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
一‧四○○ 复如何知,二无心定、无想异熟,异色、心等,有实自性?
【疏翼】
第二破不相应中,第二别破异计。其初破本萨婆多等十四不相应者有六中,第四破二无心定及无想异熟。于中亦有四文︰一、问外人说有之由,二、外人引有之教理,三、以理教难,四、申成正义。此即初文。
【述记‧卷九】
次第四、破无心定等及果。
论主问彼实有所由。
【论文】
一‧四○一 若无实性,应不能遮心、心所法,令不现起。
【疏翼】
第四破二无心定及无想异熟中,第二外人引有之教理。
【述记‧卷九】
此、外人答。
出其有理,非但经说。且于三位中,心等不起,若无别实法遮心等不生,心等如何能不起?
【论文】
一‧四○二 若无心位有别实法,异色、心等,能遮于心,名无心定。
【疏翼】
第四破二无心定及无想异熟中,第三以理教难。文分为二︰一、厌色齐心难,二、假遮非实难。初中分二︰一、牒外,二、正难。此即初中初也。
【述记‧卷九】
下、有二难,此为厌色齐心难。论主将难,先[1]牒彼义,但言入定。唯牒其定,不牒其果,例同破也。
若入此二无心之位[2],有别实法,异色、心等,能碍于心,名无心定者。
【论文】
一‧四○三 应无色时,有别实法,异色心等,能碍于色,名无色定。彼既不尔,此云何然?
【疏翼】
第一厌色齐心难中,第二正难。
【述记‧卷九】
应入无色之时,亦有别实法,异色心等,能碍于色,名无色定。彼既不尔,此云何然?
厌心之时,有别非色、非心来碍心;厌色之位,亦应有别非心、非色来碍色。厌色之位入无色,无别非色、非心来碍色;厌心之时入无心,宁别非色、非心来碍心?无色,既唯有心;无心,应唯有色!
【疏翼】
以上第一论主难。
【述记‧卷九】
二、外人难云︰厌心入无心,不许别法碍,即令厌色入无色,亦有别法碍;汝大乘厌色入无色,无色既非是色种,厌心入无心,无心应非是心种!厌心入无心,无心即心种;厌色入无色,无色应色种!然彼无色,即非色种;故亦无心,即非心种!
三、论主云︰色法唯所厌,无色非色种;心法亦能厌,无心故心种。即是色法非能厌,无色非色种。设令色法亦能厌,无色不妨是色种。
四、外曰︰我亦应然。心法通能厌,别有非色、非心来碍心;色法唯所厌,无别非心、非色来碍色。
五、论主云︰心法亦能厌,别有非色、非心来碍心;色法唯所厌,唯应有色来碍色!色法非能厌,不许非色、非心来碍色;心法即能厌,唯应心种来碍心。我义︰心法通能厌,即说心法名无色;色法唯所厌,故说心种名无心。即是心法通能厌,唯有心种名无心,色法唯所厌,唯有心法名无色[3]。此中翻覆子细逐征,论文虽复不伦[4],讲者应须审悉。不尔,此文即为自害。
【疏翼】
以上第一厌色齐心难讫。
【论文】
一‧四○四 又遮碍心,何须实法?如堤塘等,假亦能遮。
【疏翼】
第三以理教难中,第二假遮非实难。
【述记‧卷九】
此为第二、假遮非实难。
「堤」谓堤堰;「塘」谓坳塘。此中意者,谓萨婆多极微是实,和合色是假,如瓶等及堤塘。既是和合假法能遮,极微实法乃不能遮,不和合故。假法遮物,此极成法,今引为喻。今明假法亦能碍心,不须实法,「如堤塘等」。然《俱舍》云:如堰江河[5]等[6]者[7],此引有别实法为碍,非谓假实为喻[8]。
【论文】
一‧四○五 谓修定时,于定加行,厌患粗动心、心所故,发胜期愿,遮心、心所,令心、心所渐细渐微。
【疏翼】
第四破二无心定及无想异熟中,第四申成正义。于中有三︰一、申成二定,二、申成无想异熟,三、结非实有。初中分四︰一、加行,二、熏种,三、损伏,四、定善。此即初中初也。
【述记‧卷九】
次、大乘中,自出己义。此申正义。
