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梵网经菩萨戒略注▪P5

  ..续本文上一页论是念佛、布施、禅定等六波罗蜜,都是如幻如化,属假观。

  3、十金刚心——不出不入又如何 不出不入,即不生不灭,是真如法界,如金刚般坚固,属中观。

  菩萨教人先修空观,次修假观,后修中观。三谛理显,是为次第法用。

  而菩萨以恶心瞋心,横教二乘声闻经律,外道邪见论等,犯轻垢罪。

  恶心者,立心不良,欲人入于偏邪;瞋心者,有所触恼而教之偏邪。

  菩萨以厌恶心、瞋恨心,横教小乘经律,枉其根性,甚或教外道邪见论等,令种邪因,不能出生死,不得解脱,犯轻垢罪。

  第十六为利倒说戒

  先苦行后开解,是正说,倒说者犯戒,故制。

  若佛子,应好心先学大乘威仪经律,广开解义味。

  好心者,即上求佛道下化众生之心

  BR>   菩萨应先学大乘威仪经律,三聚齐修,令皎如冰霜,俯仰合节,进退有礼,直至戒品具足,然后从戒生定,从定发慧,照见五蕴皆空,慧解现前,广开大乘义味,悟同诸佛,彻法底源,参学事毕,方可为人师。,

  见后新学菩萨,有从百里千里来,求大乘经律,应如法为说一切苦行,若烧身烧臂烧指,若不烧身臂指,供养诸佛,非出家菩萨,乃至饿虎狼狮子,一切饿鬼,悉应舍身肉手足而供养之。

  大乘经律,非小德小智、轻心慢心,所能希冀,必须精勤,难行能行、非忍而忍乃可得。菩萨见后新学菩萨,从百里千里来,求大乘经律,应如法为说一切苦行,如世尊六年苦行,达摩九年而壁,二祖断臂求法,六祖腰石舂米,沩山当典座,雪峰当饭头,如是等种种勤劳,为众服务,经历多年,其志不退,锻炼身心,坚如铁石,日夜忘疲,寒暑不变,饿寒不觉,废寝忘餐,行不知行,坐不知坐,大亡人世,不见有己,斯时我执渐轻,我相不现,窥看法身,如窗见空,得见自己法身,是名烧身供养如来。

  生死本空,涅槃非有,既无凡情,何来圣解,顿亡人法解真空,生死涅槃等空花,心不取相,亦不取法,此时如天井见空,得见自己报身,是名烧臂供养如来。

  “百尺竿头重进步,十方世界现全身。”大用现前,随机现身,应机说法,此时犹如出户见虚空,见自己应身,是名烧指供养如来。

  如是我执、法执、空执卸却,我空、法空、空空渐解,皆从苦行实习而晓,苟不如是,非出家菩萨,苟能如是,天地与我同根,万物与我一体,亦可济饿虎饿鬼矣。

  然后一一次第为说正法,使心开意解。

  新学菩萨以苦行破执,善根成熟,可为说法,中论云:“因缘所生法,我说即是空。”是为真谛,又云:“因缘所生法,我说即是假。”是为俗谛,“因缘所生法,我说即是中。”是为第一义谛。真俗中三谛,就是菩提心,无上正等正觉,若不苦行,不能悟此。

  我执法执,从苦行而破,执破闻法,心即开意即解,心悟实相,意解第一义;是故先苦行,后开解,名为正说。

  而菩萨为利养故,应答不答,倒说经律文字,无前无后,谤三宝说者,犯轻垢罪。

  若学人烦恼未尽,应次第为说苦行,然后开解第一义谛之理。

  若菩萨为利养故,不如是答,即名应答不答;或先为说法,后说苦行,名倒说,先说法,只会增加学人知见,若知见增加,我执更重,更不能修苦行,我执不破,我见不空,即不开解,名倒说经律文字。或教以大乘而不说苦行,是为无前无后,上违佛慈,下失悲仰,是即与佛共诤,与法共诤,与僧共诤,此即名为谤三宝说者,犯轻垢罪。

  第十七恃势乞求戒

  若佛子,自为饮食钱财利养名誉故,亲近国王,王子,大臣百官,恃作形势,乞索打拍牵挽,横取钱物,一切求利,名为恶求多求,教他人求,都无慈心,无孝顺心者,犯轻垢罪。

  出家为道,不是为饮食,修行人应把饮食放下,财如毒蛇,令人造罪,应看破。利养即讲求享受,失却道心;名誉是假名,无德而求名者,是沽名钓誉,求名不如求德。

  有些佛子,受了菩萨戒后,仍贪求饮食、名闻利养,而亲近国王大臣、王子百官,倚仗形势,乞求勒索,打拍牵挽,而取财物。

  无功而受,是为横取,非理而索,是为恶求,贪无厌足,是为多求,教他为我求,或教他自求,总是损慈愍心,无孝顺三宝之心,犯轻垢罪。

  第十八无解作师戒

  若佛子,应学十二部经,诵戒者,日日六时持菩萨戒,解其义理,佛性之性。

  为佛子者,上求佛道,下化众生,应学十二部经,十二部者:长行、重颂、授记、孤起、无问自说、因缘、譬喻、本事、本生、方广、未曾有、论议,共成十二部。更应学大乘戒,戒德清凈,即见佛性,然后从性起修。

  未见佛性前,只是以妄想心修行,因妄果亦妄,妄是人天果报,从佛性修行,因实果亦实,因实就是菩萨行,果实就是诸佛功德,所姒菩萨一定要持戒清净,得见清净佛性,从佛性起修,一修一切修,六度万行齐修,直至万德齐证,万德圆融,名之为佛。

