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本文上一页而立名也,在摩伽陀国,寂灭道场界,去菩提树三里也。”可知梵網戒是在频婆沙罗王治下的摩伽陀国境内,距离诸佛成道之座的菩提树只有三里之远。璎珞经的说法缘起,也是在“一时佛重游于洴沙(频婆沙罗)王国,道场树下,成正觉处,复坐如故”,“复放四十二光”,放光之后,便说出五十二位的菩萨境界,接著于下卷便说受十无尽戒的受戒方法。梵網经的说出,在时间上离早于璎珞经,说出的地点及说出前的放光,则颇相似。梵網经也是先放光明,次说菩萨的阶位,再于下卷说出十重四十八轻的戎相条文。所不同者,璎珞经没有轻戒,梵網经则没有受戒的方法。但是,璎珞与梵網,相同之处太多。
梵網戒经是所有菩萨戒经在中国流通得最广的一种,但对梵網的真伪问题,那也是自古已然,由来已久的事了,诸家旧时的经录,都将梵網列人疑品。据梵網经菩萨戒序文中说:“此经本有一百一十二卷,六十一品。”法藏大师的菩萨戒本疏卷一则说,“若论具本,什公相传,云西域有十万颂,六十一品,具翻应成三百卷。”因为梵網经的大部未曾传来,中国的梵網经上下二卷,是由罗什三藏,口中诵出全部梵網经中的第十品,叫做“菩萨心地法门品”,但因上卷的文字,很难解释,前后序文亦有可疑,戎相条文也很难解,致被学者疑为中国人的伪造,不过这恰是一部很受欢迎的菩萨戒经,所以历代多有诤论。晚近的太虚大师也有“梵網经与千钵经抉隐”一文,他以为梵網经上卷所说的十发趣、十长养、十金刚、十地的文字,与大乘瑜伽金刚性海曼殊室利千臂千钵大教王经之第七卷半到第九卷,所说十发趣等四十心位,文字加详,而义旨全同梵網心地品上卷。并说:“所谓一百一十卷的梵網经,或千钵经,亦为梵網六十二品中之若干品。……其文既有千钵经可证,必有梵文根据,而疑伪之见可祛。”这是主张真实非伪的见解。但是近人续明法师的意见,又是另有看法的。他说:“由于序与后记之文,雷同影附之迹甚多,不似出于肇公之手,故有人既疑经非罗什译,又疑序非僧肇作,由疑序而更疑经!”又说:“梵網经上卷,按之文字,与罗什所译诸书不合,复查与唐译千钵大教王经中之一段文义相同,但以缺乏两经以外之证据,故难据下任何论断。”(详见“戒学述要”)根据续明法师的考证,他认为梵網的序文及后记是有问题的,上卷的经文也不是罗什三藏所译的,并比照小乘律形式的推断,以为梵網经必定也有大本的根据,同时以为梵網戒的十重四十八经.并非如相传所说那样是出于“心地法门品的一品”,而是由大本的各品之中摘取出来的。这一发明,非常可贵。
但我希望也来补充意见:在前面说过,梵網与璎珞的相同之处很多.它们同是顿立戒,同是在摩伽陀国菩提道场附近,于一时说出;同是说了相同的十修重戒.那么,我们也不妨相信:“一卷译本的梵網经,是由罗什法师诵译而出,二卷本的梵網经,则是由于受了璎珞经形式的影响,而被附加了一卷上卷。又因梵網经下卷之中,对四十位贤圣菩萨的总称为十发趣、十长养、十金刚、十地,所以用千钵经的一部分作为梵網经的上卷。”不过,这也是有问题的,二卷本的梵網经,在费长房的历代三宝记(隋开皇十七年)就有了,千钵经则为唐代的不空三藏译出,这在时间上是倒置了,也许千钵经或同一性质的梵本早已到了中国?
另外,续明法师以为梵網经可能由大本的各品之中摘出,这是声闻戒的常例。但我们看到大乘戒的优婆塞戒经中,六重戒及二十八轻戒,都是集中在受戒品的一品之中,可见大乘律与声闻律的形式是有不同的。所以这尚是个有待研究的问题。同时,璎珞经的十条重戒,也是集中说的,不是分别解释的。
但是任便如何,菩萨戒的存在性与真实性,那是不能否定的。菩萨戒在西域,也是早在流行的。如法藏的菩萨戒本疏中说:“又闻西国,诸小乘寺,以宾头卢为上座,诸大乘寺,以文殊师利为上座,令众同持菩萨戒,羯磨说戒,皆作菩萨法事,律藏常诵不绝。”
第二、瑜珈类:瑜珈类中包括了瑜伽、地持、善戒的三种。这三种戒本,同是出于瑜伽师地论的同本异译,也许由于译者的看法不同,或者所见的梵本不同;所以有了详细与简略、偏重与偏轻的不同。不过,这一类系的来历是无可怀疑的。瑜伽类与璎珞梵網类的最大不同,是在戒经的缘起与组成.璎珞梵網是由佛陀亲口于一时之间说出,瑜伽类的瑜伽戒本之末则说:“如是所起诸事,菩萨学处(戒),佛于彼素呾缆(经)中随机散说,谓依律仪戒、善法戒、饶益有情戒,今于此菩萨摩呾理迦(论),综集而说。”换言之,瑜伽类是由弥勒菩萨根据佛陀在各经散说而有关戒律的部分,收集编辑而成。所以同为佛说的菩萨戒,前者是直接形成,后者是间接编成的。这是成因上的不相同处,不过,仍皆不失为佛所说的菩萨戒。
