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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观四百论释▪P7

  ..续本文上一页水与海水相触则变为咸味。

  (壬)六(破执身为净的其他理由)分三:(一)破见身骄慢故执身为净;(二)破现见涤除身的不净则执身为净;(三)破见有苦行仙人亲近女身故女身非所应离。

  (癸)一(破见身骄慢故执身为净)

  颂曰:有唯住秽室,无秽则不住,于彼不净虫,愚故生骄傲。

  问曰:有人见身起骄慢故,所以身中有净。答曰:有正从胎生的婴儿,他住在母胎生藏与熟藏之间,完全像住在粪坑之中一样,而吸饮秽藏精华存活,若无彼秽则不能存。对于彼不净之虫,只有由愚痴遮蔽的人才执为净而生骄傲故。仅由彼就生骄傲应不合理。譬如有一奸夫被人所捉推入不净池中,由饮不净物养命,后来脱离此苦时,由于其他贫民的破旧衣物所触,彼便认为不净。

  (癸)二(破见涤除身的不净则执身为净)

  颂曰:随用何方便,身内不能净,汝应勤净内,非如是净外。

  问曰:由浣洗等涤除身中不净故,所以身中决定有净。答曰:虽然随用水冲和浣洗等任何方便,但对于身内皆不能净。汝应勤净身体内部,非应如是净涤从身所出的外部不净,应当努力净彼内部故。譬如有两个豺狼,一个想落下来的是甄叔迦花肉,此树与一切树皆是一样;另一个想落下来的不是肉,在甄叔迦树上的才是肉。所以从身中流出的是不净,身体内部是净的想法亦与比喻相同。

  (癸)三(破见有苦行仙人亲近女身故女身非所应离)

  颂曰:若具污秽身,如癞非众同,有秽如癞者,则为众所弃。

  问曰:现见有诸苦行仙人亲近女身而不能舍离故,所以爱女人是不应弃舍的。答曰:诸仙人不能舍离女人,是他自己与女人本性一样的具有污秽。设若具有污秽身者,唯有污秽的人才亲近,如像癞者唯与癞者同居,非与无癞的清净众人相同,有污秽者清净人见之则掩鼻防止和怕接触,如同癞者一样则为众人所弃舍,所以仙人亲近女人不是清净而是他们本性相同。譬如无有颈瘤(猴儿包)的人,若到全是颈瘤者的地方,反而认为他不庄严。

  (庚)二(破执香等庄饰为净)

  颂曰:如人肢残缺,假鼻生欢喜,花等治不净,贪著亦如是。

  问曰:女人身虽然是不净,但是,由香等涂洗庄饰,则能涤除不净。答曰:如像有人断鼻,肢节残缺,安置假鼻心生欢喜而起骄傲。由花等修治不净身的方便,则认为花等安置于身其身即转变为净,贪著亦是如是,终究不能令身成净。譬如猫子鼻上涂上酥油,而食其他无油饭抟,便觉得是有油食物。

  (庚)四(破于应当生离贪的境而执为净)

  颂曰:若处生离贪,彼不应名净,决定为贪因,是事都非有。

  问曰:决定应贪的香等境是有。答曰:决定为贪欲的因,任何物中也没有,因为到了最后,一切当成离贪故;圣者诸阿罗汉最后于身生起离贪,彼即不应说名为净。譬如有一商人先不认识自己的女儿时即生猛烈的贪爱,其后识已贪爱即顿时远离。

  (庚)五(示观待名言于一事上容有四种不颠倒境)

  颂曰:无常与不净,苦性及无我,总于一事上,四性皆容有。

  问曰:无常等四种不颠倒,于一事上容有耶,抑非有耶?答曰:无常与不净,苦性及无我,总之于一事上,四性皆容许有,因为凡是有为法,彼即是无常,刹那性故;凡是有漏无常法,彼即是不净,可生厌离故;凡是不净法,彼即是苦,为什么?能作损恼故;凡是苦性法,彼即是无我,无有自在故,是故以自身为例,安住在生死不净的体性中,则应当生起厌离,勤修解脱圣道。

  总摄颂曰:

  自系不净牢狱中,应知有情亦如是,

  缘诸众生起悲愍,勤修无上菩提道。

  

  第四品 明破我执方便品

  (戊)四(示于有漏法不执我及我所门断除我执颠倒的方便)分二:(一)标品名;(二)正释品文。

  (己)一(标品名)

  示修菩萨瑜伽行四百论释善解心要论,明破我执方便品第四。

  (己)二(正释品文)分二:(一)略明破我慢所执境的轨则;(二)广释破我慢所执境的轨则。

  (庚)一(略明破我慢所执境的轨则)

  颂曰:我我所骄傲,世智者谁起,以一切有情,诸境皆共故。

  拨除我执种子的对治法,在后八品中当广说;此品中只是说明压伏我执现行的对治法。此处说的我与我所执,多分是针对国王的我慢,即主要是指国王所起的骄傲。国王特别对自己称赞:“我有权威自在”,这种我或我所执,即认为国土臣民为我所有而起骄傲。若有如理思维三有世间真实际的智者,谁起这种我慢呢?决定不起。对于一切众生和一切国土,国王若完全有自在权,固可生骄傲,但是,以一切异生有情及器世间等诸境皆是众生共业所感,依次受用,并非国王一人所固有的。譬如林园、房屋皆是众人共有,国王就像演剧的演员一样只是暂时扮演的角色而已。

