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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心七要》耳传略释▪P21

  ..续本文上一页名声、财富、势力的,肯定会大有人在。如果你们得到了这些,希望能有个很好的打算和安排,除了维持自己的生活以外,应该尽量利用这些名声、财产来利益无边众生。这是最重要的!

  【在衰落颓丧到除了地上的流水以外,再也没有比自己的处境更加落魄潦倒的地步时,也要了知这一切也是如同幻觉,并毫不畏缩地观想由自己来领受其他众生的没落衰败。】

  这里讲的是如何面对逆境:有些人尽管昔日非常风光,但是否有一天会沦落到除了地上的河水外再也没有比自己更低下的人了呢?这很难说。假如真有这么一天,也不能一蹶不振,而应坚强起来,了知这一切如同幻相,并毫不畏缩地观想由自己来领受其他众生的没落与衰败。

  在“文革”期间,很多高僧大德就是这样,当他们被众人批斗时,依旧默默无闻地修行,观想一切如梦如幻,并进行自他交换;批斗结束后,他们又将刚才的功德,全部回向给一切众生。试问,当我们处于这种境地时,能否也有这么大的勇气?可能一般的世间人早就瘫在地上,爬也爬不起来了,然而作为修行人,是绝不能退缩、畏惧的,应观想世间所有众生的痛苦,心甘情愿地由自己代受。

  这种心态,不仅对出家人很重要,对世间人也同样重要。世间人在生意、名声等方面非常辉煌的时候,会意气风发、踌躇满志,然而一旦遇到挫折,比如声誉败落、公司破产等,他们便会想到自杀。叔本华曾说过:“如果一个人对生活的恐惧,超过了对死亡的恐惧,那他肯定会选择自杀。”我觉得这句话说的很有道理,的确,一个人在现实生活中,如果再也没有生存下去的勇气了,那必定会选择死亡。当然,对于一个修菩提心的人来说,这种情况就另当别论了,生意破产没什么,感情失败也没什么,不管遇到何种打击,都有将其转为道用的窍诀,都有令自己重新站起来的力量。

  【舍命护二事】

  “二事”是指总的誓言(三种戒律)和分别的誓言(本论所讲的修菩提心的戒律)。对于这两种誓言,纵然舍弃生命,也应当尽力保护。

  【如果没有总的誓言,尤其是如果没有修心教法的誓言,今生来世就不可能得到快乐。因此,我们应当以生命来捍卫、守护这两种誓言。】

  “总的誓言”在贡智仁波切的讲义里解释得比较清楚,即别解脱戒、菩萨戒和密乘戒,这三种誓言在修行当中不可缺少;分别的修心誓言(前面已讲过)也非常重要,倘若舍弃的话,就不可能获得今生和来世的快乐。所以,我们应当以生命来守护这两种誓言。

  以前有无数的高僧大德,纵遇命难也不舍弃这些誓言。《大圆满心性休息大车疏》中引用过一个教证:“为了身体可以舍弃自己的财富,为了生命可以舍弃自己的身体,为了佛法可以舍弃自己的生命。”财产、身体、生命、佛法这四者相比,价值大小有一定的差别:一般来说,身体比财产重要,为了保护自己的身体,我们可以不惜花费巨资,甚至倾家荡产;生命又比身体重要,为了保住生命,情愿截掉身体的一部分;最后是佛法比生命重要,为了护持正法,就算牺牲生命也愿意。因此,为了守护佛法中的这两种誓言,我们纵舍生命也应在所不惜。

  如何才是失毁誓言呢?在一切菩萨行中,“不舍众生”是最关键的,如果舍弃了众生,自己的誓言就不清净了。所以,守护誓言的落脚点就是:宁舍生命,不舍众生。如果修行只是为了自己的解脱,而不是为了利他,这种心态就已经失毁誓言了。

  【当学三种难】

  应当修学以下三种困难。

  【在烦恼初生之际,首先能够认知是非常困难的;中途制止、对治烦恼的过程,也是十分困难的;最后断除烦恼的相续,就更是相当困难。所以,我们应当为了能够在烦恼萌生之际便立刻察觉,中间以生起对治力而加以断除,最后令这些烦恼不再生起而精勤努力。】

  这三种困难分别针对的是烦恼的三个阶段。第一、在烦恼刚萌芽的时候,能认知它非常困难。很多人都认为自己是好人,根本没有认识到相续中还有嫉妒、贪心、嗔恨等毛病,就像世间人常说的:“别人脸上有只小虱子,自己能看得出来;自己脸上有头牦牛,却不一定能看得出来。”这个比喻充分说明了,即使自己的过失再大,也不一定能认识得到;因此,在烦恼初生的时候,认识它是相当困难的。第二、烦恼生起来时,虽然认识到了,但采取措施把它断除,也很困难。比如正在生嗔心的时候,观菩提心不行,修大圆满也不管用,由于平时的串习力微弱,此时什么教言都排不上用场,对治起来异常艰难。第三、把烦恼的相续完全断尽,就像烧坏的种子无力生芽一样,更是难上加难了。

