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
九‧一○一 次通达位,其相云何?
【疏翼】
第二举颂文正释五位即别举五颂别解五位中,第三段别举﹝第二十八﹞颂别解第三通达位。于中分二︰一、因问兴起,二、举颂别答。此即初文。
【述记‧卷五十五】
问第三位。
【颂文】
九‧一○二 颂曰:若时于所缘,智都无所得;尔时住唯识,离二取相故。
【疏翼】
第三段别举﹝第二十八﹞颂别解第三通达位中,第二举颂别答。于中分二︰一、列举颂文,二、略广释颂。此即初文。
【述记‧卷五十五】
下、解见道,举颂可知。
【论文】
九‧一○三 论曰:若时菩萨,于所缘境,无分别智,都无所得,不取种种戏论现故。
【疏翼】
第二举颂别答中,第二略广释颂。于中分二︰一、略释,二、广释。初中又二︰一、略释上二句,二、略释下二句。此即初中初文。
【述记‧卷五十五】
下释有二︰初、略解本颂,二、广解[1]此颂。今释上二句颂。
「不取种种戏论相」者,「不取」者,无能取执[2];「不取戏论相」者,无所取相[3];观真胜义,名「无所得」。
【论文】
九‧一○四 尔时,乃名实住唯识真胜义性,即证真如,智与真如,平等平等。俱离能取、所取相故,能、所取相,俱是分别、有所得心、戏论相故。
【疏翼】
第一略释中,第二略释下二句颂。
【述记‧卷五十五】
释下二句。
心、境相称,如智冥合,俱离二取,绝诸戏论,故名「平等平等」。
「真胜义性」,体即「真如」。此但遍遮有漏,后得智亦有相,此亦离彼相戏论也。
【疏翼】
以上第二略广释颂中,第一略释讫。
【论文】
九‧一○五 有义:此智二分俱无,说无所取、能取相故。
【疏翼】
第二略广释颂中,第二广释。
【述记‧卷五十五】
此下第二、广释上颂。于中有四︰初、广正智,第二、解位名,第三、解见道真相差别,第四、解得见道时功德有异。
然广正智中,此智二分,合有三解[4]。《佛地》有二说,无此第一[5],然彼一切无漏心合作法。
此即不然。「说无所取、能取相」者,识体合如,冥然无取、无攀缘[6]也。如《摄论》[7]第六所引《庄严论》[8]颂:智者了达二皆无,等住二无真法界[9]等。此颂说离二取相等,此类非一,不能繁引。
【疏翼】
安慧《唯识三十论》卷二云︰
何时断识能取得住心法性耶?颂曰︰若时于所缘,智都无所得;尔时住唯识,离二取相故。
论曰︰谓若时缘诸教法,缘诸教授,最后乃至缘色声等,由智都不缘离心外境界,即不见、不取,无有执着,而如实观见于义,非如生盲;尔时则识能取亦离,而安住于自心法性。即于此中出其成因,说言「离二取相故」。若有所取,亦有能取;若无所取,亦非有能取;若无所取,则亦当知无有能取,而非只无有所取;若如是者,由于所缘能缘无分别故,平等出世间智生起。即断所取能取执着﹝即二取取﹞随眠,心亦安住自心法性。
【论文】
九‧一○六 有义:此智相、见,俱有带彼相起,名缘彼故。若无彼相,名缘彼者,应色智等,名声等智。
【疏翼】
第一广释正智中,第二解正智二分。于中分二︰一、明非无相分,二、明非无见分。此即初文。
【述记‧卷五十五】
由所缘缘要带相故,难前师说︰无似境相[10],名缘彼者,应此「色智等」,名此「声等智」,此色智等上,无声等相故。此难无相分,以色、声智返覆比量,义准可知。如《观所缘》说「带彼相起」[11]故,名有[12]无分别影像所缘故[13]。
如虽无亲证无分别相,与彼极相似,不同余智,名曰证如,如《对法》、第十一抄会[14]。
【论文】
九‧一○七 若无见分,应不能缘,宁可说为缘真如智?勿真如性亦名能缘!故应许此定有见分。
【疏翼】
第二解正智二分中,第二明非无见分。
【述记‧卷五十五】
以如喻智,以智喻如。无能缘相,亦准前解。
【疏翼】
以上第一广正智中,第二解讫。
【论文】
九‧一○八 有义:此智,见有相无,说无相取,不取相故。
【疏翼】
第一广正智中,第三师明见有相无。于中分四︰一、引《瑜伽》说「无相取」为证,二、解第一师引文,三、带如体起不离识性。答第二师,四、举喻并结成。此即初文。
【述记‧卷五十五】
此、第三说。
此智,见分有,相分无[15],说无相取、不取相[16]故。七十三说也[17]。
既言「无相取[18]」,宁无见分?
