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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現空雙運 第二節 在大空性懷抱(1)▪P2

  ..續本文上一頁生起刹那的世俗法?答:如來藏光明遠離垢染是就實相而言,此需聖者的瑜珈現量才能證知。而衆生因無明垢障,把如來藏光明錯認爲或妄執成了刹那的世俗法,這便是世俗之現相。如一只白色的海螺(喻實相的如來藏光明),在無眼病之人(喻聖者)看來其是白色的,而有眼病的人(喻衆生)則把其看成了黃色的(喻刹那的世俗法)。因此,無有實有的黃色存在,也不是黃色從白色中生起,黃色只是未認識白色的一種錯覺。同樣,刹那的世俗法並非實有存在,也並非是從如來藏中産生世俗法,其只是衆生對如來藏的一種錯誤認識。

   又問:刹那的世俗法如寶瓶等在衆生面前是以四邊的方式真實地存在著,與這離四邊的如來藏直接相違,故怎麼可能從遠離四邊的如來藏中妄執而産生出四邊的世俗法呢?答:如來藏的實相遠離了四邊八戲,但衆生以非理作意而妄執,故從中顯現出世俗萬法。此可借夢境的比喻加以說明,夢境中雖然有各類的事物,但一經觀察,四邊都不存在。所以醒時雖然夢中之法遠離四邊,但在夢中以習氣之力可以産生出四邊顯現。同樣,如來藏雖然遠離了四邊,但衆生以無明而産生出四邊顯現。又如夏季的水,到冬季時結成了冰。冰是堅硬的固體,而水是柔軟的液體,二者似乎相差甚遠,但不可否定的是,冰是水的一種變化,二者本質上是一樣的,水本身在因緣聚合時可以變成冰。

   總之,第二轉法/輪宣說了法界遠離四邊的自空;第叁轉法/輪進而宣說了這遠離四邊空性的本性是如來藏的大光明,世俗不清淨法都已遠離,故是他空。但自空與他空實乃雙運一味,自空與他空都是法界的一個側面。”

   彌勒菩薩《寶性論》(藏譯)講道:“如是一切蘊界處,住于業及煩惱中,此等行業及煩惱,住于非理作意中,此等非理作意者,住于心之清淨中,心之自性諸法者,不住彼等諸法中。”全知麥彭仁波切于《寶性論》釋文中雲:““住”的意義是指此無彼亦無的關系。”由此可見,如果“清淨心”(法性如來藏)爲絕對之無有(“此無”),那麼其下的非理作意、煩惱行業和蘊界處等有法,都將出現危機(“彼亦無”)。而憑日常經驗,這些世俗有法(《瑜伽師地論》卷六十六:“複次,雲何有法?謂一切世間法,說名有法。”)卻不虛顯現並可現量了知。這說明,如果唯一、絕對地持自空無遮見,那麼在名言的一些具體問題上可能出現困難,整體佛法體系(注意:不是說自空法門)亦不能算是十分完善。

   全知麥彭仁波在《大幻化網總說光明藏論》中,指出問題的關鍵所在:“如是彼基者,由空性分而言,于般若等佛經中說爲法性,真實邊,真如等異名;由身智顯現分而言,于(第叁轉法/輪)明藏經等說爲如來藏之名;于此了義密咒乘中說爲現空無二、大淨等性、本來基壇城等異名也。”這段教言,非常善妙地把二、叁轉和顯、密乘都圓融起來了——不同場合中的側重點和名相雖不盡一致,然究竟所指卻一體無違。如能深解此理,很多不必要的爭執和疑惑,自可迎刃而解。比如站在(自空)中觀的立場,就算把大空性安立爲現基,其實也沒什麼問題,《中論》說得很清楚:“以有空義故,一切法得成;若無空義者,一切則不成。”法界本性是現空無二雙運,說到(或證得)空性,顯現法也肯定跑不了。只不過在名言習慣上,說空性是“現基”,稍有不便而已。譬如,一般說是火的熱性可以取暖,倘若說成火的光明可以取暖,亦無不可,只不過沒有直接講火的熱性取暖那麼方便而已。同樣,說從空性緣生萬法,與說從法性如來藏現起世俗有法,也不存在本質區別。

   當然,上面的說法有個基本前提,就是必須從現空大雙運的實相正見出發。如果沒將雙運實相當作不可分割的有機整體,偏執于絕無顯現法的單空,或是偏執于自性實有的僵化現基,一切都無從談起。

   《寶性論》的一個偈頌講到成立如來藏的叁大理論:“佛陀法身能現故,真如無有差別故,具種性故諸有情,恒時具有如來藏。”(漢譯爲“佛法身遍滿,真如無差別,皆實有佛性,是故說常有。”)圍繞這個頌詞,全知麥彭仁波切在《如來藏大綱獅吼論》中賜予衆多殊勝教言,特別對枯寂單空不可作爲成佛種性等要點,作了精辟分析:

   “再者,僅是單空無任何種性之義。即是雖然你心中想承許種性如種子變成苗芽般,現在絲毫沒有佛的功德,以道的因緣將會成就。彼實空無遮分是無有作業的無爲法,有如是差別不符任何道理,比如在名言中有爲法種子的現分可轉變成苗芽,而種子的無實空分何時也不可能轉變成苗芽般。

