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本文上一页静寂,
如理调治心,止观诸禅定,在家习士农,工商事王等,
利他诸劳虑,愁忧受谤毁,追求于财法,不染之忿诤,
身疲心厌倦,若退若难行,当观苦性空,而果报决定。
为求菩提云云者,谓修行求大菩提所有一切苦皆能忍受也。于世八法能忍者,八法即利、衰、毁、誉、称、讥、苦、乐,八法又名八风。八法就能成就方面说,以世间即八法所成立;八风就能破坏方面说,谓如风能摧毁树木房屋等。宗喀巴大师谓禅家修行不在境上修(不在玄妙上修),而在八法上修,可知八法在修行上最宜注意也。
由此推之,八法现前如能觉照,自不为所动。如利乐之境现前,当观可畏而不贪著;衰苦之境现前,当观无常而不烦恼。誉称最易动心故最难忍,宜于此处特别加意防闲。至于毁讥若来,当作宿业观自能平心静气,可以消除众衍。若修二无我观,须于此八法上用功,何以故?断二我执法执,除忍八法外无下手处故,为供事师尊三宝云云者。此西藏例,如行者显密成就,堪能教授,其师授以(汉地法师位)格西位,先在诸小庙辩论,辩论以后,例应供众。西藏三大寺人达数千,即供粥所费,亦在数千元左右。若资财不具,欲供众者,必有多方寻求募化之苦,否则虽受格西位,不供众不能称堪布。格西为西藏语,汉译善知识、善教授, 此供众方能称堪布,堪布为西藏语。汉师所定,盖不能供养者,必资财缺乏者,必福气薄弱,若遽令充堪布,往往折寿早卒,故加以限制也。
寻求正法之苦,不能忍受,则不能修慧资粮;独处寂静不能忍,则不易闭关;修持思惟观察不能忍,则文义不了解;如理治心不能忍,则心驰外逸;修习止观不能忍,则不克得禅定;如是诸苦皆能忍受,则近道矣。
在家士农工商等苦能忍者,谓士农工商各事业,在家学佛者不可将职业抛弃,亦不可酬应故事。虽事务甚忙,亦可忙里偷闲,去学佛法,并将职业上所有一切行为尽回向在佛法上,则世间事亦无非佛事矣。
为利他故种种劳虑云云,此谓行菩萨道时,所受种种苦,堪能忍受也。
丙三、得法忍。约分为四。丁一、功德忍。丁二、证得忍。丁三、修行方便忍。丁四、自他神通忍。
颂云:
功德多闻等,于道有契证,当深隐勿扬,重宝防窥盗,
修行诸方便,自他神通等,显示不显示,依戒观器行。
功德忍者,谓修行者多闻持戒,或建立三宝,作种种功德宜隐勿显。否则轻则招患,重则终身不能成就,故对于功德最当忍也。
证得忍者,谓修证功夫,不能发泄,否则功夫不能前进。盖功德宜忍,证道尤宜忍,终不可向人宜说。无故向人宜说,不惟不能成就,且有罪过。
修行方便忍者,方便谓次第,如菩提道次第,即方便中之一。在西藏亦不随人而说,须视其根机,可说则说,至因果布施等,则可随人而说。
自他神通忍者,神通于定中得,得定虽有神通,然不可无故卖弄。如师有神通不必示人,或自有神通,尤不当显露。盖神通显示,犯别解脱戒,不显示犯菩萨戒。度生时,须对机宜显示方显示,故平时宜忍也。西藏言打卦,即掩饰自己神通不欲人知之法。
修忍最重要,故忍波罗蜜有专书。忍上无功夫一切不能成功,虽博学亦不过研究而已,故修行人宜于此科特为注意也。
乙四、精进波罗蜜。约分为二。
丙一、云何精进。分四。
丁一、离染精进:一切烦恼未生不生,已生令断。
丁二、引白法精进:一切善法未生令生,已生令住,令不忘失增长广大。
丁三、净业精进:能令三业恶行清净。
丁四、增长智精进:能积集闻思修慧。
颂云:
令诸烦恼断不生,白法引伸复广大,三业恶行令消除,集积闻思修精进。
离染精进者,谓断黑法之精进也。
引白法精进者,白法即一切善法,与恶法名黑法者相对。
净业精进者,此谓忏悔精进也。
增长智精进者,智慧有三:即闻慧、思慧、修慧,能时时向闻思修上加行,则智自然增长,故云增长智精进也。
丙二、如何精进。分五。
丁一、被甲:如法持戒等。丁二、加行:次第进修等。丁三、有勇:不懈不倦等。丁四、、不退:不畏障难等。丁五、无已:无有间断等。
颂云:
以戒为坚甲,加行依次第,临敌勇不懈,虽伤亦无退,
精进复无间,贯诸波罗蜜,距果迟或速,凡圣所由分。
被甲即被甲精进,谓戒为圣甲也。
加行精进者,谓观时力,当修何法,依次而修也。
有勇精进者,谓见贪瞋痴之敌人,能以不懈倦之精神与之奋斗也。
不退精进者,谓与三毒战时,虽有种种违缘,而决无退也。
无已精进者,谓三毒烦恼虽断尽,仍以无间断之功用,断三毒之习气令尽无余。
精进中不退,大德谓修成的无有,耐成的则有,耐字即不退也,此行人宜特别注意处。精神中无已,如破贼然,不以贼逃走,而便中止不讨,自庆太平,否则贼能改名换姓,乘不备而来,烦恼亦然。如吃素者每一素饭值数十元,此便是改名换姓的烦恼。故必断绝根株,方可歇手,无已之义即在于此,此亦修行人宜特别注意处。
