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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量论略解▪P53

  ..续本文上一页声,可以汝说有兔,是众生所许所信解,以汝是可说一切义,无妨害之语故。以一切义可为汝之所诠,无可破故。从月之名言所生法,有兔可以月声说,有以共称声宣说之原因,以是真共称之境故。枵问:可说虽妨害不可说,然缘声现量如何妨害声非所闻耶?曰:声是所闻,于汝增益能缘现量之声而说亦有原因,以汝是缘声现量之所量故。以声是所闻,直接妨害由非所闻,即显缘现量直接妨害声非所闻也。

  寅二、显可说是能害

  依彼所出生,欲转故,无遮。已作未作等,种种性皆可。

  唯义相系属,已生或当生,声可。即由彼,能害诸异品。

  依彼欲乐所出生名月之声,可于一切义转,都无所遮,以是由欲而转之声故。种种有兔,若前已作名为月,与前未作名为瓶等,皆可宣说,以是分别境中所有性故。又彼有兔,由前已有名月,或当有名瓶等皆可宣说,则能妨害彼逆品不可宣说,以是仅与分别境中所有义相系属故。

  寅三、论师许可说是共称

  虽无名,于事,可性。由彼力,彼系一切声,故于彼彼成。

  余则于此中,害因,非不共。

  若谓论师(陈那)说共称妨害,未说可说妨害。曰:如彼瓶事虽无月名称,然汝可以月声宣说,彼即成就。虽无彼名,然于分别境中所有,即由彼力,可说一切声相连系故。若非许可说即共称,余唯已称方说为共称者。于此有兔可说月声中,共说能害之因于分别境中有者,应非成立有兔不可说月声之不共因,以有众多未称为月者故(即有许多法为同喻,则其因应非不共因也)。(如理门云:“又若于中由不共故,无有比量。为极成言,相违义遣。如从怀兔非月,有故。”说“有故”,是成立非月之不共因,于成立是月,则是世间共许之正因。)

  寅四、释经言之意趣

  如量经云:“又若于中,由不共故无有比量。为声起共称相违义遣,亦非是宗。如说有兔非月,有故。”解释此义分二。卯一、配不可说释,二、配可说释。今初:

  破彼应比量,声义根不转。若有不随行,诸因名不共。

  如是说因喻,许具足果利。声依止于名,彼复唯依欲。

  声成,非不成,如是说声名。显比量所成,相违,无不谬。

  如是者即是,共称比量故。

  有兔可以月声说。若破彼,应是由比量破;以量而破,现量不能破故。以于声义,诸根现量若破若立皆不转故。然不能许尔,以“有故”因,是成立有兔不可以月声说之不共因故。或曰:有故虽是不共,岂无余因耶?曰:如说“有兔非月,有故”,说此因喻,许具足果利。如于成立有兔不可以月声说,其有故因无同异品随转。如是诸余因亦皆不共。为令如是了解故。或问:有兔可以月声说,虽无妨害,有何能立?曰:经言“声起共称”(奘译为极成言),有所为义。共成立可以月声说,则于一切义亦无不成立。为令如是了解故。以说月之声,是依于名,彼名复是唯依欲故。声起共称,是显于事力比量所成诸义,若相违者无不错乱。如有兔可以月声说。显如是了解之共称比量是无比对故。

  卯二、配可说释 分三:辰一、之自宗,二、破他派,三、结义。今初:

  又世间所说,说无有比量。以是离比量,名称异有境。

  故诸事有无,随转比量异,彼不自在转,显彼从欲生。

  有兔不许月,彼称何所许?故彼无同喻,许彼是不共。

  第一句文(由不共故,无有比量),显示有兔可以月声说,无有妨难。又初句文,显离事力比量共称比量其境各异,以说世间有兔事实以月声说,无比量故。或问:如是显示有何所为?曰:显示离事力比量、共称比量行境各异,有所为义。为显异于随诸事有无而转之事力比量,彼共称比量不由事增上转,是从分别生故。或问:如何无比量?曰:以许彼有故因,是成立有兔事实可以月声说之不共因。的如是许之原因,以是成立彼之宗法,如是成立无同喻故。可以月声说许为何事?不应许故。即极称为月之有兔,可以月声说,亦不许为事实故。(总之,说有兔是月,唯由世人共称而说,非由事实而说。无实事故。)

  辰二、破他派 分二:巳一、应不遍余喻,二、明当时喻有同喻。今初:

  非唯由此喻,故作如是说。如是说答帝,非树,亦害故。

  有说初句文,由于世间只有一月之原因,故说有故因,是成立有兔可以月声说之不共因。破曰:如说有兔非月,有故。应唯约此一譬喻,如是说声起共称。以如上说故。若许尔者,第二句文应非如是说,以显共称妨害之相,遍于所相事故。如有兔不可以月声说,为共称所妨害。如是说答帝(具言为答达利伽,树之名)非可以树声说,亦为共称所妨害故。

  巳二、明当时喻有同喻

  此龙脑汞等,世间亦见故。由名所转者,岂亦是不共?

