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本文上一页无表,可尔,以无表示他故。何故定、道戒,遂现行上立,仍名无表耶?此应是意表!
答曰︰不然,此亦不能表示他故。
问曰︰若尔,即散意识现行思,应名无表!此亦不能表示他故。
答曰︰此定等中,别有殊胜止身语恶,先有祈愿别解[96]脱类故。不发善身语,于现思上,假名定、道无表,随心转故。散意不然。既非殊胜止身语恶,及无祈愿等故,不名无表。散意殊胜祈愿,即是别脱表戒。从他受得、缘外身语,与此不同。此大乘一支、二支,乃至多支,皆发无表。祈愿胜故,尽形期[97]故[98]。
此意表业现行者,名表,然无无表。如《瑜伽》第五十三,并《枢要》[99]及别抄[100]等。如五十四[101]、及六十六[102]等解,及如下第二[103]卷抄[104]解。三业无表皆假所以,如佛地第四[105]、《成业》[106]等解。
定共戒与道共戒应明宽狭︰此中言「定中」,通明道者。明无漏戒亦名定戒。
【疏翼】
以上第二别破表无表色中,第一破外计讫。
【论文】
一‧三三三 世尊经中说有三业,拨身语业,岂不违经?
【疏翼】
第二别破表无表色中,第二外人引经为难。
【述记‧卷八】
下、即第二段,外引经难。初、问,次、答。此初问也。
【论文】
一‧三三四 不拨为无,但言非色。
【疏翼】
第二答外人引经难,文分为二︰一、总答,二、别显。此即初文。
【述记‧卷八】
此、总答。
【论文】
一‧三三五 能动身思,说名身业;能发语思,说名语业;审、决二思,意相应故,作动意故,说名意业。
【疏翼】
总答外人引经难讫,第二别显。文分为二︰一、出体,二、释名。此即初文。
【述记‧卷八】
下、别显。
若尔,何者名身语业?下文有二︰一、出体,二、释名。近意之业、意相应业,名意业,临近释。依意之业,依士释。此言三种思中第三思[107]正发身语者,是身语业体也。前二审虑、决定思与意俱故,作动意故,名意业。五十三云:不发身语思,名意表业。自有表知故[108]。此二种思是发[109]身语远、近加行;动发胜思,正发身语,是三差别。
问曰︰若发身语思,是身语业,表、无表中[110],何者所摄?如言色声,假名表业,思种,假名无表,此现行思,名为何法?
答曰︰此正业体,而非表、无表。不示他故,非表;自表知故,非无表。又不恒相续故。以色例表,假实相征,如理思择[111]。
由此,应作四句分别︰有唯名无表,非表,谓别解[112]脱无表;有唯表,非无表,谓散身语;有亦表,亦无表,谓定、道思,《瑜伽》[113]说意思自表知故,亦名为表,即八地以去观中意俱思,通二义故;有是业,非表无表,谓身、语业思。
【论文】
一‧三三六 起身、语思,有所造作,说名为业;是审、决思所游履故,通生苦乐异熟果故,亦名为道。
【疏翼】
第二别显三业中,第二释名。文分为三︰一、别释思名业道,二、明七业道亦思,三、正解二表为业道。此即初文。
【述记‧卷八】
问曰︰何故名业及道?
