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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现空双运 第二节 在大空性怀抱(1)▪P2

  ..续本文上一页生起刹那的世俗法?答:如来藏光明远离垢染是就实相而言,此需圣者的瑜珈现量才能证知。而众生因无明垢障,把如来藏光明错认为或妄执成了刹那的世俗法,这便是世俗之现相。如一只白色的海螺(喻实相的如来藏光明),在无眼病之人(喻圣者)看来其是白色的,而有眼病的人(喻众生)则把其看成了黄色的(喻刹那的世俗法)。因此,无有实有的黄色存在,也不是黄色从白色中生起,黄色只是未认识白色的一种错觉。同样,刹那的世俗法并非实有存在,也并非是从如来藏中产生世俗法,其只是众生对如来藏的一种错误认识。

   又问:刹那的世俗法如宝瓶等在众生面前是以四边的方式真实地存在着,与这离四边的如来藏直接相违,故怎么可能从远离四边的如来藏中妄执而产生出四边的世俗法呢?答:如来藏的实相远离了四边八戏,但众生以非理作意而妄执,故从中显现出世俗万法。此可借梦境的比喻加以说明,梦境中虽然有各类的事物,但一经观察,四边都不存在。所以醒时虽然梦中之法远离四边,但在梦中以习气之力可以产生出四边显现。同样,如来藏虽然远离了四边,但众生以无明而产生出四边显现。又如夏季的水,到冬季时结成了冰。冰是坚硬的固体,而水是柔软的液体,二者似乎相差甚远,但不可否定的是,冰是水的一种变化,二者本质上是一样的,水本身在因缘聚合时可以变成冰。

   总之,第二转法/轮宣说了法界远离四边的自空;第三转法/轮进而宣说了这远离四边空性的本性是如来藏的大光明,世俗不清净法都已远离,故是他空。但自空与他空实乃双运一味,自空与他空都是法界的一个侧面。”

   弥勒菩萨《宝性论》(藏译)讲道:“如是一切蕴界处,住于业及烦恼中,此等行业及烦恼,住于非理作意中,此等非理作意者,住于心之清净中,心之自性诸法者,不住彼等诸法中。”全知麦彭仁波切于《宝性论》释文中云:““住”的意义是指此无彼亦无的关系。”由此可见,如果“清净心”(法性如来藏)为绝对之无有(“此无”),那么其下的非理作意、烦恼行业和蕴界处等有法,都将出现危机(“彼亦无”)。而凭日常经验,这些世俗有法(《瑜伽师地论》卷六十六:“复次,云何有法?谓一切世间法,说名有法。”)却不虚显现并可现量了知。这说明,如果唯一、绝对地持自空无遮见,那么在名言的一些具体问题上可能出现困难,整体佛法体系(注意:不是说自空法门)亦不能算是十分完善。

   全知麦彭仁波在《大幻化网总说光明藏论》中,指出问题的关键所在:“如是彼基者,由空性分而言,于般若等佛经中说为法性,真实边,真如等异名;由身智显现分而言,于(第三转法/轮)明藏经等说为如来藏之名;于此了义密咒乘中说为现空无二、大净等性、本来基坛城等异名也。”这段教言,非常善妙地把二、三转和显、密乘都圆融起来了——不同场合中的侧重点和名相虽不尽一致,然究竟所指却一体无违。如能深解此理,很多不必要的争执和疑惑,自可迎刃而解。比如站在(自空)中观的立场,就算把大空性安立为现基,其实也没什么问题,《中论》说得很清楚:“以有空义故,一切法得成;若无空义者,一切则不成。”法界本性是现空无二双运,说到(或证得)空性,显现法也肯定跑不了。只不过在名言习惯上,说空性是“现基”,稍有不便而已。譬如,一般说是火的热性可以取暖,倘若说成火的光明可以取暖,亦无不可,只不过没有直接讲火的热性取暖那么方便而已。同样,说从空性缘生万法,与说从法性如来藏现起世俗有法,也不存在本质区别。

   当然,上面的说法有个基本前提,就是必须从现空大双运的实相正见出发。如果没将双运实相当作不可分割的有机整体,偏执于绝无显现法的单空,或是偏执于自性实有的僵化现基,一切都无从谈起。

   《宝性论》的一个偈颂讲到成立如来藏的三大理论:“佛陀法身能现故,真如无有差别故,具种性故诸有情,恒时具有如来藏。”(汉译为“佛法身遍满,真如无差别,皆实有佛性,是故说常有。”)围绕这个颂词,全知麦彭仁波切在《如来藏大纲狮吼论》中赐予众多殊胜教言,特别对枯寂单空不可作为成佛种性等要点,作了精辟分析:

   “再者,仅是单空无任何种性之义。即是虽然你心中想承许种性如种子变成苗芽般,现在丝毫没有佛的功德,以道的因缘将会成就。彼实空无遮分是无有作业的无为法,有如是差别不符任何道理,比如在名言中有为法种子的现分可转变成苗芽,而种子的无实空分何时也不可能转变成苗芽般。

