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第四师破中,第四第三师伏难及第五论主牒破。即《枢要》第四纵难受熏中第一成六体过。
【述记‧卷十八】
四、第三师言。
受熏何失?
五、论主牒破。
即一有情能熏、所熏,随是何法有六个种,以六法体为所熏故,一一所熏,有一种故。
【论文】
三‧八一 若尔,果起从何种生?
【疏翼】
第二第四师破中,第六第三师伏质及第四师返征。即《枢要》第四纵难受熏中,第二多因一果过,先设一番质征。
【述记‧卷十八】
六、外人复言。
六种何失?
此即第七、论主复征。
若尔,果生从何种起?
【论文】
三‧八二 理不应言从六种起,未见多种生一芽故。
【疏翼】
第二第四师破中,第八第三师伏救及第九论主复难。即亦属《枢要》第四纵难受熏中,第二正出多因一果过。
【述记‧卷十八】
八、外人复云︰皆从彼起。
九、论主复云[27]。
《成业论》中,广破此义[28]。量云︰别能持中六种种子,应不共生一果。因缘性故,如六能熏。能熏虽有六现,不是因缘共生一果种。
若尔,《杂集》第八卷如何通?彼许多因生一果故。如五无间业受一期报故[29]。
《成业论》中自解此妨,可许多缘生一果体,不许多因能生一果。因缘办体,无此事故。前立量中已有「因缘」、「因果」言故。
【论文】
三‧八三 若说果生,唯从一种,则余五种,便为无用。
【疏翼】
第二第四师破中,第十第三师伏难及第十一论主正难。即《枢要》第四纵难受熏中,第三、五种无用过。
【述记‧卷十八】
十、外人转言︰熏种虽多,生果之时,但从一种。
此下十一、论主复非。初二句牒,下二句难。
此就见分能熏为论[30]。
问︰既尔,护法等如何释此文?新旧之种若随用一,旧新种中一无用故。又能熏有六,熏成六种,共生一果,为难亦尔。
此乃自违,不劳他诘[31]!
答曰︰新旧因缘,能熏有六,熏成六种,势力齐等,俱逢缘合,可许此类共生一果。如一麦中,有多极微,可许同生一芽等果,非许一一微各各生果故。
若尔,《成业》难多种生一芽,何为会释?
彼破经部色、心二法各各有种,共生一果。如二麦等共生一芽,非此所许。今五数中,各有种子,共生一果,故是所非。若一识中同类种子,共生,无妨。故此文言︰若一种生,余无用等。不尔,此言深为自害!若能持是一,多同类种,许共生一果。若能持是别,虽同类种,不许同生果。
【论文】
三‧八四 亦不可说,次第生果,熏习同时,势力等故。
【疏翼】
第二第四师广破中,第十二第三师伏救及第十三论主正难。即《枢要》第四纵难受熏中第四势等非次过。
【述记‧卷十八】
十二、外人云︰次第生果。
十三、论主复难。
同熏之种一生果时,余亦应生,「熏习同时势力等故」,如生果种。故不可说心种先生,余触等种次第生果。此中比量,易而可知[32]。
【论文】
三‧八五 又不可说,六果顿生。
【疏翼】
第二、第四师破中,第十四、第三师伏救及第十五论主正难,即《枢要》第四纵难受熏中,第五顿生六果过。论主正难中分二︰一、总非,二、出过。此即正难中总非也。
【述记‧卷十八】
十四、外人复云「六果顿起」。
十五、论主复难。
此、即总非。
【论文】
三‧八六 勿一有情,一剎那顷,六眼识等,俱时生故。
【疏翼】
第十五论主正难中,第二出过。
【述记‧卷十八】
有何过失?
若六果生,便有此失。
彼若救言︰如摩醯首罗[33]面有三目,复有龙王有八万眼,有六种体,于理何违?
