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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中论讲记▪P5

  ..续本文上一页生见、寿者见等皆遍尽。自见即我见也。

  第五菩提心难胜地

  

  大士住于难胜地,一切诸魔莫能胜,静虑增胜极善知,善意诸谛微妙性。

  大士者超人也,谓发大心之士夫。难胜义,他处释为二谛圆融。此处释为魔不能胜义。利根菩萨,修般若得佛加持,在资粮位,魔巳不能胜。最钝根者,极至五地,魔决不能胜矣。利根声闻,亦能降魔,如邬波崛多尊者,降伏大自在天是也。此地以静虑功德殊胜为差别。

  第六菩提心现前地

  

  现前住于正定心,正等觉法皆现前,现见缘起真实性,由住般若得灭定。

  此一颂释现前地名,现前,谓第六地菩萨,正定即第五地之静虑。正等觉法现前者,谓与佛法最接近,速当证大菩提,依第五地静虑,般若圆满,故于缘起真实无我性,现见无碍。上三句显般若圆满,下一句即《华严》文义。灭定谓真如理。由依圆满静虑,且具达空性之智慧故,能得灭定。

  如有目者能引导,无量盲人到止境,如是智慧能摄取,无眼功德趣圣果。

  此赞般若为一切功德之引导,五波罗密如五百人,无慧为导,不能到出世圣果之止境。为成佛邑身之因,仍为生死流转之因。且因彼功德所感福报,得大势位自在,若无智慧;依之造恶,反为目害之因。如佛说骡胎竹实之喻。摄取谓收集也。

  如彼通达甚深法,依于经教及正理,如是龙猛诸论中,随所安立今当说。

  此显般若深广,非己能说。论主自言:如彼六地菩萨所达甚深之法,非我境界。虽诸经教宣说彼理,然佛甚深密意,亦非我浅慧所能测。惟如龙猛依经教所立诸论,我今随彼所安立,当说六地:所达真理。以龙猛所证与六地智慧相同故。

  若异生位闻空性,内心数数发欢喜,由喜引生泪流注,周身毛孔自动竖。

  

  此一颂显能闻般若之机,谓正当机,非结缘众也。闻谓声入心通非如秋风过耳,如佛所谓谛听谛听善思念之是也。若利根人,闻说空性,如贫人但有空箱,一日开视,忽见珍宝充塞。或老人有独子,幼年走失,久无再见之望,一旦荣归拜父。如是喜出望外,乐不自禁,念佛说此甚奇希有之法,恩德无比,自身于生死长夜中,亦不知何幸种此善根,于是喜极涕零,亦犹如是。若钝根人,由于无始实执,平时虽说空空,如山鸟啼。一旦真闻空理,如人有重宝珍藏箧笥,一旦开视,竟已不翼而飞,起大恐惧。故听般若经,若能通达,乃多生

  善根习气。若不能通达,即是先无熏习,若今再不学,刚不通不学,不学不通,何时通达乎

  故吾人今虽未能即达空性,于此断惑证灭之要道,仍有研求之必要也。

  彼身已有佛慧种,是可直说真性器,当为彼说胜义谛,其胜义相如下说。

  

  此显如彼之人,是真法器。已有佛慧种者,谓已多闻般若熏成善根也。可宣说真性器者,谓可闻真实性之法器。

  彼器随生诸功德,常能正受住净戒,勤行布施修悲心,并修安忍为度生。

  善根回向大菩提,复能恭敬诸菩萨。善巧深广诸士夫,渐次当得极喜地。

  

  此二颂示闻般若教引生功德。彼具足空慧种性之法器,闻说空理不起诽谤,且能引发随顺空性之功德。真达空性故,知空性不离缘起,以有因果缘起,故说性空,是故不堕断见。若不真达性空,或执无戒可持,无福可作,于持戒修福者,呵为小乘钝根。如堕野狐身之禅师,说上智之人不落因果,然因果不由拨无而遂空;彼真是法器者,不惟能信解空理,又能修积一切福德资粮。一者正受住净戒,谓以清净信心,对诸佛菩萨大善知识,如法而受,受已如法而持。彼由爱乐般若故,恐由犯戒之故,人身尚不能得,何由得闻性空,故特能持戒;二者,勤行布施,以知资财空不坚实故,又恐由不布施,感众缘不具之报。无暇闻法故。三者,修悲心,知但有空慧,而无大悲,只能证声闻果故。、四者,修安忍,知一切空,不见有可嗔者故。观众生皆父母故,知感妙色为善士所摄受故。五者,为度生善根回向大菩提,于诸功德无悭吝故。六者,能恭敬诸菩萨,于能如法宣说胜义真实教之大菩萨,知应恭敬故,不见自身有可骄故。如释迦往昔作常不轻菩萨,见一切人皆礼拜,谓汝是当来之佛。亦是为我圆满成佛资粮者。又既发心利益众生,当自视为众生公仆,复何诤斗嫉妒之有,故常能恭敬。若真法器,善解空性,应有如上功德也。虽解空性,尚须经资粮加行二位,由善巧甚深空理故,能积集广大福德,方能登极喜地。

  

  求彼者应闻此道,

  

  此一句劝学般若。谓求佛果,或求登地,或求成法器,应闻此般若道也,

  彼非彼生岂从他

  亦非共生宁无因

  

  

