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疏翼】
第三合破能所成二十四谛中,第五应见九三难。文分为二︰一、牒计,二、申难。此即初文。
【述记‧卷五】
自下、第五。
彼复计言:三事之上,各有三相。谓初萨埵,有一自相,及刺阇、答摩二事之相。余之二法,展转相望,各有三相,相杂共成,大等诸法。大等[43]九相,难了,遂见一相。其实于中,各有三相,相杂而住。
此牒彼执[44]。
【论文】
一‧一五九 既有三相,宁见为一?
【疏翼】
第五应见九三难中,第二申难。文又分五,《金藏》又依《义演》释文科判于《述记》中增出。
【述记‧卷五】
下、有五难[45]。
应见九三难,今正非之[46]。
第一、既[47]云各有三相,还应见三,如何见一[48]?大等法中,应见三相,相即体故,犹如三体。大等诸相,或应见九,即本相故,如三体上,所有九相,各三相故,不应见一,如前见色[49]。此中一一,更互为量,准为之也。
【论文】
一‧一六○ 复如何知,三事有异?
【疏翼】
第五应见九三难第二申难中,第二三事无别难。
【述记‧卷五】
三事无别难,此更征之[50]。第二比量。
又此三中各有三相,共成大等,如何知三事,各有异也?三事比量,各有一种。
且为一量云︰汝萨埵、刺阇二法,应非萨埵、刺阇。具三相故。如答摩。或应此二即是答摩。有三相故。如答摩。既尔,如何知三事别[51]?
【论文】
一‧一六一 若彼一一,皆具三相,应一一事,能成色等,何所缺少,待三和合?
【疏翼】
第五应见九三难第二申难中,第三总事能成难。
【述记‧卷五】
三事能成难[52]。
自下第三、更难三德[53],一一应然。谓此三事,一应能成诸法大等,何假须三?具三相故。如三事合。
量云︰萨埵一法,应成大等。具三相故。如答摩等合时。若言缘缺,一不成者,何所缺少而待三耶[54]?
【论文】
一‧一六二 体亦应各三,以体即相故。
【疏翼】
第五应见九三难第二申难中,第四体同相三难。
【述记‧卷五】
若言[55]要由[56]三三相合,能成大等,故一本事不能成大等,体同相三难[57]。此下第四,复重为难[58]。
量云︰又彼一一应有三体。体即相故。犹如本相。一一为量,或总为量[59]。
【论文】
一‧一六三 又大等法,皆三合成,展转相望,应无差别。
【疏翼】
第五应见九三难第二申难中,第五诸谛无差难。文又分四︰一、总难无别,二、总结违宗,三、不成所由,四、无异成失。此即初文。
【述记‧卷五】
自下第五、总难大等应无差别──诸谛无差难[60]。
量云︰除大谛外,余慢等法应与大无别。三合成故。如大。以大望慢等,无别亦尔;以慢望大等,无别亦然。二十三法,展转合有二十三量[61]。
【论文】
一‧一六四 是则因果、唯量、诸大、诸根差别,皆不得成。
【疏翼】
第五诸谛无差难中,第二总结违宗。
【述记‧卷五】
汝若说言,皆无别者──总结违宗。是则大为因、慢为果、五唯量、五大、十一根,无差别故,皆不成也[62]。
【论文】
一‧一六五 若尔,一根应得一切境,或应一境,一切根所得。
【疏翼】
第五诸谛无差难中,第三不成所由。
【述记‧卷五】
此显无别,不成所由,违现量过。即[63]无差别,一根,应得一切境,或应一境,一切根所得,无差别故。以互为喻,宗亦复尔。
此有二量:且以一根望非所得一切境界,应亦得之。以体无别故。如自所对境。境望于根,亦有是责。
然《佛性论》,亦有此难[64]。
【论文】
一‧一六六 世间现见,情与非情,净、秽等物,现、比量等,皆应无异,便为大失。
【疏翼】
第五诸谛无差难中,第四无异成失。
【述记‧卷五】
前违现量,此难违世间。
【疏翼】
以上合为六破初破数论中,第二破执讫。
【论文】
一‧一六七 故彼所执,实法不成,但是妄情,计度为有。
【疏翼】
六破十三外道计初破数论中,第三结非。
【述记‧卷五】
总结彼非,如文可解,第三文也。
此中,数论及与胜论各有十八部,异执竞兴[65],如别抄记[66]。
【疏翼】
以上初破数论讫。
--------------------------------------------------------------------------------
[1] 《广百论释论》卷六有同破。
[2] 「此」字,《金藏》作「次」,余作「此」。
[3] 如理《义演》云︰
第一、难本三成破,第二、难本非常破,第三、以体例用破,第四、第五、不变例变破,第六、以相例体破,第七、二位相例破,第八、体相相成破,第九、第十、相体相即破。
[4] 「第」等七字,《金藏》有,余作「此中」二字。
[5] 「亦」字,《金藏》有,余无。
[6] 「自下」二字,《金藏》无。
[7] 「难本非常破」五字,《金藏》有,余无。
[8] 「自下」二字,《金藏》有,余无。
[9] 「用破」二字,《金藏》作「别破」,余作「功能」。
[10] 「生」,谓成也。