  若有彼成者,彼应事力成。若许由名成,则于非有兔,

  亦无能遮故。若于画成彼,有兔亦无遮。若无彼事者,

  于有兔虽遮,然非有过失。故事无决定,有名从声生,

  诸法可说义,于欲无碍故。若有彼成者,彼应事力成。

  若许由名成,有兔无遮故。破彼可说性,从无破名生,

  谓名称比量,可有境能害。此说随名转,诸声义无定。

  彼等若于彼,破则成相违。

  成立有兔可以月声说,非无同喻。于此世间,龙脑水银等,亦见以月声说故。月声岂是唯可于有兔不共转?应非如是。以是由名而转故。若谓唯于有兔等,成就彼月声者。破曰:彼月声应是由事力于有兔成就,以唯于有兔成就故。若谓是由共称许于有兔成就者,则于非有兔之水银等,亦应是由共称而转,不可遮止。以于有兔是由共称成就,原因相等故。若谓水银等,说月声,是由因缘增上而转,以洁白与清凉等,事实成就故。破曰:于有兔说月声,亦应是由因缘增上而转,不可遮止。以洁白与清凉等,事实成就故。若谓此因不成,以无洁白与清凉等事者。破曰:于有兔上纵遮月声(由无洁白清凉等原因,而不名月),亦应非有共称妨害之过失。以彼月声是有因缘之声。而汝(有兔)无有月声随转之历缘故。以有因缘之声,不于无因缘上转故。又一切法不定于事实而转,是仅观待名言说为月声所起诸法,可诠诸义,以说月声由欲而转,无障碍故。若谓唯龙脑等说彼月声,由因缘增上成就者。破曰:彼说月之声,应是由事力于龙脑等成就,以彼由因缘而转故。若谓许彼由共称成就者,则于有兔虽说月声由因缘增上而转,然由共称成就应无可遮。以于龙脑等虽由因缘增上而转,然由共称成就,因缘相同故。又于有兔,立不可说月声之宗,不应道理。以若破汝可以月声说,则以从不可破说月之名所起共称比量,可说月声之有境,能妨害故。由此无间所说正理,即显示其破有兔等诸法可以月声说,是相违宗。以随名转诸声,非决定唯诠一义故。

  辰三、结义

  故有因声义,或是诸声义,破胜义性者,显示无妨害。

  若破有兔,是能煮有因缘之声义,则无共称妨害,以汝非能煮故。又于有兔,说月等声义,破胜义性者,显无共称妨害。以非于胜义可说月声故。

  寅五、别说共称之原因

  显境差别故,名称虽非是,离比量之外,然作异,如前。

  成就说异者,所为故。此二,及原因广说,非现比妨害。

  共称比量非离比量之外,以是依因能害似宗义之量故。虽则如是,然将共称比量异于比量者,有所为义,是为显共称比量不共境之差别故。喻如前说信解比量。问:若尔,由何了知是为显信解与共称比量不共境之差别故,而显彼二,异于比量耶?曰:信解与共称此二比量,虽成为比量,然说异于比量者,有所为义。如其次第,为显于自相违宗,须以所许与共称而违害故广说对于自相违宗,违害之理及原因故。不广说现量与事力比量,对自相违宗违害之理,亦有原因,以自相违宗事力能害故(易了知故)。

  

  释量论略解 卷第八(终)

  

  

  释量论略解 卷第九

  法称论师造

  僧成大师释

  民国法尊译编

  

  丑三、广释现量不遣 分二:寅一、说义之所为,二、说所闻之所为。今初:

  此现量妨害,声亦共称为,多事之自性。由其不生起,

  现种种觉故。于闻无二现。为彼故说义。若舍弃此性,

  现量能妨害。彼自性是义,余是遮为相,总是无事性。

  彼非根行境。

  集量论云:“现量义、比量,信、称于自依。”(现量相违等五种相违。自教自语合为一类,名信解相违,如上已说。)现量违害容易了解,陈那论师虽未广说,然此亦有所当说者。问:何者当说?曰:说义言有所为义,以声于耳识无总别二相而显现,为令了解彼义故。声于耳识无总别二相,以声共称为遮止多事之自性。不生现总别种种耳识觉故。声是所闻,若舍此者,则为现量所妨害,以汝是现量所成故。彼声自性说这义,以是胜义成就故。其余遮止为相之总,非根现量亲所行境,以是无事自性故。

  寅二、说所闻之所为

  以是总诸法,成立非现故,虽舍无违害,言所闻显示。

  都非诠事故,成就依彼故,由彼力害故,说闻根行境。

  说声名所闻者,有所为义。是为显弃舍总诸法,无现量违害故。以总诸法成为非现量境故。或问:说“声非自相”即可,何故说“声非所闻”?曰:声于胜义,名不能说,以于胜义,一切都非所诠事故。说所闻名,有余所为,以于根现量所行境之声,说名所闻者,有所为义。为令了解成立声是所闻,是依彼耳识故,及由彼耳识之力,能违害声非所闻故。

  子二、于何有法不遣 分三:丑一、正说,二、断诤,三、结义。初又分二:寅一、由害当时有法即害所立,二、由害无关有法不害所立。今初:

  一切立者自,乐为所立法,具彼法能害。百余法有法。

  余于余有法,虽害,此何破?此虽由相知,言自有法者,

  为成害有法,亦即成违害。由所依相违,依彼亦违故。

  余如是相法,说是所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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