此第三、发身语思有所造作。谓于境转,造作于心,复能发身语,故名为「业」。
「道」有二义︰一者、是前审、决二思所游履故:谓第三思为[114]前二思所游履故。即是所缘、所引发义。如身语是思所游等。二者、或通生当来苦乐异熟果[115],故亦名「道」。思道名「亦」,亦[116]于业也。非唯名「业」,亦名「道」故。又亦身语二,非唯身语名道,思但名业。即是身语亦得名业,思亦名道。「道」者,依止义;依之进趣,生当果故。十业道中前七之思,为后三种[117]所履故,意业能生当异熟故,是其道义。
【论文】
一‧三三七 故前七业道,亦思为自性。
【疏翼】
第二释名中,第二明七业道亦思。
【述记‧卷八】
非但意业以思为体。身、语二业,体复是思。故论言「亦」。
又业道实体,唯思是也。假名业道,通身语二。以实思业亦二假道,故论言「亦」。
【论文】
一‧三三八 或身、语表,由思发故,假说为业;思所履故,说名业道。
【疏翼】
第二释名中,第三正解二表为业道。
【述记‧卷八】
前解思业名为业道。此下第二、正[118]解身语名业道义[119]。思所造作,非能造作故,如文可知[120]。
【疏翼】
以上别破小乘色中,第二别牒破之讫。
【论文】
一‧三三九 由此应知,实无外色,唯有内识,变似色生。
【疏翼】
第一破小乘所执色中,第三总结非有。
【述记‧卷八】
自下第三、此总结非,申正义也。
【疏翼】
以上第二广破小乘中,第一破小乘所执色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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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人」字,《金藏》误作「入」。
[2] 「总非」,《金藏》误作「非总」。
[3] 第二、别破诸部,第三、述义。
[4] 「谓」字,《金藏》无。
[5] 「多」字,《金藏》无。
[6] 《成业论》中有谓「形色为性」;有谓「行动为性」。
《日出论》者谓「别有法,心差别为因,依手足等起此法,能作手足等物,异方生因」;或「即心差别所生风界能为手等异方生因」。
[7] 「第二」,《金藏》无。
[8] 《金藏》作「三」,余误作「二」。
[9] 《顺正理论》卷三十四亦云︰
虽与显色相杂而住,然于其边,能为疆界摄持形色,是谓为形。故破青丸,显存形坏。谓圆形色但居其边,故破青丸,圆形即灭。
[10] 「等」字,《金藏》无。
[11] 「表」字,《金藏》无。
[12] 「极」字,《金藏》有,余无。
[13] 「应」字,《金藏》作「亦」。
[14] 「相」字,《金藏》作「成」。
[15] 《成业论》云︰
形色者何?谓长等性。何者长等?谓于彼生长等名想。此摄在何处?谓色处所摄。今应思择长等是极微差别,犹如显色?为是极微差别积聚?为别一物遍色等聚?设尔,何失?长等若是极微差别,应如显色,诸色聚中一一细分长等可取?若是极微差别积聚,此与显色极微积聚,有何差别?即诸显色积聚差别应成长等。若别一物遍色等聚,一故,遍故,一一分中应全可取!于一切分皆具有故。或应非一,于诸分中,各别住故,又坏自宗,十处皆是极微积集。又应朋助食米齐宗﹝即胜论宗﹞执实有分﹝即大有性﹞遍诸分故。﹝以下明显色种种安布不同假立形色,已如前述。﹞
续云:
如旋转轮观锦绣时,便生种种异形类觉,不应实有异类形色同在一处、如诸显色。若许尔者,应于一一处起一切形觉。然无是事,是故形色无别有体,即诸显色于诸方面安布不同,起长等觉。如树蚁等行列,无过。若尔,云何于远暗处不了显色、了形色耶?如何不了树等形色,而能了彼行列形耶?然离树等无别行列。或于远暗诸聚色中若显、若形,俱不能了,虽复能取,而不分明。疑是何物,此何所见。由是应知但取显色,由远暗故,见不分明,故表是形,理不成立。
[16] 《成业论》云︰
有说﹝藏文作「遍敬部」,亦即正量弟子部﹞:身表行动为性,缘此为境心等所生。何缘复说:缘此为境心等所生?为欲简彼唇等摇动。彼非缘彼心等所生,以缘言音心等生故。云何名行动?谓转至余方。此摄在何处?谓色处所摄。何缘知此转至余方?谓差别相不可知故。
《俱舍论光记》卷四十五云︰
有余正量部说别有动色从此至彼,名身表业。以聚色身动转之时,由此业色能动彼故。
《俱舍论》云︰
以身动时,由业动故。
[17] 《俱舍论光记》卷四十五云︰
正量部计有为法中,心、心所法及声光等剎那灭故,必无行动。不相应行、身表业、色身、山、薪等非剎那灭,多时久住。随其所应,初时有生,后时有灭,中有住异,不经生灭,可容从此转至余方,有行动义。
[18] 「证」字,《金藏》有,余无。
[19] 《成业论》云︰
如熟变物虽才触火、光、雪、酢等诸可变缘,即有差别,而不可知彼差别相,然彼前后非无有异。此亦应然,如长薪草,众分相…
《成唯识论疏翼 第一冊 卷一 十七、别破小乘──所执色》全文未完,请进入下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