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本文上一页云:应如是降伏其心,所有一切等。
(二)波罗蜜相应行住,不住色布施等。
(三)欲得色身住,可以身相等。
(四)欲得法身住。法身有二:一、言说法身,颇有众生等因言显理故;二、证得法身,复有二:一、智相,如来得阿耨等;二、福相,若人满三千等。
(五)于修道得胜中无慢住,须陀洹等,从此至十六住,如次对治十二种障,意明欲求色身、法身须离是障,障尽故入十七证道住,今当对治第一慢障。
(六)不离佛世时住,昔在然灯等离第二少闻障,不离佛世,则具多闻。
(七)愿净佛土住,菩萨庄严佛土不等,离小攀缘作念修道障,缘形相土则小,无缘则大,契法界故。
(八)成熟众生住,人身如须弥等,离舍众生障,若见大小,不能济物。
(九)远离随顺外论散乱住,如恒河中所有沙等,离乐随外论散乱障,恒沙宝施不及持经,如何外学不修正法。
(十)色及众生身抟取中观破相应行住,三千世界所有微尘等,离破影像相中无巧便障,既离散乱,与定相应,以细末不念二种方便,破粗至细,泯细至空,则除影像之相想。
(十一)供养给侍如来住,可以三十二相见如来不等,离福资粮不具障,不以相见,常见法身,名为给侍,福无边矣。
(十二)远离利养及疲乏热恼,故不起精进及退失住,恒河沙身命布施等,离乐味懈怠利养障,恒沙命施,犹劣受持,岂为一身耽著利养,身疲心恼而懈怠耶。
(十三)忍苦住,忍波罗蜜割截身等,离不能忍苦障,无我等相,累苦能忍。
(十四)离寂静味住,当来之世,若有人能于此经受持读诵等,离智资粮不具障。日三时舍身,一一沙数不及信经,如何唯专禅定耽寂静味,阙于智慧而不持说。
(十五)于证道时远离喜动住,云何住降等,离十一不自摄障,我能住降心生喜动,动则不能自摄。
(十六)求佛教受住,于然灯佛所有法得菩提不等,离十二无教授障,欲入初地须佛教授,故约遇佛得无所得,而证道矣。
(十七)证道住,人身长大等,摄种性智证遍行真如成法报身,故长大矣。
(十八)上求佛地住,于中复有六种具足:一国土净具足,我当庄严佛土等,此教二地已上诸大菩萨;二无上见智净具足,有肉眼不等,此下皆唯佛果,故云无上,无上之言,贯通下四;三福自在具足,若人满三千界七宝等;四身具足,佛可以具足色身等;五语具足,汝勿谓如来说法等;六心具足,佛得阿耨菩提为无所得耶?乃至应作如是观。」
此为古说,有唐一代,当为主流。早于宗密者,窥基之《金刚般若论会释》,道氤之《御注金刚般若波罗蜜经宣演》,昙旷之《金刚般若经旨赞》都取「七义」「十八住处」之科分以释经。
﹝2﹞「十二分」
同时流传者,即吉藏所论之「十二分」说。此分法最早见于金刚仙造,流支译之《金刚仙论》,按理说也是天竺古说,但很多人指《金刚仙论》系伪作,这样「十二分」说也就不攻自垮了。其代表者为窥基大师,他在《金刚般若经赞述》中以不屑一顾的口气说:
「然南地有金刚仙释,科此论总为十二分者,但是此方凡情,浪作图度,不可依据也。」
其实这样的否定有点草率,因为隋智者大师的《金刚般若经疏》,用的就是「十二分」法:
「弥勒作偈,天亲长行。释总三卷,分文十二分。一序分,二护念分,三住分,四修行分,五法身非身分,六信者分,七校量显胜分,八显性分,九利益分,十断疑分,十一不住道分,十二流通分。」
即使《金刚仙论》是吴人伪作,但「十二分」法曾存中国流行,却是一不移之事实,所以吉藏则很认真地从逻辑上批评之:
「余钻仰累年载,意谓不然,今请问之。此十二分,为出般若经文?为是婆薮论释?今所观经论,悉无斯意,盖是人情自穿凿耳。浑沌之绞络,良弊于此也。
问:作此分文,有何过失,而汝非之?答:其妨甚多,不可具载。今略题数过,以示其通塞也:
一者作此分文,则不识经之通别。所以者何?至如序分,则通序一经。如护念付属等十分,此是正说中之别段。云何取经之通文,以例正说之别段,斯则失之大矣!
又且汝云,从大千珍宝,至舍恒沙身命,名格量分。此则未识经始终,故有斯谬耳。所以者何?此中格量,凡举内外两施。外施则有三千之与恒沙。内施之中,亦有二种。一者直舍恒沙身施,二者次举日三时舍恒沙身施,此方尽格量之极。汝何故但取前三种为格量分,而不取三时舍身为格量分?是以为失。
又且,论云从法身非有为分已来,并是断疑,汝云何独取须菩提重问已去,为断疑分?
又且此经有两周之说,经论并作斯判。汝何故取前周之说以开多分,取后周之说合为一分?抑大为小患之甚也!