  六时者,昼三时:初日分、中日分、后日分,夜亦三时:初夜分、中夜分、后夜分。昼夜六时,念念持菩萨戒,直至业障消除,六根清净,大开圆解,解第一义实相妙理,实相妙理即是佛性之性。

  一切众生都有成佛之性,亦即佛性,未见成佛之性,便是众生。众生轮回生死,佛性不离众生,众生上天堂享福,佛性不享福,众生入地狱受苦,佛性亦不离众生,惟是佛性无造罪,所以佛性不受苦,造罪的是众生,所以众生入地狱受苦,若众生无造罪,入地狱时,可以游观地狱。诸佛菩萨尊重众生的佛性,法华经云:“我不敢轻于汝等,汝等皆当作佛。”所以常不轻菩萨礼拜四众,实是礼拜其佛性。

  菩萨持戒清净,则悟佛性之性,佛性就是戒体,一切法不离佛性,明了佛性,即明了一切法,即能解一句一偈。金刚经云:“应无所住而生其心。”就是佛性,“不住色生心,不住声香味触法生心。”也就是佛性,所以受持大乘经典一句一偈,皆见佛性,菩萨持戒见性后,能解一切经典。

  而菩萨不解一句一偈,及戒律因缘,诈言能解者,即为自欺诳,亦欺诳他人,一一不解,一切法不知,而为他人作师授戒者,犯轻垢罪。

  如来制戒,有因有缘:

  第一杀生戒——众生原是无生,无生则无杀,无生而生,故有众生。不杀生,见无生,杀生不见无生,度一切众生的生,令众生见无生法忍,无生无灭,无有生死,故佛制此戒。

  第二偷盗戒——我们偷生,故入生死,到这世界来处处偷,眼偷色而看,不应看的,亦偷偷去看,耳偷听,不应听的,亦偷偷听。

  鼻偷香,口偷味而尝,身偷触。有偷心,则不能出三界的生死,三界分欲界、色界、无界色,不偷欲,出欲界,不偷色,出色界,不偷无色,出离无色界,所以偷心死尽,就能出离三界。我们到这个世界,六根不要偷六尘,六尘不染六根,六根清净得解脱,故有偷盗戒。

  第三淫戒——淫属染污,迷失自性,漏落生死,诸佛菩萨不迷自性,自性常清净,是以诸佛菩萨无淫欲,众生迷了自性,所以有淫欲,自性清净本无淫欲,故如来制此戒。

  第四妄语戒——迷真起妄,见真无妄,见到真如佛性则无妄想,不但无妄想,乃至妄语也无。诸佛菩萨有般若智,有智慧,无妄想,见佛性,见真离妄,因此如来制妄语戒。

  第五酤酒戒——无无明,亦无无明尽,无了无明,何用饮酒,故如来制酤酒戒。

  第六说四众过戒——见人的过才说人过,不见就不说,证无生法忍时,忍则诸法无生,无生则无见,不见人家过失,证无生忍,在无生忍中,不见人过,不说人过,我们见人过说人过,皆由不够忍辱,忍则不见不说,故佛制此戒。

  第七自赞毁他戒——我空人空,何来自赞毁他,无了人我之见,就不自赞毁他,故如来制戒。

  以上制戒都有因缘,菩萨明白制戒因缘,亦通达大乘经律,解一切法,知一切律,方可为人作师,若不解戒律因缘,不知佛性之性,而诈言能解能知,即为自欺、欺人,而为人作师授戒者,犯轻垢罪。

  第十九两舌戒

  心为罪之源,形为罪之薮,修行人降伏其心,慎勿纵我为非。

  若佛子,以恶心故,见持戒比丘,手捉香炉,行菩萨行,而斗遘两头,谤欺贤人,无恶不造者,犯轻垢罪。

  佛子未断烦恼,故起恶心,恶不容善,恶人见到持戒比丘,心内不喜,何况又见他手捉香炉,礼敬十方。

  香是信使,行者烧香,十方诸佛悉皆遥闻,海会菩萨亦悉尽知,故凡做佛事者,必先燃香,禀告四方,手捉香炉,或念佛行道、或持咒行道、或登坛修忏、或放焰口,皆是上求下化的佛事,故名行菩萨道。

  恶人心内不高兴,极意破坏,制造是非,两头煽播,令彼斗争,破坏成功,以遂恶念,更用妄言、两舌、恶口、绮语,挑拨离间,搬弄是非,欺骗贤人,令他受谤,无恶不造者,犯轻垢罪。

  第二十不行放救戒

  见生即放,见死即度,故有此戒。

  若佛子,以慈心故,行放生业,一切男子是我父,一切女人是我母,我生生无不从之受生,故六道众生,皆是我父母,而杀而食者,即杀我父母。

  菩萨以慈心故,见生即放,不行杀生业,而行放生业,行放生业得长寿、无病,为甚么放生?菩萨应作是念,一切男子是我过去的父亲,一切女人是我过去的母亲,我生生无不从之受生,我生生世世都有父母,过去父母很多,遍满六道,六道众生,皆是我过去父母,而杀而食者,即杀我父母、食我父母,过去父母,可不可以杀呢?不可以,过去父母,可不可以食?不可以,既不可以,则不应杀食现在六道众生。

  亦杀我故身,一切地水,是我先身,一切火风,是我本体。

  身者,地水火风是也,我们生生世世假地水火风以为身,死后归还地水火风,现在一切众生皆以四大为身,是我故旧物,是以杀生,是杀我故身,杀我四大本来之体。

  故常行放生,生生受生,常住之法,教人放生。

  放生是放我故身,放我本体,故常行放生,我们生生世世,皆以四大受生,四大常住,生亦常住,况且生命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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