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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论释▪P42

  ..续本文上一页兼具或者二者皆非的见解,也可以用与抉择过去世见解相同的方式加以破斥。也即用“未来世有我,是事不可得。未来世中我,不作今日我。……如未来世中,有生无生见,若共若不共,是事皆不然”等进行推导,只需将个别词句进行变换即可。

  辛三、(破依前际而安立之恒常等四种邪见):

  若天即是人,则堕于常边。

  天则为无生,常法不生故。

  在人道众生因造作善业而转生天界之时,如果此天人就是(以前造作善业的)彼人,那么三有轮回就会堕于恒常之边,所以不合理。(如果这样承许,)则天人也就成为了无生,因为恒常之法不存在生法的缘故。

  若天异于人,是即为无常。

  若天异人者,是则无相续。

  如果人是成立于天人之外的异体他法,则(三有轮回)就成为了前法寂灭而后法产生的无常之法。如果天人与人为异体的他法,则前后相续为一体的说法就无法成立,因为(前后的相续),如同芒果树与山豆根的果实一样(大相径庭)的缘故。

  若半天半人,则堕于二边。

  常及于无常,是事则不然。

  如果对方认为:从生命或者人我的角度而言,人与天人二者为一体,但从身体的角度而言,二者却是迥然各异的。

  如果一方面是天人,而另一方面又是人,则会堕于恒常与无常的二边,这种见解是彻头彻尾的荒谬之见。

  若常及无常,是二俱成者。

  如是则应成,非常非无常。

  如果“恒常”与“无常”二者兼具的法可以成立,那么就必须承认非恒常与非无常(二者兼具)的法成立。既然已经成为所破的恒常与无常二者兼具的人我本体丝毫也不存在,那么二者皆非的(人我)也不可成立。

  这里所说的于同体中恒常与无常二者,如果是以异体的方式而成立,则为二者兼具;如果是以一体的方式而成立,则为二者皆非。如果将恒常视为无常,将无常视为恒常,但(常与无常)二者是如同光明与黑暗一样不可位于同体的法,又怎么能在见到其中一者的时候,又见到另一者呢?

  法若定有来,及定有去者。

  生死则无始,而实无此事。

  如果对方认为:从无始以来,(众生)以连续不断的生生死死一再流转漂泊,以及未来的流转漂泊是实有存在的,这种恒常存在的轮转者,就称之为人我。

  如果承许人我或者五蕴从以往向此时的来,以及前往何处的去以自性而存在,则人我就成为没有开始,也即从无始以来即恒常存在的法。但事实上,这种情况并不存在。因为在十六品[观缚解品]等各品中,已经宣说了人我或者五蕴无论以自性而成立为常与无常,其来去[流转]都不合理的理由。因此,所谓“无始轮回”的说法,只不过是分别心假立的法而已。

  今若无有常,云何有无常,

  亦常亦无常,非常非无常?

  由此可见,如果轮回不存在丝毫的恒常,那么无有始终的轮回又怎么会是无常的呢?因为无始无终并非一刹那的法,而无常又是刹那之性。既然如此,那么所谓前后世的取舍者又怎么可能应理呢?决不可能。

  还有,如果恒常之法丝毫也不存在,那么寂灭的无常又是指什么呢?作为无常之法,就不能被无常所吞噬,因为是刹那性的,故而以他法不可毁灭,如同以水不能使水潮湿一样,并且不存在非无常的法。

  既然如此,那么无常究竟是什么样的呢?

  对此,诸大派别都异口同声地说过:“以“恒常无常中,悉皆无无常”就可以将(无常)驳得毫无立锥之地;而以“无常中无常,常亦无无常”又可以举一反三地类推二者兼具的情形;这样一来,证明二者皆非不存在的破斥方法也就一目了然了。”所立之法也因此而不可存在了。

  因此,包括单独的恒常与无常,以及汇集其二者的二者兼具都被驳得荡然无存,二者皆非的情形也随之而不可能再有安身之处了。

  辛四、(破依后际而安立之恒常等四种邪见):

  若世间有边,云何有后世?

