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本文上一页余四行。如阿育王,广造塔等故。于后后时,亦有前前行,但约多分而作是说,此望佛在,皆名为后,故经说言后五百岁,皆佛灭后,恶世代故,或可偏指第五五百,以是极恶斗诤时故。明于彼时有信经人,况余好时而不信也。
【「有持戒修福者,于此章句能生信心,以此为实,】
﹝赞曰﹞次明有因,于中有四:一久修三学行。二遇佛集妙因。三为佛所摄受。四离障得胜报。由此四因故,能信受。
此初因也。言三学者,谓戒定慧。以此三学,备摄诸行。具三学者,知教顺理,故具三学,能信此经,以此经为真实称理,既有信者,亦不空说。故天亲论颂此义云:
说因果深义 于彼恶世时
不空以有实 菩萨三德备
言三德者,即三学也。然此文中,阙其智慧,若准余本,应合有之,以译经者随此义云谓信经者,有教理别,此戒定因,但信于教。下由智因而信于理,故天亲论:隐智不论,离我相中,方明智慧。故于此中,隐智不举,虽有此理,终译者失。佛岂不解而说之耶?持戒二学修福定学,谓有持戒修定慧者,以此经为实,而生信心也。
【「当知是人不于一佛二佛三四五佛而种善根,】
﹝赞曰﹞次遇佛集妙因,于中有三:初非供少佛。次久事多尊。后举劣况胜。
此初也。言善根者,即前戒定。谓非少佛修戒定慧,非谓财供而种善根。财供养时,不以为喜;正行供养,方欢喜故。
【「已于无量千万佛所种诸善根,】
﹝赞曰﹞此久事多尊也。显于多佛,具修三学,故言无量千万佛所,种诸善根。故论颂云:
修戒于过去 及种诸善根
戒具于诸佛 亦说功德满
【「闻是章句,乃至一念生净信者,】
﹝赞曰﹞此举劣况胜也。意说,一念生净信者,尚于多佛久种善根,况不取相而为持说,当知必有广大功德。是故菩萨,应住欲愿之心,而为摄持持说之行,故诸菩萨,应如是住。
【「须菩提!如来悉知悉见,是诸众生,】
﹝赞曰﹞次为佛所摄受也。此显信经,是根熟者,佛所记录,而摄受之,故能于经而生实相。言悉知者知其心,言悉见者见其身,显佛世尊以其愿智三昧之力,于一切时,现知现见,非比智知,非肉眼见,是故双说悉知悉见。
如来知见,有五胜益:不为魔恼坏其道行,修断事中有勇猛力,不敢懈慢作诸非法,常自庆慰修行不倦,虽入三空门不堕二乘地。由此不敢自说己德,求于供养,及求恭敬,便能清净信受持说,勤于断修,喜无倦等。故天亲论颂此义云:
佛非见果知 愿智力现见
求供养恭敬 彼人不能说
【「得如是无量福德。】
﹝赞曰﹞此离障得胜报也。显持经人,虽无如前戒定慧等三种胜因缘,但由过去无法障故,得是无量福报之身,故能不谤而信持说,即复由此持说经故,当得如是无量福德。显斯二意,总说得言,非准信经当生福也。
【「何以故?】
﹝赞曰﹞上明生实相因,答□问竟。次明能生实相,答修伏问。
于中分五,问、答、征、释、结。
此初也。此问意,云何以要由修三学等,前四种因,方能于经生实相耶?
【「是诸众生无复我相、人相、众生相、寿者相。无法相,亦无非法相。】
﹝赞曰﹞此第二答也。文中二节:初我后法,然初我相,有总有别,总谓四种,皆名为我,皆执诸蕴有主宰故;别谓四蕴,于三世蕴,总别分别,执我等故。若约三世差别五蕴,总执主宰,名为我相。执过去我是今世我,多生不断,名众生相。执现在我一期命住,是我之寿,是名寿者相。执我当来复生异道,数取趣故,名为人相。以梵语云补特伽罗,俗语目人典数取趣,经依俗译,论依典文,故生异道,以释人相,故论释此四相颂云:
差别相续体 不断至命住
复取于异道 是我相四种
如是我相,若随总别,行相不同,乃有四种,若随能起此我相人合四,总名外道邪取,多是外道妄所起故。然其法相,亦有总别,总则四句,皆名法相,皆是迷真四种谤故。别谓四种不执有,殊法非法等。
四种别故:一者法相,即诸声闻,及大乘中内法凡夫,由处下位,不了法空,执有二取实法相体,即增益谤经,随执执相,名之法相。论依起执人,名声闻内法邪取。
二非法相,即增上慢菩萨,闻遣相空,便拨真如,及诸功德,皆是空无究竟理,此即损灭谤,经随执著相,名非法相。论依起执人,名增上慢菩萨邪趣故。
三者相,即外道等,闻非有无,便执诸法亦有亦无二相违相,即相违谤。由此执故,迷真灭理,执有想定,为胜涅槃,经随执行,故名为相。论随执心所求之境,亦名世间共想定邪取。
四者非相,即二乘等,不了诸法非非有无,便执诸法定非有无取,既非遮表,言成戏论,即戏论谤,既执诸法非有非无,便乐灭心,离有无相,执灭定等,为胜果等。经随执行,名为非相。论约执心所求之果,名为无想定邪取。此依人境,或合为五故。无著论名五邪取;若依行相,乃有八种,故天亲论,开为八执;若以类分,总为二种,所谓我相,法相异故,由依执八,有能离八一是故,经言无我相等。故天亲论总别颂云:
