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本文上一页发,亦复何失?
[185] 「马胜比丘」,梵文为「awvajit bhiksu」。
[186] 见《俱舍论》卷四等。
[187] 「生」,即众生。
[188] 道邑《义蕴》云︰
但由定力令他见身,即是器摄,非变身也。若据依止,以无根故,非依止故,不可名身。若据积聚,亦可名身,以可见故。
[189] 「离」,谓远离。
[190] 如本论卷七云︰
前五心品未转依位,粗钝劣故,必仗外质,故亦定有疏所缘缘。
[191] 《枢要》卷中云︰
其上天眼、耳见闻下色声,不托本质,如﹝下﹞第七卷解﹝「必仗外质」﹞。第八得自相,见、相异界摄;五识得自相,应许别界收!不许别界者,云何名得自相?第七卷解,不许。今解云︰许异界无失。先解,得处自相;今解,得事自相。
智周《演秘》云︰
如菩萨等变身为鱼、地、海、金、酪,下界有情得受否耶?若不受者,变之何益?若许用者,有情第八岂不缘彼?不缘而受,非唯识故。故知因他通力而引能变异地、身器等也。即彼扶尘,名为身也,鱼、金、酪等,非欲界故。
设若救云︰有情六识托菩萨等所变米等以为本质,变而乃用。亦如上眼缘下三灾托下第八所变为质。此亦不然,纵缘自六所变之者,第八从本言由通力,亦何伤也?与余常时境不同故。
前云上眼托下第八,由上第八不得缘下。所以然者,若上第八自变下灾,粗细既隔,于彼何用?又非定通之所引故,由斯不变。若变鱼米,而有用故,复通力引,何得相例?若粗细别,不许变者,即余六识亦应不缘!粗细隔故。
若尔,因八,缘无漏失!答︰亦无违,不亲缘故。若言亲用而方变者,第八不应变他扶尘六,亦不变菩萨鱼等,非亲用故。若许亲用,便非唯识!又论明言定通等力,界地自他而不决定,何强分别,致有多违?可谓与蛇而安足矣!
又云︰
上来作欲界化,下见自地,理亦不然。言作欲化,似欲界故,实上地系。欲界地法,无修得化,如下当辨。
道邑《义蕴》云︰
既相离者,第八不缘,即眼识等缘上下时,据无本质。
问︰既违下﹝卷七﹞文,理应有质,此论谁耶?答︰托他第八所变为质,如前已明。
[192] 《瑜伽》卷五十四原文:
若有威德定所行境,犹如变化,彼果、彼境及彼相应识等境色,是实物有。
[193] 「威德定」,藏文作「mthu las byuv ba ting ve ”dzin/」。
[194] 《瑜伽》卷五十四续云︰
又定所行色,若依此系定,即由此系大种所造。又此定色,但是世间,有漏、无漏,由定而生,非出世间。由此定色,有戏论行定为因故。又非一切所有定心皆有能生此色功能,唯一类有,如能起化,谓不思惟﹝藏文作「rnam par ma brtags pa/」﹞,但由先时作意所引离诸暗昧,极善清净,明了现前﹝藏文作「mvon par brjod par snav ba/」﹞,当知是定乃能生色。若定力励﹝藏文无此四字﹞,数数思惟,假胜解力而得见﹝藏文作「snav ba/」﹞者,当知不能生起此色。又复此色,虽非出世定之所行,但由彼定增上力故,有一能现。当知此事不可思义。
《略纂》卷二十八解云︰
法处色中如对法﹝卷一﹞五种﹝极略、极迥、受所引、遍计所引、自在所生色﹞;定自在所生,有二种色︰谓有威德定,及假相非威德定者,此中唯言威德定。即法处五色中四全、一分是假,一分是实。
何故如此者?非定实用故,如理应思。
何谓威德而言是实?如下文是无漏故,名为威德。圣者法故,名为威德。其此定色得实作事,如实作色。其非威德定色,唯令他见,非实作事,不如实作。
问曰︰无漏定色,见谛方得,此稍可得有漏之定,何故得有如是实事?圣人无漏种类故得,如下文增上力故得。又准下文无分别智增上力故,后得智起此色者,有漏定不得,此中据体实,是无漏,相似有漏,故言无漏有漏。
问︰然无漏中,三乘皆得无漏,何人得之?于大乘中,有威德定。虽有,初地、八地二处,皆有其名,依于何地?又大义曰︰此通有漏,有漏者,非实,不任受用故;若非假想观,任用者,亦是实有。
此中言彼果彼境者,大义曰︰「果」者,即由定力令本识别变现色尘者是。即入净土后得智力故,令本识别变为尘,此是定果实有也。言心之果故,是定所缘故,故此定色,望定亦是果,亦是境界,而是一物也。
问曰︰唯定一数所变之色是实物有?答︰同时心王心所所变,亦实物有。故论云:及彼定相应识等境色是实物有。释通疑难也。
[195] 道邑《义蕴》云︰
如八地菩萨变鱼米等,无漏心引,唯是无漏。而第八不缘,仍是有漏,故不相似。
[196] 道邑《义蕴》云︰
此一段文,元本不次。此中正以六门明第八识变通定等色,第一正解变漏无漏。何故乃明眼、耳等识?是故此文合在「天眼、耳非必有本质」等下说。何故尔耶?前解天眼、耳识有质、无质,故次明相、见同系、别系也。
言「由此三识所知必同初禅系」者,所知即相分也。意说以初禅三识缘二禅等色,相分随见亦初禅系。今言三识,即眼、耳、身识。《疏》中二解,后解为正。有漏五识,必须仗质﹝卷七云「必仗外质」﹞。既是性境,不可随心。前解且据非必有质,故不正也。
问︰眼、耳得离境可能缘依上色;身识合中取,如何上缘?答︰下缘身识不取离,借识依上根,何妨依彼境?
