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本文上一页有一天有一个外道叫做裸形迦叶的问佛上面四件事,世尊都是不睬他,这是甚么用意?在佛的本意,“苦性”本来是“空”,还说甚么地方来的呢?
【问曰:佛说是经,不说苦是空,随可度众生,故作是说;是裸形迦叶谓人是苦因,有我者说:好丑皆神所作,神常清净无有苦恼,所知所解悉皆是神,神作好丑苦乐,还受种种身;是以邪见故问佛,苦自作耶?是故佛不答,苦实非是我作。若我是苦因,因我生苦,我即无常。何以故?若法是因,及(P102)从因生法皆亦无常,若我无常,则罪福果报皆悉断灭,修梵行福报是亦应空。若我是苦因,则无解脱。何以故?我若作苦,离苦无我能作苦者,以无身故。若无身而能作苦者,得解脱者亦应是苦,如是则无解脱。而实有解脱,是故苦自作不然。他作苦亦不然,离苦何有人而作苦与他?】
问的人是小乘,同在一个意义上,有两种说法:小乘说,佛所以不答,因为他是挟邪见来问。大乘则曰:是“空”。所以小乘人说:佛说是经,不是说“苦”是“空”,是因为随可度的众生,故作是说。下面就是小乘人的理由:因为是裸形迦叶,他说“人是苦因”,是一班主张有神我的人说:无论是“好”是“丑”,都是“灵魂”所作,这有灵魂的神我是“清净”,他是没有“苦恼”的;所知所解通同都是神我,神我能作好、丑和苦、乐,所以“还受种种身”;因是邪见故来问佛,因为“苦”实在不是“神我所作”,故佛不答。(P103)
甚么意思呢?设若神我是“作苦”的“因”,因为神我既然能“生苦”,那么,神我当然是“无常”;甚么原因呢?设若这件东西,无论是作“能生”的“因”,或是从因“所生”的“果”,那都是“无常”,如果神我也是“无常”的话,那罪福果报,通同都断灭了,这样一来,修行的人,福报也就没有了!还有,设若神我是“苦”的“因”,那也就不能“解脱”;甚么原因呢?神我设若能够“作苦”,那么,离开了“苦”,也就没有一个能“作苦”的神我,因为神我自己既然是“无身”,“无身”的东西,怎样能“作苦”呢?设若“无身”真能“作苦”,那么,得“解脱”者也应当是“苦”,那也就没有得“解脱”的人,然而实在是有得“解脱”的人,所以若说苦是“自作”当然是不对。
“自作苦”既然不对,“他作苦”也是不对,因为离开了“自”,那里有一个甚么人来作苦给“他”呢?
【复次:若他作苦者,则为是自在天作,如此邪见问,故佛亦(P104)不答。而实不从自在天作。何以故?性相违故。如牛子还是牛;若万物从自在天生,皆应似自在天,是其子故。复次:若自在天作众生者,不应以苦与子,是故不应言自在天作苦。】
再说:设若说“苦”是“他”所作的,那就是“自在天”所作了,这样的邪见来问佛,所以佛不答。而实实在在不是从“自在天”所作,甚么原因呢?因为“自在天”的相,和“众生”的相,形状是不同啊!好像牛子还是牛的相,若万物一定是从“自在天”所生的话,那应当和“自在天”相貌无大分别,因为“众生”是“自在天”的儿子啊!
还有,设若一定是“自在天”作的话,那就不应当给苦加在儿子身上,因此,不应当说“苦”是“自在天”所作。
【问曰:众生从自在天生,苦乐亦从自在所生,以不识乐因,故与其苦。答曰:若众生是自在天子者,唯应以乐遮苦,不应与苦。亦应但供养自在天,则灭苦得乐,而实不尔,但自(P105)行苦乐因缘,而自受报,非自在天作。】
问:众生从“自在天”生,所以“苦”和“乐”也就是“自在天”所生,但是因为众生不知道“乐因”,所以自在天给“苦”与众生。答:真是岂有此理!设若众生是自在天的儿子,那做父亲的人,但应当代儿子除“苦”赐“乐”,不应当给“苦”与众生。同时,也就应当供养“自在天”,就可以灭“苦”得“乐”,然而在事实上又不是这样,完全是由“自己”作“恶”受“苦报”,作“善”受“乐报”,与“自在天”有甚么关系?
【复次:彼若自在者,不应有所须,有所须自作,不名自在;若无所须,何用变化作万物,如小儿戏?复次:若自在作众生者,谁复作是自在?若自在自作,则不然,如物不能自作。若更有作者,则不名自在。】
再来说说:如果真是“自在”,那就不应当要受用的“物”;如果要“物”受用,那就不叫做“自在”了;设若自在天不要“物”受用,那又何必变化(P106)这“宇宙万有”做甚么,岂不是和小孩游戏一样?
