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本文上一页住舍卫国祗树给孤独园。尔时,世尊告诸比丘:有四念处,何等为四?谓身 身观念处;受、心、法观念处。佛说此经已,诸比丘闻佛所说,欢喜奉行。”(注39)
如“纯”,择摄第六○六、六○七两经。经云:
“……如是比丘!于此四念处,修习圆满,精勤方便,正念,正知、应当学。……”“……告诸比 丘:有一乘道,净诸众生,令越忧悲,灭恼苦,得如实法,所谓四念处。何等为四?……”(注40)
如“如理”,择摄第六○八经。经云:
“……告诸比丘:若比丘离四念处者,则离如实圣法;离如实圣法,则离圣道;离圣道者,则离甘 露法;离甘露法者,不得脱生老病死、忧悲苦恼,我说彼于苦不得解脱。若比丘不离四念处者……我说 彼人解脱众苦。”(注41)
附于“如如理”细目之下,进一步解析第六○八经经文的论义是:
“复次,若于身等四种所缘,发起种种非理作意,即便违背四种念住。违背此故,即便违背如理作 意。谓圣如理,无间能生正见支等所有圣道,违背此故,即便违背一切圣道;违背道故,便为违背道果、 甘露、究竟涅槃。”(注42)
其余的细目,如“缘起”择摄第六○九经;“修时障自性”择摄第六一○、六一一两经,“说”、 “发起”、“修”等三细目合摄第六一二经(注43)。 从以上经、论的简单比对,可以大致看出:《摄事分》中本母摄颂总摄《杂阿含》的情形,仿佛是 《现观论》总摄《大品般若经》的情形一样。《现观论》以“八事、七十义、一千二百细目”总摄《大 品般若经》;而《摄事分》也以“七事(四择摄)、三十八义、三百一十二细目”总摄《相应修多罗》 (注44)。二者不同之处是:(一)《现观论》是性相并彰的,三乘共贯的,所以体系比较复杂庞大; (二)《现观论》只有论颂,不像《摄事分》在摄颂底下还附有进一步解析经文的论义。 《瑜伽师地论
摄事分》说:
“当说契经摩坦理迦,为欲决择如来所说,如来所称、所赞、所美先圣契经。譬如无本母,字义不 明了;如是本母所不摄经,其义隐昧,义不明了。与此相违,义即明了,是故说名摩坦理迦。”(注45)
本母的体裁,是标举契经《现观庄严论》初探的纲目作释。标目如母;从标起释,如母所生。依标 作释,能使意义决定明了。集取佛说的圣道项目,称为摩坦理迦。《阿含经》的母体是《杂阿含》,而 择摄《杂阿含》----修多罗主体的摩坦理迦,正是《瑜伽师地论
摄事分》的“契经事”本母摄颂。同 样的,大乘经的根本是《般若波罗蜜多经》,而择摄《大品般若经》的正是《现观论》。因此,《现观 论》确实具有本母的性质,它相当于择摄《大品般若经》宗要的本母摄颂。我们可以说:《现观庄严论》 之于《大品般若经》,犹如《瑜伽师地论
摄事分》中“契经事”的本母摄颂之于《杂含阿经》。 关于《现观论》的性质,仍有一问题必须提出来讨论,那就是:《现观论》的体裁原是优波提舍 (upadesa)----论义、口诀、教授。它如何会具有本母的性质呢?这一点可以引用《瑜伽师地论》来 解释。《瑜伽师地论》卷廿五说:
“云何论议(优波提舍)?一切摩坦理迦、阿毗达磨,研究甚深素怛缆藏,宣畅一切契经宗要,名 为论议。” (注46)
另外,卷八一也说:
“论议者,谓诸经典循环研核摩坦理迦。……依此摩坦理迦,所余解释诸经义者,亦名论议。” (注47)
从这两段《瑜伽师地论》的论文可以看出,对大乘瑜伽学者而言,优波提舍是一切论书的通称,它 兼含摩坦理迦与阿毗达磨。由此我们便不难理解,何以体裁是优波提舍的《现观论》会具有本母----摩 坦理迦的性质了。
六、《现观庄严论》之内容
如前所说,《现观论》的论义是以“八事七十义”的体系架构而成的。如果先明白什么是“八事七 十义”,那么要了解整部论的内容就比较容易了。因此,本节拟就“八事七十义”来概说《现观论》的 内容。关于“八事七十义”,E.Obermiller于《现观论中所显示的般若经义》一书中,曾大略介绍过 (注48)。法尊法师也曾经写过一篇“现观庄严论中八品七十义略解”的论文 (注49)。这篇论文的内容 较前者充实,但是并未注明其中解释所依据的论典。因此,该篇论文中的解释只能代表法尊法师本人的 看法与心得。宗喀巴所著《金鬘疏》的序品,对“八事七十义”有一段详细的说明,本节以下所作简介, 就是摘译其中要点写成的。
甲、八事(astau padarthah, dngos-po brgyad)