  若世间无边,云何有后世?

  如果世间的人我及五蕴为有边,则为断灭之法,那么又怎能会有轮回世间的后世呢?如同阿罗汉最后的身体一样;

  反之,如果轮回世间为无边,又怎能会有轮回世间的后世呢?因为并没有新产生跟随前世五蕴的后世取受五蕴,前后世的五蕴完全成为了一体。

  五阴常相续,犹如灯火焰。

  以是故世间,不应边无边。

  为什么呢?因为,五蕴既在接连不断地延续,又在(接连不断地)毁灭前法[前面的五蕴],如同灯火的火焰也是以接连不断生灭的方式出现的一样。因为前法的毁灭,所以遮破了有边;又因为后法的产生,所以又遮破了无边。

  以灯的比喻可以揭示出:所谓前际仅仅为有边,或仅仅为无边的说法,都是不合理的。

  若先五阴坏,不因是五阴,

  更生后五阴,世间则有边。

  如果前一刹那(的五蕴)已经毁灭,并且依靠前面正在毁灭的五蕴,也没有产生后面的五蕴,如同灯火熄灭了一般,那么世间也就成了有边。

  若先阴不坏,亦不因是阴,

  而生后五阴,世间则无边。

  如果前面(的五蕴)没有毁灭,并且也没有依靠前面的五蕴,而产生后面的五蕴,那么世间也就成了无边。但以上的两种假设都是不合理的。

  (鸠摩罗什原译中“真法及说者,听者难得故,如是则生死,非有边无边”一偈,在藏文原文中遗缺。)

  若世半有边,世间半无边。

  是则亦有边,亦无边不然。

  如果(世间的)一半是有边,而另一半是无边,那么世间就成了有边无边二者兼具的法。但是,因为其二者相违,所以这种假设不合理。

  彼受五阴者,云何一分破,

  一分而不破?是事则不然。

  其理由是:怎么能说取受(五蕴)者的一半已经坏灭,而另一半又尚未坏灭呢?我们通过两方面所阐述的理证,都可以将其推翻。因此,取受者不应该是(坏灭与非坏灭)二者兼具的法。

  受亦复如是,云何一分破,

  一分而不破?是事亦不然。

  还有一个理由:作为近取五蕴的受蕴,怎么会的一半已经坏灭,而另一半又尚未坏灭呢?这种情形也是不合理的。

  若亦有无边,是二得成者。

  非有非无边,是则亦应成。

  如果所破之法亦有亦无边可以成立,那么就应该承认遮破该法的第三种法——非有非无边也能以本体而成立。但这种假设也是不合理的。

  由此可知,正是对因果的取舍,从而导致五蕴如同灯火一般持续不断地往后延展。

  因为以五种方式在取受五蕴上都不可寻觅,所以相违的坏灭与非坏灭不可能聚集于同体之上。

  庚二、(安住于胜义离戏而破邪见,或为共破):

  一切法空故,世间常等见,

  何处于何时,谁起是诸见?

  依照胜义离戏的观点:因为内外一切法,都是如同影像一般的缘起空性之法,所以,关于(世间)恒常、无常等的四边十六见,无论在任何处所、任何时刻,哪位补特伽罗又能以什么理由而生起呢?决不可能,因为已经证达彼等一切皆为空性的缘故。

  

  《中观根本慧论》之第二十七观邪见品释终

  

  随念恩德之顶礼

  乙三、(随念恩德之顶礼):

  瞿昙大圣主,怜愍说正法,

  悉断一切见,我今稽首礼!

  (原译:瞿昙大圣主,怜愍说是法,悉断一切见,我今稽首礼!)

