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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观宝鬘论颂显明要义释▪P2

  ..续本文上一页云王;巴日迦塔,此云说教;阿纳,此云宝;玛纳,此云鬘。即《诫王宝鬘论颂》。有说此是总教诫一切王的;有说即是继《亲友书》后教诫乐行妙贤王的;有说此是教诫南方有名骑娑罗树王的。依本论释(印度难胜友释)亦说:“此是为教诫乐行妙贤王而作此论。”

   (乙)二 翻译敬礼

  敬礼一切佛菩萨。  

   (乙)三 释论文义分三:一、释论前行;二、释论正行;三、释论结行。

   (丙)一 释论前行分二:一、礼赞;二、造释宗旨。

   (丁)一 礼赞分三:一、所为义;二、略义;三、文义。

   (戊)一 所为义

   礼赞的所为,有为自利圆满和利他圆满的两方面。在自利方面,即是造论者以净信为等起心,对殊胜境兴赞叹已,消除造论期中的障碍,成办一切暂时和究竟的所为需要。在利他方面,即是于此论义得听闻和究竟等功德。广说有八种。

  颂曰:解脱一切障,众德庄严者;有情唯一友,敬礼一切智。

   (戊)二 略义分二:一、赞叹;二、敬礼。

   (己)一 赞叹分二:一、自利圆满;二、利他圆满。

   (庚)一 自利圆满

   有断德圆满和证德圆满。如其次第,初句“解脱一切障”显示断德圆满;第二句“众德庄严者”显示证德圆满。

   (庚)二 利他圆满

   第三句“有情唯一友”即显示利他圆满。“一切智”即示二种证德圆满所摄;或者由具足断证二种功德,超胜其他的大师,而表示大师(佛)自利利他,断证二德皆悉圆满。

   (己)二 敬礼

   即第四句的“敬礼”是。若就总义来说,即是敬礼佛宝、佛心相续的法宝和如理修行的僧宝为所皈依的境。由此当知,以清净信心皈依三宝,是一切讲说和修行的根本。

   (戊)三 文义

   即示能礼者为龙树,所礼者是证得如所有和尽所有的一切智;及断德殊胜,即断尽执补特伽罗和蕴有自性的烦恼障和断尽似二现的习气——所知障的过失,永断二障,不复更生,名曰“解脱”,故名“解脱一切障”。证德殊胜:即是与声闻缘觉共的功德,和不共的十力等众德庄严,以此庄严而为庄严者,名曰“众德庄严者”。利他圆满,即是以大悲为等起心,救拔一切有情的过失,而安立一切善处,能为一切有情作唯一无比的亲友,故名“有情唯一切友”。若具足以上的诸功德,龙树即于他敬礼,故名“敬礼一切智”。其他的大师,不仅不能饶益众生,反而损害有情。例如大自在天恼怒时,则要烧毁城邑。毗纽天(遍入天)恼怒时,则摧毁十八部大军。裸形外道师,由于微小有情所触,而生恐惧,便言此有情充满虚空,若弟子怖畏,起离本处时,即令舍其学处。有些仙人的咒诅力,火焚四部王军。佛陀大师与其余大师的差别甚大。

   (丁)二 造释宗旨分二:一、正明;二、对机说法的因由。

   (戊)一 正明分二:一、所为和联系等的建立;二、文义。

   (己)一 所为和联系等的建立

   显示增上生和决定善的因果等,即是“所诠”。依此论而通达彼等义理,即是“所为”。由通达其义,如理修习而得决定善,即是“究竟所为”。若无彼等前前,则不生后后,前后系属,即是“联系”。

   (己)二 文义

   颂曰:为王修法故,说唯一善法。

  问曰:敬礼以后,有何所作?

  答曰:若以自己的威光势力,能令眷属和国土臣民,惊怖畏惧,名之曰“王”。清净圆满,初中后善曰“唯一善”。由此住持不堕生死恶趣者,曰“法”。对王宣说此唯一善法的所为,则是为王成办法故。法是十善等和通达离戏论的无我慧。修十善法所感的果,即人天善趣;通达离戏论的无我慧所得的果,即是三乘菩提。此处对二种因,都名为“法”,成就这两种因及其果法,则名成办法。

   (戊)二 对机说法的因由

   颂曰:谁是正法器,则能成办法。

   何故要为王说法耶?因为谁能依止诸圣者正士,如教而行者,乃是正法器,对彼说法,则能成办法。王也是正法器,所以为他说法。

   (丙)二 释论正行分四:一、总明增上生和决定善的因果;二、教诲修学无上菩提的因——二种资粮;三、教诲修学国王的无过行法;四、教诲欲速得解脱的菩萨亦须出家。

   (丁)一 总明增上生和决定善的因果分二:一、别释增上生和决定善的因果;二、杂说增上生和决定善的因果。

   (戊)一 别释增上生和决定善的因果分二:一、安立解释时处;二、正释论文。

   (己)一 安立解释时处分四:一、增上生和决定善二法的次第;二、明辨因果;三、二因的主次差别;四、明成就法器众生的相。

   (庚)一 增上生和决定善二法的次第

   颂曰:先增上生法,后生决定善;由得增上生,次生决定善。

   最初应说增上生法的十六因,依此如法受持,然后当说生决定善的道之所缘——空性。由于增上生位,相续生已,渐次得决定善故。谓只有相续不断地得增上生,方能得解脱,因为恶趣身不能得解脱故;先修较易的教授教诫,令身心成熟,堪为法器,然后当说空性甚深义。若不尔者,则有倒执空性而谤业果和毁谤空性,致堕恶趣的过失。如本论云:“诽谤空性者,下堕无间狱。”设若在必要开示空性时,亦应对业果定解,完全不受损害者前方堪演说。

