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地论》说后得智若是法观等流者,即是法观[60]。
若定尔者,八地以去不出无漏观,彼位何时非法观果?
由此应说邻近果者,如《佛地论》说法观后得现前。若远果者,即人观后得现前。或八地以去无分别智自入人观,彼果起人观后得智,亦无妨[61]。然此中据初解邻近果说,若约后义,即果全论。
又此果有缘虑、不缘虑,不缘虑者即灭定,缘虑者可知。
此第三智缘何法境?
于佛地时,「缘无垢识」等。即缘无垢第八净识一切有为,及真如,故言「等」。菩萨见、修道位,缘异熟识及真如故。
问︰若许菩萨亦缘真如,即第七识一心之中双缘真俗、有漏无漏,二境界失!
答︰若在真见道,及一切缘真如无分别智,此第七识一向缘如,不缘第八,唯理观故。其相见道及修道中后得智品平等性智,或缘第八,或亦缘似真如。其实,唯有为,通缘有漏无漏为境,由第六识引生别故。今此总言缘「异熟」等[62],等真如等,故以后得智不亲缘真如,不名真俗双行;至五地中,方合此难合,合令相应[63],故亦无妨。
又解︰若在佛果,此平等智双缘真俗;若在十地,唯缘异熟,未能缘如,无如前失。此,亦不然。十平等中,许缘真如,《佛地论》中第五卷说初地即得[64],故知因中亦缘真俗。
前解为胜。
或第八未「舍」名,得言缘赖耶,性未离故,故复言「等」。即是「识」字,及一「等」字,通在「无垢」及「异熟识」。
此解难知。既无能藏,藏义应暂舍[65]。
【疏翼】
以上第三随别解中,第一别解三位讫。
【论文】
五‧五七 补特伽罗我见起位,彼法我见亦必现前,我执必依法执而起,如夜迷杌等,方谓人等故。
【疏翼】
第三随别解中,第二重料简。
【述记‧卷二十九】
问︰二执俱起,何故分位前后不同[66]?
自下第二、重明前位[67]。文有其二,唯广初二故。初、广前人执[68]。广初有二︰初、明二执宽狭,后、明用体同别。此初也。
今显初位必带后位:以初短故,人我位必有法我,人我必依法我起故,人我是主宰、作者等用故,法我有自性胜用等故[69]。 即法我通,人我狭也。如人要迷杌,不知见杌等,方执为人;迷杌为先,后方人起。
此中喻况,理有浅深。浅喻︰「谓人」是人执,「迷杌」是法执。深喻︰即「迷杌」是迷法空,「谓人」是起人执。法中,据迷理;人中,起事执[70]。
问︰人中亦可言迷理,法中亦可起事执!
答︰不然。人狭,法宽,以法为本故。
难浅喻云︰若执是杌,即执人,可使执杌是法执;既言迷杌起于人,迷杌应非是法执!
答︰不然,「迷」者,不了,不了杌时,似于法执,非谓执是实杌,方为不了[71]。
问︰若不了杌,与疑何别?
答︰彼犹豫故,此决定故。决定迷杌,遂执是人,故是法执。
【论文】
五‧五八 我、法二见,用虽有别,而不相违,同依一慧。如眼识等体虽是一,而有了别青等多用,不相违故。此亦应然。
【疏翼】
第一广前人执中,第二明用体同别。
【述记‧卷二十九】
问︰如何二执得俱起耶?
下、显体用同别。
我、法用别,慧体是一,同一种生,无违于理。如一眼识缘青黄两境,二行相生。然今此中,以两境、两行共许识,喻不共执心。然今所执,非是二境。无一心中,于二境起二行执故[72]。
问︰若尔,前言疑于理,印于事,岂非二行、境耶?