彼寿者及法 远离于取相
亦说知彼相 依八八义别
初句总显我法二相,寿者亦是我总名故。次句显离我法二相。其第三句,明能离心即释,经言无我相等。其第四句,释八所以,由依执八,能离八故。
无我相者,谓无我性,以三世蕴皆无实体,非主宰故。
无人相者,其未来蕴,未生无体,非今至后可当得故。
无寿者相者,现在诸蕴,念念不住,无有寿命性可得故。
无众生相者,其过去蕴已灭无体,无有自性可至今故。
无法相者,谓真如上,远离能取所取二相,以真空无一切物故。
亦无非法相者,谓真如理,虽无二取,而体不无,真如实有功德体故。
言无相者,谓真如理,性离言说,非有非无,不可说为有空相故。
亦非无相者,谓真如理,虽不可说,而为迷者,以依言辞而演说故。
而此本经,但有二者:合彼无相,入无法相,同遣相故。合亦非无相,入亦无非法相,同遣无相故。是故二句,能摄四种,虽有此理,终译者失。无著具释我法二相,而不别显无我相等,天亲但显四种我相,不显无我及四法相,而但解释无法相等,皆是影略互显其义。故天亲论法空颂云:
一切空无物 实有不可说
依言辞而说 是法相四种
然诸外道,内法凡夫,及二乘等,无戒定故,随应不离五邪八执,既无智慧,不生实相。今此菩萨,由前四因,能离我法,有智慧故,故能于经而生实相。是故要由三学行等,方能于经而生信解,故以此文,答前问也。
【「何以故?】
﹝赞曰﹞此第三征也。我相多是外道所起,虚妄执故,故信经者,可无外道所起我等。然此经教法体,不无于经生信,应有法体,无法等者,何以故耶?
【「是诸众生若心取相,则为著我人众生寿者。】
﹝赞曰﹞次第四释,于中有二:初总明取相我执不亡,后别显取于法非法相。此初也。然诸我执,依法执生。如要迷杌方谓人等,若取教法,既为法执,由此亦生我人等相。二执既起,实相是迷,由如迷净空过由翳目,既有法相,即我等生故,虽信经而亦不取。以取经时,暂伏我相,由有法执,我执种存,根本不亡,枝叶当起。是故经言:若心取相即著我等。
【「若取法相,即著我人众生寿者。】
﹝赞曰﹞次下别显于中有二:初明取法相,后显取非法相。
此初也。然前总云:若心取相,即前所说,四种法明。四种不离法与非法故,此别明法非法相,若执教法,既为法执,由此便生我等相也。
【「何以故?若取非法相,即著我人众生寿者,】
﹝赞曰﹞此显取非法相也。何以故者,曲问辞也。执教为有,是法执故,可有我生;拨教为无,既称实相,应无我等。而前所言,无非法相,何以故耶?故即答云:夫实相者,离有离空。若执法无不称实相,既为法执,我执亦生。故取非法相,亦即著我等。
【「是故不应取法,不应取非法。】
﹝赞曰﹞此第五结也。是前取于法非法相,皆是法执,著我等故,不应于经取法非法。然夫信经,有其二种:一信教,谓虽无智而有戒定,以恭敬心,而生实相,即前所说,一念净信。二者解理,即因智慧,不如言声,而取于法,亦不拨教,能顺于理,即是不取法非法相。契证于真,而生实相。故天亲论颂此义云:
彼人依信心 恭敬生实相
闻声不正取 正说如是取
上半显由戒定信教,下半明由智慧解理。若离信教而不悟理,由此不能广大持说,诸菩萨等,若欲得此言说法身,现当流转,应亦于理而生实相,是解理者故,不如声取法为有法,离言故亦不弃拨法,顺真故不如声取法,故能离法相,顺教而修,故离非法相,离相非相,契证于真,由此便能现当持说。故诸菩萨,应如是修离相非相持说之行,若心散乱取相复生,亦应如是降伏其心,如前不起法非法相。
【「以是义故,如来常说:汝等比丘,知我说法,如筏喻者,法尚应舍,何况非法。】
﹝赞曰﹞上来总名,正答前问,此即第二法身要义,欲令远离前法非法,故引昔说筏喻之义,令于教法杂有无相,如于船筏离取舍心。如已到岸舍筏故,知当可舍,不应先著,未到彼岸取筏故,知凭而渡,不应舍弃。教亦如是,不应取舍,知法离言,但假诠故,当得证智,既舍不住故,虽未证亦不执著,顺第一义之正说故,必因此法,而得证智故,未证者依之而修故,于教法不应取舍,然佛所说皆离有无,执法非法,不契中道。执法为有,尚应舍之,况执非法而不舍也。故天亲论颂此义云:
彼不住随顺 于法中证智
如人舍船筏 法中义亦然
若能了达筏喻之义,离法非法,契证于真,便能经广大持说故,判此文法身要义,其依义等三种大义,住文中既皆具有,如前应知,不能烦述,但约答三问义解经文义耳。
【「须…
《23 金刚般若经旨赞(唐.昙旷)》全文未完,请进入下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