  此总标无生四句之宗也,《华严经》说六地所证十平等性,谓无生无相等。龙树菩萨,则以无生为十平等性之总门,若达无生性,即达一切空性,亦即达一切缘起真实性也。为成无生之义,故立四宗:一者,彼非彼生,彼者,泛指任何一法。谓彼法决不从彼法自体生。二者,岂他生,谓彼法亦非从他法生。三者,亦非共生,非自与他共生。四者,宁无因,谓法亦非无因生也。此即《中论·归敬颂》后开宗明义第一颂“诸法不自生,亦不从他生,不共不无因,是故知无生”之义。龙树菩萨谓诸法若有实体性之生,于此四者之中必居其一。四者既无一可成,故无实性之生,唯有因缘假生也。

  彼从彼生无少德。

  

  此下广破四种生。自此句下五颂半,破自生。执自生者,以数论师为首。彼谓一切法,先有体性,后发展而出,有自性而后生,,即是自生。彼宗之说,略近二元论,彼谓宇宙万有之因,为神我与自性。神我为享受者,自性为变化者。由神我动念欲受用故,自性即发生宇宙万有,如万宝囊,出一切物,总为二十五谛。彼自性者,体具三德,谓喜、忧、暗,即贪、嗔、痴,其性为轻动、沉重、昏暗,此三性平衡时,自性不起变化,即为冥性,若失平衡,则起变化,以育变起诸法功能,说名自性(彼虽不显说从自生,然执万有根元即自性,于自性中,有具体而微之诸法,即自生之义也)。神我后时厌诸受用境,遂修掸定而得天眼,由是见诸法之因为自性;,自性为神我所见,遂起羞怯,收摄其,,所变化,神我与自性遂独立,而得解脱。此彼宗所执流转还灭之理。其余一切执自生者,皆同此破+此句颂文,显自生无义。无少德者,谓无纤毫取义。若彼法即从彼生,彼既已有,何用复生

  有已复生,应同头上生头,成为冗赘之物。又生已复能生,生则无穷,尸切应成无量。如树先无果,后时生果,则有受用之利。彼既先有,后时生者,复问所益耶

  

  生巳复生不应理,

  从自生即是生已复生,此总标其失,下别破。

  若计生已复生者,此应不得生芽等,尽生死际惟种生。

  此显无穷过。初一句牒其计,次二句出其过。若如汝外道所言,生已复生者,今以世间现见谷种为喻,种既生已,应复生种,不应生芽。又种既生已复能生种,自力能生,更无法可令不生,则乃至生死未空,种应常生种,无有穷尽。

  云何彼能坏于彼

  

  此破伏救,外道救言,芽生之时,即种坏时,二者同时,同一体性,故名自生。芽有时即种无,故无无穷之过,此破彼云:汝先谓芽即是种,今盲芽生能坏于种,云何彼自体还坏自体

  要各有自性,始可说此坏于彼故。又种子即芽,若芽能坏种,种亦应能坏芽。实不如是,故汝救非也。

  异我种因芽形显,味力成熟汝应无。

  

  此显无异过。谓如汝执,芽体即种体,芽上所有之法,种上亦应有。若种上所无之法,而芽上有,从何而来

  汝执芽一切从种出故。今芽形长,种形圆,芽色绿,种色黄,芽味苦,种味甘;芽能治之病,非种能治,芽谓变化成熟,种非成熟:如是芽上形状、显色、味、作用、分位,一一与种子不同。若如汝执,此诸差别,皆应无有。

  若冶前性成余性,云何说彼即此性

  

  

  彼救云:芽时舍种性,故芽与种体虽是一,而性变易,形显味力等,不全同也。上句牒彼计云,若汝谓拾种性而成芽性。余性者,谓芽性为种性之余,即异于种性。下句破彼云:芽性种性既不同,云何说言,彼种性即此芽性耶

  上一破显芽种体二应无异,此破救显芽种若异应非一体,得此则失彼也。

  若汝种芽此非异,芽应如种不可取,或一性故种如芽,亦应可取故不许。

  此就可取不可取破也。芽生之时,种子已坏,芽可见,种子不可见。以芽从种,芽应不可见。量云:芽应不可取,汝许种芽不异故,如种。又以种从芽,种应可见。量云;种亦应可取,汝许种芽一性故,如芽。故不许者,结不许彼种是芽自体也。因灭犹见异果故,世亦不许彼是一。上以道理破,此以世间现见破也。谓世间现见种子灭时,犹有芽可见,故世间亦不许彼种子与芽是一,汝又有世间相违过也。故计诸法从自生,真实世间俱非理。此总结,上句牒其计,下句斥其非。真实者谓道理,世间者谓世人现见。于二者中,均不能许种芽一体也。

  若计自生能所生,业与作者皆应一,非一故勿许自生,以犯广说诸过故。

  此类破也。若计自生。牒其计也。能所生业与作者皆应一,出其过也。非一故,显现见相违也。勿许自生,劝彼洽其所执也。以犯广说渚过故,例释也。谓若当计种即是芽,能生即是所生,母应即是子女;能作即是所作,陶师应即是瓶瓮等,能烧即是所烧,火应即是柴炭等。现见母与子女,陶师与瓶瓮,火与柴炭,并非是一,故勿执自生,以犯如前广破诸过故。

  若谓依他有他生,火焰亦应生黑暗,又应一切生一切,诸非能生他同生。

  此下破从他生。执他生者,内道小乘,大乘唯识,乃至中观宗清辨等,皆摄在内。彼依佛说四缘生诸法,更无第五缘,谓缘及所生果,各有自性,故从他生。谓色法之果定有二缘:若此一法正为彼法作因,如泥为瓶因,是为因缘。除因缘外余法助果生者,如作瓶时和泥之水,烧坯之火,名增上缘。于心法之果,则具四:前所熏成习气种子为因缘,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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