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一九五 于自所缘,若可了者,一已能了,余无用故。
【疏翼】
第四重问答中,第二论主答。
【述记‧卷四十一】
论主答曰︰如眼识等,于自所缘色等,一已能了,余眼识更生,便无用故。所以不生。
【论文】
七‧一九六 若尔,五识已了自境,何用俱起意识了为?
【疏翼】
第四重问答中,第三外人再难。
【述记‧卷四十一】
此因[45]前义为问,更不别开。
外人问曰︰若尔,五识已了,何用俱意为?
【论文】
七‧一九七 五俱意识,助五令起,非专为了五识所缘。
【疏翼】
第四重问答分别中,第四论主初解。
【述记‧卷四十一】
此、论主答。
五识俱意助五识令起,由意引五,方得生故,「非专为了五所缘」故,与五同缘者。不同缘者,便不能引眼等识中三性等生故。
【论文】
七‧一九八 又于彼所缘,能明了取,异于眼等识,故非无用。
【疏翼】
第四重问答分别中,第五论主二解。
【述记‧卷四十一】
此、第二解。
又意识于色等,能明了取,即虽俱[46]现量,异于眼等识。彼不能明了分别,深取境之相故。故意助五,「非无用」也。
既尔,即是[47]五取不明,假意明取。何故无二眼识俱,明取也?
答︰不然。此中意起言,有二义︰一、明了,二、助五。设意有「明了」,如定心等取,不能引五[48]故,不可为例。以意识能明了取,复助五生[49]。
【论文】
七‧一九九 由此,圣教说:彼意识名有分别,五识不尔。
【疏翼】
第四重问答中,第六总结。
【述记‧卷四十一】
此、总结:意与五相异[50]。
《解深密》[51]说第六识,为眼等识俱一分别意识,不说五识为分别[52]。故虽俱现量,作用有异[53]。
【疏翼】
以上第三问答分别中,第四重问答讫。
【论文】
七‧二○○ 多识俱转,何不相应?
【疏翼】
第三问答分别中,第五重问答。文分为二︰一、外人问,二、论主答。此即初文。
【述记‧卷四十一】
第五、外人问。
【论文】
七‧二○一 非同境故。设同境者,彼此所依体、数异故,如五根识,互不相应。
【疏翼】
第五重问答中,第二论主答。
【述记‧卷四十一】
次、论主答。
谓六、七、八识有宽狭境不同故。设少分同者,眼识等「彼此所依」根「体、数异故」。谓五识依四、意识依二[54]等。如前第四说[55]。由四义等,今以一义便简之尽,谓「所依根体、数异」。
此「所依根」有二异︰一、体异:眼等根体各别故。二、数异:四、二[56]依别故。如依眼等五根之识,依体各异,互不相应。以共许不相应为例。
此第二、别问答讫。
【疏翼】
以上第二总为三能变识分别中,第二问答分别讫。
【论文】
七‧二○二 八识自性,不可言定一,行相、所依、缘、相应异故;又一灭时,余不灭故;能、所熏等,相各异故。
【疏翼】
第二总为三能变识分别中,第三能变识一异分别。于中分四︰一、以三义不可说定一,二、不可说定异,三、依理世俗建立差别,四、引《楞伽经》证。此即初文。
【述记‧卷四十一】
第三、总解能变一异。
此三义释:不可定一[57]。
「行相」,谓见分[58];「所依」,谓根;「缘」者,谓所缘。一「所」字,通二处故。「相应异故」者,即多少别也。如眼识见色为行相,乃至第八变色等为行相等,广说如前第二卷[59]。
第二、又若一识灭,余七等不必灭故。
第三、又七能熏,八是所熏。如《楞伽》第七[60]有此言故[61]。七是因,八是果。
又三性、异熟生、真异熟等种种相各异故[62]。《摄论》世亲第四[63]叙唯有一意识菩萨[64]。今不同彼,故不可定一。即诸圣教,亦说有八识故。
【论文】
七‧二○三 亦非定异。经说八识如水,波等无差别故;定异应非因果性故;如幻事等,无定性故。
【疏翼】
第三能变识一异分别中,第二不可说定异。
【述记‧卷四十一】
若八识定异者,十卷《楞伽》第九[65],颂说:八识如大海水波,无有差别相[66],及前[67]所引五十一等[68]云:依大海、镜面[69],起多浪、像,「无差别故」。
第二、「定异应非因果」:更互为因果故,法尔因果非[70]定异,如麦不生豆等芽故。
第三、又一切法如幻事、阳焰、梦、影等,故知无定异性[71]。
此非一异,依四胜义[72],对四世俗[73]皆得,如理应思[74]。
【论文】
七‧二○四 如前所说识差别相,依理世俗,非真胜义。真胜义中,心言绝故。
【疏翼】
第三能变识一异分别中,第三依理世俗建立。
【述记‧卷四十一】
若无异[75]尔者,前来所说三能变相是何?
