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本文上一页假法,故而不论。
[28] 智周《演秘》云︰
古师诸德多为此计﹝即以无为法为生起因,万物由道生﹞。此论明简,故知古非。马鸣菩萨亦言真如受熏持种,恐译者误。﹝《大乘成业论》存马鸣两颂可证真如受熏持种非马鸣菩萨说,是别有用意者伪托。如云「心与无边种,俱相续恒流。遇各别熏缘,心种便增盛。种力渐次熟,缘合时与果。如染枸橼花,果时、瓤色赤。」指出二颂作者为苏玛提室腊(梵文为「sumati-wila」)《论释》﹞。
[29] 如《摄论‧无性释》卷二云︰
且有尔所熏习异计︰或说六识展转相熏,或说前念熏于后念,或说熏识剎那种类﹝藏文作「识种类相熏」﹞。如是一切,皆不应理。
[30] 《摄论‧无性释》卷二云︰
非唯可熏,要复与彼能熏相应﹝藏文作「”brel ba」﹞。
《摄论‧世亲释》云︰
当知即无间﹝藏文作「bar chad med pa」,「生义」﹞,乃名所熏。非别异住。同时、同处﹝藏文无此四字﹞、不即、不离﹝藏文作「非不相应」﹞,名曰相应。
[31] 其七转识已如第三种子义「恒随转」,及第一所熏义「坚住性」等
处简别,但《摄论》两《释》卷二又依此和合相应第四所熏义再遮
遣之。
虽或俱时,而不相应。
如《摄论‧无性释》卷二云︰
又诸转识定非所熏,以彼六识无定相应。何以故?以三差别互相违故,若六转识定俱有者,不应所依、所缘、作意,三种各别;以各别故,六种转识不定俱生;不俱生故,无定相应,无相应故;何有所熏能熏之性?
《摄论‧世亲释》卷二又云︰
复有余义:别别行相一一转故。
[32] 谓前念之识熏后念之识。
《摄论‧世亲释》卷二云︰
譬喻论师欲令前念熏﹝藏文作「生」﹞于后念。为遮彼故,说言「二念不得﹝颂文无「得」字﹞俱有」:无二剎那一时而有,俱生俱灭熏习住故。若谓此识种类如是,虽不相应,然同识类亦得相熏。如是例余,应成过失!谓余种类,例示应尔。以眼等根同净色类,亦应展转更互相熏!此意说言︰眼、耳两根同有净法,二净展转应互相熏。余亦如是,然汝不许。虽同净法,异相续故,不得相熏。识亦应尔,虽同识法,何得相熏!
[33] 「此」,谓即所熏四义。
[34] 染即有覆。
[35] 道邑《义蕴》云︰
若﹝色、心﹞二俱持,即有二种,应云多种生一芽过!《疏》意以两处所持俱心种,故云一种生芽,色、心各异,故云「二芽」。
[36] 本论卷三云︰
又若触等亦能受熏,应一有情有六种体!若尔,果起从何种生?理不应言从六种起,未见多种生一芽故。
[37] 「不含容」,谓性违拒故。
[38] 谓如显色,及坚、暖等。
[39] 此句意谓以别色法坚以成总假﹝瓶﹞,而说瓶﹝总假﹞能持。故瓶
体是实别色坚等。
[40] 见本论卷三。
[41] 谓《摄论》两《释》卷二。
[42] 即「剎那灭」义。
[43] 灵泰《抄》云︰
此执望二乘名异熟生,是无覆无记性故,不障彼起故。若望菩萨,即有覆无记性。能障彼起故。
本论《述记》卷四十四云︰
有漏中除极劣无记,此即四无记中除异熟生。异熟生中有余三不摄无记,名异熟生无记,如法执等类,此皆能熏。唯除六识中业所招者,望余无记,是极劣故;亦除第八识──但业所招,亦非能熏。
[44] 「二种」,谓名言及业。
[45] 《摄论》卷一云︰
此中依下品熏习,成中品熏习;依中品熏习,成上品熏习。依闻、思、修多分﹝即「多次」﹞修作,得相应故。又此正闻熏习种子,应知亦是法身种子,与阿赖耶识相违﹝「相违」藏文作「对治」﹞,非阿赖耶识所摄﹝藏文作「自性」﹞。是出世间最净法界等流性故,虽是世间,而是出世心种子性。
[46] 并和合相应。
[47] 即所熏四义中第四「与能熏共和合」。
[48] 即指上座部中经量部。
[49] 道邑《义蕴》云︰
如断善邪见,虽在当地言唯一品,复见断,于中亦有品类粗细差别。又设当地唯一品者,九地之中粗细异故,虽同第九,亦有增减。
实即如《疏》,邪见亦转暗、转坚也,下解始及粗细不同。
[50] 「入见」,谓入见道。
[51] 即只能愈演愈烈。
[52] 本论卷五云:
然此染意相应烦恼,是俱生故,非见所断;是染污故,非非所断;极微细故,所有种子与有顶地下下烦恼一时顿断;势力等故,金刚喻定现在前时,顿断此种,成阿罗汉。
[53] 如理《义演》云︰
第十地以前得顿断当地修道烦恼不?此质外人。今虽未解,理准菩萨有力能断。由具﹝烦恼不障、唯障无学、作意留﹞三义,所以不断,必至金刚满心而断修惑。
[54] 道邑《义蕴》云︰
如一地中所断之障,尚通三界,何妨顿断第七,通三界耶?
