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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海上師全集之二 菩提道次第論科頌講記▪P9

  ..續本文上一頁苦。

  六道苦即行苦,以輪轉不息故。

  頌雲:

  諸天戰爭時,斷肢殒命等,劣天被驅擯,死住不自在,

  修羅多嫉妒,熱惱而興鬥,截肢或斷命,雖智不見谛,

  人苦謂生等,苦迫如獄鬼,或修羅畜生,似天而速壞,

  畜弱肉強食,困餓渴獵等,耕負任打殺,但念水草淫,

  餓鬼業由貪,內外自體障,人間月爲日,壽命五百年,

  地獄中輕苦,勝刺叁百槊,寒熱等無間,壽命同天量,

  由何當觀苦,自觀趣解脫,若不觀他苦,悲心無所出,

  父母在獄中,或墮於鬼畜,盼我救拔他,安可自受樂。

  諸天戰爭叁句,指欲界言。有勢力之天驅擯劣天,亦是苦。死住不自由句,指色無色界言。以上天道之苦。

  修羅有天福無天德,見天享受福報生嫉妒心,而思奪取之,於是戰鬥,而感截肢或無命之苦。雖智不見谛,謂修羅雖有智慧,但不見谛。如世人有學問而不信佛法,殆從修羅中來。以上修羅之苦。

  人道中受苦,如六道中苦,大概皆具足。又世人有福氣,有學識且亦講世俗上道德,並不損害他人,平平安安,享受一世之幸福,是爲人中之天,故若似天。然數十年光陰轉瞬皆空,結果仍不免一個死,故雲速壞,是亦苦也。以上人道之苦。

  畜生有弱肉強食之苦,有困餓渴獵等之苦,又有耕負任打殺之苦。除此種種不自在苦外,並無他長,但念水草淫而已,此最可憐憫者。以上畜生道之苦。

  內障謂有報作障,如美味入口變成臭味等。外障謂見水欲飲而有人守護,不令取飲等。自體障謂咽如針孔之細,食物入口,不得不臭等。人間月爲日,壽命五百年二句,言受長壽叁障之苦,以譬鬼道之苦。

  地獄中苦,萬死萬生,無片刻休息,壽命之長,與天同量。此苦報之最劇者,蓋行上品十惡等所感也。以上地獄道之苦。

  觀苦有二利益:(一)、自己生起解脫心。所謂由何當觀苦,自觀趣解脫也。(二)、度生悲心,亦由此發現。所謂若不觀他苦,悲心無所出也。且法界有情,皆自己過現父母,苟能觀苦,則救濟之心,勇猛懇切,所謂惟願我今現身皆代受,盡未來際無息無止期也。

  觀六道苦,其中有福氣,不持戒,不修定,生修羅中。有福氣,能持戒,生欲界天。有福氣,能持戒又能修定,生色等天。無福及戒定,但有道德,生神仙中。此六道比較屬善道者,然仍在輪回之中不能出離,故仍是苦。至叁惡道不待言矣,故必觀苦而後厭離之心方能生起也。若下士但觀叁惡道苦,於人天不起厭離想,此中士觀六道苦,則人天亦起厭離。所謂行苦,即在六道中行也。念佛宜有欣厭心,欣者欣淨土之樂;厭者厭穢土之苦也,故念佛人尤宜修苦觀。何以故?不觀苦則厭離心不深切故,如四川有人念佛功深,見佛來接,後貪戀世間,向佛請假則誤矣。