第三、优婆塞戒类:这是由于善生长者的求佛问法,而由佛陀亲口说出的,共有七卷二十八品,是为投合在家人乃至当时外道的根器而说的。这是一部很好的经典,从一个初信的俗人,直至成佛的历程,都有详细的指引,但从受戒得戒的因缘上说,这是最最难受难得的一种大乘戒。
第七篇 三世诸佛的摇篮 菩萨戒纲要
第三章 菩萨戒的重戒与轻戒
第一节 何谓重戒与轻戒
所谓重戒与轻戒的分别,是在“根本”及“种类”的不同,或是“性罪”与“遮罪”的不同。一切戒的根本,称为根本戒。比如杀、盗、淫、妄,便是一切戒的根本,从每一种根本中所产生的同类小戒,称为种类戒。比如打伤众生,是杀戒的种类;损他财物是盗戒的种类;摩触异性是淫戒的种类,无意味话是妄语的种类;虽犯类似杀盗淫妄而未到达杀盗淫妄己遂罪的程度,便称为种类戒。所谓性罪与遮罪,是从犯罪的果报上说的:比如杀、盗、淫、妄,不论受戒不受戒,凡是造成事实,便是一种罪恶,未必定要受报。因其本性就是罪行,就是业报的正因,所以称为性罪。又如不以最大的努力去救护众生,不受菩萨戒者,不算犯戒,不会有罪;受了菩萨戒者,由于戒中规定(称为遮止)不以最大努力救护众生,便有罪,所以称为遮罪。再如不受菩萨戒者,不学大乘经律并无罪过,受了菩萨戒的人,便不能不学大乘经律了,是遮止你不得不如此者,所以称为遮戒。
受戒持戒的功德是很大很大的,受戒而不持戒,罪过也是很大的。有赏有罚,乃是必然的道理。受持一戒有一戒的功德,犯破一戒也有犯破一戒的罪过,受持重戒的功德大,犯破重戒的罪过也大。所以我们在受戒的前后,一定要把轻重戒的内容,认识明了。
至于轻重戒的名称,各种戒本有各种不同的称呼。
以重戒来说,璎珞经称十条重戒为“十不可悔”,梵網经称为“波罗夷”,瑜伽戒本称为“他胜处”,优婆塞戒经称六条重戒为“六重法”。
以轻戒来说,梵網经称为“轻垢”,地持名之为“突吉罗”,瑜伽称为“恶作”称为“违越”,优婆塞戒经称为“失意罪”。
这都是根据戒罪的功用及其罪性的分量而立的名称;名称虽异,所指则一。璎珞经说:“十重有犯无悔”,犯了轻戒,“得使悔过,对首悔灭”。犯了十重戒没有忏悔除罪的方法,所以称为不可悔,犯了重戒等于人断了头,不能再以任何的佛法之药来救治,所以称为断头罪,波罗夷就是断头的梵文音译;犯了重罪,即被他来的外在的敌对的魔法战胜,所以称为他胜处。犯轻戒是较重戒为轻的罪业之垢,所以称为轻垢,突吉罗是梵文音译,意思是恶作或是恶说;犯轻戒乃是违背并且越出了修持者的心行范围,所以称为违越;犯轻戒者,乃是妄念所作,违背了修持者受戒时的意愿,所以称为失意。
第二节 重戒的内容
从本质或原则上说,大小乘的根本戒是相同的,从幅度或作用上说,大小乘的根本戒是有差别的。小乘声闻的四大根本戒是杀、盗、淫、妄。大乘菩萨的十大重戒,包含了杀、盗、淫、妄,而又超胜了淫、盗、杀、妄。这是大小乘的同异之处,出发点是相同的,效用上是不同的。
在大乘菩萨戒的六种戒本中,对于重戒条目的举例与排列,也是各有差别的。璎珞经与梵網经,是相同的十条.瑜伽戒本四条,地持经四条,善戒经八条,优婆塞戒经六条。但其不论四条、六条、八条,均在十条的范围之内。现将六种戒本的重戒戒目,列表对照如后:
六种菩萨戒本重戒戒目对照表:(略)
菩萨戒的重戒的内容,便是三聚净戒的摄律仪戒,虽然仅列十条,实则己经包括了一切的律仪戒。
以下我们是以梵網菩萨戒本为主要的介绍对象,从梵網戒的介绍之中,也曾研究到其他各种菩萨戒本。
菩萨戒的十条重戒,乃分属于身、口、意的三类,在小乘戒中,身口犯戒有罪,心意犯戒无罪,心意犯戒也不成其为犯戒。所以既不以意业为重戒,更不以意业为重戒。但在大乘戒中,不唯心意违犯了有罪,甚至会列为重罪。
事实上,身口二业的成为罪行,主要是由于意业的策画预谋与操纵,由意业的发动而成为身口二业者,有恶的,有善的,也有不恶不善的。现在的戒中所戒者,乃是属于恶的意业,那就是最有名也最可怕的三毒——贪、瞋、痴。菩萨戒的十重,可概括为三业.;三业可以归纳为一个意业所统治的三毒。这是约十重戒的重心来分别的。如若详细分析,每一戒中,都含有三业的成分。现在为使便于明了,就其大概分隷,列表如下(略)。
从这一个表上来看,菩萨戒有十条重戒的产生,只是为了一个原因,那就是要对付意业作恶,调伏三毒为害。我们众生之所以沉沦于六道的生死之海,迷梦于漫漫的长夜之境,也不过是由于意业不善而致三毒为患呀!
十条重戒的犯戒方法,分为三类,有的是自己对他而犯,有的是自己对自己而犯,有的则是他人对自己而犯。
十条重戒的犯戒对象,分为二类:一是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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