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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现空双运 第二节 在大空性怀抱(1)

  第五章 现空双运 第二节 在大空性怀抱(1)

   佛陀在鹿野苑初转四谛法/轮,主要度化小乘学人。后于灵鹫山等地,为大乘种性者转了般若无相法/轮。既然依靠前两转法/轮,已可分别获证大小乘圣果,释尊为何还要慈悲开显第三转妙义呢?了义他空见在整个大乘佛法架构中,具有什么样的地位和意义?光明如来藏与金刚密乘(第四转法/轮)有何联系?带着这些问题,我们走进第三转法/轮。

   从本质上讲,如来藏学说的问世,是由现空大双运的法界本性所决定的。既然双运大法界不仅有离戏空分一个侧面,佛陀当然感到有责任为弟众提供全面的理论指导,无余宣明实相本面。

   第二转法/轮主要宣讲远离四边八戏的大空性,圆满开显其究竟密意的是中观应成派。法界本性从空分讲,无疑是离戏大自空,如《定解宝灯论》云:“远离戏论大中观,自性光明大圆满,义同名称不相同,此外无有更胜见。因无现空轮番执,远离四边之戏论,除此之外其它法,则成具有戏论故。”所以说,大自空、大无遮无论在基道果的一切分位上均具有大义,无有以量成立的任何能害且有充分之能立。然而也要看到,应成派在胜义中并不主动承许和安立任何显现法,无论以共同五大因还是不共四大因,都不能从理论上直接推导出现基明分的存在。这是由自空、遮诠的特性决定的。

   严格来讲,般若中观所得出的最终结论是:只要是显现法,其本性就必定为离戏空性——就像任何法只要投入火中,就必定成为火的所烧一样(能否烧尽那是另一回事)。所以,虽然应成派没有正面宣说最了义的显现法——如来藏,却并不影响我们赞其拥有究竟的现空双运正见。“只要——必定”的论断模式,仿佛给出了个特殊“方程式”,不论变量X(显现)取任何“值”(乃至涅槃或超胜涅槃之法),所得出的结果都是唯一的:空性。这个与空性和显现有关的“方程式”,为中观宗赢得荣誉和尊严。

   在向中观宗致敬的同时,我们来探寻现基明分的意义。或者说,在否定实执戏论和凡夫分别心的终极价值的前提下,来关注变量X具体地取最大值——如来藏时的情形。

   《定解宝灯论新月释》讲道:

   “同见以及不同见,共同所见为明分,

   成立现基不能无,犹如观看戏剧等。

   无论是同一道中不同有情的共同所见,或是不同道有情之间的不同所见,其有一个共同所见境,即为明分。六道众生有一个共同的现基是能够成立的,若无此现基,则六道众生不能有各自的所见,故不应理。如戏剧中同一演员可表演不同的角色一样。

   同见与异见有两层意义:一、同属一道的有情因业障、福报相近而有共同的所见境(如水),但业障、福报相差较大的各道有情之间的所见则不相同(如水、脓血、甘露等);二、六道有情所见的均属不清净法,这是同见,而观待于圣者所见的清净涅槃,则成了异见(这一句是从相对的角度而言的)。但无论是共同的所见或是不同的所见,从最殊胜的,也就是从究竟、绝对的角度来看,有一个圣者与凡夫的共同所见境,这就是“明分”。这里明分并不指世俗中有边的显现法,而是在法界中与空性无别的大光明,或空性自体显现的大光明。它远离了偏堕,遣除了二取的不清净相,对世俗中的众生可以相似地说为了义的法界本性,究竟的显现法,以及究竟法界本性的缘起,此缘起亦非摄于有边等。此究竟之所见即与空性无二无别的大光明,其远离了一切偏堕与戏论,依此共同所见境及六道众生各不相同的业力,而分别见为水等所见境。

   “究竟”一词,通常有两种不同的意义。一是观待于暂时但本身与暂时毫无关系,如十楼相对于一楼;二是虽与暂时相对,但暂时与究竟具有同一本体,并未离开暂时而谈究竟,如冰之于水。此处“究竟”之义属于后者。

   法界属无为法,此无为法也有两种含义。一是观待于有为法的无为法,如虚空等,属假立法。二是不观待有为法的绝对无为法,直指法界本身。全知麦彭仁波切在许多论著中都曾指出,这无为法本来就是远离四边,不能为分别心所了达,故往往称其为“大”,如大无为法、大中观、大清净、大光明、大双运等。

   以这个显现为基础,可以产生同见与异见、轮回的染污法与涅槃的清净法,基道果等的一切。这是从最殊胜、最了义的角度而言的。由此也可了知,众生因未了达这个现基而流转生死,圣者所证的也不是单空,而是清净、圆满的现基。有了这个现基,才会有迷乱的众生与证悟的圣者,以及轮回与涅槃。反之,若认为不存在这样一个现基,则这一切都无从区别及建立,故不应理。