一、一切相智:于一刹那顷,现观一切如所有、尽所有行相之智。如《般若经》说:“任何行相” 等。又说:“行相寂灭”。般若经文依此次第,开示了知世俗与胜义的行相。此分为,通达如所有的一 切相智及尽所有的一切相智。 二、道智:通达三(乘)道无自性,进而圆满、成熟、清净而现证真际(yang-dag mtha”,空性之 异名)之学道。 此分为了知声闻道、独觉道与佛道之三种道智。 三、一切智:于一切(五蕴等)事上,通达补特伽罗我空之少分智。此分为声闻的一切智及独觉的 一切智。 四、圆满现观一切相加行:为使三智的了悟获得自在,总摄三种无生而修习的菩萨瑜伽。此分为廿 加行。 五、至顶加行:依止圆满现观一切相的加行,并于总摄三种无生之修习获得自在的菩萨瑜伽。此分 为七种至顶加行。 六、渐次加行:为使三智所了知之行相顿生的悟智获得坚固,而渐次修习三智诸行相的菩萨瑜伽。 此分为十三种渐次加行。 七、一刹那圆证菩提加行:渐次修习三智(诸行相)而达于究竟的菩萨瑜伽。此分四种刹那加行。 八、法身:修完加行(后所得),具有众多无漏功德的究竟果。如《二谛论》(bDen-gnyis,八世 纪初智藏造)说:“诸法之身故,无边德依故,智随行体故,是怙主法身。 此颂的论义如《二谛论难处释》(bDen-gnyis kyi dka””grel,八世纪中寂护造)说:“身是聚 合(之义),所以法身就是诸法的聚合;因立果名故。问:为什么说是因呢?答:因为法身是世、出世 间一切功德的依处。”又说:“因此,所谓“法”,是指种(因);所谓“身”,是指体性。”此法身 分为四种(注50)。
乙、七十义(artha-saptatih, don bdun-cu)
(一)、“一切相智”有十义
有人说:“十义是修成一切相智之因,所以从以因衬托果的方式来开示(一切相智)。”师子贤与 智足(Ye-shes zhabs)则认为:因为所缘中含摄一切所知,所以先说明一切因与果的行相,然后才开 示现观彼等行相的唯一智----一切相智……。这是从以境烘托有境(yul can,即含摄客体的心或认知) 的方式来说明的。以下说明十义的内涵。
(一)发心:为了利他而欲求圆满菩提,与此欲求相应而生之心。此分为廿二种,其道位从资粮道 至佛地。(品Ⅰ,颂1-3,“发心为利他……”) (二)教授:能正确引导人证得大乘发心所追求的目标之言教。(颂4-7,“正行及诸谛……”) (三)四抉择分:大乘资粮道以后出生的智慧,胜解行地所摄,具有五种殊胜。此分为:暖、顶、 忍、世第一法四种。(颂8-19,“所缘及行相……”) (四)正行所依:修行正法所依止的法界自性。此法界自性由所依分为十三种。其道位从资粮道至 最后心。(颂20-22,“通达有六法……”) (五)正行所缘:修行者所知(的理法),此分为十一种。所缘与行相没有道位之分,因为所缘遍 于一切所知。(颂23-24,“所缘一切法……”) (六)正行所为:能诱导菩萨发奋上达的究竟果。此分为三大所为。其道位限于佛地。(颂25, “思有情皆胜……”) (七)铠甲正行;于一一波罗蜜多中含摄六波罗蜜多之行持。此分为六种。其道位从资粮道至最后 心。(颂26,“彼别别施等……” (八)趣入正行:以修所生慧为主而进趣大乘道的行持。此分为九种。其道位从加行道至最后心。 (颂27、28,“静虑无色施……”) (九)资粮正行:将出生大菩提之行。此分为十七种。其道位从世第一法至十地。(颂29-54, “悲及施等六………”) (十)定出正行:于究竟之生地,决定能出生一切相智之正行。此正行是第十地的殊胜道所摄,由 出生地而分成八种。(颂55、56,“所为及平等……”)
(二)、“道智”有十一义
(一)作映夺等:以如来光映夺诸天众之光,伏其我慢,使他们成为能生道智的生命体。(品Ⅱ, 颂1,“调伏诸天故……”) (二)声闻道:仅通达补特伽罗无我的少分智。 此分为圣道与加行道两种道。(颂2-5,“道相智理中……”) (三)独觉道:通达一个半无我(即全分的补特伽罗无我及半分的法无我----能取所取异体空)的 少分智。分类同前。(颂6-10,“自觉自证故……”) (四)菩萨见道:无漏修道未生起以前,证悟二种无我的出世间智。此分为十六种。(颂11-16, “谛及谛上忍……”) (五)修道的作用:已成就修道之果的利益。此分为六种。其道位从第二地至佛地。(颂17,“遍 息及一切……”) (六)无上胜解作意:肯定“般若佛母有功德”的无漏修道。此分为廿七种。(颂18、19,“胜解 谓自利……”) (七)赞美、承奉、称扬三者:对于修习自利、二利、他利三种胜解的菩萨、高地菩萨及诸佛,心 中生起的那一分欢喜心;或宣扬他们具有利益众生的功德的那一分(欢喜心)。此分为二十七种。(颂 20,“般若波罗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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