   (庚)二 明辨因果

  颂曰:增上生即乐,定善谓解脱,成办此二因,略说即信慧。

   增上生即乐,谓即是人天身心相续所摄的乐受和舍受。决定善,谓由通达无我慧,永断苦集的离系解脱果。由于是不再退转的离系解脱果法,名为决定善。能成办此增上生和决定善二果法之因,略说即是对于业果、四谛和三宝等生起信心和通达空性的慧。“略”是总摄信慧二主要因,此二是指果数决定。

   (庚)三 二因的主次差别

  颂曰:具信故依法,具慧故正知,二中慧为主,信是彼前导。

  如《宝炬经》云:“信为前导如母生”。又云:“信根应坚固”。信心是一切善法的根本,由具信故,方能依止修行增上生的因——十善法;由具通达甚深空性的慧故,方能如实正确了知实际义。

  问曰:彼二法以何为主耶?

  答曰:二中以通达空性的慧为主,由此空慧乃能真实解脱三有故。对业果起决定信等的清净信心,即是彼慧的前导,若没有此等信心为前导,就没有以慧断烦恼的事故。

   (庚)四 明成就法器众生的相

  颂曰:诸不由欲瞋,怖痴而越法,说彼是具信,决定善胜器。

  谁能善观察,身口意诸业,恒饶益自他,说彼为智者。

   问曰:什么是堪为正法器的具信和具慧耶?

   答曰:由贪财物而断他命,则弃舍善法,是名由欲贪而违越善法;由损恼心断他命,是名由瞋而违越善法;由怖畏国王的治罚而弃舍善法,名为由怖而违越善法;对于为父母等故作断他命等恶认为无过而弃舍善法,名为由痴而违越善法。诸众生谁能遮止由这四门而违越法,即是不由欲、瞋、怖和痴而违越善法;对于业果有决定信心,说彼即是具信者;堪能引导彼至解脱位,是名决定善胜器。有谁补特伽罗能善于观察身口意的善、不善和无记等诸业;永断不善、无记而修善法;为得无上菩提,成办有情义利,恒常了知饶益自他的功德,而能如理取舍,即可说彼为具慧的智者,若是颠倒取舍,纵然通达五明,也不是此处所说的智者。

  总的说来,若是善于了知三士道的次第,并能如理受持,即名为具信和具慧者。

   (己)二 正释论文分二:一、释增上生的因果;二、释决定善的因果。

   (庚)一 释增上生的因果分二:一、广释;二、略义。

   (辛)一 广释分三:一、释增上生法;二、如何受持的轨则;三、受持的果。

   (壬)一 释增上生法分四:一、释增上生十六法;二、示离此正教法外别宗无如是善法;三、倒行彼法的果;四、别释善不善因果。

   (癸)一 释增上生十六法分三:一、应遮止的十三法;二、应行持的三法;三、略义。

   (子)一 应遮止的十三法分二:一、遮止十不善业;二、遮止其他过失。

   (丑)一 遮止十不善业

  颂曰:不杀不盗取,不邪淫妄言,离间粗恶语,绮语正防止。

  远离贪欲心,瞋恚及邪见,此十白业道,翻此为黑业。

   不杀生命,不盗取他人的财物,不邪淫三法,是遮止身业不善。虚诳不实的话,名为妄言;使他人不和的语,名离间语;使他人厌恶的语言,名粗恶语;没有意义,信口而说名绮语;于此四法正防止者,即遮止不善语业道。远离企图他人财物属为己有的贪欲心,远离损害他人的瞋恚心,和远离拨无因果的邪见,此三是遮止不善意业道。此即是十白业道,翻此是为黑业。于此十白业道的事、意乐、加行和究竟等建立,以及广修十善业道的轨则,当知在至尊贤慧名称大师(宗喀巴)所著《波罗蜜多乘道次第》中详解,故不烦叙。

   (丑)二 遮止其他过失

  颂曰:不饮酒净命,无害意.

  问曰:所谓法者仅此而已耶?

  答曰:酒能使人身心迷乱,不能自主,所以要不饮酒。又要远离在家人的斗秤欺诈等事,远离出家人的五邪命,而具足清净正命。远离身语恶计及刀杖砍击等损害事,而具足无害意。此三是应遮止法。五邪命,第一诡诈,即是以希求财物为等起心(出发点),意欲使人承事和恭敬自己,为了满足自己的要求,而诈现寂静威仪。第二虚谈,即是欲得财物为等起心,便言:我从远道来至汝处和我住在此处都是为汝的利益,汝如同我的父母,应当布施我,我亦施汝。如是名为谄媚面誉之语。第三侧面乞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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