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本文上一页分先后,此文,庄严戒体而修福慧。
若佛子,常应教化一切众生,建立僧坊山林园田,立作佛塔,冬夏安居,坐禅处所,一切行道处,皆应立之。
佛是两足尊,福足慧足,是故佛弟子要修福修慧,事事供养大众,烧饭洒扫,在大众中服务即得福。修慧则向烦恼中求,断一分烦恼,得一分慧,断十分烦恼,得十分慧,黑暗去,光明来,除了烦恼,智慧就来,又破一分我执,得一分慧,破十分我执,得十分慧,固执则无慧,能够随缘,不执著,就有智慧,所以智慧向烦恼求,福德向大众求。
为佛子者,常应教化一切众生修福修慧,教一切众生建立僧坊,供养众僧,又造山林,供僧经行及跏趺坐,又建园开田,供僧饮食,建高耸佛塔,令四十里内人天瞻仰,鬼神礼拜,及建冬夏安居处所、禅堂、一切行道处,皆应建立,供养大众,得无量福。
而菩萨应为一切众生,讲说大乘经律,若疾病,国难,贼难,父母兄弟、和尚阿阇黎亡灭之日,及三七日,四五七日,乃至七七日,亦应讲说大乘经律,一切斋会求愿,行来治生,大火所烧,大水所漂,黑风所吹船舫,江河大海罗刹之难,亦读诵讲说此经律,乃至一切罪报,三恶八难,七逆,杻械枷锁,系缚其身,多淫多嗔多愚痴多疾病,皆应讲此经律。
菩萨教众生修福,自己亦得福,教众生修慧,自己亦得慧,为大众讲说大乘经律,令众生得慧自己又得慧,是谓大乘平等大慧,人人有分。大乘经中有智慧,讲者听者,皆得智慧;大乘经中有律,如法华经四安乐行品,楞严经四清净明诲,此经十重四十八轻,大乘是全美之经,经律具足,所以能灭一切业。
疾病由业而生,国难、贼难,共业所感,父母兄弟和尚阿阇黎亡灭之日,一七乃至七七,皆应讲此经律,福资亡者,生人天上。又一切斋会,种种求愿,行来治生产业,水火灾难,江河大海罗刹之难,此经千佛扶持,能消种种灾难,是故应讲此经律。
乃至宿世罪业,令招三恶道报,八难果报、七逆重报、杻械枷锁、系缚其身、及多淫、多嗔、多愚痴、多疾病等现报,皆应讲此经律,令众生灭罪,令众生得福,是名福慧双修。
而新学菩萨若不尔者,犯轻垢罪。
新学菩萨,未有福慧,应先从事相上修福修慧,能做而不做者,犯轻垢罪。
如是九戒,应当学,敬心奉持,梵坛品当广明。
第四十拣择受戒戒
前戒讲修福慧,此文讲受菩萨戒。
若佛子,与人授戒时,不得拣择,一切国王、王子、大臣、百官、比丘、比丘尼、信男信女、淫男淫女、十八梵天、六欲天子、无根二根、黄门、奴婢、一切鬼神,尽得受戒。
菩萨戒乃成佛之戒,一切众生皆有心,凡有心者,皆当作佛,是以人人皆有成佛之性、作佛之份,故授菩萨戒时,一切不得拣择,平等与受,一切者:国王、王子、大臣百官、出家比丘比丘尼、在家信男信女、乃至未离淫欲的男女、未出色界的十八梵天、未出欲界的六欲天子、甚至身无男女之根、或身具男女二根、黄门(太监)、奴婢、阴阳鬼神,尽得受戒。菩萨戒是心地戒,心无形相,故无须拣择。
应教身所著袈裟,皆使坏色,与道相应,皆染使青、黄、赤、黑、紫色,一切染衣,乃至卧具,尽以坏色,身所著衣,一切染色。
受戒不得拣择,但受戒与否,如何区别,所以应教受戒者身披袈裟,袈裟代表受了戒,梵语袈裟,此云福田衣、又名莲花服、又名离尘服,受了戒就能远离六尘,不被六尘所染污,身心清净。袈裟是甚么颜色?离开世间的五色,坏了世间的五色,还归本色,与道相应,因为一切色从无色而有,坏色归无色,无色就是道,所谓色即是空。
例如烦恼是从无烦恼而有,坏一切烦恼归无烦恼,没有烦恼,与道相应。
例如生死,是从无生死而有,坏一切生死归无生死,与道相应。
世间一切色,是从无色而有,坏世间的色,归于无,就与道相应,为什么世间色要坏?世间色不是本来之色,本来是无,修行要返本归元,所以要坏一切色,使与道相应,是以染袈裟,使似青非青、似黄非黄、似赤非赤、似黑非黑,似紫非紫,坏了世间五色,称为坏色,乃至卧具尽以坏色,身所著衣,亦应一切染色。
若一切国土中,国人所著衣服,比丘皆应与其俗服有异。
比丘比丘尼,是僧宝,所著袈裟,必定要与国人俗服有异,皆因僧俗有别也。
若欲受戒时,师应问言,汝现身不作七逆罪不,菩萨法师,不得与七逆人现身受戒,七逆者,出佛身血、弑父、弑母、弑和尚、弑阿阇黎、破羯磨转怯轮僧、弑圣人,若具七逆,即现身不得戒,余一切人尽得受戒。
授戒时,不拣择中有拣择,七逆人不与受戒,七逆者:出佛身血、弑亲生父、弑亲生母、弑本师和尚、弑羯磨阿阇黎、破羯磨和合转法錀僧、弑罗汉圣人。若具七逆,现身不得戒,苟与受戒,又遭世人讥嫌,谓此是出佛身血菩萨,此是弑父弑母菩萨,且七逆罪重覆心,令不得戒,余一切人,尽得受戒。
