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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刚经》讲解 上 (慧祥法师)▪P5

  ..续本文上一页料后再来讨论。

  《十诵律》:“尔时,王舍城多年少比丘,一岁、二岁、三岁、四岁、五岁,少大比丘。”

  如《根本说一切有部毗奈耶出家事》:“佛言,我今当制,五夏已上,成就五法,得随意去。若未满者,纵闲三藏,亦不应往游行受学”(CBETA,T23,no.1444,p.1032,b19~21)。

  由以上的资料,就可以知道,出家受戒,当未满五年者,名为小比丘,满五年以上者为大比丘。

  又因此,延伸出一种问题,那就是:有人出家很久,不懂佛法,而有人出家不久,懂佛法。这时,就有人问佛陀,大比丘(出家受戒满五年者),可不可以向小比丘(出家受戒未满五年者)参学的问题。

  如《十诵律》:“优波离问佛:“大比丘应从小比丘受依止住不?”佛言:“应受。”优波离复问:“大比丘应承事供养小比丘不?”佛言:“除礼足,余尽应作。””

  又,出家后,在五年内要学些什幺,才能有资格受人家的依止呢?

  如《十诵律》:“佛以是因缘集僧。集僧已,佛种种因缘赞戒、赞持戒。赞戒、赞持戒已,语诸比丘:“从今听比丘有五法成就满五岁,不受依止。何等五?一、知犯;二、知不犯;三、知轻;四、知重;五、诵波罗提木叉利广说。虽复受戒岁多,不知五法,应尽寿依止他住长老。””

  从这里就知道,在佛陀时代,这大小比丘之分类标准,是出家受戒的年资。五年以内(含五年)者,为小比丘。五年以上者,为大比丘。又,不论出家满不满五年,只要能够成就戒律的五法(一、知犯;二、知不犯;三、知轻;四、知重;五、诵波罗提木叉利广说),就可以有资格接受大小比丘的依止。从这儿,又可以知道,在《法华义疏》中所分:“凡夫三果名小比丘,罗汉之人名大比丘。”(CBETA,T34,no.1721,p.457,c7~8)是属于该作者个人的看法。

  因此当知,《金刚经》中所说:“大比丘众千二百五十人俱”,应理解为:出家受戒满五年以上的大比丘们共有一千二百五十人,一起跟着佛陀学习。

  好了,我们接着讲。

  【经文】于其城中,次第乞已,还至本处。

  【释经】在这个城中,一家又一家次第的乞食之后,就回到原来的地方。

  【说明】

  这“次第乞食”是怎样的乞食方式呢?

  《萨婆多毗尼毗婆沙》:“次第乞食者,一日到一家,得食则食,不足即止。次第到七家,得食则食,不得亦止。又云,次第从家至家,食足则止,不限多少。后日乞食,还从先次,从家至家。是名次第乞食法。”(CBETA,T23,no.1440,p.512,c27-28)。

  因此,从以上的资料可以知道,这“次第乞食”共分三种。

  一、每天只到一家,得到食物就吃,得不到就停了。但是每天依次第挨家挨户到不同的家乞食。

  二、每天最多只乞食七家。得到食物就吃,得不到就停了。也是每天依次第挨家挨户到不同的家乞食。

  三、没有限制乞食几家。当食物足够了就吃。但是每天还是依次第挨家挨户到不同的家乞食。

  这时,又一个功课,要让大家做,那就是:佛陀自己次第乞食,是只到一家呢?或最多七家呢?或是没有限制呢?

  好了!因为时间的关系,下课。

  (注:已经慧祥法师初次校正。)

  《金刚经》讲解第六讲

  主讲:释慧祥

  日期:2005年06月19日

  讲别:第六讲

  请大家合掌。

  三称:“南无本师释迦牟尼佛!”

  并称念:“无上甚深微妙法,百千万劫难遭遇,我今见闻得受持,愿解如来真实义。”

  并发愿:佛弟子(您们的名字)愿以今天听经功德,回向给法界一切众生,愿令一切众生:未种善根者,得种善根;已种善根者,善根增长;善根增长者,发菩提心;已发菩提心者,于菩提心不退转;菩提心不退转者,速成佛道;成佛道者,广度一切众生无有障碍。

  并愿以此誓愿之福回向给佛弟子(自己的名字),愿弟子业障消除,福慧增长,身体健康,家庭和乐,事业顺利,生生世世不堕三途八难,生生世世见佛闻法,随佛修行,发菩提心,行菩萨道,成熟众生,庄严净土,早登正觉,广度众生。

  三称:“皈依十方三世一切佛!”

  三称:“皈依十方三世一切法!” 三称:“皈依十方三世一切僧!”

