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
二‧三三五 此识行相、所缘云何?
【疏翼】
前二十四颂明唯识相中,初一颂半﹝第一颂及第二颂前半﹞略释外难,略标识相。
次二十二颂半﹝第二颂后半至第二十四颂﹞广明识相。广明识相中,初十四颂半﹝第二颂后半至第十六颂﹞广前下三句颂﹝第一颂末句及第二颂前半﹞。明三种能变识相,明三种能变识相中,初有二行半颂﹝第二颂后半至第四颂﹞解异熟识初能变识本颂,以十门解释中,第四所缘门解本颂第三颂中第一句及第二句「执受处」三字;第五行相门解第二句中「了」字。第一句中「不可知」三字,即所缘及行相门差别之义,既无别用,故非别门。若别开者,可束于第七五受门「相应」中摄,俱心所故。
【述记‧卷十五】
十门分别第八识中,上已三门︰第一、出体──识自相门。第二、真假异熟──五果果相分别[1]。第三、诸法因缘──四缘因相分别。
自下第四、第五──行相、所缘分别。于中有二︰初、问,次、答。此问起也。
然「不可知」,粗细分别,但无别体。或约所缘,或约行相,明「不可知」;故于门中,略而不举,后别解中,即自《疏》出,义有别故。
【论文】
二‧三三六 谓不可知执受、处、了。
【疏翼】
本颂第四、五﹝所缘、行相两门﹞中,第二答。
【述记‧卷十五】
答中有二︰初、举颂答,后、自别解。
论问起中,依义为问,以「不可知」无别体故,不为问也。然以唯识转变次序──先行、后境──次、略答中,依颂而牒,下、解释中,从后向前,依问而解。
所以者何?
本颂先后,法相求故;心依境因,方得起故;长行先后,意趣求故;其境要是识所变故[2]。谓本颂中先不可知之所缘,后不可知之行相。明解法相,颂文隐便,故「不可知」为初,所缘行相随后。一「不可知」,通境、行故。
长行之中,一切诸法有心、有境,行相是识之见分,故先明行相;由心变境,次说所缘;约见及相,而辨细粗;后解不可知义;故有别也。
【疏翼】
此即第二答中,第一举颂答。
【论文】
二‧三三七 「了」,谓了别,即是行相,识以了别为行相故。
【疏翼】
第二答问行相所缘中,第二自别解。
【述记‧卷十五】
解行相、所缘中,有二︰初、解所缘行相,后、解「不可知」言。初中复二︰先、略,后、广。略、则粗解体义,广、则料简细解。
「『了』,谓了别」下,此为略解。「此中了者」下,此为广解。略中有二︰初、解行,后、解境。此[3]解行相。
识自体分,以了别为行相故。「行相」,见分也,类体亦然。「相」者体也,即谓境相;行于境相,名为「行相」[4]。或「相」谓相状,行境之相状,名为「行相」。前解,通无分别智;后解,除彼。或行境之行解相貌,此解,亦非无分别智,以无相故。然本但是行于相义,非行解义[5]。
【论文】
二‧三三八 「处」,谓处所,即器世界,是诸有情所依处故。
【疏翼】
第一解所缘行相中,先、略,后、广。此即略中第二解内外所缘境。
【述记‧卷十五】
下、解境。于中有二︰初、别解内外所缘,后、方总解所缘。初文复二︰初、外,后、内。今此,即是识之相分。依名释义,如文可知。今为外相,然下自广,随彼处会。
【疏翼】
此第二解内外所缘境中,第一解外相分。
【论文】
二‧三三九 「执受」,有二:谓诸种子及有根身。
【疏翼】
第二别解内外所缘境中,第二解内相分。于中分三︰一、总出,二、别释,三、释执受义。此即初文。
【述记‧卷十五】
下、解内境。与外境殊,故别开说。
总相而言「执受」义者,「执」是摄义、持义;「受」是领义、觉义。摄为自体,持令不坏;安危共同,而领受之;能生觉受,名为「执受」──领为境也。如《瑜伽》第五十一[6]、五十三[7]、七十六卷[8]同此义释。
《对法》第五说︰执受者,但唯五根、四尘一分[9],不说种子及与声处。五十六说︰五根全、五尘一分、名为执受[10]。二文不同,五十三说执受有二︰
一、若识依执,名有执受,「谓识所托,安危事同」,即显依持而领受义[11]。领受义者,谓以为境。
二、以此为依,能生诸受:此义即显执令不坏,能生觉受[12]。若据实理,生觉受者,唯是身根,以余四根、色、香、味、触,不离身根,同聚一处,亦名觉受,体实非也。萨婆多亦作此解[13]。《对法》[14]唯据现行此义,生觉受义,不论其声。声体虚疏,不可执之而生觉受,故略不说。故外道中,说为无碍[15]。五十六中,唯据现行不相离大所发之声──同处不相离,不异大极微而生[16],复亲领之,故通十界处,不言种子[17]。五十一卷及此论等通依现、种二执受义,通于十界种子、现行。文势虽殊,义意同也[18]。
问︰无表色、心、心所亦依于识[19],安危共同,虽不执令能觉受,如种子等,何非执受?