又流通实是大章,还依小段之例,亦所不可。其间碎分章句,爰至异言语目,于经论并秽,至文当具显之。」
大概是上述二个原因的同时作用,「十二分」法在唐以后就消声匿迹,很少被人提起了。
﹝3﹞「六章」「三门」「三段」
此三说都是吉藏所列,但论之甚略,故并述于此。
「六章」之分,据唐道氤《御注金刚般若波罗蜜经宣演》说,系真谛三藏之分判:
「真谛三藏,正宗分中分四:一护念付嘱,二住,三修,四断疑,兼序、流通为六分。」
对照吉藏所说,一点不错。大概先贤名重,吉藏不便直指其名,但其批评,却毫不留情:
「复有人言,十二分开之,既其难解,取其易见,裁为六章。六章者:一序分,二护念付属分,三住分,四修行分,五断疑分,六流通分。
此之分别,盖是学之劣者,过还同前,而患复更甚。所以者何?若言后同,是断疑分,就断疑中,不复更开。附前亦是,同非断疑,不断疑中,亦应不开。不断疑中,有种种义,既开多分。断疑之中,何因缘故取为分?若尔,涂行乞食,应是一分。若使涂行乞食,既属序分,而不开者,护念付属,属正说,亦应不开。
又元前解之与后释,都不识论文之大体。所以者何?论主直是释其难文,略其易句,云何后人见论解释,便取为科段?」
所谓「三门」,按吉藏所说:
「复有人注金刚般若,开三门:从『如是我闻』,至『愿乐欲闻』,是因缘门,谓具此因缘,故得说般若。从『佛告应如是降伏』,至『见诸相非相』,明般若体门。从『白佛颇有众生』下,明功德门。」
检索古籍,晋僧肇之《金刚般若波罗密经注》有三章之分法,可能略有不同:
「此经本体,空慧为主,略存始终,凡有三章,初讫尊重弟子,明境空也,意在语境,未言于慧;第二,正名辩慧,即明慧空,但语慧空,未及行人;第三,种问以下,明菩萨空也。三章之初,其文各现,前后相似,意不同矣。四时般若,此最为初,言约义丰,幽旨难见,敢以野陋,辄为注解,述其大略,非云曲尽详析究密,请俟明识者矣。」
「三段」说,吉藏述说如下:
「有人言,开为三段,一者序说,二者正说,三者流通说。大圣说法,必有由渐,故有序说。序说既竟,正宗宜开,故有正说。非唯近益当时,亦乃远被来叶,故有流通说。」
按:序、正宗、流通,「三分」之分,创自弥天释道安(312-385),乃是一切佛经科分之通例。智者大师《金刚般若经疏》之「三段」即是一般意义上,于讲说时用的:
「弥勒作偈,天亲长行。释总三卷,分文十二分……讲说时别一途开章耳。就此一经,开为三段:序、正、流通。序为缘起,说教之前,必有由渐。分卫放光,雨华献盖等也。由渐既起,正教宜陈。缘教相感,其犹影响。故有正说。又非止近被一时,乃欲远传来际,故有流通。三段各二。序,有通有别。正说,前后二周。流通,付嘱,奉行,通序为五。」
但问题在于具体的落实到《金刚经》上时,却可能会有分歧。吉藏所批评的「开善之流」,即是一例:
「今谓三说开经,于理无妨。但开善之流,不识三说起尽,故复为失。所以者何?至如序文,取善吉之问,为叹请序,如来之答,始属正经,此事为谬。然一切经,若问若答,皆悉是正,云何以问为序,以答为正?大涅槃经时会献供为序,纯陀请受问难即以为正。此经涂行乞食,以之为序,善吉发问,即应是正。大品亦然,如来广现神变,以之为序,告舍利弗,即以为正。斯事易明,不应滥也。」
﹝4﹞「二十七疑」
此说出现甚早,宗密之《金刚般若经疏论纂要》开卷便说:
「住一十八处,密示阶差;断二十七疑,潜通血脉。」
「(辩教起因缘)为遮断种、现二疑故。遮未起种子之疑,断现起现行之疑。即经中答所问已,便蹑迹节节断疑,乃至经终二十七段。」
但奇怪的是,唐以前诸家,除宗密外,无人提及此二十七疑分法,吉藏之<释章段>也付之阙如。要到宋僧长水子璇重新治定《纂要》,有明一代,「二十七疑」说方大行其道。如憨山之《金刚决疑》、曾凤仪之《金刚经宗通》、广伸之《金刚般若波罗蜜经鎞》、元贤之《金刚略疏》,都以「二十七疑」判说《金刚经》。承此遗风,清人性起著《金刚般若波罗蜜经悬判疏钞》干脆说弥勒偈中有「及断种种疑」句,指的就是「二十七疑」。所以,解绍《金刚经》之科分,「二十七疑」绝对不能漏掉:
「(一)断求佛行施住相疑(二)断因果俱深难信疑(三)断无相云何得说疑(四)断声闻得果是取疑(五)断释迦燃灯取说疑(六)断严土违于不取疑(七)断受得报身有取疑(八)断持说未脱苦果疑(九)断能证无体非因疑(十)断如遍有得无得疑(十一)断住修降伏是我疑(十二)断佛因是有菩萨疑(十三)断无因则无佛法疑(十四)断无人度生严土疑(十五)断诸佛不见诸法疑(十六)断福德例心颠倒疑(十七)断无为何有相好疑(十八)断无身何以说法疑(十九)断无法如何修证疑(二十)断所说无记非因…
《64 《在电脑上读金刚经》(顾伟康)》全文未完,请进入下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