  (众生)怙主(释迦牟尼佛)敷演正法之因,不是为了求得名闻利养等等的回报,而是以极其清净的先见之智,以及无缘大慈大悲之心,为了令其断除一切颠倒边执恶见的需要,而摄受一切众生,宣说般若波罗密多缘起离戏寂灭之正法的。

  (我龙树)以感恩戴德之心,向无等本师释迦狮子表示真诚的敬礼!

  (此段落为了便于理解,其先后顺序稍作调整)所谓正法中的“正”,是指不住于二边的遍知妙智之同类因,以及究竟断证之正因。所谓“法”,是指贤善或者护持圆满二利之力;也可以这样解释,所谓“正”,是指诸圣者。所谓“法”,是指救脱于轮涅有寂之险隘;还可以这样解释,所谓“正”,是指为圣者所称叹。所谓“法”,是指从执着边见之险崖处获得救护。

  所谓“瞿昙(乔达摩的另一种音译。意为最胜,古印度一氏族名。释迦牟尼佛即出生于此族,故经书中常称其为“瞿昙”。瞿昙也是古印度传说中一位仙人的名称)”,是因为(世尊)出生于瞿昙大仙人种姓,所以冠以(“瞿昙”)之美称。

  甲三(末义):

  这里的末义,也即为论著撰写圆满所作之跋。

  归属大乘对法之义,阐扬胜义真如法性,开显(圣)般若波罗密多之理的《中观根本慧论》,乃为拥有不可掠夺之智慧与悲心,开演如来无上大乘之理,成就极喜地之果位,前往极乐刹土,于“极净光世界”成佛,号“智源光如来”之圣者大阿阇黎——龙树菩萨圆满撰著完毕。

  奉拥有殊胜自在妙智之具德大国王赤松德赞之圣诏,印度中观大论师,堪布[法师]杂加纳嘎巴达(益西娘波(即智藏论师。约在七、八世纪时,古印度一佛学家名,著中观二谛论,持自续派中观见)),与主校比丘焦若·鲁坚赞(八世纪中,藏王赤松德赞时青年三译师之一。译有《解深密经大疏》四十卷、《了义中观》、《般若要义》和《抉择诸法关枢》等经籍)译师共同翻译、校勘并订正。

  该论共二十七品,四百四十九偈,共计一卷半。

  之后,于克什米尔慧美继鸿城[妙臂城]中心的仁亲卫寺[藏宝寺]内,克什米尔堪布——大智者哈萨玛德(夏波洛珠),与西藏译师巴擦尼玛扎[日称],于(克什米尔)国王帕巴拉[圣天国王]年间,根据与克什米尔版本相符之《显句论》,再次进行修订。

  随后,于拉萨大昭寺殿内,印度堪布嘎那嘎瓦马色及国卡[金铠]与译师(巴擦尼玛扎),(依照东西方各类版本)再次进行大校。

  

  印藏圣贤所宣义,智者轻易而传引,

  以上师语为庄严,趋入圣者密意境。

  

  遵循前辈无垢之传统,以宣无谬殊胜善妙语,

  为证绚烂清净大光明,故当趋入而获聪睿智。

  愿此善令无缘法藏道,广弘十方灭除有无边,

  论妙理者普获具德智,发出实相狮子之吼声。

  

  根据雪域中部之语狮子,了义大全知麦彭将扬南加加措亲书之笔记,承蒙前嘎托寺加衮思德仁波切提供誊写顺缘,并赐写前后颂词。然因其余志未了而匆匆辞世,故令校正等不甚周密。

  十五胜生周之丙寅年(1926年),于协亲寂地胜乐吉祥增善寺,由协亲结美白玛南加,与自在演说教理之(成就者)——堪仁波切根桑华丹对照颂词注释反复校对,并最终定稿。

  愿以此善根能圆满文殊怙主金刚持师徒之心愿,并成为正法与众生获得广大利益之因。

  

  二零零四年四月初八译竟于

  众生怙主法王如意宝晋美彭措之显密

  正法道场——色达喇荣五明佛学院

  

  

《中论释》全文阅读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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