谓修定时,于定加行,厌患有漏、无漏粗动心、心所故。无想,六[9];灭定,七[10]。无想,有漏;灭定,无漏;无想厌如病等[11],灭定,止息想[12],俱为劳虑故「厌患」。「发胜期愿」云︰我欲或一日,乃至七日,或一劫,或一劫余,无心,遮心、心所,遂厌此心,令心、心所渐细渐[13]微,此犹远加行也。
【论文】
一‧四○六 微微心时,熏异熟识,成极增上厌心等种。
【疏翼】
第一申成二定正义中,第二熏种。
【述记‧卷九】
正欲入定至微微心时,即是末后邻次于定前剎那心,熏异熟识成极增上厌心种子。以前诸位虽熏成种,犹中下品,未名为定。
【论文】
一‧四○七 由此,损伏心等种故,粗动心等,暂不现行,依此分位,假立二定。
【疏翼】
第一申成二定正义中,第三损伏。
【述记‧卷九】
由是增上厌心种子,余粗动心等,于后念[14]以去,暂不现行。依此一期无心分位,假立二定。此二定种,无想有漏,灭尽无漏。上[15]说因位初入灭定,非久串习,故说灭心定前,厌患种为定体[16]。
【论文】
一‧四○八 此种善故,定亦名善。
【疏翼】
第一申成二定正义中,第四定善。
【述记‧卷九】
即以厌心功能种子为定体性,故定是善。此则二定加行门[17]别︰《对法》第二[18]、《显扬》第一[19]、《瑜伽》第五十三[20]、五十六[21]等广说,及彼抄会[22]。又此论第七卷自广解[23]。
【疏翼】
以上第四申成正义中,第一申成二定讫。
【论文】
一‧四○九 无想定前,求无想果故,所熏成种,招彼异熟识。依之粗动想等不行,于此分位,假立无想。
【疏翼】
以上第四申成正义中,第二申成无想异熟。于中有二︰一、申分位假,二、解异熟名。此即初文。
【述记‧卷九】
下、明定果。即是微微心等诸明了心求无想果,将此果以为涅槃。
「所熏成种」,此是增上微微心是。「招彼异熟」,即招阿赖耶识。依此本识余粗动六转识想等不行,于此无心分位,假立无想异熟。此言虽总,而意欲说,明了心时,种子招总异熟,无心以去,厌心种子招别无想异熟。论种子体,是一体[24],种子通招总别。若据其位,前后有殊。有心、无心,二果别故[25]。
又解︰微微心以前明了,故招总果;微微心细所熏成种感别果。二种种子各招一果,亦不相违。微微心种转为无想定等故。前解为胜[26]。
今解︰即是彼地六识中善、染等心不行位,建立此体。如许无心,唯依本识,即依本识上立此无心。无心实非异熟,亲依异熟立,得「异熟」名。故论云:不恒行心、心所灭[27],不简何性心。
然《瑜伽》五十三云:唯约生得心、心所灭,立此异熟者[28],即善等不[29]恒行心,生便即得,故名生得。非谓异熟生得无记心。或种依本识,是生得无记性,与本识同性,故名生得。此相传解,违下第七,然不顺理[30]。
又解︰第六异熟舍受生、得无记心、灭种子上立。即是依本识,而生得粗动想等灭故,建立此异熟。此师为正。诸论皆说生有初心[31]定无覆故。如下第七[32]。第六识何时灭,此有二义,如下第七卷中广说。自有三师。
【疏翼】
第三师谓生时亦有转识,与前二师别。
【论文】
一‧四一○ 依异熟立,得异熟名。
【疏翼】
第二申成无想异熟正义中,第二解异熟名。
【述记‧卷九】
此无想天,非真异熟,是异熟生。诸论[33]说名「无想异熟」者,依真第八异熟识生得种立,故名「异熟」。非是总报真实异熟。如言从异熟所生,名异熟生。
【疏翼】
以上第四破二定及无想异熟中,第四申成正义讫。
【论文】
一‧四一一 故此三法,亦非实有。
【疏翼】
第四申成正义中,第三结非实有。
【述记‧卷…
《成唯识论疏翼 第一冊 卷一 二十二、别破小乘──二无心定及果实有》全文未完,请进入下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