还有,你说:众生是由“自在天”所“生”,那么,“自在天”又由那一个所“生”呢?你不能说是由自己所“生”,因为世间上决定没有自己“生”自己的道理,假定你又说,“自在天”另外还有一个人来“生”他,那也不能称做“自在”了。
【复次:若自在是作者,则于作中无有障碍,念即能作。如自在经说:自在欲作万物,行诸苦行,即生诸腹行虫;复行苦行,生诸飞鸟;复行苦行,生诸人天。若行苦行,初生毒虫,次生飞鸟,后生人天,当知众生从业因缘生,不从苦行有。复次:若自在作万物者,为住何处而作万物?是住处,为是自在作?为是他作?苦自在作者,为住何处作?若住余处作,余处复谁作?如是则无穷。若他作者,则有二自在,是事不然;是故世间万物,非自在所作。】
还有一个道理:设若“自在天”真能够“作”的话,那在“作”的时候,(P107)就不会有所障碍,心里面一动念,就可以作成功。但是在他们自己经上说的:自在天欲“作万物”的时候,要先行种种苦行,才生出许多毒虫和飞鸟以及人天。因此,我们就可以知道:一切众生的“苦”“乐”,都是由各人自己“善”“恶”的“业力”所“生”,决定不是由甚么“自在天”修苦行所“生”的。
再来说说:设若“自在天”真能够“作万物”的话,那我倒要来请问一下:你住在甚么地方“作”的呢?这个住处是你自己“作”的呢?还是另外一个人“作”的呢?设若说:是你自己“作”的,那你又住在甚么地方“作”呢?设若你又说在别处“作”,那么,别处又是甚么人“作”的呢?这样,如果一直的推上去,那就要犯无穷无尽的过患啊!设若是别人“作”的话,那就有两个“作”者的“自在天”,你赞成吗?所以世间的万物,决定不是“自在天”所“作”。
【复次:若自在作者,何故苦行供养于他,欲令欢喜从求所(P108)愿?若苦行求他,当知不自在。复次:若自在作万物,初作便定,不应有变,马则常马,人则常人,而今随业有变,当知非自在所作。复次:若自在所作者,即无罪福、善恶、好丑,皆从自在作故,而实有罪福;是故非自在所作。】
还有:设若万物是“自在天”所“作”的话,为甚么还要行种种苦行来供养“自在天”令他欢喜,来从他求愿,如果要修苦行求他的话,那就“不自在”了!
还有一层道理:设若万物真是“自在天”所“作”的话,那一“作”就定了,再不要有变动,那么,马、永远就是马,人、永远就是人,而事实上不是这样,是随各人自己所造的善、恶所“变移”,因此,就可以知道:不是“自在天”所“作”,也就“不自在”了。
还有:设若真是“自在天”所“作”的话,那也就没有甚么“罪”和“福”,“善”同“恶”,“好”与“丑”;因为你说的:一切的一切,都是“自在天”(P109)所“作”;然而,事实上是有“罪”、“福”,“善”、“恶”,“好”、“丑”,可见不是由“自在天”所“作”。
【复次:若众生从自在生者,皆应敬爱,如子爱父,而实不尔,有憎、有爱;是故当知非自在所作。复次:若自在作者,何故不尽作乐人,尽作苦人,而有苦者,乐者?当知从憎、爱生,故不自在;不自在故,非自在所作。复次:若自在作者,众生皆不应有所作;而众生方便各有所作;是故当知非自在所作。复次:若自在作者,善恶苦乐事不作而自来,如是坏世间法。持戒修梵行,皆无所益,而实不尔;是故当知非自在所作。】
文分四段:一、众生不应不敬自在天,二、自在天不应不爱众生,三、众生用不着各各自作,四、善恶苦乐都是可以不作而来,那把因果法就破坏了!
一、设若是由“自在天”生的话,那众生就应当恭敬爱念“自在天”才(P110)对,好像儿子敬爱父母一样;而事实上不是这样,有一部分“众生”不敬“自在天”的,所以知道“众生”不是“自在天”所“作”。
二、众生如果真是“自在天”作的话,为甚么不通同作“快乐”的人?而事实上有许多“苦”人,可见“自在天”的心有不平等,有“瞋”心作“苦”人,有“爱”心作“乐”人,既然有“苦”有“乐”,可见“众生”不是“自在天”所“作”。
三、如果一切物都是“自在天”已经通同“作好”了的话,那众生的生活:衣、食、住、行的用物,不要自己“再作”;而事实上还是要众生各各自己操心劳力去“作”,可见不是由“自在天”一人包办。
四、如果一切的一切,真真是由“自在天”一人“作”的话,那我们众生,不作“善事”而“快乐”会来,不作“恶事”而“苦”会加害到我们身上,那世间上一切“道德”、“伦理”、“法律”、“善恶”种种行为都没有用了,就是“持戒修行”的好人,也就没有好处;假定真是这样,那一切的道德行为通同被破坏了,那还成了一个甚么样子的世界?而在事实上又不是(P111)这样,可见一切善、恶都是由“众生”自己所“作”,决定不是由甚么“自在天”所“作”。
【复次:若福业因缘故于众生中大,余众生行福业者亦复应大,何以贵自在?若无因缘而自在者,一切众生亦应自在;而实不尔,当知非自在所作。若自在从他而得,则他复从他,如是则无穷,无穷则无因;如是等种种因缘,当知万物非自在生,亦无有自在。如是邪见问他作…
《慈航大师全集(三)十二门论讲话》全文未完,请进入下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