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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海上师全集之二 菩提道次第论科颂讲记▪P9

  ..续本文上一页苦。

  六道苦即行苦,以轮转不息故。

  颂云:

  诸天战争时,断肢殒命等,劣天被驱摈,死住不自在,

  修罗多嫉妒,热恼而兴斗,截肢或断命,虽智不见谛,

  人苦谓生等,苦迫如狱鬼,或修罗畜生,似天而速坏,

  畜弱肉强食,困饿渴猎等,耕负任打杀,但念水草淫,

  饿鬼业由贪,内外自体障,人间月为日,寿命五百年,

  地狱中轻苦,胜刺三百槊,寒热等无间,寿命同天量,

  由何当观苦,自观趣解脱,若不观他苦,悲心无所出,

  父母在狱中,或堕於鬼畜,盼我救拔他,安可自受乐。

  诸天战争三句,指欲界言。有势力之天驱摈劣天,亦是苦。死住不自由句,指色无色界言。以上天道之苦。

  修罗有天福无天德,见天享受福报生嫉妒心,而思夺取之,於是战斗,而感截肢或无命之苦。虽智不见谛,谓修罗虽有智慧,但不见谛。如世人有学问而不信佛法,殆从修罗中来。以上修罗之苦。

  人道中受苦,如六道中苦,大概皆具足。又世人有福气,有学识且亦讲世俗上道德,并不损害他人,平平安安,享受一世之幸福,是为人中之天,故若似天。然数十年光阴转瞬皆空,结果仍不免一个死,故云速坏,是亦苦也。以上人道之苦。

  畜生有弱肉强食之苦,有困饿渴猎等之苦,又有耕负任打杀之苦。除此种种不自在苦外,并无他长,但念水草淫而已,此最可怜悯者。以上畜生道之苦。

  内障谓有报作障,如美味入口变成臭味等。外障谓见水欲饮而有人守护,不令取饮等。自体障谓咽如针孔之细,食物入口,不得不臭等。人间月为日,寿命五百年二句,言受长寿三障之苦,以譬鬼道之苦。

  地狱中苦,万死万生,无片刻休息,寿命之长,与天同量。此苦报之最剧者,盖行上品十恶等所感也。以上地狱道之苦。

  观苦有二利益:(一)、自己生起解脱心。所谓由何当观苦,自观趣解脱也。(二)、度生悲心,亦由此发现。所谓若不观他苦,悲心无所出也。且法界有情,皆自己过现父母,苟能观苦,则救济之心,勇猛恳切,所谓惟愿我今现身皆代受,尽未来际无息无止期也。

  观六道苦,其中有福气,不持戒,不修定,生修罗中。有福气,能持戒,生欲界天。有福气,能持戒又能修定,生色等天。无福及戒定,但有道德,生神仙中。此六道比较属善道者,然仍在轮回之中不能出离,故仍是苦。至三恶道不待言矣,故必观苦而后厌离之心方能生起也。若下士但观三恶道苦,於人天不起厌离想,此中士观六道苦,则人天亦起厌离。所谓行苦,即在六道中行也。念佛宜有欣厌心,欣者欣净土之乐;厌者厌秽土之苦也,故念佛人尤宜修苦观。何以故?不观苦则厌离心不深切故,如四川有人念佛功深,见佛来接,后贪恋世间,向佛请假则误矣。

