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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唯识论疏翼 第二冊 卷三 十四、广阿罗汉▪P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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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论文】

  三‧一七四 由此故知,彼说非理。

  

  

  

  【疏翼】

  第六第二师难申正义中,第二结非。

  

  

  

  【述记‧卷十九】

  

  此、结非也。

  

  第八地去,诸菩萨等无漏相续,一切烦恼皆不现行,虽有种子,现行皆尽,可得名「舍」;非七地前,烦恼不起,如何说「舍」?彼〈决择分〉七十[56]八[57],及〈菩萨地〉四十八[58]说:八地以去,一切菩萨一切烦恼不现行故。故此释非,前二师是也。

  

  

  

  【论文】

  三‧一七五 然阿罗汉断此识中烦恼粗重究竟尽故,不复执藏阿赖耶识为自内我,由斯永失阿赖耶名,说之为舍;非舍一切第八识体。勿阿罗汉无识持种,尔时,便入无余涅槃?

  

  

  

  【疏翼】

  第六第二师难申正义中,第三结正义。

  

  

  

  【述记‧卷十九】

  

  下、结正义。

  

  且如初释直往菩萨八地以去,非是此中阿罗汉摄,有种染故。三乘无学,方名为「舍」。第二师释直往菩萨八地以去,是此中摄,故总说言:阿罗汉舍断种、永伏,现行烦恼皆已尽故,并名为「舍」,不复执藏说名为「舍」;非是第八识体全无,名舍识也。

  

  全无第八,于理何违?

  

  无第八体,即阿罗汉无识持种,于金刚心正断此时,即便应入无余涅槃。以有漏果尽,无识持种故。勿阿罗汉得有此事,故不得舍第八识体。此中说「舍」,唯约执藏,以过重故;不约能所藏,以为舍也。

  

  上来已广阿罗汉讫。

  

  

  

  【疏翼】

  

  以上第二正广解中,第一广阿罗汉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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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即《瑜伽》卷五十一〈决择分〉中四句分别之第二句。原作:

  

  谓阿罗汉,若诸独觉……,及诸如来。

  

  [2] 原作「住有心位」。

  

  [3] 此为〈决择分〉四句分别之第一句。原为:

  

  谓无心睡眠、无心闷绝、入无想定、入灭尽定、生无想天。

  

  [4] 〈决择分〉原文为第三句。

  

  [5] 〈决择分〉原文作「谓余有情住有心位」。

  

  [6] 〈决择分〉原第二句,今引文为第一句。

  

  [7] 《对法》、《集论》原文无「诸菩萨」三字。

  

  [8] 《对法》卷七:

  

  若得菩提时,顿断烦恼障及所知障,顿成阿罗汉及如来。

  

  [9] 即〈决择分〉原第二句,今引文为第一句。

  

  [10] 如理《义演》云︰

  

  前但取三乘无学,未论不退。

  

  [11] 如理《义演》云︰

  

  意说初地以去于已得法,毕竟不退。八地以去于未得法,念念得故,言未得不退。

  

  [12] 如理《义演》云︰

  

  如前〈决择分〉说不退者,但约无学回心名为不退,不约直往不退等说,「而义有别,亦不相违」。

  

  [13] 十信为信心、念心、精进心、慧心、定心、不退心、护法心、回向

  

  心、戒心、愿心。即第六适为不退心。

  

  [14] 「往」字,《续藏》、金陵本作「住」。

  

  [15] 道邑《义蕴》云︰

  

  谓此回心菩萨先于二乘见谛道中,以证四种不坏净信﹝信三宝及净戒﹞,今说此为不退菩萨,亦是信不退也。然未至彼大乘十信第六心也。

  

  [16] 十住为发心住、治地住、修行住、生贵住、方便具足住、正心住、

  

  不退住、童真住、法王子住、灌顶住。即第七住为不退住。

  

  [17] 谓第三人。

  

  [18] 道邑《义蕴》云︰

  

  此初师难第二师也。

  

  智周《演秘》云︰

  

  有牒、有征,思之可悉。

  

  [19] 智周《演秘》云︰

  

  第二师答。以下合有第一师难,难云︰前七未全舍,不名舍赖耶;八地种未除,是以赖耶在!

  

  [20] 道邑《义蕴》云︰

  

  此第二师难初师。若要无学方舍赖耶,回心菩萨名不退者,八地直往既未舍赖耶,应非不退!

  

  [21] 智周《演秘》云︰

  

  即第一师举例质也。初地,圣教名不退故,故知不退不约赖耶舍不舍说。

  

  [22] 道邑《义蕴》云︰

  

  问︰何故前唯会二乘金刚心,此中通会三乘?答︰前是通文。其第二师不约断种名舍赖耶,即八地已舍,故不说大乘金刚心。今此唯是第一师义,要断烦恼种尽,方舍赖耶,故通会三乘金刚心位也。

  

  [23] 谓假为第二义。

  

  [24] 如理《义演》云︰

  

  问︰前师说渐悟,此说顿悟,何得同耶?答︰虽渐顿不同,一种皆说四人名阿罗汉,故云「同前师也」。

  

  [25] 《十地经论》卷十云︰

  

  若诸佛不与此菩萨起智门者,是菩萨尔时即入涅槃,弃舍利益一切众生。……譬如乘船欲入大海,未入大海,多用功力;若至大海,不复用力,但以风力而行。

  

  论谓:海喻「八地智慧海」。船喻彼﹝神通行﹞速疾,知因胜示现。

  

  [26] 见《十地经论》卷九、卷十。

  

  [27] 如理《义演》云︰

  

  意说前六地中有相心中修,名少;第七地中无相有加行修,名大;八地以去无相无加行修,名广。

  