   另外,建立仅以实空就能成佛也是未经慎重观察的,因为,虽然许心实有不能成佛是正确的,无实也不一定能成佛,尽管土石等一切法是无实的,但谁也无法安立凡是无实都能成佛。仅以缘无实能断障就将其立为种性也是下劣的,因为在你承许仅缘空性遣除所知障是无根据的,而尚需无边福德资粮辅助的同时,却又将如是无遮分许为如来藏则毫无意义。因为此者应成和声缘共有的种性了,以此不能成立将会成佛。即是仅凭这一点安立不了任何能遣除所知障后出生一切种智的道理,以及无遮自体没有明智分故,在成佛时以彼不可能了知任何法。所以,若转依有为法的种性正合你心的话,则在一切有情心相续中无始以来就有智悲力三者的种子,如猛兽、罗刹等也有对自己孩子的慈悲心,及能识别利害的心智等,彼等以道摄持后远离障碍而展转增长,将会成就具足无量智悲力的佛陀,仅如此承许也较承许无遮为种性贤善。即是,凡须成立能生所生的因果,却抛弃了具刹那有事因的能生后,而将非能生的无实无为法许为因者,则成极为希奇处!

   有人如此想,并非所有无实都是种性,仅以心性无实为种性应该合理吧。纵然心的无实也没有能生任何有事的功能,有法心的前前刹那产生后后刹那合理故,似乎你已不需要此无为法的种性了,那么最好舍弃吧!

   ……所以凡是承许无变法界是佛性,首先当须认识所谓的法界是某施设处——真实胜义二谛大双运极无所住中观义。倘若未能认识其本性而仅仅将彼许为相似胜义(单空),则犹如将见到的林中群猴错认为三十三天的天人般,执非法界为法界而且承许是成佛的种性,及缘彼者修持般若波罗蜜多,以及承许彼为自性身的因等,成立如是所安立的一切是大乘的仿造道,般若等经中也如此宣说。

   因此,将寂灭一切戏论网的二谛无别法界义——各别自证的所境,称为自性清净法界与空性,此者是佛的真实种性以及将能成为具二净的自性身,在一切大乘经论中都曾宣说故。由此不得不承认自性住种性是无为法,而凡是无为法者,有以自体产生余果后灭尽自体的作用是不合理的,故法身的一切功德只能承许是远离障垢之果。决定是这样,以补处十地大自在(弥勒)菩萨在《宝性论》、吉祥怙主龙树在《赞法界颂》中都曾明显阐述过,所以自宗遵循彼等论典承许无为法界法是种性。彼界是一切诸法的实相,本体无生无灭,住于现空无别的本性,没有偏堕于任何一方。如是,显现生而复灭的诸有为法,象显现那样不成立故,以此不染污法界本体。因此,须由轮回因果本来清净而本体自成光明和无漏诸显现无离无合的此关要,无倒认识如来藏之相。

   二、安立清净自宗。前面偈颂首句“佛陀法身能现故”之义是:究竟正等觉圆满佛身即是等同虚空的法身功德,此者是从具诸束缚的平凡补特伽罗的相续中后来有明现或显现出或能现前故,安立现在有情相续中就具有如来藏。

   以此如何成立之理,分为共同与不共两种:

   一、共同,若存在能现前智慧法身的有情,则其心中决定具有将能成佛的种性,根本没有种性就能现前法身是完全不合理的,如《赞法界颂》云:“有藏勤作故,能见黄金等,无藏虽勤作,唯一生烦恼。”

   二、不共,如是所说是为合理。若想如良田中将能长出庄稼般,把此心立为将来成佛的因,然如何安立本来具足佛功德的殊胜种性呢?也可成立彼,因为一切诸佛出有坏皆以无为法而安立自性智慧身,不是所作无常的自性,以教证理证均能成立故。

   此亦,教证:《涅槃经》云:“诸比丘,若戒律圆满者,于如来无为法,说为有为法者,不若成为外道,毋宁死矣。”又云:“善男子,今于如来,当观为常身、无毁身、金刚身、非肉身、法身。”又云:“若说如来无常之句,不如以舌根触燃火之薪,毋宁死矣,亦不应听闻彼句。”仅是无遮分不能成立为涅槃,彼经又云:“所谓空空,何时寻找,何者亦不可得。何者亦无,裸体外道亦有,然解脱非如此也。”又云:“何为解脱者,即非所作之种性,彼乃如来也。”《能断金刚经》云:“若以色见我,以音声求我,是人行邪道,不能见如来。应观佛法性,即导师法身,法性非所识,故彼不能了。”仅以此等略作表示,在一切了义经中都有广泛宣说。

   复次,理证:与本来法界无二平等一味究竟之果——一切相智,若是以因缘新生所作的无常法,则应成有非自然智慧、未断行苦、有灭有生、以自体灭故具虚妄性、自体未成究竟皈依生后无间灭故、仅于因缘聚集处独住故、未入诸法平等一味、未超越一切边、未灭意生身等、无自在随他转等诸多过失。如是承许将会产生把金刚身视为无常的很多极大罪过故,应当在舍离此劣道后于无二智慧身观为大无为法、大常法。

   有些唯依观现世量衡量智慧不可能是无为法,心与常法不成同一体性,这样认为甚是下劣。虽然了知所境的狭隘心识决定是无常的,但是能知和所知一味的遍空虚空金刚智慧与彼不相同。因为在无为法自力光明不变的体性中含摄轮涅一切诸法,所以彼本体本来无有生灭,以观察究竟的理论成立故,如是智慧是不住有为无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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