出家人法,不向国王礼拜,不向父母礼拜,六亲不敬,鬼神不礼。
僧宝位超世外,名为上人,为国修福,为亲求道,故不礼国王父母,但在剃发出家前,专精拜辞,辞君亲出家,以后不复拜也。若身披袈裟,内具戒品,拜国王父母,损君亲福,故不行世间礼仪,唯勤道业,报答四恩。
但解法师语。
法师所说之戒,受者要了解得清清楚楚,何为开遮,何为止作持犯,云何受戒、得戒、学戒、持戒,何为戒体、戒法、戒行、戒相。
从性起修是戒体,开遮持犯是戒相,十重四十八轻是戒法,依戒修一切行门是戒行,五夏精进戒律,戒蕴在躬,方可为人作戒师。
有百里千里来求法者,而菩萨法师,以恶心嗔心,而不即与受一切众生戒者,犯轻垢罪。
若有从百里千里远道而来,至诚向法师求受菩萨戒,而法师以憎恶心、嗔恚心,迟迟阻延,而不即与受一切众生成佛之戒者,犯轻垢罪。
第四十一为利作师戒
内无实解,外为名利,辄尔强为,有悜人之失,故制。
若佛子,教化人起信心时,菩萨与他人作教诫法师者。
教化者度也,度人对三宝生起信心时,拟欲受菩萨戒者,菩萨即为作教诫法师,教诫是事应作,诫是事不应作,即教授和尚——教他受戒仪式、教他忏摩、教他怎样得戒;教授的范围很广,所以有开堂、倍堂、三师父、四师父、及引礼师辅助之。
见欲受戒人,应教请二师,和尚阿阇黎。
有恳请授戒者,即教请二师,和尚、阿阇黎。和尚传戒与之,名得戒和尚,阿阇黎作法令他得戒,名羯磨和尚。
二师应问言,汝有七遮罪不,若现身有七遮罪者,师不应与受戒,若无七遮者,得与受戒。
得戒和尚、羯磨和尚,同时问之:“汝现身曾作七逆罪否?”若现身有七逆罪在,决定遮戒,不能得戒,若现身无七逆罪,得与受戒。
若有犯十重者,应教忏悔,在佛菩萨形像前。日夜六时,诵十重四十八轻戒,苦到礼三世千佛,得见好相,若一七日,二三七日,乃至一年,要见好相,好相者,佛来摩顶,见光见华,种种异相,便得灭罪。
若现身虽无七逆罪,而有十重罪,教诫法师应教其忏悔,在佛菩萨前,日夜六时,诵十重四十八轻戒,使令知道自己曾犯何戒,有罪即在佛菩萨像前,日夜礼拜三千佛,以悲恳苦心求忏悔。
此娑婆世界,过去庄严劫有一千佛出世,今贤劫亦有千佛出世,未来星宿劫又有千佛出世,三千佛法身常住世间,一佛一切佛,向三千佛求忏悔,即向一切佛求忏悔,仗佛力重罪消除,得见好相,若一七日不见好相,需二七、三七、乃至一年,要见好相,好相者,佛来摩顶,见光明(非日月灯光)、见莲华、见种种异相、罪便得灭,以七日为期,直至成功。
若无好相,虽忏无益,是人现身亦不得戒,而得增益受戒。
罪灭则见好相,若无好相,虽忏悔,而无灭罪之益,是人现身不得戒,而得增益将来受戒。
若犯四十八轻戒者,对首忏悔,罪便得灭,不同七遮。
若犯四十八轻戒者,对和尚、羯磨、首座前,发露忏悔,和尚问言:“汝见罪否?”答曰:“见罪。”师言:“自责汝心。”答:“尔。”忏悔之力,罪即消灭,不同七遮,虽忏亦不灭。
而教诫师于是法中,一一好解。
为人作教诫师者,对忏悔事应一一好解:七遮罪,不通忏悔;十重罪,得向佛前忏悔,见相好则罪灭;四十八轻,对首忏悔,罪即灭。
若不解大乘经律。
教诫师既为人作师,应了解大乘四十心地法门,及十重四十八轻心地戒。
若轻若重,是非之相。
所犯之戒,若境重心轻,罪亦轻,心轻者即无心也。
若境轻心重,罪亦重,心重者,有心造罪也。
若境轻心轻,罪微、或无罪,如无心踏死蚁子。
若境重心重,罪亦重,如嗔心害人。
应作而作名“是”,应作不作便成“非”,不应作不作名“是”,不应作而作名“非”。
为救多人而开方便名“是”,为救多人不开名“非”,不为救人而开名“非”,不为救人而遮名“是”。
为教诫师,对戒律是非轻重,开遮持犯,应一一了解清楚。
不解第一义谛,习种性,长养性,性种性,不可坏性,道种性,正法性。
教诫师还要了解第一义谛之理,第一义是佛性,佛性清净,建立一切法,十重四十八轻从佛性建立,佛性是戒体,从体起用,学习一切佛法。
生如来家,无住而住,称为十住,名习种性;生如来家,行如来事,修十波罗蜜,长养道芽,名十行,是性种性;一切回向法界,利益众生,常住不坏,名不可坏性;从此法身分分见,无明分分断,是道种性;法身功德全彰,名正法性。
其中多少,观行出入。
十住修空观多、假观少,十行修假观多、空观少,十回向修中观多、空假观少;十住从假入空,十行从空入假,十回向出二边,入中道。
初地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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