乙五、静虑波罗蜜。
静即止谓奢摩他。虑即观谓三摩钵地。约分为三。
丙一、现法乐住静虑。又分为二。
丁一、远离分别、掉举、爱味,泯一切相。
谓入定时,非分别即掉举,或耽著禅味,或唯止不观,如此等相皆当远离也。
丁二、能生轻安寂静不染。
颂云:
离分别掉举,爱味泯一切,生轻安寂静,于法不染著。
轻安谓身轻安,忘身若失,心轻安,不掉举昏沉,不住色声香味触。寂静谓意无攀缘,心一境性。不染谓不起一切烦恼也。
丙二、能引功德静虑。
丁一、能引十力等功德。
颂云:
十力无畏等,如次而引生。
断烦恼功德为止,生十力功德为观;止观为静虑之体,饶益有情为静虑之用。
丙三、饶益有情静虑。分为十二。丁一、于诸众生有义利为作助伴。丁二、于有苦者除害。丁三、于颠倒者如理正说。丁四、于有恩者知恩报恩。丁五、于怖畏者能作救护。丁六、于丧失者能解愁忧。丁七、于诸有情善随心转。丁八、于诸大众善能匡御。丁九、于有匮乏者,施与资财。丁十、于实有德,赞美令喜。丁十一、于有过失,能正调伏。丁十二、为现神通,喜怖引摄。
颂云:
作助伴除苦,于迷正开解,有恩知报恩,恐畏者救护。
善解他忧愁,施匮乏匡御,于一切有情,常善心随转,
赞善正调伏,现神通喜怖,皆从静虑生,别世间粗卤。
以上三静处中前二静虑,为自证上生无漏功德;后一静虑之十二种,为利他时之差别智。又前二静虑是体,后一静虑是用。又丁八项中匡御二字;匡即是助人,御是自作。
乙六、般若波罗蜜。约分为三。
丙一、三种般若(名相)。分三。
丁一、文字:即是名句文身。
身:谓依止,名句文之依止,为能诠之体相,所诠之义理。
丁二、观照:行深般若波罗蜜多时,照见五蕴皆空。(参看《智论》百波罗蜜品、《华严》净行品及《三论》等)
观照是行,为能观。
丁三、实相:不生亦不灭,不断亦不常,不一亦不异,不来亦不去。(详解在《中观论》。)
实相为观缘时所观之境为所观。
颂云:
文字名句文,能诠之俗境,观照摄于行,
诸智之能作,实相谓真境,亲证或疏缘。
丙二、二智(体用)。约分为二。
丁一、真智:即实相般若。
真智,谓不颠倒。
丁二、俗智:即缘一切五明处而起成物利生之智。
颂云:
能照实相者,说为深般若,广般若俗智,起菩萨万行。
五明者:声明、因明、医方明、工巧明、内明也。五明中工巧明是与乐;医方明是拔苦;声明即文学,为宏扬佛法之用;因明即论理学,为建立佛法之用,四者属俗谛。真谛是体,俗谛是用,菩萨依五明而学,是谓度生之智。
丙三、三慧(得因)。
丁一、闻慧:由依止善士听闻正法而生得之慧。
修三士道即闻慧。
丁二、思慧:如理作意而生得之慧。
此谓从闻而思所生得之慧。
丁三、修慧:依闻思加行,而证得之慧。
此谓由闻而思,由思而修,由修而证,所得之慧也。
颂云:
如是诸般若,悉由三慧成。
入般若法门
入般若法门,即最小范围的菩提道次第。
分说则般若说二十二年,实则四十九年。惟说般若,以一切法无不从般若流出,亦无不还归般若。
大般若如与人同高的大像片,由初分以次迟至第八分。渐渐缩小,乃至《心经》如二寸像片,然与大般若大像片全同。论者谓十六会是各各说的,不知愿是一个,大般若二十二年说的在此,《心经》二十二年说的亦在此。
欲入般若法门,宜从种种方向说明即:(一)、何谓般若?(二)、以何故学般若?(三)、何等人应学般若?(四)应如何学般若?(五)、依止何人学习般若?(六)、如是学修般若之果若何?
(一)何谓般若?
姑以名义、体性、义相、理相、声缘菩萨、佛及总说各项说明之。
(1)、名义。
颂云:
般若谓正知,远离颠倒类,般若者真见,不观梦幻实。
不住色生心,合集流注等,般若者纯净,我相尘垢离。
名义者,即般若之名,及名中所含之义也。般若谓正知般若者,真见般若者,纯净此正知,真见纯净,是般若三要件。即般若名义,通真通俗。
先有颠倒,后起烦恼,凡夫一时正知,一时不正知,如隔日既不能正知,即是缺般若第一要件。
合集流注,谓不住合亦无集,不住流亦无注;此皆一切法之假相,实相中无此。
合集相是小乘所见,大乘则不见合集相。以一切法表面虽似集合,实则稀疏,并非合集,此即不云消雾散不相到之理。又流注相虽有,流注体则无,观一切境不见有合集流注相,即是般若。
(2)、体性。
颂云:
体有真及俗,真体离言思,亲证或疏缘,俗体谓经论,
大经卷六百,论庄严中观,余…
《能海上师全集之二 菩提道次第论科颂讲记》全文未完,请进入下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