难此,不尔!不可说心中之种,生此眼;心所中种,能生彼眼;即应一念有六本识。又无多眼者,彼如何通?故唯心王持种,于理为善。又如人二眼,识但是一;多眼龙王,何必识多?又若许尔,即一有情有六本识,便为六身,非为一体!
【疏翼】
以上《枢要》第四师释难中,第四、纵难受熏讫。亦即第十五、论主正难讫。
【论文】
三‧八七 谁言触等亦能受熏、持诸种子?
【疏翼】
第二、第四师破中,第十六、第三师转救。即《枢要》第四师释难中,第五「他救」。
【述记‧卷十八】
次第十六、彼复转救。
外人转计︰此即不例同于本识持种受熏,名「一切种」故。
【论文】
三‧八八 不尔,如何触等如识,名一切种?
【疏翼】
第二、第四师破中,第十七、论主征。《枢要》第四师释难中第六「复诘」。
【述记‧卷十八】
第十七、论主复问。
问触所由。
【论文】
三‧八九 谓触等五,有似种相,名一切种。
【疏翼】
第二、第四师破中,第十八、第三师再转救。即《枢要》第四师释难中,第七「彼释」。于中分三︰一、第三师转计,二、答征出三因,三、出宗喻。此即第一转计。
【述记‧卷十八】
次第十八、外人复云[34]。
此解似种。本识变种,能生果故,名为真种。触等与识同一所缘故,彼亦能变为种子,不能生果,名为「似种」。
【论文】
三‧九○ 触等与识,所缘等故。
【疏翼】
第二、第四师破中,第十九、论主再征,及第二十、第三师出三因及宗喻作答。相当《枢要》第七「彼释」中,第二答征出三因及宗喻。依次分三、分五,此第一因。
【述记‧卷十八】
十九、问彼何故须然,二十、彼答。
此显三因,触等似种,若不缘种,心、心所法所缘,便有不同之失。
【疏翼】
此《枢要》第七「彼释」中,第二答征出三因中,第一因也。
【论文】
三‧九一 无色,触等有所缘故。
【疏翼】
第二十、第三师出三因及宗喻作答中,第二、出第二因也。
【述记‧卷十八】
生无色界,既不缘色,不缘种者,此何所缘?
【疏翼】
此《枢要》第七「彼释」中,第二、答征出三因中,第二因也。
【论文】
三‧九二 亲所缘缘,定应有故。
【疏翼】
第二十、第三师出三因及宗喻作答中,第三、出第三因也。
【述记‧卷十八】
若但缘本识相分之种,自不须变,即无亲所缘缘,自无相分故,便非唯识。心外取故,若托彼变,但是疏缘,不于触等之上现影像故。
【疏翼】
此《枢要》第七「彼释」中,第三答征出三因中,第三因也。
【论文】
三‧九三 此似种相,不为因缘,生现识等。
【疏翼】
第二十、第三师出三因及宗喻作答中,第四、出宗及喻。此先出宗。
【述记‧卷十八】
无实用故,不能生现识根境等。「等」者,等取诸根境等。
【疏翼】
此《枢要》第七「彼释」中,第四答征出宗也。
【论文】
三‧九四 如触等上似眼根等,非识所依。
【疏翼】
第二十、第三师出三因及宗喻中,第五出喻。于中有二︰一、似根非依喻,二、似火无烧喻。此即初文。
【述记‧卷十八】
此如何等?
心所所变眼根等,不能为依亲生五识,亲生五识者,心王所变故。色等亦尔,亦非实碍。此六眼根等,同时、同处不相障碍。
【疏翼】
此《枢要》第七「彼释」中,第五答征出第一喻也。
【论文】
三‧九五 亦如似火,无能烧用。
【疏翼】
第五、出喻中,第二、似火无烧喻。
【述记‧卷十八】
此、显同喻。
镜中之火,名为「似火」,无烧用故。此上并是第三师救。
【疏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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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唯识论疏翼 第二冊 卷三 十、第八相应心所亦无覆无记摄》全文未完,请进入下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