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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海上师全集(第五辑) 般若波罗密多教授现证庄严论▪P43

  ..续本文上一页性之障,悉皆愚昧。

   二、於一切道完全不知,道智性之障,悉皆愚昧。

   三、於一切根本,完全不知,一切根本智性之障,悉皆愚昧。

   解云:此三,总明必当善学三智广大般若,名相次第,应知尽知,离去无知之障。

   四、般若波罗蜜多,完全不知,於一切寂灭道,悉皆愚昧。解云:了知甚深般若之体及道行次第、最後果相,完全尽知,则於道不入无知之障。

   五、於色之所知,及真如义体,完全不知,於真如性等及相似,具足与不具足,悉皆愚昧不了。解云:於色等蕴相,及所知之受想行识等相,总摄俗谛真如义体之所摄者,二谛悉应尽知;乃於真如性及如幻相似之相,具足了解及不具足,悉能知道。否则愚味二谛。

   六、於魔等之自性,完全不知,不平等性,悉皆愚昧。解云:魔之自性者,即无自性,由自我自性之所显现也,当体即空,如如平等。又魔者磨也,消磨我性,使慧刃锋利之助石也。故说魔乃修行成道之助伴良友,道上之庄严也。

   七、有义言说,如其摄受性之苦等诸谛,於中悉皆愚昧。 解云:有义言说者,根据经义佛说之言教也。於中所有苦等诸谛四阿含等根本之外,佛有密意再再宣说,如《大般若》等经,特具显明开示,本论格外明了指出所有特点殊胜之处,务须如其摄受根本及特具之密意尽知,否则於根本谛义修行不得自在也。

   八、贪等之自性,完全不知,烦恼自性悉皆愚昧。解云:贪等烦恼之自性,本皆无性。不知无性,失於慧照,无明主事,於境错失,随增更甚,不能返本,入於愚昧。

   九、所取能取之性相,完全不知,不二之理悉皆愚昧。解云:所取者,无明错误所现之境界也。能取者,不知我体是假,执为实在,执我能取之境界也。此二皆从般若失照而起,难得事事明了如照。以此之故,此中详示种种三十六法,条条指明,令得正知觉照,解了慧道之行,增长智眼,解了本体如如不二无能无所之义,否则愚昧。

   如此能取之行相分别,是最後修道之心心所入行之住品类转依之境,具有之九种宣说也。

   总此修道不随顺品,行相四类,是彼体所断性之对治相四,亦彼修道分别之异门,如是所云,内心刻记应作也。

   复次,如前行相分别,一百零八所断,时性平等(不依前後)。唯期於彼等(三界)体摄之烦恼一百零八、能作断除,功德具足圆满,是一切菩萨修行道中住者之依止也。以上所断之四种九类竟、以下所断断已之胜利相也。

   此中所说净体之相者:

   颂云: 如诸病尽除 时常安息竟 种种众生乐 功德皆全备

   若海纳百川 胜果盈盈累 勇心摩诃萨 一切众依止

   解云:如是颂云者,修道中修行者,於此行相分别种类,四个九法,自性热诚能作慧行者,於诸传染病因,能作尽净灭除,获得无不悦愉究竟安息。如如悲心利他自在,能成种种一切有情安乐。善巧功德,悉皆圆满。三乘所摄一切道性,如大海体,悉能容纳。菩萨修行道中,住果边际,次第究竟获得彼中清净庄严。成就种种一切现法,须依前面四九行相等分别,是能作也。以上顶加行修道竟,以下顶加行之无间道也。

   修道随後,是显佛道无间道之加行,无间道之三昧。

   七十义之四十八 无间道之顶加行

   颂云: 安立三千生 声闻麟喻德 菩萨正离生 列众善为喻

   以无量福德 显佛无间道 无间三摩地 一切种智性

   解云:如是颂云,若或摄取三千大千世界之有情等,安住於声闻缘觉菩萨之无过住处,如是善德,喻彼(佛道无间道)所作福德之量相较乃至此中殊胜圣者之福德为多。何以故?此摄种种一切智性故,乃至获得大觉体性无边之正定故,悉是无比无对之功德故,此者皆是无间三昧之所作性也。

   复次,此中所缘等,如其所有云何摄持?

   颂云: 此所缘无实 是述主体念 此中行相寂 好辩者常诤

   解云:此中所说无间三昧之所缘之因缘也,即一切法无实之所缘是。我之所缘者,念是也。行相者,自性寂灭之止性是也。住彼中渊深难测故。

   今作详细之言说方便善巧,俾未知解等,诃斥抗辩。传承发起,後得智生故,此等显明之所作者,彼彼深性之所作故,作深想观教授也。若此慧心具有倒错等违理之分别,如其破除洗净,於此正定发生所作云何?即此以下是三昧中错倒之分别也。

   七十义之四十九 破除邪执

   颂云: 意乐此所缘 受持此自性 一切种智智 胜义及世俗

   加行及三宝 巧便证能仁 颠倒及道等 能治所治品

   性相及修行 诸邪说分别 依一切种智 说为十六种

   解云:一、有为无为之界体分别,正真性不可得。解云:意乐唯在有为无为之界类种性分别,而不作空寂无我之般若上实修,於正真性不可得也。(境误)