  丙三、苦空:他义之主宰无故空,观苦因由。

  观苦相,则苦之他义无主宰,无主宰故空,以是故对於世间不如意的环境,不起执著,而能引发空、无相、无愿,三解脱门之行。

  丙四、观苦无我:自性之主宰不成就,故无我。

  自性对他义而言,不惟他义无主宰,即自性亦无主宰,所以无我也。

  观苦苦则生厌离心,可以自变,观苦无常,则生堪忍心,而不畏苦,可以度生。观苦空则观环境无自性,是无施苦者。观苦无我,即观察自己无自性,是无受苦者。

  环境是惑业苦三者所造成,世每羡尧舜时代,不知尧舜时代,亦不免三苦八苦。何以故?其环境造成,仍是惑业苦三者故。

  乙二、集谛四相。

  苦谛为世间之果,集谛为世间之因。集者集聚也,谓惑业等之集聚也。其相有四:丙一、集因。丙二、集集。丙三、集生。丙四、集缘。试略释之。

  丙一、集因(惑):犹如疾病,是生诸苦之因故。

  惑业苦三,以惑为因,以业为缘,苦即因缘所生之果。集因指惑,言谓集聚一切无明烦恼之种子,故集谛为苦果之因。此苦之体也。

  丙二、集集(业):犹如疮疽,诸苦渐次渐次发生故。

  惑是苦因,然无助惑者,犹不致结苦果,有业以助之,则苦果成矣。集集指业言,集集者言其业集之也,虽有引业满业之不同,而其助惑以成苦果者则一。此苦之用也。

  丙三、集生(苦):犹如忽被痛刺,诸苦猛烈生故。

  苦是世间之果,集生指苦言,谓其苦已发生而成果也,自己如罪人,惑业所感之苦果如牢狱。此苦之相也。

  丙四、集缘(上三者之助):犹如罪人之逻卒,守至死,有时及逼迫令其於中(三界)作余缘之能作者故(今人称为环境)

  缘如今人所称之环境,喻之如圈:如石投水,水上即有圆轮之纹似圈。此投石,彼亦投石,而水上之圈,互相交贯,彼此结业,纠缠不已,无法御止,亦犹是也。集生如投石,集缘如水上圈,此苦之缘也。

  颂云:

  初烦恼发生,次积业增长,若死若结生,於中相续等,

  成流转之因,由惑业二者,然以惑为主,若无水土润,

  业种芽不生,离苦亦无困,又虽无先业,新惑取后蕴,

  贪瞋痴等惑,一一极可怖,贪如面入油,如蜂如鱼等,

  毒食刀上蜜,淫女软贼等,瞋恚心粗猛,犹如不治火,

  损害於自他,焚烧功德林,无明贪瞋等,坏自他坏戒,

  衰损失利誉,斗诤增恶死,他生堕八难,使我大忧苦,

  住於我心中,以我作奴婢,驱我历万险,引我到深渊,

  乐我亦损我,忍苦反受呵,如是烦恼怨,百倍世间仇,

  世仇有等限,此仇常悠悠,善观施对治,勿任此心游。

  此颂前四句,谓集因,集集,集生,集缘。

  集生、集缘不必管他,宜从惑业上用功。惑业二者又宜先从惑上用功。惑者何?即集因也。

  下士在戒上用功,即在业上用功,中士在惑上用功。戒虽不可缺,而重者却在定。禅宗亦在定上用功,然必先有戒方可。烦恼中以贪为最,瞋亦由贪起,贪著於心,不易拔除,如油入面,无法取出;如蜂食蜜,足被蜜沾;如鱼吞饵,口被勾挂。又如有毒之食,不知误食而受害;食刀上之蜜,易於受伤亦然。甚至如淫女之诸种诱惑,软贼之暗中移物,皆令人不觉察而堕於陷阱者。

  瞋心似火,损害为性,所有精聚功德,一刹那间可以烧尽也。所谓一念瞋心起,八万障门开。众生堕地狱之因虽多,瞋实为其最重者。无明甚细不可见,於贪瞋上始见,贪瞋从无明出。如现在闻法大众,此时贪瞋虽未现行,然能生贪瞋之无明仍在,故无明藏於身中,即未醒之贪瞋,终日随身无刹那离也。可知无明即睡在心上的烦恼,故烦恼又名随眠。坏自他坏戒,谓我贪彼物,彼瞋我行,彼此俱坏,戒亦随破,故害他即害自。

