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讲:四遍净戒
接下来,我们准备学习《清净道论》的第一品——《说戒品》。因为清净之道是通往清净无垢的涅槃的道路。这条道路由戒、定、慧所构成。其中,戒与定是修慧的基础,因此称为慧根。一位禅修者想要断除烦恼、证悟涅槃,先要培育戒以及定,然后才修习慧。如果没有戒、没有定,而想要培育慧,就好像不要树根而凭空长出一棵树一样。
整部《清净道论》一共分为二十三品,其中戒的部分只占了两品,而定的部分占了十一品,慧的部分占了十品。从《清净道论》的内容比例来说,它是着重于教导止观实践的。虽然说戒的内容在份量上占得很少,但却不等于说戒不重要。毕竟,《清净道论》是一本止观指导书。
在缅甸的佛教传统里面,如果比库想要学戒的话,有两本书是必须得学习的,一本叫《疑惑度脱》(Kaïkhàvitaraõã),是《比库巴帝摩卡》(Bhikkhu- Pàtimokkha)和《比库尼巴帝摩卡》(bhikkhunã- Pàtimokkha)两部律本母的义注。还有一本叫《小学》(Khuddasikkhà),精要地把在《律藏》中《大品》、《小品》二十二个篇章的主要内容,用偈颂的方式写下来,作为戒律基础的入门书。
作为一位比库,有履行五年依止的义务。在这五年的依止期间,他必须背诵戒本《巴帝摩卡》,同时也要掌握它的解释《疑惑度脱》(Kaïkhàvitaraõã)。而《小学》的内容则是关于僧团的日常运作以及比库的生活规范。
一位比库掌握了戒学之后,就要开始着手止观的实践。关于止观实践,又有两本书非常重要。第一本就是《清净道论》(Visuddhi-magga);第二本是《摄阿毗达摩义论》(Abhidhammattha-saïgaha)。在上座部传统中,这两本书是修行止观的心要。
如果一位比库在五年的依止期间精通了这四本书,他就可以独住了,因为他懂得戒的持犯以及僧团的基本运作,同时也具备了修习止观禅修的基本知识。
以上的这几本书所讲的内容几乎一致,都是在讲戒定慧,不过各书的侧重点又各不相同。《小学》以讲律学的篇章为主,但仍然以戒定慧为纲,只不过是在说完了戒之后再用几首偈颂把定慧一带而过。在缅甸的佛教传统中,《摄阿毗达摩义论》是一本教理基础入门书。虽然只是入门书,但书中内容的涵盖面既精且广。这本书侧重点放在慧的部份,对心法、心所法、心路过程、离心路过程以及色法都讲得很详细,而这些名色法都是禅修者在修观(vipassanà)阶段必须如实观照的所缘。但是,该书的最后一章《摄业处分别》仍然是讲戒定慧。
《清净道论》是一本详尽的止观指导书。我们要了解到,虽然《清净道论》是以戒、定、慧三个纲要来广说清净之道,然而,戒的部分在其他地方已经广说了,所以没有必要再详细地进行解释。
值得注意的是,《清净道论》所讲的戒跟律学的戒是有差别的。大家可能会问:“难道《清净道论》讲的戒就不是律学的戒吗?难道戒还有不同的吗?”。
是的!在这里让我们来了解一下上座部佛教的传统教学。我们在学习巴利三藏的时候,先要分清楚所学的内容具体是属于哪一种教法。学习律藏,有属于律学的专门教法,叫律教法;学习经藏有经教法,学习论藏有论教法。
比如在《清净道论》中讲到的四种遍净戒,就是属于经教法的范畴。律教法重在言行,经教法尚涉心念。
举个例子,如果一位比库抱着想要得到信徒供养的动机来说法,结果也得到了很多供养。若按律教法来判则是不犯戒的,但是若按经教法,动机不纯就违背了佛陀关于“少欲知足”的教导。
律教法对持犯的判断有一套严格的标准,犯就是犯,不犯就是不犯,动机固然重要,但还必须付诸言行,而经教法则特重动机、心念。
虽然律教和经教所涉及的范畴各不相同,但是它们之间通常是不能偏废的。以律废经容易钻戒律的空子,护身不护心;以经废律则易放浪形骸,甚至打着“不执着”的幌子厚颜无耻地犯戒行恶。律教是特重形相,假如只顾片面地强调“心戒”而忽略作法的重要性,甚至会影响比库的身份和僧团的存亡。
同样的,经教法跟论教法也各有不同。经教法时常使用“惯用语”,也会涉及到概念法的范畴,所以佛陀也使用“我”、“你”、“比库”、“人”、“有情”等概念。论教法则直接将世俗所普遍接受的人事物赤裸裸地分析成究竟法,即纯粹是无常、缘生、有为、无我的名色法。在论教法里面,没有所谓的佛陀、比库、在家人、出家人,没有所谓的男人、女人。
在经教法中,佛陀会说:“诸比库,应以慈俱之心遍满一切有情生类而住。”但是,如果用论教法的方式来表达就很容易混乱。因为依论教法,没有所谓的比库,也没有所谓的有情,这句话将变成:“诸名色啊,应以慈俱之心遍满一切名色而住。”这样就会造成表达与理解上的混乱。论教法就好像化学,把所有物质分析到最基本的单位,此时已没有所谓的物体、形状,连时间和空间都不存在。
在修习止和修习观的时候,教学方法也有不同。我们有时会提醒禅修者们说:“你要好好守护正念!当你生气的时候,要知道。当你知道自己正在生气,这就是正念。当你的正念生起的时候,嗔恨心将很快被减弱。”这种教导属于论教法还是经教法?
