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戒律辑要▪P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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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六、止息僧众诤论事:法相:按照《俱舍论》中所说,不是在本师佛陀前而是在凡夫僧团中,接受佛和正法以外的其他本师与教法,并取筹码,以此破坏僧团,时间不长,除南赡部洲外无有。所分裂的双方都是四个人以上,分裂者只有一人。《俱舍论》中云:“初末二大尊者前,佛已涅槃未结界,于上此等六时中,破*轮僧不出现。”除了本师在世、佛法未出现过患、佛差遣二大尊者、划界限时以外其他时间不会出现破*轮僧。还净方式:《毗奈耶经》中说要由二大尊者作调解。分裂之过患,在未和解之前那一尊佛陀刹土中所有众生相续中不会生起任何五道功德。

  十七、羯磨事:能得之僧人守戒的方法、还净周遍一切,为羯磨事。作羯磨的僧众数量四至四十之间,有十一类,参加羯磨的人数具足,并且具有增添法(十三)、远离两种违品,羯磨师总的来说要具足增添法、了知仪轨,特殊情况仅仅了知仪轨也可。对境:大小界限等有的对境不属于有情,属于有情的覆钵口等是对在家人作的羯磨、安居期间外出予以开许等对沙弥所作的羯磨,施予羯磨、差遣羯磨、治罚羯磨、违谏羯磨、入列羯磨是对比丘所作的羯磨。这一切都是法、非法、和合、不和的羯磨,法与和合是所修,非法与不和为所断。这所有的羯磨若分类,则有一百零一种。(此等名称于此未译,请参阅羯磨律典)

  庚三、推断同类:

  佛说本未开与遮,若近开许离遮止,

  当行此等近遮止,远离开许均断除。

  如是对前述的所有取舍道理明确之后,略说如何修学佛未直接开遮的学处,对于佛陀最初未明显开许遮止的学处:如果与佛开许接近、远离遮止,便可奉行。例如,佛说沙弥要作解制,由此可知沙弥也需要作长净。毫无疑问,这样作非但不会成为罪业反而会获得功德。如果接近佛遮止而远离开许,必须要彻底断除。譬如,佛遮止用棉花作垫子,既然如此,那么更多的座垫显现也不允许。这是《毗奈耶杂事经》中所说的。此经中云:“世尊近涅槃时,告诸比丘:诸比丘,我已为汝等宣说广戒,而未归纳。然略说亦当谛听。诸比丘,我从始至终既未开许亦未遮止之学处,设若近于开许、远离遮止,则为开许,当持受;设若近于遮止远离开许,则为遮止,故皆莫行。”

  丁二、生起戒体之所依:

  生戒所依除外道,造无间罪北俱洲,

  黄门两性五黄门,三变性者幻化外,

  生于三洲之男女,承许为戒之所依。

  生起如是别解脱戒的所依身体:业障深重、外道或入于外道造五无间罪等以及异熟障严重的北俱卢洲地方的众生是失毁种姓者,如云:“无有性别者,称彼为黄门。”二性同时生与两性者、半月变性者、拥抱堪能者、嫉妒者、失毁性别者为五类黄门、三次变性等失根者、非人幻化人相以及非人众生等是失众生者。如《俱舍论》中云:“北俱卢洲二黄门,两性除外一切人,可具恶戒恶亦尔。”这些是生起戒体的违缘。除此之外,生于东南西三洲的所有男女均承许为生起、存在别解脱戒的所依。《分析三戒论》中云:“三洲男女外,他众不得戒。”

  丙四(失而恢复之方法)分四:一、宣说舍戒之界限;二、宣说有无堕罪之理;三、还净方法;四、守戒之功德。

  丁一、宣说舍戒之界限:

  末说失戒恢复理,舍戒之因还戒死,

  两性同生三次变,无因果见断根重。

  如是堪为得戒身份者在如理守护所得戒律的过程中,如果因烦恼深重等而失毁,最终若忏悔,大多数也有恢复的方便法。如《毗奈耶经》中云:“二者将得以清净,不成烦恼,此二者无有漏增长。云何二者?不犯堕罪与犯堕罪后如理还净者。”这里已宣说了失戒恢复的道理。

  从根本上舍戒之四因:如果在知言解义者面前心里一边想口中一边说将戒还给三宝、因三藏、授戒堪布阿阇黎、依止师、同修道友而还戒,则舍戒。因为相续中已生起了相违真实受戒的想法。此外,口中言说持梵净行很困难等,虽然不是真正的还戒,但已显示出还戒的因,故而与舍戒无有差别。《毗奈耶经》中说:“未还戒未失戒。”同样,如果死亡,则由于舍离了身体,故已舍戒。若是两性同时产生以及三次变性者,则已失去了生戒所依,因而舍戒。如果生起无有因果的邪见,则已断绝了善根,也就无有戒体所依的根本,因此舍戒。其实,这些均是舍戒之因,但由于生起邪见说为舍大小乘一切戒律的因,故罪过尤为严重。这些是总的舍戒因。

  未满二十受后知,则舍比丘之戒律,

  若应许作非梵行,则舍正学女戒律,

  过夜则已舍斋戒,此等各自不共同。

  再者,自以为已经到了二十岁而受近圆戒,后来方知未满二十,如果加上住胎与闰月仍不足二十岁,则舍比丘戒。答应作非梵行,由于违越学处,故舍正学女戒。如果过了夜晚最后一刹那,则已过了受戒的时间,因而舍斋戒。这三种不仅仅以总的舍戒因舍戒,而且以各自分别不共的舍戒因也舍戒。