  丙叁、苦空:他義之主宰無故空,觀苦因由。

  觀苦相,則苦之他義無主宰,無主宰故空,以是故對於世間不如意的環境,不起執著,而能引發空、無相、無願,叁解脫門之行。

  丙四、觀苦無我:自性之主宰不成就,故無我。

  自性對他義而言,不惟他義無主宰,即自性亦無主宰,所以無我也。

  觀苦苦則生厭離心,可以自變,觀苦無常,則生堪忍心,而不畏苦,可以度生。觀苦空則觀環境無自性,是無施苦者。觀苦無我,即觀察自己無自性,是無受苦者。

  環境是惑業苦叁者所造成,世每羨堯舜時代,不知堯舜時代,亦不免叁苦八苦。何以故?其環境造成,仍是惑業苦叁者故。

  乙二、集谛四相。

  苦谛爲世間之果,集谛爲世間之因。集者集聚也,謂惑業等之集聚也。其相有四:丙一、集因。丙二、集集。丙叁、集生。丙四、集緣。試略釋之。

  丙一、集因(惑):猶如疾病,是生諸苦之因故。

  惑業苦叁,以惑爲因,以業爲緣,苦即因緣所生之果。集因指惑,言謂集聚一切無明煩惱之種子,故集谛爲苦果之因。此苦之體也。

  丙二、集集(業):猶如瘡疽,諸苦漸次漸次發生故。

  惑是苦因,然無助惑者,猶不致結苦果,有業以助之,則苦果成矣。集集指業言,集集者言其業集之也,雖有引業滿業之不同,而其助惑以成苦果者則一。此苦之用也。

  丙叁、集生(苦):猶如忽被痛刺,諸苦猛烈生故。

  苦是世間之果,集生指苦言,謂其苦已發生而成果也,自己如罪人,惑業所感之苦果如牢獄。此苦之相也。

  丙四、集緣(上叁者之助):猶如罪人之邏卒,守至死,有時及逼迫令其於中(叁界)作余緣之能作者故(今人稱爲環境)

  緣如今人所稱之環境,喻之如圈:如石投水,水上即有圓輪之紋似圈。此投石,彼亦投石,而水上之圈,互相交貫,彼此結業,糾纏不已,無法禦止,亦猶是也。集生如投石,集緣如水上圈,此苦之緣也。

  頌雲:

  初煩惱發生,次積業增長,若死若結生,於中相續等,

  成流轉之因,由惑業二者,然以惑爲主,若無水土潤,

  業種芽不生,離苦亦無困,又雖無先業,新惑取後蘊,

  貪瞋癡等惑,一一極可怖,貪如面入油,如蜂如魚等,

  毒食刀上蜜,淫女軟賊等,瞋恚心粗猛,猶如不治火,

  損害於自他,焚燒功德林,無明貪瞋等,壞自他壞戒,

  衰損失利譽,鬥诤增惡死,他生墮八難,使我大憂苦,

  住於我心中,以我作奴婢,驅我曆萬險,引我到深淵,

  樂我亦損我,忍苦反受呵,如是煩惱怨,百倍世間仇,

  世仇有等限,此仇常悠悠,善觀施對治,勿任此心遊。

  此頌前四句,謂集因,集集,集生,集緣。

  集生、集緣不必管他,宜從惑業上用功。惑業二者又宜先從惑上用功。惑者何?即集因也。

  下士在戒上用功,即在業上用功,中士在惑上用功。戒雖不可缺,而重者卻在定。禅宗亦在定上用功,然必先有戒方可。煩惱中以貪爲最,瞋亦由貪起,貪著於心,不易拔除,如油入面,無法取出;如蜂食蜜,足被蜜沾;如魚吞餌,口被勾挂。又如有毒之食,不知誤食而受害;食刀上之蜜,易於受傷亦然。甚至如淫女之諸種誘惑,軟賊之暗中移物,皆令人不覺察而墮於陷阱者。

  瞋心似火,損害爲性,所有精聚功德,一刹那間可以燒盡也。所謂一念瞋心起,八萬障門開。衆生墮地獄之因雖多,瞋實爲其最重者。無明甚細不可見,於貪瞋上始見,貪瞋從無明出。如現在聞法大衆,此時貪瞋雖未現行,然能生貪瞋之無明仍在,故無明藏於身中,即未醒之貪瞋,終日隨身無刹那離也。可知無明即睡在心上的煩惱,故煩惱又名隨眠。壞自他壞戒,謂我貪彼物,彼瞋我行,彼此俱壞,戒亦隨破,故害他即害自。

