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本文上一页能作尽苦之道,於此诸法之加行能作。
道决定获,谓中士修离苦,依前三学工具而行之,决定获道。观苦谛是苦,集谛流转亦苦,故决定生厌离心。观灭谛清净涅槃为可得乐,故修道谛前之苦集为境,灭为果亦为行,道是行。菩提道次第所以为佛独一无二者,其中并无希有,皆经论中常理,不过将经论之义取而条贯之,以起作用耳。
苦、集、灭是境,但灭一方面是境,一方面又是果。道谛是行,最重要者为道谛。
三十七道品,加在戒定慧上修。
道谛四相:(一)、道,如聪慧学生。(二)、道品,如办学校方法。(三)、道成办,如教科书。(四)、道决定获,如上课。
颂云:
道者趣菩提,体智之能作,道品多属用,顺理诸方便,
戒定慧等学,心住理能行,由修解脱行,能生尽苦智。
四谛法为总法,无论念佛、参禅、学密、学教皆不可离。
甲二、三十七助道品。
此三十七助道品,为明瞭方便起见,分为:乙一、三四。乙二、二五。乙三、只七。乙四、单八。四种。兹列略表如次。
表一:
乙一、三四。
三四者,即丙一、四念处。丙二、四正勤。丙三、四如意足是也。略释如次。
丙一、四念处。
四念处是智慧,即四法印。一切教法皆可摄於四念处,故四念处颇为重要。云何为四:即丁一、观身不净。丁二、观受是苦。丁三、观心无常。丁四、观法无我是。分诠如下。
丁一、观身不净。
观身不净,谓二根和合,种子不净,胎中住处不净,生时生处不净,现身九孔常流不净,死后白骨不净。此所以有身如行厕之喻也。初修於定中观,在家断邪淫者宜观此,出家修梵行者,更宜观此。自观不净,推及其他,亦皆不净。不修此观,欲念若起,则禅定不易得,此观成就,初观能转自心,以后有神通力,能令他人转少为老,转美为丑。如释迦佛得道时,魔王令魔女来摄,佛以不净观令彼魔女转少为老,各各自观,互相惊哭,遂即散去。故见貌美者,不观其外相,但观想内容不净,乃降服贪淫之妙法也。
现在美学,误不美以为美,是不知观身不净法。
丁二、观受是苦。
世间之乐,乐中有苦,在世间求无苦之乐,无有是处。何以故?苦乐对待故。
印度有一老修行,一日吉祥天女至,凡见此女者有各种吉祥,旋黑女儿又至,自言是吉祥天女之妹,顷刻不离,凡见此女者有种种不吉祥;以彼二女不相离,老修行遂皆拒绝之。此二女复至他家,他家留之,忽而吉祥之事迭至,忽而不吉祥之事迭至。以此推之,可知世间苦乐亦如一母所生,顷刻不离,惟苦乐皆拒之门外方能成功。换言之,离苦乐之乐,方为真乐。
丁三、观心无常。
谓第六意识无常,刹那即变,过去、现在、未来三心不可得。三心相续,不断不常,如河水本无动,以波浪流转而动,线中无布,以经纬相贯而成布,故非决定之无,亦非能见之有。
过去心不可得、现在心不可得、未来心不可得,三心不可得,是修行入手处,与参话头同。
所宜特别注意者,第六意识如水中之浪,刹那刹那不停,如停而人仍不是死,如此观察,则易见真心。
丁四、观法无我。
无我有二:(一)、内。(二)、外。一切内法无我,谓於五蕴中觅我不可得;一切外色无我,谓於地水炎风四大,觅我亦了不可得。世间之相流转迁变,并无自性,亦无实法,无我云云,亦复如是。以上观身离瞋,身解脱;观受离贪,境解脱;观心离痴,慧解脱;观法得智慧,我解脱。
四念处观法,约分为二:(一)、定中观。(二)随时随处观。如此修习,数月可起作用,利根数日可起作用,然成功虽速,易得易失,须久修习方好。
身对境即受,心对境即法,故四念处摄一切法。
四念处即正知正见,修此则不致招魔。
丙二、四正勤。
四念处有境,四正勤是行。云何为四:即丁一、已生恶令断。丁二、未生恶不生。丁三、未生善令生。丁四、已生善增长是也。诠如次。
丁一、已生恶令断。
谓时时忏悔,祈消宿业。
丁二、未生恶不生。
已生恶令断,是忏悔;未生恶不生,是持戒。谓既能持戒,对於众生,起慈心悲心,自不恶念矣。
丁三、未生善令生。
谓修行出世善,六度四摄,具慈悲心,祈三宝加持父母及众生,同离苦海皆是。
丁四、已生善增长。
谓增修出世善,修四正勤,初修仪规,於理上修,次於事上修。初断恶,恶不断则善不生,善生则恶断,断恶增善谓菩萨。
丙三、四如意足。
四念处是慧,四正勤是戒,四如意足是定。足者行也,加上定功即如意足,一名禅定;依定修行一日千里,故云神足。无论四念处,四正勤,皆宜在定中修行,固不只四如意然也。云何为四:丁一、欲。丁二、念。丁三、进。丁四、慧是也。诠如次。
丁一、欲。
欲者愿也。谓欢喜心,凡作一事,皆起愿欲欢喜心。
丁二、念。
念者时时不忘之谓,如禅念话头,净念佛号,密念本尊,皆是。总之修行何法,即系念何法,心常在念,而无杂想,一涉杂想则不易成就也。