此依四俗谛中第二道理世俗,说有八等随事差别[76],非四重真谛中第四真胜义谛。胜义谛中,穷八识理,分别「心」与「言」皆绝,故非一非异,离四句[77]等。
前之心所望心一异,以第二俗谛,第二[78]、第三[79]、第四[80]真谛相对[81]。
今以第二俗谛,对第四真谛为论。
然前言不可言一异,已是明第二真谛因果等理讫,此中义显︰八识相望,如前心所亦得以第二俗对第二真。心所与心亦得以第二俗对第三真、第四真说。
理实、俗真︰第一俗:俗,非真;唯粗故。第二俗[82]:穷真至实,乃有四重。第三俗:有三重。第四俗:有二重。展转皆有至绝言故,如别章[83]解[84]。
【论文】
七‧二○五 如伽他说:心、意、识八种,俗故,相有别;真故,相无别,相、所相无故。
【疏翼】
第三能变识一异分别中,第四引《楞伽》证。
【述记‧卷四十一】
即十卷《楞伽》[85]第二[86]卷颂也[87]。
心、意、识等,以理[88]俗谛随事差别相故,可说有别;约胜义,胜义真故,相无别也。第四胜义,理忘言虑,今遮有别,但说「无别」。
既曰离言,何别不别?以识自性,能相无故;能相[89]无故,所相[90]亦无。能、所二性,即依识立,求不可得。识上何者为能相、所相?谓用为能相,体为所相。若俗谛事中,有此用、体。真胜义理中,即离心言,俱不可说。
若以初俗,执有别,对四真,皆有无别理。第一真门,如幻事故;第二真门,因果性故;第三真门,并无我故;第四真门,心言绝故,俱无别相。如计所执实用等为能相、实体等为所相,无故。
若以第二俗──事八识有别──对三真,亦尔。依他作用能相,及依他法体所相无故。或以见分为能相,相分为所相,以七识为能相,第八为所相等,亦尔。一切应思。
以第三俗第[91]八与余七互熏习为因果,可别,对二真亦无。
以第四俗对第四真亦尔。推入真门,理皆无别。真门但是遮别,言无别,无别,亦无别、无不别。一切应思。
无所相故,能相云[92]何?能相无故,所相亦无!故无八识定不定别。此长行中,但对第四胜义为论,颂[93]中,理通。旧颂云︰心、意,及意识,分别外相义[94];八无分[95]别相,非能见可见。[96]此颂,无有别俗之相,唯说有、无差别[97]相也。
【疏翼】
以上第一以十五颂半﹝从第二颂后半至第十七颂﹞辨三能变识中,第一以十四颂半辨三能变识讫。
《大乘法苑义林章》卷八末云︰
第一世俗,有名无体,俗中极劣,无可过胜,假名安立,唯俗非真;是名为异。﹝唯是遍计所执性故。﹞
第四胜义体妙、离言,不可施设,真中极胜,超过一切,唯真非俗,是名为异。﹝唯是圆成实性故。﹞
余,可为同。由此,二谛四句分别︰有俗,非真,谓第一俗;有真,非俗,谓第四真;有真,亦俗,谓前三真、俗后三谛;有非真﹝非﹞俗,谓除前相。
第四胜义,不能自胜,待于四俗,故名胜义。故前三真,亦名为俗。第一世…
《成唯识论疏翼 第四冊 卷七 八、分别八识一异》全文未完,请进入下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