的所以然,你不要把心和意也扯在一起来说。因为心是集起义,意是思量义,七八二识不是依根立名的。”

  【或名色识,乃至法识。随境立名,顺识义故,谓于六境,了别名识。色等五识,唯了色等。法识通能,了一切法。或能了别法,独得法识名。故六识名,无相滥失。此后随境立六识名,依五色根,未自在说,若得自在,诸根互用。一根发(P440)识,缘一切境。但可随根,无相滥失。庄严论说:如来五根,一一皆于五境转者,且依粗显同类境说。佛地经说:成所作智,决择有情,心行差别,起三业化,作四记等。若不遍缘,无此能故。然六转识所依所缘,粗显极成,故此不说。前随义便,已说所依。此所缘境,义便当说。】

  然而,有许多经上,看到叫做色识、声识、香识、味识、触识、法识。这又是甚么意思?这是因为:若是随根立名,那就叫做眼识、……意识;若是随境立名,所以叫做色识、……法识。因为识是缘虑,缘虑色故,所以叫做顺识。就是对于六境都有了别,所以都叫做识。

  问:“色识了别色,所以叫做色识;那末,法识能别色、声、香、味、触、法的一切法,那应当都叫做法识才对,何以不呢?答:“因为要分开六种境界:眼见色,耳闻声,鼻嗅香,舌尝味,身感触,所以意知法,只可以叫做法识,免得有混滥的过失。”(P441)

  后一种说法是随境立名,所以立色识、声识、香识、味识、触识、法识六个识的名字。这是约凡夫位上,五根没有得到自在互用方面说的。若是圣人得到了自在,六根可以互用,一根发识可以缘六境,那又作样办法呢?其实,还是照常随甚么根,得什么名。例如随眼根得眼识的名,若是随耳根,当然就得耳识的名字,那里会有相滥的过失呢?

  问:“在《庄严论》上说:“佛的每一根只能缘到一种境。”这又是甚么意思?”答:“这是约五种粗境和显境而说,其实如来每一根都能够缘到五种尘境。所以《佛地经》上说:佛的前五识转成了“成所作事智”以后,他能够用这智去决择一切有情心中的行相,各各差别的不同,而生身、口、意三业不思议的教化——身能现通,口能说法,意能鉴机。还能够作四种记别:(1)一向记,(2)分别记,(3)反诘记,(4)舍置记。这四记别也是佛的智慧,设若佛一根不能够遍缘五境的话,那怎样有这种功能呢?”

  然而,约粗显说,前六识它是内依六根,外缘六境的。此说凡圣都赞成,所以不说一根能缘一切境。前面不过是随义理上的方便,所以临时谈到佛的(P442)每一根都能够缘到一切境,不单单局住一根只能够缘自己一种境界。上面已经说过了,六识所依的是六根,而六识所缘的六境,不过是因为义便而说说罢了。

  【次言了境为性相者,双显六识,自性行相。识以了境,为自性故;即复用彼,为行相故。由斯兼释,所立别名,能了别境,名为识故。如契经说:眼识云何?谓依眼根,了别诸色,广说乃至意识云何?谓依意根,了别诸法,彼经且说,不共所依,未转依位,见分所了,余所依了,如前已说。】

  现在来解释第二性相门。前六识是以了境为它的体性,同时,也是以了境为它的行相,所以这是双显前六识的自性和行相。因为识是用了境为它的自性,也就用了别为它的行相,因此,就兼释所立“识”别名。因为能了别境,就叫做识,简别不是无知的“土木金石”。

  好像佛经上这样说:“甚么叫做眼识呢?它是依托眼根,去了别色尘,所以叫做眼识。眼识是这样,其余的耳识、鼻识、舌识、身识、意识都是一(P443)样。”意识是怎样呢?它是依托意根,了别法尘。经上说:“六种识是依托各各不共的六根所依,在凡夫没有转识成智的时候,是见分所了别的。”至于其余的共所依,好像前五识的分别依、染净依、根本依,这在前面傍论三依的时候,已经说过了。

  【此六转识,何性摄耶?谓善、不善,俱非性摄。俱非者,谓无记。非善不善,故名俱非。能为此世,他世顺益,故名为善。人天乐果,虽于此世,能为顺益,非于他世,故不名善。能为此世,他世违损,故名不善。恶趣苦果,虽于此世,能为违损,非于他世,故名不善。于善不善,益损义中,不可记别,故名无记。此六转识,若与信等,十一相应,是善性摄。与无惭等,十法相应,不善性摄。俱不相应,无记性摄。】

  现在讲第三门,前六识对于善、恶、无记三性中,是属于那一性所摄?谓:三性都有。有时是善,有时是恶,有时是俱非。怎样是俱非?俱非就是无记。它不是善,也不是不善,所以叫做俱非。(P444)

  能够为今生以及来生,都有顺的利益,所以叫做善;然而,现在得到人天的乐果,现世虽然是有快乐,对于来生,还是不知道怎样,所以不能叫做真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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