  彼论卷九经原文云︰

  

  是菩萨住此第七菩萨远行地中,无量身业无相行,无量口业无相行,无量意业无相行,是菩萨善清净行故,得无生法忍光明。

  

  彼论卷十经文说「业大」云︰

  

  略说菩萨得此菩萨不动地,身、口、意业所作,皆能集起一切佛法。

  

  [28] 如理《义演》云︰

  

  意说即能证空根本智为方便,能发起后得智利他行,名「有中殊胜行」。

  

  [29] 《菩萨地持经》卷七末云︰

  

  彼一一住,经亿百千大劫或复无量,然后具足。彼一切住经三阿僧祇大劫,然后得。初阿僧祇大劫,解行住过,得欢喜住,五行胜进﹝《瑜伽菩萨地》卷四十八作「此就常勇猛,非不勇猛勤精进者」﹞。第二阿僧祇大劫,从欢喜住乃至有开发无相住过,得无开发无相住。即此决定,谓净心菩萨决定胜进﹝《瑜伽菩萨地》卷四十八作「以是菩萨得净意乐,决定勇猛勤精进故」﹞。第三阿僧祗大劫无开发无相住及无碍智住过,得最上菩萨住」,亦非「七地以去,名广」。

  

  此不须会,是疏主记错。

  

  [30] 即《瑜伽》卷四十八末。

  

  [31] 「七十八」之「七」字,《续藏》、金陵本、《义演》误作「三」,《演

  

  秘》谓原误作「四」。

  

  [32] 智周《演秘》云︰

  

  初纯有漏,去无相远,带相修习,由此,但名「波罗蜜多」。次通无漏,邻无相故,而得「近」名。后位无相,任运长时,故名为「大」。或言「近」者,近无加行。虽有两释,后释为胜。所以者何?答︰七地之中,亦有无相,而云何言近无相,故名「近」耶?故后释善。

  

  《瑜伽》卷七十八原文,约烦恼伏不伏差别云︰

  

  若诸菩萨,经无量时,修行施等,成就善法;而诸烦恼犹故现行,未能制伏,然为彼伏;谓于胜解行地软中胜解转时,是名波罗蜜多。复于无量时修行施等渐复增上,成就善法,而诸烦恼,犹故现行,然能制伏,非彼所伏;谓从初地以上,是名近波罗蜜多。复于无量时,修行施等,转复增上成就善法,一切烦恼皆不现行;谓从八地以上,是名大波罗蜜多。

  

  [33] 如理《义演》云︰

  

  若据《十地》修十度,地地修一度,渐次胜前,别立其名;即别修愿、力、智三度。据其功力,能具修万行,亦非唯此。

  

  [34] 谓《瑜伽》卷七十八。

  

  [35] 见《十地经论》卷十、《菩萨地持经》卷七、《瑜伽》卷四十八〈菩

  

  萨地〉。

  

  [36] 倍数说,为此独有。

  

  [37] 道邑《义蕴》云︰

  

  资粮、加行,名胜解行地,此位烦恼未永不行,故此初因简地前也。初地以去,六识烦恼能永伏故。言「今通七识」者,此约八地烦恼不行,故通七识。

  

  [38] 道邑《义蕴》云︰

  

  谓前六地中,未能于无相海任运而转,故此简也。

  

  [39] 道邑《义蕴》云︰

  

  以七地中未能起一切行也。

  

  [40] 道邑《义蕴》云︰

  

  即简第八地以前,并解行等,故云「一切」。

  

  [41] 如《瑜伽》卷七十八云︰

  

  谓于第八地以上,从此以去一切烦恼不复现行。唯有所知障为依止故。

  

  「《瑜伽》说之」四字,天海本、法隆本无。

  

  [42] 「三义」,应断惑、应受供、应不受分段生死。

  

  [43] 见《瑜伽》卷五十一。

  

  [44] 谓安慧等。

  

  [45] 即第三师解。

  

  [46] 道邑《义蕴》云︰

  

  准前二因,亦应合取生法二﹝空﹞智。今取正体、后得,并通生法二智,故亦无失。

  

  [47] 灵泰《抄》云︰

  

  若初地菩萨,于六波罗蜜中随行一行时,能行一切行。若八地以上菩萨,即约行八万四千波罗蜜行时,能行一切行。故与前别也。

  

  [48] 见《摄论》卷三、两《释》卷十,颂云︰

  

  非染、非离染,由欲得出离;了知欲、无欲,悟入欲法性。

  

  又云︰

  

  烦恼伏不灭,如毒咒所害;留惑至惑尽,证佛一切智。

  

  [49] 「十」字下,诸本衍「七」字。

  

  [50] 《瑜伽》原文无「而起」二字。

  

  [51] 「十地」二字,原文作「此诸」。

  

  [52] 即俱生我见。

  

  [53] 即第二师征难。

  

  [54] 「十」字下,诸本衍「七」字,只《续藏》疑「衍」。

  

  [55] 《瑜伽》卷七十八原文为:

  

  是诸菩萨于初地中,定于一切诸法、法界已善通达。由此因缘,菩萨要知,方起烦恼,非为不知,是故说名无染污相。于自身中,不能生苦,故无过失。菩萨生起如是烦恼,于有情界能断苦因,是故彼有无量功德。

  

  同《解深密经》卷三。

  

  [56] 「十」字下,诸本衍「七」字,只《续藏》疑衍,上二同。

  

  [57] 如《瑜伽》卷七十八〈决择分〉云︰

  

  三者、微细随眠:谓于第八地以上。从此以去,一切烦恼不复现行,唯有所知障为依止故。

  

  [58] 《瑜伽》卷四十八〈菩萨地〉云︰

  

  彼第八住,一向清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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