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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唯识论疏翼 第三冊 卷六 五、广六位心所──十三门辨随烦恼▪P5

  ..续本文上一页亦能亲迷灭、道,由怖畏彼,生憎、嫉故。迷谛亲疏,粗相如是。委细说者,贪、瞋、慢、三见、疑,俱生,随应如彼。俱生二见,及相应爱、慢、无明,虽迷苦谛,细难断故,修道方断。瞋、余爱等,迷别事生,不违谛观,故修所断。

  

  [67] 「粗事」,《续藏》引古本作「而无」。

  

  [68] 「他」字下,《义演》牒文「有身」二字,余无。

  

  [69] 如本论卷六云︰

  

  二十皆通俱生、分别,随二烦恼势力起故。

  

  [70] 《对法》卷六云:

  

  由烦恼力乐着生死,于清净法起悬崖想,生大怖畏。

  

  [71] 「邪」字下,本论《述记》多「见」字,今依《瑜伽》删。

  

  [72] 《瑜伽》卷九十原文:

  

  当知此中,或瞋意乐,或害意乐,或嫉妒性﹝藏文为「phrag dog spyod pa/」﹞,或可爱事深生染着,由此为因,于诸有情,发起邪行。谓身、语、意所发恶业、种种恶事。

  

  [73] 即《瑜伽》卷八十九云︰

  

  若瞋恚缠,能令面貌惨裂奋发,说名为忿;内怀怨结,故名为恨。

  

  又、《瑜伽》卷五十九云︰

  

  问︰贪等十烦恼,几能发业?几不能发?

  

  答︰一切能发。若诸烦恼猛利现行,方能发起往恶趣业;非诸失念而现行者。又分别起,能发此业,非任运起。

  

  「文忘」,或由两文须结合解。

  

  [74] 「依」字,原作「应」,依《了义灯》卷十四引文改。

  

  [75] 谓由前所依止,能引、所引所生烦恼。

  

  [76] 如《了义灯》卷十四末云︰

  

  「随所依、缘,总、别惑力」者,一云︰随彼所缘,依于四谛,总别惑起,如彼烦恼,皆通四谛。二云︰迷谛烦恼或依、或缘,分成四句︰有依一谛缘多,有依多缘一,有依一缘一,有依多缘多。行相思准,随惑随彼。答︰随所依缘皆得,无妨。

  

  [77] 如《瑜伽》卷五十八云︰

  

  忿、恨、恼、嫉、害等,是瞋品类,是瞋等流。

  

  [78] 如《瑜伽》卷五十八云︰

  

  谓于灭谛,起怖畏心,起损害心,起恚恼心,如是瞋恚迷于灭谛。

  

  [79] 即后十为第一段中,主见修断师说。

  

  [80] 即《瑜伽》卷三十九中,对有索取经典而自学者,施与或否,善自

  

  度量时,说有悭谛等文,如云︰

  

  若自了知于经卷等,其义已辨,即随所乐,如应施与。若自了知于经卷等,其义未辨,为辨义故,恒自披转﹝藏文无此二句﹞。如是菩萨若见其余有经卷等,即应方便转求施与﹝藏文无转求义,作「若见他书,即便施与」﹞,或更书写而施与之。若不见余有经卷等,亦无力能更为书写,即应审谛观察自心︰勿我于法,悭垢缠心,不能施耶?勿我于法,别意所碍,不欲施耶﹝藏文作「不诚书写而欲施耶」﹞?为我于法,有胜所须,不应施耶﹝藏文无此义﹞?若自了知我于此法,少有悭缠、别意所碍,而不施者,即作是念︰我今决定应行法施。设我由此行法施故,于现法中即成痴痖﹝藏文作「lkugs pa kho nar ”gyur na/」﹞,不忍烦恼,尚应法施,况令缺乏妙智资粮!

  

  又观察已,若自了知我于此法无少悭缠,亦无别意,但为成办胜所须义,不应施者,菩萨尔时应更思忖﹝藏文作「应如是学」﹞:我持此法施于彼者,为为损害自﹝悭等﹞烦恼耶?为为圆满智资粮耶?为为爱念诸众生﹝藏文作「为使众生生喜悦」﹞耶?即思忖已,便正了知我都不见自有﹝悭等﹞烦恼,见不施彼此经卷等现法、当来,我智资粮展转增胜。非施于彼见此功德,但于当来薄饶法利﹝藏文作「chos kyi rbed pa」﹞,非丰觉慧﹝藏文作「rtogs pa chen po」﹞。若不施彼,便能修集利益、安乐一切众生、巧方便智,即为爱念此一众生及余一切。若施于彼,唯成爱念此一众生,非余一切。菩萨如是如实知已,不施彼者,无罪、无悔,亦不违越菩萨净戒。

  

  [81] 「十」字,原本论《述记》作「九」,今改。

  

  [82] 如《楞伽》卷十云︰

  

  声闻及道,依嫉妒说法,于义不相应,以依妄觉说。

  

  唐译卷七则云︰

  

  愚夫及外道,所说皆悭嫈,令义悉改变,皆由妄计起。

  

  [83] 即迷谛。

  

  [84] 如本论卷六云︰

  

  彼亲所缘虽皆有漏,而所仗质亦通无漏,名缘有漏、无漏烦恼。缘自地者,相分似质,名缘分别所起事境;缘灭、道谛及他地者,相分与质不相似故,名分别所起名境。

  

  本论《述记》解云︰

  

  「缘自地」烦恼依、缘俱增,名「缘分别所起事境」。此境本质,亦由今时分别起故。「事」者,体也。缘他地及无漏者,名「缘分别所起名境」。影像、本质「不相似」,灭、道深远,地处远故,依、缘不增。但寻彼名,彼名可增,故言「分别所起名境」。「名」者,即心、心所相分之名。亦由能分别所起故。

  

  [85] 即《瑜伽》卷五十八与卷五十九。

  

  [86] 《略纂》卷三十二云︰

  

  若是欲界我见等,如何缘色界生?

  

  答曰︰此我见,是欲界系,缘名为境,故得缘彼生。名字,闻彼名故而缘。又名者,四蕴也,即是此心之相,离心无别体,故言「缘名」。

  

  又卷三十二下云︰

  

  即大乘中,上地得缘下地起烦恼。

  

  问曰︰此是何惑?答曰︰

  

  有解︰此是见、慢。如余处更有但言此我胜,彼不如等,设起我慢,非一切烦恼皆起。又解︰此是一切烦恼,贪等并然。以常、恒是我见,净、胜是见取等故。虽有是缘,不似本质,缘名为境。

  

  [87] 《杂集论述记》卷八有二十门分别,与此开合有异。其最末门云︰

  

  二十、有异熟等者,忿、恨、覆、恼、嫉、悭、害、无惭、无愧。九唯有异熟,唯不善故。余十一种通无异熟,通二性故。

  

  [88] 《枢要》卷下云︰

  

  诸本随惑,几异熟生?

  

  通威仪、工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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