  斗诤增恶死,增恶谓於恶中增上也。乐我亦损我,谓如得财而失命。忍苦反受呵,谓辨事忍辱,虽种种艰辛,反受呵责。世仇有等限,谓受报即了,烦恼之仇,无有了期,故云常悠悠也。

  总之分说在断烦恼,总说则在断我执。如能断烦恼及我执,修行何法皆可成功,是为正知见。祖师有无烦恼可断说,是特从般若上立论耳。

  所宜注意者,无论外道见无一定,即佛学者所见亦不一定。设问学佛者目的何在?百人所答个个不同,然则目的究何在,曰在断烦恼。此是一种修行上的总法,否则学佛法而不断烦恼,便是附佛法的外道。

  又有在境上修行者,或见种种现象,而不知断烦恼,此非真正佛道。人人在烦恼中而不能除去,由於不能真认识烦恼,烦恼最重者即无明,参禅亦不过要断无明,欲见无明,须於贪瞋等上见之。有人问大德:“何谓无明?”大德呵之,其人怒,大德云:“此即是无明!”无明烦恼在心中不易排遣,故云住地。现在各种学问,多是助长贪瞋等烦恼的学问,是以学佛者能断集因以除烦恼,方为正见。所患者有正见而不修行,遇境仍被转耳。

  乙三、灭谛四相。

  灭谛为出世间之果。其相有四:丙一、灭。丙二、解脱。丙三、妙善。丙四、定生。此灭谛之四相皆是实理,故名曰谛。略释如次。

  丙一、灭:灭之自性之相者,即无我相是也。谓即断烦恼之离故。(因体)(正在工作之刹那)

  证阿罗汉则一切烦恼全行除去,故云灭。灭即灭四相中之一也,此灭之因。

  丙二、解脱:即苦寂尽之离是也。(大经说为寂静远离此灭之果)

  丙三、妙善:即真阿练若,以乐净为自性,能成之离,於无明爱死等苦蕴究竟寂静之中,於无我性及解脱及阿练若及空性等之相无愿无,及於现行性之所作亦无(境)

  此果之境,阿练若喻本性涅槃:妙善即涅槃境,即无为法。若在境上求妙善非真妙善。总之不可在境上求妙善,而当在心上断烦恼,烦恼断则妙善显现矣,妙善是显得非生得。何以故?无为法非造作故,如谈玄妙而不断烦恼终是假玄妙,如造假花,相虽似而非真。

  丙四、定生:决定出生之相者,即空无愿无作之能作是也。如次的如真所有决定生离因性三者之成就及离与断,凡此决定出生殷勤之现行能作之成就及断离等(行或用)

  此离系三行,能作成就三法,详道谛中,灭谛之用即道谛也。

  颂云:

  灭谓灭我相,断烦恼之离,解脱言苦尽,妙善阿练若,

  是境是能作,空无愿无相,能作成就者,名决定出生。

  乙四、道谛四相。

  灭谛既为出世间之果,然果必有因,即道谛是也。故道谛为出世间之因,其相有四:丙一、道。丙二、道品。丙三、道成办。丙四、道决定获。

  此道谛之四相,皆是实量故名曰谛。略释如次。

  丙一、道:发趣菩提涅槃之道,根本智之能作。

  能谓功能作为作用,根本智能证真如。在小乘则阿罗汉,在大乘则可齐七地。

  丙二、道品(三十七):於发现在烦恼种子之习气,能作断离之加行法。依不颠倒之理念随顺之,为建立佛法不可离之修行方法。

  道谓力品,谓方法,又名三十七方便。即规矩准绳之意,不颠倒理之念,谓四念处随顺、谓四正勤、四如意足。

  丙三、道成办:心立住理现证, 能於三学之加行等成办。

  道成办谓成办戒定慧之加行。

  丙四、道决定获:修行解脱之法之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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