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本文上一页起时所对之境为所缘,同类心前念过去,为次念让出地位,为等无间缘,眼识生时,以眼根、空、明等为增上缘。』、乘、唯识中人,谓缘有性,果有作用非假立,亦有自性,故缘与果各有自性。果从缘生,故从他生。初句牒彼计云:若依他缘而有他果(因果自性各别,因对果名他,果对因亦名他也)。因果各有自性,则因性非果性。因非果性能生果除因以外余一切法,应亦能生此果,俱非果性故。量云:非因应能生果,非果性故,如汝所执因。亦可破云:石头应生稻芽,非稻芽性故,如汝稻种芽性无别。一能生一不能生,不应理故。又非因若能生果,相违之因应生相违之果,火焰应生黑暗,其实不尔,是故不然。又非因能生果,石应生人,狗应生人头,人应生狗尾,鸦应生孔雀毛,孔雀应生鸦毛,一果应从一切因生,一因应生一切果,一切因应生一切果,因果混乱,成大过失。诸非能生者谓非因之一切法也。他性者谓非果性。因与非因,同非果性,故不应说前者能生,后者不能生也。
由他所生定谓果,虽他能生亦是因,从一相续能生生,稻芽非从麦种等。
此牒彼救也。初句谓果定由他生。第二句谓因于果为他,虽与非因同,然以能生故,名此是因。第三句谓能生因要具二义,一、要与果同一相续,如一人少年壮年,同是一人。二、要在果前,能生必在所生前故。一相续,简因以外一切非果性法。能生,简一相续中所生之果。是故麦种稻种,虽同非稻芽性,然稻种稻芽同一相续,故稻芽从稻种生,麦种稻芽,非一相续,故不从麦种生。此释通前非因亦能生果之难也。
如甄叔迦麦莲等,不生稻芽不具力,非一相续非同类,稻种亦非是他故。
此破彼救也。破云:稻种于稻芽,应非一相续非同类,非稻芽性故,如甄叔加麦莲等。种芽既各有自体,以何定其为同一相续同类乎
次破云:汝稻种应不生稻芽(或不具生稻芽之力),于稻芽非一相续非同类故,如甄叔迦麦莲等。甄叔迦,花树名。
芽种既非同时有,无他云何种是他
芽从种生终不成,故当弃舍他生宗。
此又就他性不成而破他生也。因果不同时,既为共许,故种时无芽。以无所对之芽故,种云何名为芽之他
要芽种同时,方能对芽自体,名种为他也。如对于名父,尚无有于,云何称父
第三句结他生不成。第四句劝舍彼执也。
犹如理现秤两头,低昂之时非不等,所生能生事亦尔。
此彼引佛语救也。佛说因果如秤两头,低昂时等,因灭果生,同在一时。以生灭作用同时故,
生灭法因果一定同时,故无他性不成之过。
设是同时此非有。
此总破其救。谓纵许秤之两头低昂同时,因果仍不同时,故此所诤他性仍非有。又此因果,与秤两头,非尽相同。秤不低昂,两头同时可得,因果纵如汝许,亦唯于因灭果生时同时可得,不生灭时,即决不可俱得也。况因果生灭,不能同时,其理当如下释。
正生趣生故非有,正灭谓有趣于灭,此二如何与秤同
此上一句释破。谓正生必非生已,乃趣向于生。既非生已,则其物尚无。故果正生时,果即非有,又正灭非谓灭已,乃趣向于灭。既非灭已,则其法尚有。故因正灭时,因尚是有。因有果无,云何如秤两头,同时俱有?
此生无作亦非理。
此破伏救。谓彼救言:因果二法虽不同时,因灭果生仍可同时,生灭同时,彼灭为此生之因,故可说从他生。此破彼云:所生之果无,故生之作用亦无,作用与法不离故。具生之作者既无,故不可说生灭同时。
眼识可离同时因,眼等想等而是他,已有重有生何用,若谓彼过上巳说。
彼复救云:佛说眼识生,有同时因,谓眼等根,及作意受想等心所,故因果同时无过,然佛说同时因果但说二法同时观待,未说各各实有自性。故此破彼云:若如汝计,眼识离眼根及想等心所,而有各别对立之自体,则眼识已有,何用再生。生已再生,等同自生有无穷之过。若谓于眼根等外,无彼对立眼识,则仍堕无他性之过,如上已说。
生他所生能生因,为生有无二俱非
有何用生无何益
二俱俱非均无用。
此以果有无四句,总破他生。所生,为果之异名。初二句问彼,汝所谓能生果之因,为生先有之果
为生先无之果
为生亦有亦无二俱之果
为生俱非有无之果
若因果有自性者,于此四句中
汝必居其一。若先有果而生,已有何用生
若先无果而生,先无何能生
若亦有亦无而生,则俱有同上二过,若非有非无而生,非有同无,非无同有,仍是亦有亦无其过亦同。
世住自见许为量,此中何用说道理,他从他生亦世知,故有他生何用理
彼以道理不能立他生,故舍道理以世间现见为救,与论主出世间相违过也。谓世人皆依自所见以为真实,事实胜过雄辩,何用多说道理
他从他生,如母生子,如种生芽,世所共知,故现见有他生,何用道理推求乎
