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本文上一页he Chinese Translations of The Unrevised PANCAVIMSATISAHASRIKA ”, JAOS 96, 1976, P.510-11.
(注 6) 见 (注 1)引 书 ,P.11.
(注 7) 见 宗 喀 巴 所 着 《金 鬘 疏 》,日 影 印 本 北 京 版 ,西 藏 大 藏 经 , V.155, Ja, 14a5 -8 。另 见 (注 1)引 书 ,PP.101-2 。
(注 8) 见 注 (1)引 书 ,P.11 。
(注 9) 见 北 京 版 ,西 藏 大 藏 经 ,V.154, Ja, 11b4 。又 《金 鬘 疏 》中 所 引 《大 乘 庄 严 经 论 》之 颂 文 ,汉 译 本 较 略 ,仅 五 字 一 句 :“譬 如 庄 美 质 ,临 镜 生 胜 喜 ;妙 法 庄 严 已 ,得 喜 更 第 一 。”(见 大 正 藏 ,册 三 一 ,页 五 九 ○下 )。
(注 10) “慈 氏 五 论 ”又 名 “慈 氏 五 法 ”(Byams-pa”i-cho s-lnga )。藏 传 与 汉 传 的 这 五 部 论 ,略 有 不 同 。汉 传 之 五 论 为 : (1)、《瑜 伽 师 地 论 》(Yogacarabhumisastra )。此 论 藏 传 为 无 着 所 作 。 (2)、《分 别 瑜 伽 论 》(Yogacaravibhangasastra ) 。此 论 已 失 传 。 (3)、《大 乘 庄 严 经 论 》(Mahayanasutralankara )。 (4)、《辨 中 边 论 》(Madhyantavibhagasastra )。 (5)、《金 刚 般 若 经 论 》(Vajracchedikasutr -asastra )。 其 中 (3)、(4) 二 论 汉 藏 所 传 相 同 ,而 (1)、(2)、(5) 三 论 ,西 藏 另 有 所 传 如 :
(1)、《现 观 庄 严 论 》(Abhisamayalankara ) (2)、《辨 法 法 性 论 》(Dharmadharmatavibhanga ,Chon dang chos-nyid rnam-”byed ) (3)、《大 乘 最 上 要 义 论 》(Uttaratantra, Theg-chen rgyud bla-ma” ibstan-bcos )。 此 论 勘 同 汉 译 本 “究 竟 一 乘 宝 性 论 ”,但 汉 译 本 题 名 坚 慧 所 造 。
(注 11) E.Obermiller, History of Buddhism(Chos-”byun g) Part Ⅱ : The History of Buddhism in India and Tibet, by Bu-ston, translated from Ti betan.Heidelberg ( Leipzig, Harrassowitz, 1932. ) P.139.另 见 郭 和 卿 译 ,《佛 教 史 大 宝 藏 论 》(北 京 :民 族 出 版 社 ,1986 ),页 一 三 六 。此 段 文 字 ,汉 、英 二 译 本 出 入 颇 大 ,然 因 无 原 文 可 对 ,今 依 汉 译 本 。
(注 12) "In view of what Demieville has said,in BEFE O XLIV, 2, 1954, PP.381, 434,it appears rath er unlikely that Maitreyanatha should be reg arded as an historical person." 见 The Prajnap aramita Literature. P.102.
(注 13) 印 顺 着 ,《说 一 切 有 部 为 主 的 论 书 与 论 师 之 研 究 》(台 北 :正 闻 出 版 社 ,民 国 七 六 年 版 ),页 六 四 ○。
(注 14) 见 (注 1)引 书 ,P.101.
(注 15) 同 (注 14) 。
(注 16) 宇 井 伯 寿 着 ,《印 度 哲 学 研 究 》(东 京 :岩 波 书 店 ,一 九 二 四 年 ),页 三 五 五 -四 四 一 。
(注 17) 《印 度 佛 学 思 想 概 论 》,页 二 一 五 。
(注 18) 狄 雍 (de Jong )原 着 ,霍 韬 晦 译 ,《欧 美 佛 学 研 究 小 史 》 A Brief History of Buddhist studies in Europe and America (香 港 :佛 教 法 住 学 会 ,1983 ),页 八 六 。
(注 19) 吕 澄 着 ,《印 度 佛 学 思 想 概 论 》,(台 北 :天 华 出 版 社 影 印 ,民 国 七 十 年 版 ),页 二 一 四 ~一 五 。
(注 20) 法 尊 译 注 ,《现 观 庄 严 论 略 解 》(台 北 :佛 教 出 版 社 ,民 国 六 七 年 版 ),卷 一 ,页 四 。
(注 21) 同 (注 20) ,卷 一 ,页 六 。
(注 22) 同 (注 1)引 书 ,The Prajnaparamita Literature.P.104.