  既然初、中、后有这么多困难,那我们应该怎么办呢?烦恼初生之际,先要马上察觉它,然后依靠正知正念的宝剑,将它消灭在萌芽之中,正如《佛子行》所说:“烦恼串习难对治,执持正知正念剑,贪等烦恼初生时,立即铲除佛子行”;中间通过各种方法,加大力度与烦恼作战,当然,对治烦恼最好的方法是大圆满(认识烦恼的本性,将五毒转为五智),其次是修自他交换,观想所有众生的烦恼集中在自己的相续,直接将贪心、嗔心转变为利他的菩提心;然后就是根除烦恼的种子,令其一断永断,不再生起。

  断除烦恼的方法是否都一样呢?并非如此,《中观四百论》云:“贪有从因生,亦有从缘起,从缘所起贪,易纠治非余。”也就是说,有些烦恼是依靠往昔串习的同类因而生,有些是从与境相近的缘而起。从缘所起的烦恼容易对治纠正,比如离开这些外境缘,住在寂静的地方等;而由因所引生的烦恼,若想真正断除,只有在获得圣地时方可。因此,烦恼的产生方式不同,对治的方法也不相同。

  【取三主要因】

  修菩提心时,不仅要学习三种困难,还要积聚三个主因。

  【修法的主因包括:第一是要能够遇到具德的上师、善知识;第二是要让自己的心能够具有胜任的力量,以便自己能进一步如法地修行;第三是要聚集一切修行所需的顺缘。】

  在修心的过程中,有三个主因必不可少:

  第一、依止一位具有法相的善知识。尤其是当我们修学大乘菩提心的时候,所依止的上师相续中必须要具有利他的菩提心。在座道友除了极少数的人以外,大家几乎都见过法王如意宝,也亲聆过他老人家的大乘教言,虽然上师现在示现了圆寂,但我们在有生之年,能遇到像他老人家那样真正的大菩萨,这是非常有福报的,也可以说是具备了第一个条件。

  第二、让自己的心具有胜任的力量。“胜任的力量”,就是所谓的心堪能,具体而言,是指对大乘教言有强烈的信心,能忍受修行中的种种磨难,并有战胜一切烦恼的勇气。有些人虽然皈依了多年,且每天都在听法,但相续始终都会产生一些粗大的烦恼,或各种各样的分别念,自己的心不能与法相应,这就是心没有胜任的力量或者心不堪能。要想成为真正的大乘修行人,从自身的角度,心只有与法相应,才能堪为法器。我看在座大多数人应该都具备这一点吧,你们不仅对大乘行菩萨道的教言很有信心,而且也能在相续中完全接受,这就是第二个条件的特征。

  第三、要聚集修行过程中所需的顺缘,如饮食、住处、衣服、法本等等。如果这些不具足,修行也是非常困难的。比如,自己本来已经遇到了很好的上师,心也特别相应于佛法,但由于没有生活来源,或者没有住的房子,或者没有学习的法本,以致无法在这个寂静的地方继续生活下去,最后不得不到城市中化缘求生,这就是不具备第三个条件所致。

  因此,如果真要修持菩提心,就应像《窍诀宝藏论》中所说的,必须具足一定的因缘和资具。什么是因缘和资具呢?就是这里所讲的三种条件。倘若这三样都已经具足,那么修行人的基本条件,就可以说是圆满了。

  常住的道友们也应该好好观察一下,自己是否具足了这三种条件,如果已经具足了,这是非常非常难得的。尤其是遇到善知识这一条,世间人几乎都不具足,因为现在的邪师邪教太猖獗了,很多人根本不信佛教,即使信了,也不见得能遇到真正的善知识;就算遇到了善知识,但自心对佛法始终存有邪见,故而没有机会成为法器;如果遇到了善知识,自心也与佛法相应,可又会因为没有生活来源,而无法安心办道,因此,我们若能圆满具足这三个条件,就应生起极大的欢喜心才对。

  【如果这三个主因自己都能具足,就应当心生欢喜,并祈愿其他众生也能具足这三个主因;如果自己不具足这三个主因,就应当观想:在这个世界上,像我一样因不具足这三个主因而不能修持正法的众生实在是太多了!并继而对它们生起强烈的大悲心。】

  如果具足了这三个主因,就应当心生欢喜,并发愿祈祷:“但愿所有的众生都能像我一样,有机会具足这三个条件。”发愿对我们来说很重要,如果现在没有发愿,将来很多事情不一定能够成熟。以前我说过,所有的大乘发愿都包括在《普贤行愿品》中,其实它还可以涵摄在利益众生与弘扬佛法当中。利益众生、弘扬佛法是什么关系呢?从因明的角度来看,它们不是单独的两个他体,而是一本体、异反体的关系。只要利益了众生,那就是弘扬佛法,没有利益众生的话,就不叫弘扬大乘佛法。因为佛陀除了利益众生以外,根本没有别的事业,所以大家在发愿的时候,如果提到了“受持大乘教法”或者“利益无量众生”,就已经包括了大乘的一切发愿。

  如果不具备这三个主因,或者上师不具足,或者生活资具缺乏,或是心不堪能,无法成为法器,如整天生活在烦恼中,上师传讲教言的时候,每讲一句,他都能生起一个邪见,看所有的道友就像敌人一样,似乎周围的人都在恨自己……这个时候可以观想:“在这个世界上,像我这样因不具足三个主因而不能修持正法的众生实在是太多了!”进而对它们生起强烈的大悲心。

  【并进一步真诚地观想:但愿它们不具备三主因的过患全部能成熟在我自己的身上,使它们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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