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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宗概要 第二章 瑜伽宗▪P3

  ..续本文上一页程是先有前五识因根尘相触而率尔心生,同时便有意识的率尔心。其次,继起意识的寻求心,根据经验寻求此境的是非好坏,然后起意识的决定心,肯定其是非好坏。然后起意识的染净心,对于是的好的美境起贪,对于非的坏的逆境起嗔,对于中平的境起舍。染净心相续便是等流心,与此同时引起前五识的同性等流。因此诸事的生起,第一、必定依托于各自种子(因缘依)。第二、前五识必定依托于五根(自境所依)、第六识(分别所依)、第七识(染净所依)、第八识(根本所依),此四中随阙一种,必定不能生起。意识必定依托于第七识、第八识,此二中随阙一种,必定不起(俱有依)。第三、必定依托于前念识。前念识不灭,后念识不得生起(开导依)。

  如是诸识各各由种子而生起现行,还熏第八识而成自种,同时前五识所起相分既是托第八识的相分而生,便还熏成第八识的相分种;第七识托第/\识\的见分而生,便还熏成第八识的见分种;第六识具缘第八识的见分和相分,便还熏成第八识的见相二种。如是熏习常无断绝,如是异熟种无断绝时。

  有情日常生活所依仗的主要是第六意识,修行道业所利用的也是第六意识。也就是用第六意识观察生空法空的道理。最后至见道位时转第六意识成妙观察智,洞达二空。至成佛时转前五识为成所作智,成就自利利他的事业。

  第十六节 五位百法

  宇宙人生既由阿赖耶识所变现,其变现的过程是由种子生起现行;种子就是功能的异名。因此可以说宇宙人生是由无限功能所现映(唯识主义也可以理解为唯能主义)。宇宙人生的组成不外乎物质与精神,而这两者都是功能所映现。所以从能而论,心物是统一的。阿赖耶识之所以被称为识,只由其灵虚明照,显然不可以用前六识的情况去比拟。为说明由阿赖耶识所现映的宇宙人生的情况,瑜伽宗总括宇宙人生为百法,其中有两大类:一是有为法,二是无为法。无为法有六法。有为法中又有四类:一是心王有八法,二是心所有法有五十一法,三是色法有十一法,四是不相应行法有二十四法。共有九十四法。

  心王八法就是八识:所谓眼识、耳识、鼻识、舌识、身识、意识、末那、阿赖耶。

  心所有法是识有了别作用时必然连带所起的心理作用。无此作用,一切了别作用不能完成。这心所有法也分为五类,第一是遍行心法,有五法。所以称为遍行,是因为任何识,任何时所不能离的。就是一“作意”能惊心令起,二“触”令心接触所了别对象,次第引生观念、思考等。三“受”能令心领受现境的顺逆好坏,而生起贪爱。四“想”能令心观念于对象而生起种种语言文字。五“思”能令心考虑动作以应付环境。这五心所是八识所全。但第八识只有遍行,余外无任何心所。

  第二是别境心所,有五法。这五法只因是个别识对个别境才生起的,所以称为别境。一“欲”是对于某一事境的好乐。二“胜解”是对某一事物特别熟悉。三“念”是记忆力。四“定”是意志专一力。五“慧”是聪明敏悟力。这五心所只随前六识起,第七识只有“慧”,就是对第八识的见分决定执著为我而无其他四法。

  第三是善心所,有十一法:一“信”,能认可佛教所说理和佛的功德以及自身希望成就果证,对治不信。二“惭”,由于自尊而止息恶行,对治无惭。三“愧”,由于顾忌社会评论而止息恶行,对治无愧。四“无贪”,对于世间事物无所贪著,对治于贪。五“无嗔”,对于世间苦境无所嗔恚,对治于嗔。六“无痴”,对于事理明白通达,对治于痴。七“精进”,勤恳于断恶修善,对治懈怠。八“轻安”,身心怡快,对治昏沉。九“不放逸”,谨慎修行,不流于邪僻,对治放逸。十“行舍”,心无所牵挂,安住不移,对治掉举。十一“不害”,不损恼于他有情,对治于害。这十一善法也只随前六识起。

  第四是烦恼,有二十六法,此中又分根本烦恼有六,随烦恼有二十。根本烦恼是:一“贪”,染着于世间事物。二“嗔”,嗔恚于世间苦境。三“痴”,迷惑于事理。四“慢”,依恃自己为对高举。五“疑”,于真实道理心怀犹豫。六“不正见”,于真实道理颠倒的认识。意识具有这六烦恼,末那只有四法,无嗔无疑;前五识只有前三法。

  随烦恼中又分为大中小三类,小随烦恼有十法:一“忿”,对当前违境的忿怒;二“恨”,忿怒之事记恨在心;三“恼”,对记恨之事时思报复;四“覆”,隐自己的过恶;五“诳”,诈现有德,诈欺他人;六“谄”,阿附取容;七“骄”,自以为是,傲慢于他;八“害”,破坏他人事物;九“嫉”,妒忌他人名利才能;十“悭”,于自所有财法爱惜不舍。