(注 23) 法 尊 撰 ,“现 观 庄 严 论 中 八 品 七 十 义 略 解 ”。(《现 代 佛 教 学 术 丛 刊 》[台 北 :大 乘 文 化 出 版 社 ]:册 四 五 ,页 一 四 三 )
(注 24) 同 (注 1)引 书 ,P.12.
(注 25) 见 《现 观 论 略 释 》,卷 一 ,页 一 五 。
(注 26) 见 师 子 贤 着 ,《现 观 庄 严 论 译 》(mNgon-rtogs-rg yan-gyi-”grel-pa 或 Grel-pa don-gsal )。北 京 版 ,西 藏 大 藏 经 ,No.5191 ,V.91, Ja, 101 a6-b4 。
(注 27) 罗 什 译 ,《大 智 度 论 》(台 北 :真 善 美 出 版 社 )。卷 三 八 ,页 一 ○ 四 -五 。
(注 28) 见 大 正 藏 ,册 廿 七 ,页 二 七 六 下 。
(注 29) 见 《大 正 藏 》卷 三 八 ,页 二 七 六 下 。
(注 30) 见 大 正 藏 ,册 廿 七 ,页 二 七 八 中 -下 。
(注 31) 同 (注 1) 引 书 ,PP.38-9.
(注 32) 见 拙 文 ,宗 喀 巴 “现 观 庄 严 论 金 鬘 疏 大 乘 廿 僧 释 义 ”(《中 华 佛 学 学 报 》,第 一 期 ,七 十 五 年 ),页 一 八 一 ~二 二 八 。另 见 Conze, The Large Sutra on Perfect Wistom.(BerKekey: U.Cal.,1975 ) P.66-75.
(注 33) 僧 睿 撰 ,“摩 诃 般 若 波 罗 蜜 经 释 论 序 ”。见 《大 智 度 论 》,页 二 二 。
(注 34) 吕 澄 撰 ,“杂 阿 含 经 刊 定 记 ”(《内 学 》第 一 辑 ,页 一 ○八 ~一 ○ 九 )
(注 35) 印 顺 编 ,《杂 阿 含 经 论 会 编 》上 册 (台 北 :正 闻 出 版 社 ,民 国 七 五 年 版 ),页 一 三 。
(注 36) 大 正 藏 ,册 三 ○,页 八 五 三 下 。
(注 37) 见 (注 35) 引 书 ,中 册 ,页 二 三 四 。
(注 38) 大 正 藏 ,册 三 ○,页 八 五 九 上 。
(注 39) 见 (注 35) 引 书 ,中 册 ,页 二 三 六 。
(注 40) 同 (注 35) 。
(注 41) 同 (注 39) 。
(注 42) 同 (注 39) 。
(注 43) 见 (注 39) 引 书 ,中 册 ,页 二 三 八 -四 八 。
(注 44) “四 择 摄 ”共 有 六 个 总 囗 囗 南 ,卅 七 个 别 囗 囗 南 。若 将 总 摄 颂 中 的 每 一 项 ,算 做 一 个 要 义 ,则 总 计 有 “卅 八 要 义 ”。又 ,将 别 摄 颂 中 的 每 一 项 ,算 做 一 个 细 目 ,则 总 计 有 “三 百 一 十 二 细 目 ”。详 见 (注 35)引 书 , 上 、中 二 册 全 部 。
(注 45) 参 大 正 藏 ,册 三 ○,页 七 七 三 上 。
(注 46) 参 大 正 藏 ,册 三 ○,页 四 一 九 上 。
(注 47) 参 大 正 藏 ,册 三 ○,页 七 五 三 中 。
(注 48) 参 E.Obermiller, The Doctrine of Prajnaparami ta as exposed in the AB-HISAMAYALAMKARA of MAITREYA. (Talent, Oregon,Photographic Rep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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