  (庚)二(广释破我慢所执境的轨则)分三:(一)破由权势而起骄傲;(二)破由种姓而起骄傲;(三)明远离恶行的其他方便。

  (辛)一(破由权势而起骄傲)分五:(一)断除由五种因生骄傲;(二)不应由王位生骄傲;(三)应思维法及非法;(四)国王应生厌离;(五)不应贪著王位。

  (壬)一(断除由五种因生骄傲)分五:(一)不应对于仆使假立王名而起骄傲;(二)不应以施收财物有权而生骄傲;(三)不应由受用诸欲境而生骄傲;(四)不应由是世间的保护者生骄傲;(五)不应由保护众生为有福者而生骄傲。

  (癸)一(不应对仆使假立王名而生骄傲)

  颂曰:大分雇公仆,汝有何所骄,随所负责任,要待他授给。

  问曰:国王对世间一切作业有权势,所以应该骄傲。答曰:劫初诸人对自然稻谷,夜间互相派人在各个田间守护强人盗窃,为了防护盗窃即将自己六分之一的稻谷作为工资,专雇公仆作守护者,由此即有“王”的称呼。因此,国王汝有何理由可骄慢的呢?不应道理,因为汝是众人以六分之一的稻谷雇佣的公仆故。说“作一切事业有权势”就应该骄傲,也不合理,因为随其所作任何事业,作者都应当负责任,但是,作者的权利要待世间众人授给,自己只是听从使唤,必须如是工作故。譬如主人使用奴仆作事,故不应骄傲。

  (癸)二(不应以施收财物有权而生骄傲)

  颂曰:如佣得所得,思主为施者,主给所应给,自矜为施主。

  问曰:国王有布施财物和征收赋税的权势,所以应当骄傲。答曰:如国王自己所养的佣人,应得一年所得的工薪等,若给工薪,自己应当低下,思主人为施者。如是由主人所养的佣人给予所应给的财物,国王自己骄矜,认为是施主,不合道理。譬如给予仆人的工薪,而骄傲为施者,

  (癸)王(不应由受用诸欲境而生骄傲)

  颂曰:余视为苦处,汝起颠倒念,以他事存活,汝由何生喜。

  问曰:国王自己有权受用诸五欲境,所以应当骄傲。答曰:彼不合理,因为其他具有分别的智慧者,诸根调柔,则视诸欲境为生苦的处所,可是,国王汝起颠倒妄念,执为是安乐富饶之因故。对五欲境不应执为唯是安乐的因,因为作众人的奴仆,对于守护众人的事业经常会遇到苦恼,必须为他作事方能存活,汝由何因而生欢喜呢?唯是许多衰损的因故,如像贪爱女色和耽酒等,并非乐因。譬如盗贼所作受惩罚的事,所以受人差使,不应欢喜。

  (癸)四(不应由是世间的保护者生骄傲)

  颂曰:王是护世者,亦为世所护,由一而生骄,余何不离骄。

  问曰:国王是世间的守护者,所以应当骄傲。答曰:仅以为保护世间者而起骄傲,应不合道理,因为国王是保护世间者,若以保护者就起骄傲,那么,世间人若不保护你,就无有国王,所以国王亦为世间人所保护。倘若由保护世间一种为理由而生骄慢,那么,由其余人所保护国王的一切理由,汝何不离骄慢?所以认为应当骄慢是不合道理的。譬如夫妻俩彼此互相保护,又如森林与狮子互相保护。

  (癸)五(不应由保护众生为有福者而生骄慢)

  颂曰:种中喜自业,存活者难得,若汝获不善,汝难得善趣。

  问曰:例如国王由于他保护众生的福德,就应当骄慢。答曰:现在多分进入五浊恶世中,婆罗门等一切种族中,自己总是喜爱自己的业务,若不辛勤劳作而想存活者实在难得,所以大半没有坚实可靠的存活保障,随不善转。设若汝等有福德,则是六分之一的掠夺者,罪恶的六分之一的掠夺者,汝就应当获得不善,是故汝就难得生善趣,所以不应骄慢。譬如有癞麻风病,不肯服药而乐于饮乳食鱼。

  (壬)二(不应由王位生骄慢)

  颂曰:若由他使作,世说彼为愚,如汝随他转,更无有余者。

  问曰:国王是世间的依怙者,自己有权势,所以应当骄慢。答曰:此执非理。因为必须决定所应作的业务,原是自己有责任应作的而不作,若要由他人所使方去作,这在大地上都说彼为最愚痴者。如国王所应作的事而不作,要依靠他人劝告鼓励乃作,只有与汝一样的随他所转,更无有其余者。是故说应当骄慢是不合道理,譬如狗和猴子要听他人使唤,所以不应骄慢。

  (壬)三(应思维法及非法)分五:(一)成立国王作损害他人的事则是非法;(二)破国王作损害他人的事是法;(三)明仙人所说非完全是定量;(四)损害仇人是非法;(五)临阵死亡非是乐趣的因。

  (癸)一(成立国王作损害他人的事则是非法)分三:(一)不应依仗王是护世者而生骄慢;(二)国王治罚罪人不应是法;(三)破国王治罚暴恶者无有罪。

  (子)一(不应依仗国王是护世者而生骄慢)

  颂曰:要由我保护,取世间工资,

  若自作罪恶,无悲谁同彼。

  问曰:世间诸人怕别人损害,则要依靠国王保护,所以国王应当骄慢。答曰:这种造罪的国王,无有悲愍。还有谁与彼相同呢?因为说“世间人要由我保护”,而榨取世间众人的无数工资,并且自己也作了断命等无数的罪恶故。譬如有一恶医生欲得更多财帛,不肯给人根治病苦,而以渐次施药,榨人钱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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