  中随烦恼有二法:一“无惭”,无自尊心,作诸恶事;二“无愧”不顾他人讥毁,作诸恶事。

  大随烦恼有八法:一“不信”,对于真理、正法和果证无所认可好乐希求;二“懈怠”,于断恶修善不能努力;三“放逸”,不能防闲,放荡任性;四“昏沉”,性情懵懂,不能振作;五“掉举”,心不宁静,杂乱攀援:六“失念”,所经过事,健忘不忆;七“不正知”,对于事物认识错误;八“心乱”,心情散乱,不能安定。这二十随烦恼是与前六识俱起的。

  第五不定法有四法,可善可恶不能一定,所以名为不定。一“睡眠”;二“恶作”,就是对已作事的追悔;三“寻”,对于概念的推测;四“伺”,对于概念的分析。这四法只有第六意识中起。

  以上心法、心所有法都是属于精神方面的,就凡夫位来说,是以阿赖耶识为根本,由第八识见分,经过第七识的我见而派生出来的。至于属于物质的色法,是以阿赖耶识为根本,直接由第八识相分生。共有十一法:一眼根,二耳根,三鼻根,四舌根,五身根,六色尘,七声尘,八香尘,九味尘,十触尘,十一法处所摄色。法处所摄色中包括五种:一极略色,就是邻虚尘;二极迥色,也就是指邻虚尘;三受所引色,是受戒律所起的无表色;四遍计所起色,是由遍计心所执实有我法所起的色;五自在所生色,是修道者于定中所起的色。

  阿赖耶识所变现的宇宙人生,就是以上七十法所组成。由于心法(精神)、色法(物质)的错综活动,各各阶段相应转变,于是似如有客观世界种种不随自己意思而独立发生的境界,这也有二十四法,名为心不相应行法,可以分为八类:第一、就色法、心法、心所有法所共同成就而言有一法,就是“得”,如善业、恶业、圣道得而不失。第二、就色心住时的阶段有一法,就是“命根”,这是由于异熟识为六趣受生之体,在一定阶段中执持根身器界令不断坏。第三、就色心相似而言有一法,就是“众同分”,如人与人相似,鸟与鸟相似等。第四、就色心流转而言有四法:一“生”,众同分乃至一切行为由生而有是生;二“住”,诸行生已相续是住;三“异”,诸行生相续而相似是异;四“无常”,众同分乃至诸行暂有还无是无常。第五、就色心言说而言有三法:一文身,就是字母;二名身,就是集字母而成字(名词);三句身,就是集字而成句(语句)。这三法只以音声为体,而由心生起分别。第六、就心色流转而言有十法:一“流转”,就有为法因果相续无有断绝;二“定异”,就是各因各果,性自决定,不相杂乱;三“相称”,就是因与果决定相符相称;四“势速”,就是因果流转极为迅疾;五“次第”,就是因果一一次第;六“方”,就是空间,有十万界,是物质的境界的量;七“时”,就是时间,有三世,由色心生灭的势力而安立的;八“数”,就是数目,是色心增减的量;九“和合性”,是色心因果聚会;十“不和合性”,是色心因果乖离。第七、单就心法不得而言有一法,就是“异生性”,就是由二种我见所生烦恼障所知障障碍圣道。第八、就心法不行而言有三法:一“无想定”,就是外道执无想为涅槃所修成的无想定;二“灭尽定”,就是二乘依第四禅能伏想受,所修成的灭尽定;三“无想事”,就是修无想定所感得的无想天异熟果体。

  以上心法、心所有法、色法、心不相应行法都是有为法。因缘所生,有所造成,生住异灭,迁流不息叫做有为。但是由于这心法、心所有法、色法、心不相应行法的有为,才能显示出无为法,因为无为法是诸法之体而非离开有为法别有无为法。既称为无为,便是本来如此,不由因缘所生,无所造作,无生住异灭的迁流,也就只可是单纯一致的而不可能有差别不同。然而大小乘各派谈无为法有多少不同。瑜伽宗立六无为:一、虚空无为,二、择灭无为,三、非择灭无为,四、不动无为,五、想受灭无为,六、真如无为。究其实只有真如无为,是万法的真理,非有非无,不可言议,不可心思,与一切法非一非异。其余无为都是依此真如无为方便假立。无有障碍,名为虚空,依于智慧抉择,灭除烦恼,诸蕴不生,证会真理,名为择灭无为。不由抉择,但由阙缘而使本性清静理显,惑障不生,名为非择灭无为。依于第四禅得不动定,苦乐不行,所得无为,名为不动无为。依灭尽定,想受不行,所得无为,名为想受灭无为。所谓唯识观,正是要于色法、心法、心所有法、心不相应行法观其因缘所生实无有我而体证无为。无为之法亦毕竟空亦无有我,方成究竟。所以《百法明门论》开首第一句便说

  第十七节 三自性与五法

  宇宙人生既是唯识所现,何以人们不能体会,反而认为客观的存在与自己不相干涉,个人在宇宙之中是极其渺小的呢

  为了说明如何是人们日常生活的知识,如何是事物的实际情况,什么是实际情况的现象和什么是实际情况的本质,所以瑜伽宗建立“三自性”的学说。瑜伽学说说一切法有三自性:一遍计所执性,二依他起性,三圆成实性。遍计所执性具足的意义是指普遍计较所执著的诸法自性,这是指明人们日常的知识一切都是错觉,必须放舍。依他起性是指依于因缘和合而生的事物,这是真实情况的现象。圆成实性是指圆满成就真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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