(答:经教法。)
对!属于经教法。为什么呢?如果从论教法的角度来说,所谓的“生气”是一系列很复杂的心路过程。在修观的时候,要见到这些心路过程里面的嗔心及其俱生的心所。
“生气”是可以分析的,它属于忧俱嗔根心,由一个嗔根心再加上触、受、想、思、一境性、命根、作意,寻、伺、胜解、精进、欲以及无明、无惭、无愧、掉举与嗔心所,一共有18个名法,即1个心加上17个心所。这些都必须得观照。这是属于论教法的观照的方法,也是真正修vipassanà的方法。但是,如果说:“你要如实地观照:高兴的时候,你知道高兴,不高兴的时候,知道不高兴。”这是属于经教法的范畴。
又比如说,在修入出息念时,证得禅那之后要查“有分”。这里的有分属于经教法的有分,是一种方便的说法。在论教法里面讲的“有分”并不是这样的意思。
所以,当我们在禅修的时候,在学习三藏的时候,要分清楚所修学的到底是属于哪一种教法。
在上座部佛教传统中,律、经、论三藏跟戒、定、慧三学是紧密联系的。《律藏》跟戒学有关系,《经藏》跟定学有关系,《论藏》跟慧学有关系。虽然它们之间有错综交汇的地方,然而它们的讨论范畴和教学方法却有所不同。所以,在学习上座部佛教经论或在实践禅修的时候,必须要分清楚。如果不分清楚的话,有时候就会搞混淆。
现在我想问问大家:《清净道论》到底偏重于经教法还是论教法?
(答:论教法。)
对!大部份是论教法。但是在“说戒品”和“说头陀支品”里所讲的戒是属于经教法还是律教法?它是偏于经教。为什么呢?
因为律教法所讲的戒有一个明显的特点:这样做是犯,这样做不犯;这是应当做的,这是不应当做的。但经教法所讲的戒强调少欲知足,头陀支就属于少欲知足那一类。
我们就举头陀支中的粪扫衣支为例子:没有守头陀支的比库可以接受在家居士供养的袈裟。但是,一位持粪扫衣支的比库在接受袈裟供养的一刹那,就破了他的粪扫衣支。破了粪扫衣支是不是犯戒呢?不是犯戒,只是破了头陀支。如果是律教法的话,就会牵涉到犯与不犯,犯了就要忏悔。但是破了头陀支既没有犯戒,也不用忏悔;若他想继续持守头陀支,只需重新再受即可。所以说《清净道论》的“说戒品”是偏于经教法的。
大概地讲了上座部传统的三种教学之后,我们再来看看《清净道论》中的“说戒品”:
什么是戒呢?《无碍解道》说:“什么是戒?即思戒,心所戒,律仪戒,不犯戒”。我们在这里先要讲讲这里所说的思是戒,思(cetanà)是一种心所,思如果按照《阿毗达摩》,就按照论教法来分,思是能够造业的,是不是?它能够造善与不善业,但这个是对于凡夫跟有学圣者来说的。
假如一个人他生起了不杀生这样的念头,或者说我为了例行世尊所规定的种种义务,我要去完成这些义务,那在他的心路过程里面生起的速行是善的还是不善的速行?对!是善的速行。在这些速行里面,他的思就是属于为了避免那些不应当做的那些事情他所生起的那种善心里面的思,善速行里面的思以及他为了完成义务所造的这些业里面的思,就是属于这里面所称的思是戒 cetanà-sãlaü。
第二个cetasikà-sãlaü。Cetasikà是心所。这里的心所很明显就是在五十二种心所里面的三种离心所(virati)。三种离心所是哪三种呢?正语、正业、正命。正语、正业、正命是属于离心所,而且离又分为三种离:一种是自然离;第二种是持戒离;第三种是正断离。这是三种不同的离。
说到自然离呢,可能现在很多社会上的人会认为说:“其实信不信佛都无所谓,反正我做得好就算了,也不用皈依,也不用持戒”。而且还有一些人他即使没有任何的宗教信仰,没有奉行任何的戒律,但是他们的道德品质是很高的,他们的自律性也是很强的,这些也是属于自然离。而有些人他考虑到自己的学历,自己的地位、自己的教育、自己的出身,而他自然认为说:“我这种人是不适合做这些事情的”,然后他自发性的不去做那些恶行,这也称为离。
就正如说古代的那些儒士,儒家的圣贤们,他们为了洁身自爱,他们很多那些非礼莫视、非礼莫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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