   二、所缘悦意等一切行相之上,自性无故。解云:此谓定中所缘得意行相应舍,般若行相是无自性故。(行误)

   三、所缘之自性决定所取。解云:此所缘之自性是无性,谓为我有所得,决定取此以为得果。(果误)

   四、一切种智性之智慧等,真实及不真实无所缘。解云:不以俗谛之见解分别种智等实非实性而作所缘,智皆无实性故。(不以世情分别真义)

   五、真如性之自性,以俗谛及胜义二谛观之。解云:真如无自性,是修行之正观证境,不以俗谛及胜义二者之名句知见为真如之实性。(不依名句思择)

   六、於施无所缘而作加行。解云:於施等六度,执三轮空理,无所缘,於度等以为可作不可作(可不作?),堕於无记之见以为究竟修行。

   七、解了所作无,是大觉佛宝。解云:现知诸法实相,解了所作无生无自性无我之所作性,而於一切所作究竟能作,是为大觉,亦称佛宝。

   八、唯名句安立净尽,是法宝。解云:於此名句安立,清净如理洁白无过,是名为「净」;不执有法性我性微少存在,名之为「尽」。是名法宝。

   九、於色等所缘遮止者,是为僧宝。解云:於色受想行识等,及色声香味触等,乃至财色名食睡等,所缘境上,能依波罗提木叉戒实修,临境辩识,能作遮止过犯,乃至应作能作无取不着者,名为僧宝。

   十、於施等无所缘是方便善巧。解云:此无所缘者,总识无我,我空,身空,一切自在受享空,劳逸空,愿望睡息空,无智无得,是菩萨空义方便善巧。

   十一、有实质,无实质,二者之自性分别遮止者,真如现证。解云:实执者,现前色蕴等内外诸法;无实质者,受等法界诸法及空性等不以我执分别修行。现量无言无议,是证会真如大道。

   十二、快愉行相契入之无常及常性等颠倒。解云:觉智明了世情及如性之时,发生快愉执忍之境,即是颠倒,碍正修故,是应对治。

   十三、行相道修行之果,是现量未能作之道。解云:行相修行者,是实相方便道,令断易所取能取之习气也。若见诸相非相,即见如来。

   十四、弃舍修为,无不随顺品及无对治体,有法无法之性相。解云:有法无法 之分别者,弃舍修行,亦无不随顺品及无对治体,则一切法是无;若有不随顺品不能契合般若,及有烦恼习气无明应作对治者,则一切法是有。

   十五、自共之性相离名修行。解云:法界法摄,一切尽所有相,分别观察决择为二,一、自相,二共相。自相分别又二,自类自相及各别自相。

   (此皆依照《瑜伽》、《华严》作解。)

   初,自类自相者,自体总相也。摄集多种他体共相,而成一体,同时相应具足显现,随主体观,名为自类自相。

   次,各别自相者,各各共相,彼体亦是摄集他体,成自主体,名为各别自相。

   共相分别者,别别自相,无量众多之现相而言也。取意瑜伽,以类分之为五:

   第一类依法界法类分别,如蕴处界等,同异种类无边所摄,皆名共相。

   第二类依成作说,如善恶六因五果等成作,及修行成办因果所摄无边缘起(四缘十二缘)等,皆名共相。

   第三类依一切行说,如一切行皆以无常等而为共相。

   第四类依漏无漏说,有漏皆苦,苦是有漏共相。

   第五类一切法之共相者,悉空无我,无自性故。

   如是二相在一法上观之,总也、别也、主也、伴也,乃至同异、一多、成坏,隐显、染净、因果、体用、合离、摄散、生灭、去来,万相炽然,奔腾不息,速如闪电,又复重重无尽,集合分离,隐显变迁,如是森罗万相,强名法界法相,而互观名曰自相共相。如是了知法无自性本体实在之相,悉是相互对法而成。

   《大毗婆娑》引佛言云:若有能於阿毗达磨(对法藏)自相共相,极善串习,必无有能如法问难,令於法性有少违故。

   是故学解般若,通达法性,必当先明法界法相,了知自相共相,分别练习,是入实相方便之门;以此了知现前幻影互起俗谛生灭相状,皆是无实、无我、空无自性,而趣法性真理之途也。但必离言、摄理、归宗,而作真实修行。

   十六、菩萨方便善巧不明,详细所说(广般若)一切颠倒分别,具诸相违之义实行,不离疑心自性。解云:前条破斥但知不行,此遮不知盲修,不断疑情,正智不生。

   以上所说之境及俱有之性,是一切种智性之依因,於此错倒之相,有十六种类之说明也。

   此是依世俗与胜义具有之门而作指斥,如是次第依於二谛之门,应作重重反覆问答,应知也。

   如是菩萨等净善意乐,依止二谛善巧方便,种种空性显明,前行之行相决定,一切正真慧行生起,是此无间道三昧发生之所作也。

   顶加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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