然现见者,未必实有,不现见有,未必断无。如人之祖先,虽不现见,然可推知必有。人身刹那无常之相,自身亦不能现见,然以有少壮衰老,亦可推知必有。反是,如镜象梦境,非不现见,然非实有。故实有非实有,要由道理观察方能决定,如其实有,必道理观察可得,五识所见,惟是现象,乃诸法之皮毛,即眼识现前所见一切器具,亦惟见其表面一层,其表面以内之物,即非眼识所得。何况真理,岂是五识之境
世人由无始名言虚妄分别熏习之力,见诸法从他”
汝必居其一。若先有果而生,已有何用生
若先无果而生,先无何能生
若亦有亦无而生,则俱有同上二过,若非有非无而生,非有同无,非无同有,仍是亦有亦无其过亦同。
世住自见许为量,此中何用说道理,他从他生亦世知,故有他生何用理
彼以道理不能立他生,故舍道理以世间现见为救,与论主出世间相违过也。谓世人皆依自所见以为真实,事实胜过雄辩,何用多说道理
他从他生,如母生子,如种生芽,世所共知,故现见有他生,何用道理推求乎
然现见者,未必实有,不现见有,未必断无。如人之祖先,虽不现见,然可推知必有。人身刹那无常之相,自身亦不能现见,然以有少壮衰老,亦可推知必有。反是,如镜象梦境,非不现见,然非实有。故实有非实有,要由道理观察方能决定,如其实有,必道理观察可得,五识所见,惟是现象,乃诸法之皮毛,即眼识现前所见一切器具,亦惟见其表面一层,其表面以内之物,即非眼识所得。何况真理,岂是五识之境
世人由无始名言虚妄分别熏习之力,见诸法从他。
汝必居其一。若先有果而生,已有何用生
若先无果而生,先无何能生
若亦有亦无而生,则俱有同上二过,若非有非无而生,非有同无,非无同有,仍是亦有亦无其过亦同。
世住自见许为量,此中何用说道理,他从他生亦世知,故有他生何用理
彼以道理不能立他生,故舍道理以世间现见为救,与论主出世间相违过也。谓世人皆依自所见以为真实,事实胜过雄辩,何用多说道理
他从他生,如母生子,如种生芽,世所共知,故现见有他生,何用道理推求乎
然现见者,未必实有,不现见有,未必断无。如人之祖先,虽不现见,然可推知必有。人身刹那无常之相,自身亦不能现见,然以有少壮衰老,亦可推知必有。反是,如镜象梦境,非不现见,然非实有。故实有非实有,要由道理观察方能决定,如其实有,必道理观察可得,五识所见,惟是现象,乃诸法之皮毛,即眼识现前所见一切器具,亦惟见其表面一层,其表面以内之物,即非眼识所得。何况真理,岂是五识之境
世人由无始名言虚妄分别熏习之力,见诸法从他生,然不见有自性因果之他生也。彼由见有他生故,遂执实有他生。今所诤者,正诤世人所见他生,是否有自性,云何汝以彼见有“他生”,难我所说无“自性他生”乎
由于诸法见真妄,故得诸法一种体,说见真境名真谛,所见虚妄名俗谛。
此总解二谛也。于诸法上,见诸法真理者,即圣智慧,见虚妄现象者,即凡夫知见,颠倒心,错乱识。由彼智慧所见为真谛,颠倒心所见为俗谛,此龙树宗分别真俗二谛义也。上文通外难云:我今与汝抉择诸法有无自性,非诤诸法有无:等同说云:我与汝抉择胜义谛边事,非诤世俗谛边事。彼复问何为胜义及世俗,故今广释二谛也。
妄见亦许有一种,谓明利根有患根,有患诸根所生识,待善根识许为倒;
无患六根所取义。即是世间之所知;唯由世间立为实,余即世间立为倒。
此二颂分别正倒两种世俗也。中观宗清辨派,谓世俗谛中,境有正倒,心皆是正。境有作用者为正,无作用者为倒,如第二月,如镜中象。月称派谓,镜有倒正,心亦有倒正。皆有作用,作用各各不同,而无体性同。此二颂文正对清辨派而发也。妄见谓不见真实之见,即见世谛之见。明利根谓如眼无翳障,有患根如病翳眼。善根即明利根。有患根所见,较明利根所见,颠倒尤甚,名倒世俗。明利根所见境,惟有无明障覆之错乱,无现见颠倒因(如翳障等),为世人共知,较有患根所见为正确,对倒世俗,名正世俗。唯就世俗立为无倒真实,其余有患根所见,即世人亦知为倒,不待道理观察也。
无知睡扰诸外道,如彼所计自性等,及计幻事阳焰等,此于世间亦非有。
此举倒世俗之例也。如被无明睡眠所扰害之外道,计自性、神我、大自在、梵天、毗纽天等,如彼痴人于幻象马计实象马,于阳焰计水,于世人共知虚妄之事,计为真实。此虽世间,亦不许有,故名倒世俗。如有翳眼所缘事,不能害于无翳识,
如是诸离净智识,非能害于无垢慧。
此因譬喻顺答前难也。谓如翳眼,于净椅上,见发蝇等。净眼不见,谓无发蝇。不能以翳眼所见发蝇,为作妨难。今说真理,应以圣智为量。世人之见,与圣人之见,无知乡愚与大哲学家,不可相提并论。云何以无净智凡夫六识所见,为圣人净智所见宇宙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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