「不取相故」,可无相分。彼论有数十番难,应广叙之[19]。
【论文】
九‧一○九 虽有见分,而无分别,说非能取,非取全无。
【疏翼】
第三明见有相无义中,第二解第一师引文。
【述记‧卷五十五】
解第一师所引教文,相分同初[20],见分有异,文意易解。
【论文】
九‧一一○ 虽无相分,而可说此,带如相起,不离如故。
【疏翼】
第三师明见有相无义中,第三带如体起不离识性答第二师。
【述记‧卷五十五】
第二师云:《所缘论》说:识依彼生,带彼相故[21],名缘于彼。若无真如相,应非是所缘!
此缘真智挟带真如之体相起,故名所缘;非带彼相分影像而起,名缘于如,「不离如故」[22]。
【论文】
九‧一一一 如自证分缘见分时,不变而缘,此亦应尔。变而缘者,便非亲证,如后得智,应有分别,故应许此,有见无相。
【疏翼】
第三师明见有相无中,第四举喻并结成。
【述记‧卷五十五】
举喻显成。
自证分等缘见分等,非带彼相分起,得名所缘故。此无分别,与后得殊,故必无相,如前第七卷四缘中解[23]。
若尔,心王应名缘所!不现彼影、带彼体相起故。
此亦不然,非所虑托故,余文可解。
此即第一、有见相分别。
【疏翼】
以上第二广释颂文中,第一广释正智讫。
【论文】
九‧一一二 加行无间,此智生时,体会真如,名通达位;初照理故,亦名见道。
【疏翼】
第二广释颂文中,第二解位名。
【述记‧卷五十五】
第二、释位及见道名。
「见」,即是「道」[24]。「体」者,通也;「会」者,达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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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金藏》作「解」,余作「释」。
[2] 即无能取取。
[3] 即无所取取。
[4] 此依次为初解。
[5] 如《佛地经论》卷三中云︰
复次,如是所说四智相应心品,为有相分、见分等耶?定有见分,照所照境;有自证分,通照见分、证自证分;证自证分照自证分,故亦定有。若无如是三分差别,应无所缘,应不名智,相分不定。
有义:真实无漏心品无障碍故,亲照前境,无逐心变似前境相。以无漏心说名无相,无分别故。又说缘境不思议故。
有义:真实无漏心品亦有相分,诸心、心法法尔似境显现,名缘。非如钳等动作取物,非如灯等舒光照物,如明镜等,现影照物。由似境现,分明照了,名无障碍。不执、不计,说名无相,亦无分别;妙用难测,名不思议;非不现影。若言无相,则无相分;言无分别,应无见分!都无相、见,应如虚空,或兔角等,应不名智!无执计故,言无能取、所取等相,非无似境缘照义用。若无漏心全无相分,诸佛不应现身土等种种影像,如是则违处处经论。转色蕴依,不得色者,转四蕴依,应无识等,便成大过!
有义:无漏无分别智相应心品无分别故,所缘真如不离体故,如照自体,无别相分。若后得智相应心品,有分别故,所缘境界或离体故,如有漏心似境相现,分明缘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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