  好!请放掌。

  上次我们说明了“次第乞食”,也说明了“次第乞食”有三种,并给了大家功课(作业),要大家回去查资料,看看佛陀是依这三种中的哪一种。相信有人已经找了不少资料。

  现在,我就再深入说明佛陀教比丘们如何“乞食”。

  《十诵律》:“佛以是事集比丘僧已,语诸比丘:“乞食有二种,一者、受请;二者、不受请。”……佛言:“从今教汝等乞食法。若比丘乞食时,应学行是法。若欲下床时,应徐下一脚,次下第二脚。安徐起,徐就架上取安陀卫,莫牵。安徐著,著已应左右看,齐正不?若不齐正者,更应著。若齐正者,止。徐就架上取泥洹僧,莫牵。安徐著,著已左右看,齐正不?若不齐正者,更应著。若齐正者,止。徐就架上取郁多罗僧,莫牵。安徐著,著已左右看,齐正不?若不齐正者,更应著。若齐正者,止。徐就架上取僧伽梨,莫牵,安徐著左肩上。徐徐取钵,莫放地。徐取锡杖,不应曳地。向户时,安徐推橝。开户徐出,出户时,莫以衣触两边。出已,应左手牵户扇,右手牵橝。若户扇在右,橝在左者,以右手牵扇,左手下橝。下橝已,应排看,坚牢不?若不坚牢,更闭坚牢者,止。若共佛行,应在佛后。应白和上。应右绕佛塔、声闻塔已,徐徐泻水,著钵中,莫使瓶钵相触。应安徐洗钵,莫使有声。不得挑水浇钵底。若僧坊门闭者,应徐却橝开门,安徐出门。出门时,莫以衣触两边。应徐以钵杖著一处已,徐著一重革屣。应徐取钵杖。应安徐在道行。行时莫拖曳革屣。近聚落已,徐以钵杖著一处。应徐取僧伽梨著,著已应看,齐正不?若不齐正,应更著。若齐正者,止。应徐取钵杖。入巷时,不得上下看,应直前。若遥见狂象、狂马、狂牛、狂狗、狂裸形人者,应避道。若至乞食家,应好识外门、中门、内门相。入庭中住,弹指。若无所得,应第二弹指。若复不得,应更三弹指。三弹指已,若得者,应两手捉钵,曲身受食。若更余处乞食时,应看日时节。若日故早,更乞,若日时至,便止。不应上下看,直视前行。若遥见狂象、狂马、狂牛、狂狗、狂裸形人者应避。出聚落时,徐捉钵杖著一处。徐取僧伽梨。中牒抖擞,著右肩上。徐取钵杖。若先到食处,应敷座床。取揩脚物、拭脚物,安水瓨、水瓶。应扫洒食处,涂地。若和上阿阇梨在食处者,若得好食,先与和上阿阇梨。与饮时,莫令指入器中。若在后者,应举床座。举揩脚物、拭脚物,安水瓨水瓶,扫洒除粪,还入房中。入房中时,应牵橝,闭户,就床座。徐徐摄一脚,次摄一脚,结加趺坐,思惟法行。”(CBETA,T23,no.1435,p.298,b14)。

  这就是佛陀时代,教比丘们要学的“乞食法”。因此,我们就可以进步一了解,《金刚经》中所谓:“世尊食时,著衣持钵,入舍卫大城乞食。”的景象了。

  又,在三种“次第乞食”的方式中,一、一日只一家;二、一日只七家;三、一日无限制家数,够了为止。佛陀是依哪一种呢?佛陀的弟子,这三种都有做,就看自己对自己的要求。然而,佛陀是无上觉者,其所做,则是依大慈大悲大智大慧,依当时众生的需要而“依智慧行”的,何以知之?

  一、佛陀乞食曾经有连续三天在同一家乞食的例子。

  《别译杂阿含经》:“尔时,世尊于其晨朝,著衣持钵,入舍卫城,次第乞食。次到婆罗突逻阇大婆罗门家。时,婆罗门清净澡手,即取佛钵,盛满美饭,以奉世尊。于第二日及第三日,亦次乞食至婆罗突逻阇。”

  二、佛陀也曾某次只接受一个人的供养,而不接受多人的供养。

  《大般涅槃经》载,很多人想要对佛陀做最后供养,佛陀都没有接受。后来,“尔时,世尊一切种智无上调御告纯陀曰:……我今受汝最后供养。”

  因此可知,佛陀所有的次第乞食法,都是为了利益众生而随缘示现,并没有一定的方式。

  【经文】饭食讫,收衣钵,洗足已,敷座而坐。

  【释经】用过饭后,收拾好三衣一钵,洗好了脚,就在敷好了的座位上坐了下来。

  【说明】

  有关这段,只要比对刚刚佛陀说明的“乞食法”来了解,就会清楚了。

  【经文】时,长老须菩提在大众中,即从座起,偏袒右肩,右膝著地。

  【释经】这时候,长老比丘须菩提尊者,也在与会的大众中。他就从座位上起来,将袈娑偏袒一边,露出右肩,右膝跪下来,接触地面。

  【说明】

  一、“长老”是如何分类呢?

  答:(一)、《增壹阿含经》:“世尊告曰:“若小比丘向大比丘,称长老,大比丘向小比丘,称姓字。又,诸比丘欲立字者,当依三尊,此是我之教诫。””(CBETA,T02,no.125,p.752,c20~22)。

  佛陀在临入涅槃时,是如此交待的,小比丘称大比丘为“长老”。又,我们上次已经研究过,出家五年以上,通利五法,就是大比丘。

  (二)、“长老”一词,梵语 sthavira(音译作悉他薛罗),巴厘语 thera(音译作涕罗)。指年龄长而法腊高,智德俱优之大比丘。又称上座、上首、首座、耆年、耆宿、耆旧、老宿、长宿、住位。

  (三)、如《长阿含经》:“谓三长老,年耆长老、法长老、作长老。”(CBETA,T01,no.01,p.50,b20)。

  然而,在佛经中,没有找到这三种长老的说明。而在《释氏要览》说明如下,我们暂时参考参考,别当真:“耆年长老(年腊多者),法长老(了达法性内有智德),作长老(假号之者)。”(CBETA,T54,no.2127,p.260,a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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