  鬥诤增惡死,增惡謂於惡中增上也。樂我亦損我,謂如得財而失命。忍苦反受呵,謂辨事忍辱,雖種種艱辛,反受呵責。世仇有等限,謂受報即了,煩惱之仇,無有了期,故雲常悠悠也。

  總之分說在斷煩惱,總說則在斷我執。如能斷煩惱及我執,修行何法皆可成功,是爲正知見。祖師有無煩惱可斷說,是特從般若上立論耳。

  所宜注意者,無論外道見無一定,即佛學者所見亦不一定。設問學佛者目的何在?百人所答個個不同,然則目的究何在,曰在斷煩惱。此是一種修行上的總法,否則學佛法而不斷煩惱,便是附佛法的外道。

  又有在境上修行者,或見種種現象,而不知斷煩惱,此非真正佛道。人人在煩惱中而不能除去,由於不能真認識煩惱,煩惱最重者即無明,參禅亦不過要斷無明,欲見無明,須於貪瞋等上見之。有人問大德:“何謂無明?”大德呵之,其人怒,大德雲:“此即是無明!”無明煩惱在心中不易排遣,故雲住地。現在各種學問,多是助長貪瞋等煩惱的學問,是以學佛者能斷集因以除煩惱,方爲正見。所患者有正見而不修行,遇境仍被轉耳。

  乙叁、滅谛四相。

  滅谛爲出世間之果。其相有四:丙一、滅。丙二、解脫。丙叁、妙善。丙四、定生。此滅谛之四相皆是實理,故名曰谛。略釋如次。

  丙一、滅:滅之自性之相者,即無我相是也。謂即斷煩惱之離故。(因體)(正在工作之刹那)

  證阿羅漢則一切煩惱全行除去,故雲滅。滅即滅四相中之一也,此滅之因。

  丙二、解脫:即苦寂盡之離是也。(大經說爲寂靜遠離此滅之果)

  丙叁、妙善:即真阿練若,以樂淨爲自性,能成之離,於無明愛死等苦蘊究竟寂靜之中,於無我性及解脫及阿練若及空性等之相無願無,及於現行性之所作亦無(境)

  此果之境,阿練若喻本性涅槃:妙善即涅槃境,即無爲法。若在境上求妙善非真妙善。總之不可在境上求妙善,而當在心上斷煩惱,煩惱斷則妙善顯現矣,妙善是顯得非生得。何以故?無爲法非造作故,如談玄妙而不斷煩惱終是假玄妙,如造假花,相雖似而非真。

  丙四、定生:決定出生之相者,即空無願無作之能作是也。如次的如真所有決定生離因性叁者之成就及離與斷,凡此決定出生殷勤之現行能作之成就及斷離等(行或用)

  此離系叁行,能作成就叁法,詳道谛中,滅谛之用即道谛也。

  頌雲:

  滅謂滅我相,斷煩惱之離,解脫言苦盡,妙善阿練若,

  是境是能作,空無願無相,能作成就者,名決定出生。

  乙四、道谛四相。

  滅谛既爲出世間之果,然果必有因,即道谛是也。故道谛爲出世間之因,其相有四:丙一、道。丙二、道品。丙叁、道成辦。丙四、道決定獲。

  此道谛之四相,皆是實量故名曰谛。略釋如次。

  丙一、道:發趣菩提涅槃之道,根本智之能作。

  能謂功能作爲作用,根本智能證真如。在小乘則阿羅漢,在大乘則可齊七地。

  丙二、道品(叁十七):於發現在煩惱種子之習氣,能作斷離之加行法。依不顛倒之理念隨順之,爲建立佛法不可離之修行方法。

  道謂力品,謂方法,又名叁十七方便。即規矩准繩之意,不顛倒理之念,謂四念處隨順、謂四正勤、四如意足。

  丙叁、道成辦:心立住理現證, 能於叁學之加行等成辦。

  道成辦謂成辦戒定慧之加行。

  丙四、道決定獲:修行解脫之法之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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