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本文上一页俗谛的性相者,谓于自己亲证的现量,自己从二现门所通达。是故,由佛的如所有智的智【三】,通达胜义谛,建立于水为水之理趣;世俗谛从自己不同显现门所通达。
对于观察胜义谛的有境心所,有异门胜义和非异门胜义二种为增上,谓胜义谛亦从观待心前有二种差别,即成为理智比量的所量境,如芽无谛实,即是异门胜义谛,若说为不是胜义谛的性相者,当知一切行相皆非应理。是故由理智比量,虽然制约谛实戏论,但显然逞是正因所破,由于未制伏胜义谛有二现的戏论,是名异门胜义。在圣者根本智前,由于息灭彼等一切戏论相,名为非异门胜义。是故胜义谛从观待二种心前,名为异门和非异门胜义谛。
世俗谛亦分为二种,从观待名言世俗心前,谓有正世俗和倒世俗二种。于中观师自宗,瓶等不是成立为正世俗,因为于名言中亦不许谛实有故。是故瓶子和布衣等,于末通达空性,彼瓶布显现与瓶布空二类,不能以名言量而通达住于正理,彼等者谓在世间世俗心前,现为谛实有。与前面镜中的面貌影像相反,能通达住于正理,彼等谓在世间世俗心前办说为虚诳。
(乙)三、观察一与异:
《入中论》云:“由于诸法见真妄,故得诸法二种体。”是说执内外诸法各有二种体,即由名言量所得的体,及由胜义量所得的体,若是异体,则如《解深密经》中所说,由有四种损害等而损害,即成一体。相反,若是一体,则如彼经所说由有四种损害,于一体,相反即是异体,中观自宗说唯离谛实的一与异者,认为无少许因由之理,当知一切皆非正理。
(乙)四、数决定:
唯所知境【四】作为事【五】,有虚妄义及不虚妄义二种。若否定其一,必肯定其另一;若肯定其一,必否定其另一,由此决定二谛数。言“胜义谛”的“谛”字,是不虚妄义,不是谛实有义。由自己衡量的现量,于自己的真性而不可能引向错乱相反显现境,如于布衣等是有故。总的来说,抉择事物的正见时,通达无有微尘许相执所缘的依托;及能作所作一切皆合理,然彼若从正量之道善能引生,即是抉择究竟事物的正见。瓶衣等若于自宗所许,已破相执所缘境,尚未到达建立自宗胜义谛之地,若彼能建立,世俗谛于自宗则无有所许之地,如蜘蛛的足行,当知这是见解的最大错谬之处。
(甲)二、行道的次第:
解释《中论》密意的月称论师的《明句论》中先释怙主龙树所说,《入中论》的礼供品中,首先明道的次第,最后无倒通达般若波罗密多之理趣,在资粮加行位时,生起三种大悲心;由彼大悲为等起心【六】生起世俗菩提心;及通达远离二边的无二慧,由此三种摄为道的体已后,修习果位二十一聚【七】一切正理,其次于十地位中圆满修习施等十种般若波罗密多,即是修行道次第。如《六十正理论》的回向颂,及广略解释《中论》处所说。立量云:蕴与补特伽罗(有法),由自性空,是缘起故,唯一正因,彼正因【八】之因由即世俗谛,其所立宗一是胜义谛,由彼等量若能通达,即是抉择二谛事。
通达宗法之心,若广了知真性,则能成为如理取舍缘起之心,从修习彼缘起方便,当成为福德资粮。从方便所生通达所立宗【九】的心,由前修习真性之方便以为庄严而进修习,当成为智慧资粮。从修习二种道【十】资粮,当得妙果法身和妙果色身二种身。若交错修习二谛双运,二种道资粮,交错得二种妙果身。设若不许缘起自宗;若根本智无心;色身唯在所化众生前劝请显现等生,是对前面所说,已破除微细所破的空性,即是胜义谛,尚未通达,诸声闻独觉亦不能解脱三有,这是怙主龙树的密意,也是阿阁黎佛护、寂天和月称等所承认的。有执声闻有通达法无我,实执补特伽罗和实执蕴法为所知障,皆非善量界限,因为现证谛实空,现证后还要如是修习,许实执分别与俱生,谁也未断除种子者,即是超越正理之道。然又由彼等,亦必需许永断所知障种子。是故实执烦恼障,声闻阿罗汉和得第八地时永断。实执习气,及显现为谛实的二现错乱分,许为所知障,若是烦恼障的习气,则无需要是烦恼的种子。
(甲)三、证果的轨则分二:一、观察果位时根本智后得智相不相违;二、应知由二种轨则当成就如是色身。
(乙)一、观察果位时根本智后得智相不相违:
在有学道时,世俗与胜义二谛,由现证其一之心,由彼即不能现证其另一,根本智与后得智不相顺,不能融洽和合,这也是执二谛为异体的垢染尚未断尽。在十地最后心无间道时,根本智于空性本性如如,第二刹那现证法身,此时由永远断尽所知障力,现证如所有智的真性慧,现证尽所有一切所知境,如观掌中庵摩罗果,亦由彼现证如所有智,则如所有和尽所有二智相顺和合。已证尽所有所知境分,即名后得智,无有离根本智异体的后得。在十地最后心【十一】的无间道时,虽无微细粗重垢染,但由于未生起永断彼粗重的解脱道,则不是永尽。以为所有一切,若在彼时中若无微细粗重垢染,现证圆满菩提后仍许为有,而见道忍法无间道时,在自己前所断,即许彼为无有种子者,是与所断【十二】由遮断除,和由生断之宗相违,将二事许为相同。