[11] 「自下」二字,《金藏》有余无。
[12] 「不变例变破」五字,《金藏》有,余无。
[13] 「第六以相例体破」七字,《金藏》有,余无。
[14] 《广百论释论》卷六有破同。
[15] 「二位相例破」五字,《金藏》有,余无。
[16] 「比」字,《金藏》作「此」。
[17] 《金藏》有「时」字,余无。
[18] 《广百论释论》卷六云︰
不可合时转为一相。与未合时,体无别故。
文又全同。
[19] 又《金七十论》卷上亦另救云︰
外曰︰若三德互相违,犹如怨家者,云何共作事?答︰实如此,三德互相违。为属一我不自在故,得共一事。譬如相违合为灯。是火违油炷,油亦违火炷。如是相违法,能为人作事。三德亦如是。其性虽相违,能为我作事。
我既已破,其救当不成。
[20] 「第八体相相乖破」七字,《金藏》有,余无。
[21] 《金七十论》卷上云︰
「同性故」者,譬如破檀木,其片虽复多,檀性终是一。变异亦如是,大等虽不同,三德性是一。以此一性故,知其皆有本,故知有自性。
[22] 「相体相即破」五字,《金藏》有,余无。
[23] 《广百论释论》卷六云︰
又乐等三性既各异,相不应同。汝执性相定是一故。性应如相同,相应如性异。
[24] 如理《义演》云︰
意说于中随救随难,申其五难︰第一、总别相从难,第二、相色见三难,第三、相体随无难,第四、二相互乖难,第五、应见九三难。
[25] 「总别相从难」五字,《金藏》有,余无。
[26] 「故」字,《金藏》作「可」。
[27] 《广百论释论》卷六意同。
[28] 「大」字,《金藏》误作「故」。
[29] 「相色见三难」五字,《金藏》有,余无。似依《义演》释文插入,
上下文准知。
[30] 「非」字,《金藏》作「不」。
[31] 「说」字,《金藏》作「许」。
[32] 《广百论释论》卷六意同。
[33] 指前「总别一故应非一三」。
[34] 「与」字,《金藏》作「失」。
[35] 「相体随无难」五字,《金藏》有,余无。
[36] 《广百论释论》卷六,只有第一量,无第二量义。
[37] 「二相相乖难」五字,《金藏》有,余无。
[38] 「三别」,《金藏》作「别三」。
[39] 「三」字,《金藏》无。
[40] 「亦」字,《金藏》有,余无。
[41] 「总」字,《金藏》作「总」,余作「一」。
[42] 《广百论释论》卷六云︰
若三和合共成一相,应失乐等三种别相。不可说言乐等三德各有二相︰一总、二别。所以者何?总相若一,不应即三;总相若三,不应见一。
[43] 「大等」二字,《金藏》有,余无。
[44] 《广百论释论》卷六亦牒云︰
若言乐等一一皆有乐等三相共相和杂,难可了知,故见一者,此亦不然。
[45] 如理《义演》云︰
于中初牒重破而有五难︰第一、应见九三难,第二、三事无别难,第三、总事能成难,第四、体同相三难,第五、诸谛无差难。
[46] 「应见九三难今正非之」九字,《金藏》有,余无。
[47] 「既」字,《金藏》作「量」。
[48] 《枢要》卷上末云︰
此难三德各应见一,与疏不同。
《广百论释论》卷六同疏一解︰
各有三相,还应见三、如何见一?
[49] 道邑《义蕴》云︰
前言「应如未变」,如何现见是一色等?
[50] 「三事无别难,此更征之」九字,《金藏》有,余无。
[51] 《广百论释论》卷六只如此论云「云何可知乐等有异」?亦未分别
作量破。
[52] 「三事能成难」五字,《金藏》有,余无。
[53] 「更难三德」,《金藏》作「复更为难」。
[54] 《广百论释论》卷六云︰
又若一一皆有三相,何须和合共成色等?即应一一能成色等根境差别,为我所用!
[55] 「言」字,《金藏》无。
[56] 「由」字,《金藏》作「用」。
[57] 「体同相三难」五字,《金藏》有,余无。
[58] 「复重为难」四字,《金藏》有,余无。
[59] 《广百论释论》卷六云︰
又此三德各有三相,互有差别,如何色等其相是一?
[60] 「诸谛无差难」五字,《金藏》有,余无。
[61] 《广百论释论》卷六云︰
又若乐等一一皆能成色等法,一一法体皆三合成。是则诸法若性、若相,应无差别。同以三德三相成故。
[62] 《广百论释论》卷六有同文。
[63] 「即」字,疑「既」。
[64] 《佛性论》卷一云︰
汝声与耳为一?为异?若汝说声是所闻,与耳异者,以所闻故,与自性亦异。若说声与耳不异者,何故不说声能闻耳?
《广百论释论》卷六无此中难意。
《枢要》卷上末云︰
一根应得一切境。以根无别故。一境诸根得。以境无异故。
《了义灯》卷四说佛法五根虽俱四大造净色为体,但「各自种生,
四大疏造,不同于彼皆三德成。」
[65] 「竞兴」二字,《金藏》无。
[66] 「记」字,《金藏》作「说」。不见有文,或有别章已佚。
《成唯识论疏翼 第一冊 卷一 九、破数论师》全文阅读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