丁三、进。
进谓精进。精进与正勤稍不同,精进则一门深入。
丁四、慧。
四如意中之慧,不是由定生慧之慧,是一种选择。
四念处是慧,四正勤是戒,四如意足是定。此戒定慧三学,宜合修为要,一分家则不成功。戒若无定,虽修三千威仪,八万细行,境若现前,仍不免犯戒;慧若无定,虽通三藏,而究竟之义达不相宜;定中无慧无戒,亦同世间定,故宜合修也。正勤在定中修,如勤念过,心反散乱,故又以四如意足之定调剂之。
四念处、四正勤、四如意足,是基本法。此三四不外戒定慧,无论何法,皆戒定慧所摄。
乙二、二五。
二五者,五根、五力是也。略释於下。
丙一、五根。
五根、五力皆修行四念处等之果,五根即菩提。分诠如下。
丁一、信根。
根者,增上义:由能乐善法故名为根。云何信根?信者谓於三宝、四谛等,能深忍乐,一种清净性,名之为信。由此信而生诸善法,故曰信根也。
丁二、进根。
进即精进,由此生诸善法,故曰进根。既有信根,则精进心生起,久之则进根得矣。
丁三、念根。
於诸忆持,名之曰念;由此生诸善法,名曰念根。既有进根,即念念不忘,久之则念根即得。
丁四、定根。
专注所缘,名之曰定善;由此生诸善法,名曰定根。既有念根,即念念在定,久之则定根得矣。
丁五、慧根。
简择得失,名之曰慧;由此生诸善法,名曰慧根。既有定根,由定生慧,则慧根当然可得。
丙二、五力。
不可屈伏名为力,五力者即前五根之力也,分诠於下。
丁一、信力。
即若天若魔,乃至诸烦恼皆不能屈伏,所以称力。信力即信根之力,无别体也。
丁二、进力。
进力即是进根之力,亦无别体。
丁三、念力。
念力即念根之力,亦无别体。
丁四、定力。
定力即定根之力,亦无别体。
丁五、慧力。
慧力即慧根之力,亦无别体。
第一步生五根,第二步生五力。凡修何法,得到五根,再进一步修行,即得五力。
定是外道、凡夫、小乘、大乘共修的路,但各各目的不同,此宜特为注意。
在定中所生身上种种等现象,(按:前八触,后八触,共十六触。)虽有是事实,佛法不许说,恐其观身是净,及生我执。
五力最要,力即*轮之转,种种方便从此生。又五根、五力中的定根范围最宽,不仅在习定时为定。无论入定出定,凡一切不动摇者皆是定所摄。
根谓法,力谓类。如见有情苦为法,见己苦而推及人之苦为类。
五根是八法,五力是八类。
三四为体,五根、五力为用。
乙三、只七。
即合念、择法、精进、喜、轻安、定、舍七种,名为七觉支。所云双七者,前四念处、四正勤、四如意足,有三个四种;五根五力,有二个五种;此七觉支,只有一个七觉支,故云只七也。觉谓菩提,支谓支分。有七种菩提支分,循此修行,可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之果。前四如意足,是起定之因,此七觉支,是正得定之方便。略诠如下。
丙一、念觉支。
其境明记,名之为念。谓去不正念,生起正念,防护定心,持念不舍,时时缘所修之法,故名念觉支。何以故?念觉支即觉法所依止也。
丙二、择法觉支。
观察得失,名之为择。择指慧言,以慧择法,循是修行,可出三界,否则随众生数,随业流转。行者若懈怠、昏沉、放逸时,宜速修此择法觉支,以对治之。何以故?择法觉支,其自体即是觉也。
丙三、精进觉支。
炽然修善名为精进,行者先修抉择,既抉择已,当然能起精进。何以故?精进即是觉之出离支也。
丙四、喜觉支。
於意适悦,名之为喜。谓以精进心修法,任修何法,皆能生欢喜心,盖得法之利益故也。
丙五、轻安觉支。
身心调畅,名为轻安。谓妄念已息,轻安自得。
丙六、定觉支。
专注所缘,名之为定。即心不外驰也。
丙七、舍觉支。
远离沉掉,平等寂静,名之为舍。合上轻安与定,此三皆是觉之无染支。又舍谓止,如修仪轨中,有修止处,有修观处。
七觉支即菩提。欲得菩提,须先得定。七觉支中念,譬如警察,防护定心者即念。
又七觉支指在定时言,即正修,亦即是定;与后八正道,指出定时言者相对。七觉支是定,八正道即是戒。
乙四、单八。
即合正见、正语、正思惟、正业、正命、正精进、正念、正定八种,为名正道。所云单八者,前四念处、四正勤、四如意足,有三个四种。五根五力,有二个五种。此八正道,只有一个八种,犹七觉支,只有一个七种,故云单八也。
八正道之正即戒,七觉支摄於定,八正道摄於戒。云何名正?曰因果不错名正。兹略诠於下。
丙一、正见。
正见者,不随邪见、边见、戒禁取见等。以戒言正,以见言见,合说以下七种,皆摄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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