   另外,建立僅以實空就能成佛也是未經慎重觀察的,因爲,雖然許心實有不能成佛是正確的,無實也不一定能成佛,盡管土石等一切法是無實的,但誰也無法安立凡是無實都能成佛。僅以緣無實能斷障就將其立爲種性也是下劣的,因爲在你承許僅緣空性遣除所知障是無根據的,而尚需無邊福德資糧輔助的同時,卻又將如是無遮分許爲如來藏則毫無意義。因爲此者應成和聲緣共有的種性了,以此不能成立將會成佛。即是僅憑這一點安立不了任何能遣除所知障後出生一切種智的道理,以及無遮自體沒有明智分故,在成佛時以彼不可能了知任何法。所以,若轉依有爲法的種性正合你心的話,則在一切有情心相續中無始以來就有智悲力叁者的種子,如猛獸、羅刹等也有對自己孩子的慈悲心,及能識別利害的心智等,彼等以道攝持後遠離障礙而展轉增長,將會成就具足無量智悲力的佛陀,僅如此承許也較承許無遮爲種性賢善。即是,凡須成立能生所生的因果,卻抛棄了具刹那有事因的能生後,而將非能生的無實無爲法許爲因者,則成極爲希奇處!

   有人如此想,並非所有無實都是種性,僅以心性無實爲種性應該合理吧。縱然心的無實也沒有能生任何有事的功能,有法心的前前刹那産生後後刹那合理故,似乎你已不需要此無爲法的種性了,那麼最好舍棄吧!

   ……所以凡是承許無變法界是佛性,首先當須認識所謂的法界是某施設處——真實勝義二谛大雙運極無所住中觀義。倘若未能認識其本性而僅僅將彼許爲相似勝義(單空),則猶如將見到的林中群猴錯認爲叁十叁天的天人般,執非法界爲法界而且承許是成佛的種性,及緣彼者修持般若波羅蜜多,以及承許彼爲自性身的因等,成立如是所安立的一切是大乘的仿造道,般若等經中也如此宣說。

   因此,將寂滅一切戲論網的二谛無別法界義——各別自證的所境,稱爲自性清淨法界與空性,此者是佛的真實種性以及將能成爲具二淨的自性身,在一切大乘經論中都曾宣說故。由此不得不承認自性住種性是無爲法,而凡是無爲法者,有以自體産生余果後滅盡自體的作用是不合理的,故法身的一切功德只能承許是遠離障垢之果。決定是這樣,以補處十地大自在(彌勒)菩薩在《寶性論》、吉祥怙主龍樹在《贊法界頌》中都曾明顯闡述過,所以自宗遵循彼等論典承許無爲法界法是種性。彼界是一切諸法的實相,本體無生無滅,住于現空無別的本性,沒有偏墮于任何一方。如是,顯現生而複滅的諸有爲法,象顯現那樣不成立故,以此不染汙法界本體。因此,須由輪回因果本來清淨而本體自成光明和無漏諸顯現無離無合的此關要,無倒認識如來藏之相。

   二、安立清淨自宗。前面偈頌首句“佛陀法身能現故”之義是:究竟正等覺圓滿佛身即是等同虛空的法身功德,此者是從具諸束縛的平凡補特伽羅的相續中後來有明現或顯現出或能現前故,安立現在有情相續中就具有如來藏。

   以此如何成立之理,分爲共同與不共兩種:

   一、共同,若存在能現前智慧法身的有情,則其心中決定具有將能成佛的種性,根本沒有種性就能現前法身是完全不合理的,如《贊法界頌》雲:“有藏勤作故,能見黃金等,無藏雖勤作,唯一生煩惱。”

   二、不共,如是所說是爲合理。若想如良田中將能長出莊稼般,把此心立爲將來成佛的因,然如何安立本來具足佛功德的殊勝種性呢?也可成立彼,因爲一切諸佛出有壞皆以無爲法而安立自性智慧身,不是所作無常的自性,以教證理證均能成立故。

   此亦,教證:《涅槃經》雲:“諸比丘,若戒律圓滿者,于如來無爲法,說爲有爲法者,不若成爲外道,毋甯死矣。”又雲:“善男子,今于如來,當觀爲常身、無毀身、金剛身、非肉身、法身。”又雲:“若說如來無常之句,不如以舌根觸燃火之薪,毋甯死矣,亦不應聽聞彼句。”僅是無遮分不能成立爲涅槃,彼經又雲:“所謂空空,何時尋找,何者亦不可得。何者亦無,裸體外道亦有,然解脫非如此也。”又雲:“何爲解脫者,即非所作之種性,彼乃如來也。”《能斷金剛經》雲:“若以色見我,以音聲求我,是人行邪道,不能見如來。應觀佛法性,即導師法身,法性非所識,故彼不能了。”僅以此等略作表示,在一切了義經中都有廣泛宣說。

   複次,理證:與本來法界無二平等一味究竟之果——一切相智,若是以因緣新生所作的無常法,則應成有非自然智慧、未斷行苦、有滅有生、以自體滅故具虛妄性、自體未成究竟皈依生後無間滅故、僅于因緣聚集處獨住故、未入諸法平等一味、未超越一切邊、未滅意生身等、無自在隨他轉等諸多過失。如是承許將會産生把金剛身視爲無常的很多極大罪過故,應當在舍離此劣道後于無二智慧身觀爲大無爲法、大常法。

   有些唯依觀現世量衡量智慧不可能是無爲法,心與常法不成同一體性,這樣認爲甚是下劣。雖然了知所境的狹隘心識決定是無常的,但是能知和所知一味的遍空虛空金剛智慧與彼不相同。因爲在無爲法自力光明不變的體性中含攝輪涅一切諸法,所以彼本體本來無有生滅,以觀察究竟的理論成立故,如是智慧是不住有爲無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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