[55] 如理《义演》云︰
此外人释菩萨断惑所由。意云︰如菩萨生上,不断下惑者,为不障彼果。后入地时,于地地中断惑许有多品者,论主难云「此例应然」。既第七识中烦恼亦不障有学,虽离此地,故不能断。要至金刚道,方却断下欲界第七惑等。何以故?唯障无学果故。与汝所释,其义相似,故第七有增减。烦恼类故,成能熏,理无妨也。
[56] 道邑《义蕴》云︰
成前两解,非唯第一。说有九品﹝粗细不同﹞,成第二解。「今日为增」,成第一解。
[57] 此句意:若以无姓有情第七识是有姓有情种类,故有增减。
[58] 谓本论卷五。
[59] 「知」字,金陵本误作「细」。《续藏》疑「故知」二字为衍文。
[60] 「约」字,合灵泰《抄》牒文,金陵本误作「初」。
[61] 「前」,指能熏。
[62] 「芽」字,金陵本误作「可」。
[63] 见《摄论》卷一、《摄论‧无性释》卷二。
[64] 《摄论》云:
熏习能诠,何为所诠?谓依彼法俱生俱灭,此中有能生彼因性,是谓所诠。如苣胜中有华熏习,苣胜与华俱生俱灭,是诸苣胜带能生彼香因而生。
《摄论‧无性释》云︰
举他共成,喻自宗义。由自所见苣胜,与华,俱心变故﹝藏文无「由自所见」等十二字﹞。如彼苣胜与诸香华俱生俱灭,由是为因,随顺能生后后无间带华香气苣胜剎那。此亦如是。
[65] 《枢要》卷中云︰
「三法展转因果同时」中,难云︰旧种生新现,为因,果种生;新种现熏成,为因,果现起!若使新种无生力,唯从现所生,亦应新现力犹微,如何起新种?答︰新现缘皆具,新种故从生;新种未逢缘,故不能生现。
问︰现行新所起,即言缘已具,新种亦新生,何不称缘具?答︰新现能熏四义皆具足,故说现逢缘;新种未逢加行迁,故不得称缘具。要由前加行势力牵引故,种子方生现。
问︰能熏四义具,即说现生种,种子六义成,应说能生现!答︰逢缘、不逢缘,二有别故。如前已解。
[66] 灵泰《抄》云︰
谓从种子生现行,即现行依种子,即二法相依。又从现行,熏成种子时,即新熏种而依现行,即亦二法相依。
[67] 谓现行之时。
[68] 士用果有四,已如前引《俱舍论光记》卷二十三文。
[69] 《续藏》注云:一有「此」字,余无。
[70] 《显扬》卷十一〈摄胜决择品〉云︰
有一异计立六种因︰谓同类因、遍行因、俱有因、相应因、异熟因、能作因。如是六种除异熟因,余五因性不应道理。由有三种过失故。何等为三?且如同类因有三过失,若言同类之因,名同类因,有已成过。何以故?若善等法,善等体性先已成就,彼何用因!若言同类即因,名同类因,是即无果,有不定过。何以故?不示其果,是谁因耶?又非决定因体同类,不相似法亦为因故。若言非同类即因,亦非同类之因,是即言名有虚设过!「同类因」言,无有所主,浪施设故。如是于余四因,三种过失,亦应如理广说。
[71] 谓《摄论‧无性释》。
[72] 「二」字,《述记》误作「三」,今改。
[73] 《摄论》卷二云︰
俱有因义,即阿赖耶与诸转识。若离如是俱有因摄内外种子阿赖耶识,所余因缘定不可得。
[74] 《大毗婆沙论》卷十六,辨相应因与俱有因不同云︰
平等义是相应因义。心王是胜,与心所法等义不显,故﹝相应因中﹞不说「心」。办一事义是俱有因义,心、心所法办事义同,故今说「心」。此中心者,即一切心。心所法者,亦一切心所法。如其所应,展转为俱有因。
灵泰《抄》云︰
大乘种子生现行,现行生种子,彼似小乘俱有因。即与彼俱有义相似,为因缘,即别说大乘种生现等俱有因,是因缘也。汝小乘俱有因,即现行望现行成俱,既现行望现行,即不是因缘也。「亦有现行不能熏故」者,即如异熟心、心所现行,及佛果位心、心所现行,皆不能熏。
道邑《义蕴》云︰
言「不熏」者,释所以也,便以自义而显他非。
[75] 本论卷七论述四缘中云:
第八心品无所熏故,非简所依独能熏故。极微、圆故,不熏成种。现行同类展转相望,皆非因缘,自种生故。一切异类展转相望,亦非因缘,不亲生故。有说异类同类现行展转相望为因缘者,应知假说,或随转门。有唯说种是因缘性,彼依显胜,非尽理说。圣说转识与阿赖耶展转相望为因缘故!
[76] 「彼」,指小乘。
[77] 见《摄论‧无性释》卷三,如云︰
是故色心前后相生,但应容有等无间缘及增上缘,无有因缘。
[78] 《对法》卷四云:
且如无明望行,前生习气故,得为因缘。
《成唯识论疏翼 第一冊 卷二 十七、明熏习》全文阅读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