(乙)二、应知由二种轨则当成就如是色身:
在十地最后分位相好庄严身自性之种性,其后永尽一切垢染时,成为圆满受用身。智慧法身与圆满受用二身,是在因法资粮位一同现起,联系粗业成就,故是同时现证。现证殊胜化身功能,虽是同时证得,但现证者是由观待圆满受用身所作一切事业。佛的智慧法身、自性身、报身和胜应化身的现起,不是微细极微积聚之体。以为无有由佛自相续所摄之三身,唯色身于所化众生显现境而安立者,无有福资粮圆满果等,其违害最多,而在抉择事物的正见时,不承认缘起自宗,唯于他前由劝请等是极大错谬。是故所依事物的二谛双运;及二道资粮双运;和果法身及色身二身双运之理趣,从正理道即可引证,所以应当善巧成立中观自宗之理趣。
偈曰:
俱胝圣胜行妙道,众经无比之心要,
圣龙树说无垢理,三阿阇黎【十三】如是释。
仅从极尊上师教,达玛仁钦正理师,
为修教理诸智者,趣入大宝法海作。
愿自白净无垢善,众生证缘起深义,
善灭无明暗昧聚,殊胜般若慧广明。
愿此大宝法门,于一切时处,弘扬光大,长久住世。
正见导文科判
恭敬顶礼上师足
修毗婆舍那【十四】分三:
(甲)一、毗婆舍那之资粮
(甲)二、差别
(甲)三、如何修习规则修习成就之量,分三:
(乙)一、数决定
(乙)二、次第决定
(乙)三、正修规则,分二:
(丙)一、修补特伽罗无我,分二:
(丁)一、修我无自性,分二:
(戊)一、根本智如虚空瑜伽,分四:
(已)一、我的感觉俱生心,于差别事现起我的行相已后,了知显现我境的重要作用
(已)二、于彼现像若是实有,除一与异外别无第三,我与我蕴似二现像,若是由自性有,定是由自性有的一与异随一定遍
(已)三,我与我蕴二者决定不是由自性有的一与异,宗法决定,分二:
(庚)一、从彼二义上成立决定不是一
(庚)二、从彼二义上成立决定不是异
(已)四、断决所破遮遣事,由正因所立【十五】,能决定远离一多正因
(戊)二、后得智如幻瑜伽,分三:
(已)一、唯名
(已)二、唯假名施设
(已)三、如幻,分二:
(庚)一、由对治力修
(庚)二、由念知【十六】修
(丁)一、修我所无自性分二:
(戊)一、修根本智
(戊)二、修后得智
(丙)二、修法无我理趣,分二:
(丁)一、修根本智
(丁)二、修后得智
译后记:此论共分两部分,前部分为“二谛建立”,六页半【十七】文已作试译。后部分“正见导文”,仅有五页,文精义略,其义甚深,又因字迹不清,及旁处已有解说,故不予翻译。今仅将该文科判译出,以备自己研修之纲要。
注释:
【一】所相:事相,由性所表的名相事,如金瓶,即是瓶的事相。
【二】执内心外境分别存在。
【三】本有智。
【四】所知境:可以认识的外境。
【五】事:客观存在的事物。
【六】等起心:出发点。
【七】二十一聚:佛陀智慧法身二十一聚究竟无漏智。
【八】正因:缘起。
【九】所立宗:由自性空。
【十】二种道:缘起、性空。
【十一】十地最后心:已满十地的最后一刹那心,第二刹那成佛。
【十二】所断:六根本烦恼和随烦恼。
【十三】三阿阇黎:佛护、寂天、月称。
【十四】毗婆舍那:观。
【十五】所立:所立者即“宗”。
【十六】知:正见。
【十七】页数均指藏文。
一九九三年七月译于北京
藏文正字学·智者生源·中观法类
章嘉․若比多吉【一】 集着
任杰由藏译汉
中观论着中出现的名词差别分二:一方便分,二般若分。
第一方便分
初业菩萨三法者,谓悲心、无二慧和菩提心三法。
悲心分为:生缘悲【二】、法缘悲【三】和无缘悲三种。
因果教授七法者,谓知母、念恩、报恩、慈心、悲心、增上意乐清净和菩提心七种。又分:有功用发心,及无功用修所生领受【四】发心二种。
发心又分:度一切众生发心,解脱一切众生发心,现证菩提发心,及圆满涅槃发心,以大慈为增上有四种;作一切众生利益发心,从恶趣救度一切众生发心,从小乘唤起发心,及安立真实道发心,以大悲为增上有四种。
安立圣者菩萨于十地规则,差别有八种:
(一)由十地名句差别;
(二)学习三学及修治五蕴规则差别;
(三)功德数量辗转向上增长差别;
(四)获得力量殊胜差别;
(五)波罗蜜多增上差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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