  如若违犯根本戒,及正法灭亦舍戒。

  克什米尔有部师,许若具戒犯他胜,

  则如具财亦欠债,有谓破一均失毁。

  接下来宣说是否为舍根本戒之因等道理:经部宗认为,如果覆藏根本罪,那么相续中已经无惭无愧,这是大的失毁,因而会舍戒。红衣部论师则认为,如果教法隐没,也就无有学处的界限,所以也会舍戒。无著兄弟对此有不同的观点,他们说:(仅仅教法隐没,并不会舍戒,)由于证法未隐灭,以前有的戒体不会舍,只是因为无有能授的仪轨而不会有新生的戒体而已。克什米尔的有部宗诸位论师承许说:虽然犯了覆藏根本罪,但不会舍戒,因为失一方面就舍了一切是不应理的。如是具戒与犯根本戒二者都具足,就像有些人既有财产又欠债一样。还有一些律师认为,他胜不是舍戒之因,因为仅仅犯了四根本罪中的一条,还是具足戒体。可是,观待失戒而言,则所有的戒已失去了其作用。如《根本律广释》中云:“犯他胜罪之比丘虽有戒律,然其戒已无作用,因不得与梵行道友共住、不得享受用,真实受戒是为得解脱,彼已远离解脱,故与无戒相同。”因此,失毁戒体与未得戒体二者如果犯堕罪,只是恶作。

  丁二、宣说有无堕罪之理:

  初学失常苦逼者,无能力守无罪业。

  是否犯了真正五堕罪之界限,初业者由于未与佛制罪联系在一起,故不会犯真正堕罪,如贤施一样。精神失常与被痛苦折磨者由于不能处于正常心态中,以致于无法如理守护所有粗细的取舍界限,也就不会有真正的堕罪,就像疯子杀人与梦中造罪一样。

  丁三(还净方法)分二:一、认识覆藏罪;二、真正还净。

  戊一、认识覆藏罪:

  所谓覆藏密不言,覆他胜今不恢复。

  下面宣说有无覆藏的真正堕罪可否还净的界限:所谓的覆藏,想保密罪业的心理即是覆藏之心,以此引发语言不告诉他人,身体也加以隐瞒,即是覆藏罪,它是有表色,所覆藏罪之本体是无表色。除了具有辨别是否犯堕罪能力的比丘等以外不会犯真正的堕罪。对于他胜罪,如果一刹那生起覆藏之心,也已成了覆藏罪。而僧残罪由于需要作迁移,所以过一夜才成为覆藏罪。未还戒者如果一次犯了覆藏他胜罪,则即生之中不可能恢复真正的堕罪。如云:“造预造罪污在家,于此三种破戒者,断诤击打犍槌后,如腐芭蕉当摈除。”然而,破戒者自己以悔前戒后之心忏悔,则会有清净异熟罪业不堕恶趣的机会,因此应当精勤忏罪。如果未作忏悔,则今生来世的过患不仅要自己承受,甚至他人与之同宿一夜,也要在十四俱胝四万年中转生地狱。假设破戒者是三藏法师,那么虽然不能与僧众共享受用,但是僧众以赐予其住处与受用等摄受,如果他祈求宽恕时,僧众未接受,那么从此以后,计算所得财物的价值量,若已足量,则僧众犯他胜。

  戊二、真实还净:

  若无覆藏说真实,于僧前忏视戒净,

  复受戒律僧残等,观待轻重次第净。

  此外可以恢复的还净方法,犯四他胜任何一种,如果一刹那覆藏心也没有,则不覆不藏讲说所犯之罪,在具法相的僧众前忏悔,僧众问:“你将罪业视为罪业吗?”忏悔者不是故妄而是真心诚信所犯之罪而说:“视为罪业。”又问:“你今后能禁戒不犯吗?”他心里有纵遇命难也不再造这样罪业的想法而回答:“能戒。”应当如是忏悔。祈白是前行。正行时,僧众以四白羯磨授学惩罚羯磨,令其在有生之年中履行五微贱行,断除五尊胜行而留住,从而可清净罪业,这是佛经中的直接意思。如是忏悔后重受比丘戒而授学惩罚羯磨,这显然是唯识宗以上的观点。

  十三僧残未过夜的所有覆藏罪如果是违谏,则在界限内的所有比丘前,其他罪在一人前发露忏悔。犯过夜的覆藏罪的人不是殊胜的人,覆藏多少日,就要迁移多少日,迁移与正行愉悦的所有方式在前面总义中已宣说过。殊胜的人犯僧残罪还净的方式,如云:“具惭、持戒、持经、持论、具智慧者于一人前忏悔,可清净僧残罪。”

  “等”字所包括的其他所有堕罪则观待轻重忏悔而次第清净的方式:他胜粗堕重罪在六位比丘前,轻罪在五位比丘前,僧残粗堕重罪在四位比丘前,轻罪在一位比丘前忏悔,得以清净。舍堕等后面的罪堕以及沙弥犯罪忏悔的方法在前面各自的戒条中都已概括宣说了。

  一般来说,随时随地出现堕罪时,应当精勤发露忏悔,做到死亡时无有罪业至关重要。假设死时有能回忆起未忏悔的罪业,虽然当时身语不能如理发露忏悔,但心里忆念忏悔戒、犯也能清净。《根本律》中云:“最终若有气无力(未具足他缘),则观想与作相同(心里观想忏悔与真实身语忏悔相同)。”这些是能还净的道理。

  不能还净作加持的方式:需要作惩罚的僧人因未作惩治、无有忏悔对境以及有犯诤等外缘而未能忏悔,在未到僧众行列中之前作加持总集所有共同的堕罪而以启白羯磨作加持,如此在忏悔时也是必不可少的要诀。

  总之四力无不摄,前造悔忏如服毒,

  诚心后悔厌患力,如毒依药精进行,

  善法对治现行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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