   此也可由演员演戏来说明。一个演员,可在舞台上扮演许多不同的角色,有一天他上午演了一位天女,令观众如痴如醉,下午演了一位魔王,令观众惊慌恐惧。如果没有这位演员,则上午的欣悦与下午的恐惧都不会发生。这下午的恐惧,可以比喻为未见法界本性的恶趣众生,上午的欣悦,可以比喻为未见法界本性的善趣众生。及至在后台见到卸了妆的演员本人时,才知这一切都是他的变化所作,就象见到了法界的现基后,才知一切万法都是现基的变现。(《楞伽经》云:“如来之藏是善不善因,能遍兴造一切趣生,譬如伎儿变现诸趣,离我我所。”——引者注)

   如果因凡夫不见圣者所见之境,圣者前也不存在凡夫所见之境,所以认为两者所见之境恰恰相反,则也不正确,此仍以演戏为喻来说明:演员上午扮演了天女,下午扮演了魔王,在观众看来,飘曳的天女与狰狞的魔王给人以完全相反的观感,却仍是由同一人扮演。同样,众生在现量证悟法界本性前,以各自的业力而未如理认识现基,反以非理作意而见为各种所见境。

   在显宗大乘的了义经典中,这个现基被称为如来藏,正是基于这个如来藏,才分出了众生与如来:本身虽具有如来藏,但未证悟的是众生;本身具有如来藏,并已证悟、安住于其中的则是如来。仍可借用比喻说明,昏暗的傍晚,路上横着一根黑绳,这时有甲、乙两个人走来,甲不知是绳,错看成了蛇,因此心中大生恐惧痛苦,一步步后退。而乙知道这是根黑绳,因此并未有丝毫的恐惧,也不会产生痛苦。甲待乙指明了真相,凑近瞧清楚后,也现量见到了绳子,恐惧心随之消失。众生就如甲,如来就如乙,众生与如来的共同所见境——如来藏光明,就象甲与乙的共同所见境是黑绳一样。众生将如来藏的大光明执为实有的万法,就象甲的恐惧痛苦缘于错将黑绳看成了蛇一样。

   若认为既然圣者与众生有一共同所见境,则圣者应如众生一样感受痛苦,或众生应如圣者一样没有痛苦,则也不正确。犹如甲与乙有一共同的所见境——黑绳,但甲未了知真相,而产生畏惧,而乙明了真相,不产生恐惧一样,同样,众生与圣者,虽有一共同之所见境,但众生未如理认识而感受痛苦,圣者如理认识而感受大安乐,二者在认识与否上有很大的不同,而非是所见境的不同。否则若所见境不同,则众生如何成就佛果呢?

   比如来藏更深一层的共同所见境的见解,再无超过其上的是大圆满窍诀部见解,即本基之见。上述轮回中的众生与证悟的佛是基现的各种变现,基现则是从本基中产生出的属于第二刹那的法。在这个产生基现的本基中,没有众生、如来、轮回、涅槃等等,这个第一刹那的本基,就是大圆满无上密法中的究竟心性,也就是圣凡的共同所见境。在第二刹那的基现中,认识并安住于本基实相的是如来,未安住而迷失的即是众生,这时才产生了佛与众生的差别。这个观点在各种《定解宝灯论》注释中都未提到,而是法王如意宝在以大圆满窍诀部的观点广讲《定解宝灯论》时所传讲的,无垢光尊者在《句义宝藏论》中也广述了这个观点。

   总之,在显宗的了义经典中,圣凡的共同所见境宣说为如来藏光明;在无上的大圆满密法中,则更深广明细地阐述了无佛无众生时的本基状态。

   宣说共同所见境的目的,是为了避免众生对无生大空性的偏执,通达了这究竟的共同所见境,则自然了知一切世俗显现均为假立的妄相,而刹那间消除对世俗显现的执著。

   下面阐述若无现基,则万法无从安立:

   除此存在明分外,他处存在不可能,

   是故若无此明分,一切不现如虚空。

   除此不偏于现空任何一边的共同所见——现基或明分之外,再也不存在另外的一个共同所见境,是故若没有此明分,则清净法与染污法,同见与异见都不可能显现,阿弥陀佛等的清净刹土及不清净刹土也不可能产生,从小乘直到大乘应成派的各类空性也不能安立……一切应成犹如虚空什么也没有。此乃堕于断边的邪见,有无量的过失。

   第二转般若法/轮着重广大宣说的是远离四边八戏的无生大空性,没有象第三转法/轮那样更进一步地直接宣说这无生的大空性即是清净如来藏的大光明。故难以回答为何法界在暂时上有佛、众生、涅槃、轮回等等的差别法这一难题。所以闻思未究竟的人很容易导致这一颂所言之“一切不现如虚空”的过失。

   或有人有疑问:既然大圆满中也宣说了一切法都是幻化的、假立的、无有一法成立,那么是否也会导致类似的过失呢?对此回答:不会,大圆满中并非仅仅宣说了大空性,而是将大空性与大光明一同宣说,故无此过失。如果了悟了这大光明的则是觉悟的佛;虽然是大光明,但未了悟此实相的则是有分别的众生。

   ……

   龙树菩萨在《中论》中说:下根人学习中观时,因不了知其真实义而导致断见转生恶趣,上根人则了知一切都是大空性之实义,而与大光明相一致。

   或问:既然如来藏之光明本来远离了垢染,则从中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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