答︰非所缘故,如下[20]当说无领受义[21]。
问︰外器界既以为境,何非执受?
答︰非是相近,不执为自体故,与识相远,不为依故,故非执受。
问︰既唯缘此,更无余者,何故十卷《楞伽》说云:阿赖耶识缘名及相,犹如毛轮[22]?
答︰「名」体即声,声是能诠;说缘其名,意说缘声,如言缘相,意在根等。不尔,心等相应,是彼所缘。又「相」者,即色蕴,有相显故,「名」谓非色四蕴。第八缘初相现行及种,但缘名种,不缘现行,亦名「缘名」。
又解︰「相」者,即执受处俱名为「相」。「相」即相分,见分所取;「名」者,四蕴即心、心所法、自证分缘,许自缘故。
又「相」者,即器、有根身,现可知故;其诸种子,总名为「名」,相难可知,唯以「名」显,故名为「名」[23]。
问︰何故彼[24]复说第八识顿分别,知一切境界[25]?
答︰说自一切境,皆顿分别知,非如余识境,渐次能了故。由是依经复作是说︰自身及资具,一时顿分别。与此文同,并不违也。
问︰何故《辩中边》云唯缘根、尘[26]?
生觉受故。旧论[27]:根、尘、我、及识,本识生似彼。至卷末当解[28]。
【疏翼】
于上文第三问答中所引十卷《楞伽》一段文,吉祥贤智《入楞伽经论》解云︰
言「阿赖耶识由不了知故,差别本无,而如毛轮住」者,谓阿赖耶识不知自性本净,由不共无明﹝即第七识有覆无记之不共无明﹞所迷乱故,声及义二者语言生起,非胜义有。
【论文】
二‧三四○ 诸种子者,谓诸相、名、分别习气。
【疏翼】
第二解内相分中,第二别释。文又分二︰一、释种子,二、释有根身。此即初文。
【述记‧卷十五】
即是一切有漏善等诸法种子。下[29]解五法中,此[30]唯有漏。《论[31]》说非无漏[32]。无漏种子,此识既不缘,但为彼依,故非执受。与七十六、《解深密》同[33];与五十一、《显扬》等别[34]。
彼言:遍计所执自性妄执习气,有何所以者?
此有二说︰护法等说[35]︰唯染无记心中有法执,善无记心不能起执,因执心所执,为所遍计,熏成于种。此种名「妄执习气」,即见相分而熏种生[36]。
又解︰应分别论文︰染无记心有遍计所执自性妄执,故此种子名遍计所执自性妄执习气;善、无记心但是「遍计」,是分别心之异名,故此名遍计习气,而非所执自性妄执习气;以有漏心皆名遍计故,非善等心中许有执故[37]。
或复此文,但约染语,以有漏中多起执故。若不尔者,一切色法非能熏者,皆非能遍计,亦不起执,相分之中即[38]无种子。又此不说,本识应不缘!既尔,第八应亦能熏!有力能执故。由此,故此解为胜[39],下[40]三性中,更当分别[41]。
安慧等说︰有漏八识,皆能遍计而起于执,即以此文为证。今此师意︰有漏[42]八识种子唯自体分。彼生现行,似有能诠、所诠相现[43],说为名、相。名、相现行遍计所执,相似有故。说自证种能生名、相因缘,名为名、相等习气;非离自证种外,别有名、相种;或名与相虽无实体,而别有种,亦不相违。
此中二解如下[44]自知。然今此文与彼[45]既别,故此文胜。通一切有漏三界三性,乃至决择分等种,皆是执受,阿赖耶识性所摄故。
问︰为缘种子别功能不?
答︰自有种子即是功能,能生现行之功能故。然复有别功能,如心、心所种子有总能生现行功能。复有厌心差别功能,即无想定[46]。然第八识虽缘种子…
《成唯识论疏翼 第一冊 卷二 十八、略标第八识相》全文未完,请进入下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