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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量论略解▪P9

  ..续本文上一页 巳二 破计为了解未成有法非所立而说

   午一 标

   午二 释彼原因

   未一 正说

   未二 断诤

   癸三 结

   壬三 广释不遣

   癸一 标

   癸二 释

   子一 由何能遣不遣

   丑一 广释信解不遣

   寅一 教能害碍之理

   卯一 自语与教语合一之原因及所为

   卯二 明教所害境

   辰一 事力所成有法教不妨害

   辰二 由教所成有法教能妨害

   寅二 明成量之数

   丑一 广释共称不遣

   寅一 显可说是共称

   寅二 显可说是能害

   寅三 论师许可说是共称

   寅四 释经言之意趣

   卯一 配不可说释

   卯二 配可说释

   辰— 立自宗

   辰二 破他派

   巳一 应不遍余喻

   巳二 明当时喻有同喻

   辰三 结义

   寅五 别说共称之原因

  

  卷第九

  

   丑三 广释现量不遣

   寅一 说义之所为

   寅二 说所闻之所为

   子二 于何有法不遣

   丑一 正说

   寅一 由害当时有法即害所立

   寅二 由害无关有法不害所立

   丑二 断诤

   丑三 结义

   庚二 似宗之喻

   辛一 能别不成等非宗过之理

   辛二 法差别不成等违害之理

   壬一 以法自性相违表示

   壬二 广释法差别相违

   癸一 明宗

   癸二 显害

   子一 正说

   子二 破救

   壬三 由彼应知二种违害有法之理

   己二 破他派

   庚一 破所立

   辛一 破能相

   辛二 观所相事破

   辛三 观加唯字处破

   庚二 破因宗相违之喻

   辛一 观相违义破

   辛二 观因义破

   壬一 不引无常为因

   壬二 引非一切为因

   癸一 正说

   癸二 彼于声不成

   子一 明非一切所知为因不成

   子二 明非一切非声为因不成

   丑一 正说

   丑二 断诤

   戊一 亲所诠为因

   己一 标

   己二 释

   庚一 摄为九宗法之所为

   庚二 别释难解者

   辛一 说二正因之所为

   壬一 说勤发为果因喻之所为

   壬二 说所作为自性因喻之所为

   壬三 各别说果性二因之所为

   辛二 说差别所闻性之所为

   壬一 破于命成返遍

   癸一 正破

   癸二 破救

   壬二 明命与所闻相同

   癸一 相同之理

   癸二 破计不同

   子一 叙计

   子二 破执

   丑一 破计无事不可为破立所依

   寅一 明返亦无破

   寅二 应断绝名言

   寅三 自不相同

   卯一 成立声义为破立之正所依

   卯二 破是自相

   卯三 如何作名言之理

   丑二 破以同品无返成立返遍

   癸三 破命是能了

   子一 由无相违是能了

   子二 由无相系非能了

   丑一 由无彼生系非能了

   寅一 能了观待系属

   寅二 彼于命不成

   卯一 正说

   卯二 断诤

   卯三 破救

   丑二 无一体系非能了

   壬三 即以彼理破余正理派

   辛三 不别说不可得因之原因

   壬一 不别说相属不可得因之原因

   癸一 不别说因能遍不可得之原因

   癸二 不别说自性不可得之原因

   子一 许自性不可得因

   子二 正释不别说彼之原因

   子三 断诤

   丑一 正说

   寅一 明宗法由现量成

   寅二 成立之理

   寅三 余应无穷

   丑二 明唯不见不能成立决定无

   壬二 不别说相违可得因之原因

  甲四 论后义

   乙一 明论义难释

   乙二 明了解之胜利

   乙三 谁造翻译

  

  

  

  释量论略解 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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