问︰三识缘上境,托谁为质?
有云︰托自第八所变为质,以同界故。粗细相似得相依持者,此未必然。上下地殊,粗细既别,何必依持?又准正义,唯言自他第八识变,不言自界。故第四禅第八所变各异,理不应言托自第八,托他可尔。
[197] 《瑜伽》卷三十七说能化神境智通云︰
复能化作相似境界﹝不只「能化作与根相似根所依处」﹞︰谓饮食等、末尼、真珠、琉璃宝等所有色、香、味、触所摄外资生具,若彼相似,若异于彼,随其所欲一切能化。
[198] 谓净土中有林声说法等事。
[199] 《瑜伽》卷五十三云︰
当知此中就业增上所生诸色,说无色界无有诸色,非就胜定自在色说。何以故?由彼胜定于一切色,皆得自在。诸定加行,令现前故,当知此色名极细微定所生色。
[200] 「波罗蜜多声闻」,即广慧声闻。
[201] 道邑《义蕴》云︰
以无加行心因能起,故彼香味生因缺也。
问︰何故彼无加行因?答︰一、由无鼻、舌二识,二、无香味种子,三、由无能造四大;故无加行之心,由此,定果无香味也。
[202] 《法华经》卷六〈法师功德品〉原作:
光音遍净天,乃至于有顶。
[203] 道邑《义蕴》云︰
此有胜力,不同凡等,故皆能变色、无色界香及味也。
问︰俱是广慧声闻,何故无色界者不能变香味耶?答︰无色界中,定慧不均,故彼劣也。
[204] 即本论《述记》卷五中及《大乘义林章》卷十五〈胜定果色章〉
同。
[205] 如《大乘法苑义林章》卷五〈胜定果色章〉三门解「自在所生造
色」中:
三、大种所造者,五十四说胜定果色「若依此系定,即由此系大种所造」。又说此色胜定力故,先起大种,然后造色变异而生﹝引意,文如上引﹞。又说此色不依大种,然从缘彼种类影像三摩地发故,亦说彼大种所造。非依彼生,故名为造﹝意引,原文如上引﹞。
﹝《瑜伽》﹞六十六言︰问︰世尊说有无见对色,当言何等大种所造?答︰若彼定心思惟欲界有色诸法,影像生起,当言欲界大种所造。﹝若彼定心﹞思惟色界有色诸法影像生起,当言色界大﹝种所﹞造亦尔﹝原无「亦尔」二字﹞。
《显扬论》十八说法处色有十二相中第五「非实﹝大种所﹞生相」故。
虽此五文作诸异说,今详造义,莫过二种,由彼所缘亲疏大种唯二类故。一者、触处:业等所生本四大种,此通身根、身识、俱意、第八识境。二者、法处定果大种:此唯定意,第八识境,或五识境前通异熟、长养、等流,后非异熟。前唯欲、色二界所系,或通不系;后通色界、无色界系及与不系。五中初文依后大造,随能缘定,处所系故。
此言「系」者,是摄属义,非系缚义。不尔,无漏应非大造。随所摄属何﹝〈章〉作「何」,《杂集疏》作「八」﹞等至中大种造故。前第二文,义亦同此。谓由胜定先变大种,后造色生,即随能缘定地大造,随定前因及义,说彼大种先起,实俱时故。此大通是三﹝〈章〉作「三」,《疏》作「二」﹞识之境。亦许定力先起定果本识等境,大后造生故。或此文说依初大造,定先击起触处大种,后造生故。前第三文,依初大造。虽定亦变大种亲生,初变境心要托触处、法处方起,故说本质大种所造。定大种劣,不说依起;然非本大亲实能生,亲能生者定大种故。前第四文,义亦同此,随所思惟本大造故。
《显扬》意说,非实触处大种亲生,说非大造,非定中无。若初大种,通三识境,大种皆能造后定果色,相依而有,成造义故。是疏远造,非亲近造故﹝《疏》无﹞。若复﹝《疏》作「后」﹞大造通三识境,俱能为依起造色故,是亲近造,非疏远造。若依初造,或以下大能造上色,或以有漏能造无漏,或以自处能造…
《成唯识论疏翼 第一冊 卷二 十九、广第八所缘行相》全文未完,请进入下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