彼虽非执,行相别故[73],执则不然,以推求故,以坚着故,境、行别者,亦不俱起。今此不违,故许俱起,即是广前初人执位。
【疏翼】
第二重明前位或重料简中,第一广前人执讫。
【论文】
五‧五九 二乘有学圣道;灭定现在前时;顿悟菩萨于修道位;有学渐悟生空智果现在前时;皆唯起法执,我执已伏故。
【疏翼】
第二重明前位或重料简中,第二广前法执位。于中有三,第一总广唯法执位中,又分二︰一、举我执已伏诸位,二、举我执已断诸位。此即初中初也。
【述记‧卷二十九】
此下、广前法执位中有三︰初、总广一切唯法执位,次、更重诤八地以上,后、解法执染不染义。
广前第二法执位也。
初位,必有此法执故,更不须释。一切异生,理无疑滞,具有人执。
「定姓二乘有学」起「圣道」、住「灭定」,二位现在前时,通见修道。除此,亦有人执。
「顿悟菩萨」除见道全,此依一心真见道说,一向法观违法执故。若三心观,即初念时唯人观故。「于修道位」、「生空智」,及此「果」,「果」即人空后得智及人空所引灭定也。
「有学」、「渐悟」菩萨一切位中,「生空智」及「二果现在前时」,即皆唯起此识法执,以此人执障人空智故。定姓二乘,圣道、灭定,顿渐菩萨生空智及果位,我执已伏;至金刚心方能断故,唯有法执。顿渐菩萨,皆除见道法空智及果者,必无法执故。
【论文】
五‧六○ 二乘无学,及此渐悟法空智果不现前时,亦唯起法执,我执已断故。
【疏翼】
第一总广唯法执位中,第二举我执已断诸位。
【述记‧卷二十九】
然唯起法执中,定姓二乘无学,及此渐悟,如何?
明此二种人也。谓此定姓「二乘无学」全,及此「渐悟」菩萨一切位中,「法空智」及「果」「不现前时」。若住散、定心,有漏、无漏心,皆唯起法执,我执已断故。
渐悟即除见道全[74],及修道中法空智及果现在前位,此位,法执定不行故。余位,非所除,皆有法执也。然此一切──若是渐悟、有学、无学、顿悟八地以去──大势相似[75]。
【疏翼】
以上第二广前法执位中,第一广一切唯法执位讫。
【论文】
五‧六一 八地以上,一切菩萨所有我执皆永不行,或已永断,或永伏故。法空智果不现前时,犹起法执,不相违故。
【疏翼】
第二广前法执位中,第二更诤八地以上。于中有三︰一、或起法执,二、引《深密》证,三、现行非种。此即初文。
【述记‧卷二十九】
七地以前有漏心间,不同八地。
自下第二、故重诤之。
重诤八地以上三地。
彼位人我执,皆永不行。不行有二︰无学、渐悟,彼已永断,名为不行。有学、渐悟及顿悟菩萨,此位永伏,名为不行,即是第八舍其名也,能缘不行故。此三地法空智不现前,起人观时,犹起法执,不相违故,细执不障粗观起故。若不然者,即应起法观,唯无漏相续,无有漏心隔,以此为证[76]。
【论文】
五‧六二 如契经说:八地以上,一切烦恼不复现行,唯有所依所知障在。
【疏翼】
第二更重诤八地以上中,第二引《深密》证。
【述记‧卷二十九】
八地以去,若彼许起第六意识有漏心者,何故人执彼位不行?
人执不障有漏心故。设未永断彼人执种,但是永伏,故知无漏心常起人法观。
此以何为证?
如《解深密经》──当七十八「二障三处过也[77]」:八地以上,一切烦恼不复现行,唯有所依所知障在。此经文也。
【论文】
五‧六三 此所知障,是现非种,不尔,烦恼亦应在故。
【疏翼】
第二更重诤八地以上中,第三现行非种。
【述记‧卷二十九】
八地以去所有法执,是现行,非种子。此,非第六识中法执现种,说彼地地皆能断故。
若谓彼说第七惑,余识中法执种子,非有现行,现行所知障,此位无故者,即烦恼种子亦应言在。十地之中,未断第七及余修道烦恼种故,应言此位烦恼、所知,二障俱在,何故唯言「所知障在」?若言第六识可起现行法执,故言法为依者[78],此与何法为所依也?
第六非所依,第七是所依。
又若许第六起此染心,何故不起烦恼人执?何法为障令不生耶?不见余时第六意识唯有法执,经于一切时都无人执故。
然上重诤初及第二位,不言平等性位者,彼易了故。
【疏翼】
以上第二广前法执位中,第二更重诤八地以上讫。
【论文】
五‧六四 法执俱意,于二乘等虽名不染,于诸菩萨亦名为染,障彼智故,由此,亦名有覆无记;于二乘等说名无覆,不障彼智故。
【疏翼】
第二广法执位中,第三解法执染不染义。于中有三︰一、二乘非染,二、四无记何摄,三、举喻以明。此即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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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唯识论疏翼 第三冊 卷五 六、诤答有无出世末那》全文未完,请进入下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