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本文上一页菩萨发菩提心,愿令众生离苦得乐,是为成佛第一因行,令无慈心食众生肉,是断成佛因,故云断大慈悲佛性种子。
一切众生,见而舍去。
食肉之人,身有肉食气味,如食牛肉,身有臊味,食羊肉,身有膻味,食鱼肉,身有腥味,一切众生嗅到此肉食气味,便舍离而去。
是故一切菩萨,不得食一切众生肉。
菩萨要世世度众生,若食彼众生肉,世世结怨,失彼受化因缘。
食肉得无量罪,若故食者,犯轻垢罪。
楞伽经云:“有无量因缘故,不应食肉——众生从本以来,常为六亲;亦为不净气分所生长,臭秽不净;令修行者失慈悲心;无善名称;令诸咒术不成就;诸天所弃;令口气臭;夜发恶梦;乃至空闲林中,虎狼闻香。”楞严经云:“羊死为人,人死为羊,汝负我命,我还汝债,以是互相食啖不已。”是故食肉得无量罪,若故食者,犯轻垢罪。
第四食五辛戒
若佛子,不得食五辛:大蒜、茖葱、慈葱、兰葱、兴渠,是五辛一切食中不得食,若故食者,犯轻垢罪。
五辛者:大蒜、茖葱(韭菜)、慈葱(葱)、兰葱(小蒜)、兴渠(产于印度)。此五物皆有辛荤之气,生食增恚,熟食发淫,楞严经云:“食五辛者,口生臭味,诸天远离,魔鬼舐其唇吻,吸其臭味,福德日消,罪恶日增。”有如是过失,是故佛制弟子不得食五辛。
一切食中,亦不能以五辛作配料用,若故食者,犯轻垢罪。
第五不教悔罪戒
若佛子,见一切众生犯八戒、五戒、十戒、毁禁、七逆、八难,一切犯戒罪,应教忏悔。
众生有过,可以改,犯戒可以忏悔,忏悔则罪灭,改过之后,戒体还得清净,普贤菩萨云:“罪从心起将心忏,心若灭时罪亦亡,心亡罪灭两俱空,是则名为真忏悔。”
罪无自性,从缘而生,从心而起,是故要将心忏,心空,罪亦亡,罪亡心灭两俱空,是为真忏悔,所以众生犯戒都可忏悔。
八戒者,八关斋戒;五戒,即清信仕女所受之五戒;十戒,指沙弥十戒,及此经中十重。
毁禁者,“禁”指出家具足戒,是佛为出家二众而制,不可毁,故名为“禁”。
七逆:弑父、弑母、弑和尚、弑阿阇黎、弑圣人、破羯磨转法錀僧、出佛身血,都是大重罪。
八难,是过去业的果报,即:地狱、畜牲,饿鬼,北俱卢洲、无想天、盲聋喑哑、世智辩聪、佛前佛后,是为见佛闻法有障碍的八种难处。此中地狱、畜牲、饿鬼是三恶道,因为业障太重,难以见佛闻法;北俱卢洲人福分很大,但无佛法,不能了生死;无想天是外道所生的地方,也无佛法,不能了生死;盲聋喑哑,不能见佛闻法;世智辩聪,仗著小聪明,不信佛法,甚至还毁谤佛法;生在佛出世前、或涅槃后,也见不到佛,听不到佛说法,故名之为难。
是故一切犯戒罪,师长、善友,应教其在佛前、在大众前忏悔,仗三宝的力、大众的力,来拔他的罪。所谓忏悔者,忏其前愆,悔不再作,罪灭,戒体还复清净,就如衣裳脏了,洗涤后还复清洁。
又忏悔时,不但可忏眼前所犯之罪,更可忏过去的罪,因为过去的罪,不是在过去,而是在心内,在现在的心内,故可以忏过去、乃至无始劫以来,心内之罪。
而菩萨不教忏悔。
菩萨自利利他,单自利,不能称之为菩萨,自己有罪,自己忏悔,别人有罪,教他忏悔,见别人有罪而不教他忏悔,便是与他同过,自己亦有罪。
同住。
同住是指出家人,大众清净,大众同住,称为和合僧,是僧宝,若有一人犯戒,不清净,不能同住。
同僧利养。
不教忏悔是一罪,同利复一罪,施主供养持戒僧人,绝不是供养破戒有罪者。
而共布萨,一众说戒,而不举其罪,不教悔过者,犯轻垢罪。
布萨即相向说罪,我有罪,向你说,我忏悔;你有罪,向我说,大家相向忏悔,忏悔清净,可共住。
出家人半月、半月布萨,一众和合说戒,知他有犯,应举其罪,教他忏悔,忏悔清净,可以共住,若一众说戒而不举其罪,令僧众良莠不齐,犯轻垢罪。
第六不供给请法戒
释子先求如来戒,次求如来之法,求法向得法人边求,如慧可从达摩求,六祖向五祖求。
若佛子,见大乘法师,大乘同学、同见、同行。
菩萨若见大乘得法之师,或同学大乘法、同见大乘法、同修大乘行者。
来入僧坊、舍宅城邑,若百里千里来者,即起迎来送去,礼拜供养。
接待大德,礼应如是,不论远来近至,皆应迎来送去,礼拜供养。
日日三时供养。
早粥、午饭、下午小食。
日食三两金。
悟道之人,所修的是无为法,三心已了,五蕴已空,永嘉禅师云:“四事供养敢辞劳,万两黄金亦消得。”何况日食三两金。
百味饮食,床座医药,供事法师,一切所须,尽给与之。
饮食、衣服、卧具、医药,是为四事供养,又称为四圣种,长养圣胎之心谓也。若见大乘得法之师,尽应给与一切所须。
常请法师三时说法,日日三时礼拜,不生嗔心、患恼之心。
求法须有长远心、恭敬心,日日三时请法,三时礼拜,法师若然不说法,莫生嗔心,久久供养,莫生患恼之心。大乘法师,均是明眼之人,知你善根未熟,所以久久不说法,待善根熟时,一说即令你悟道。
如法华经法师品说:“人中上供而供养之,应持天宝而以散之,天上宝聚应以奉献,所以者何,是人欢喜说法,须臾闻之,即得究竟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
为法灭身。
雪山童子为半偈而舍身,二祖断臂而求法,云门损足而悟道,皆是为法亡躯,舍身求道的好例子。
请法不懈。
请法即求法,求法之心不懈,自然得法。
临济三请黄檗,雪峰九上洞山,请法不懈者,自有水落石出之一日。
若不尔者,犯轻垢罪。
菩萨若遇大乘法师,不迎来送去,不恭敬礼拜供养,不请法者,犯轻垢罪。
第七不往听法戒
若佛子,一切处,有讲法毗尼经律,大宅舍中有讲法处。
为佛子者,应广学多闻为胜方便,方堪住持三宝,是故凡一切讲法处,应往听受。
梵语毗尼,此云调伏,谓调整三业,治伏六根,事事合轨,物物显理,灭一切恶,生一切善。亦云善寿,谓毗尼住世,即佛法住世,毗尼若灭,佛法即灭。
大乘经典,有止恶义,故称大乘经律,如法华经四安乐行品。
是新学菩萨,应持经律卷,至法师所,听受咨问。
凡一切讲法处,新学菩萨,应手持经律卷,至法师所,至心听受,如不解义,须一一咨询请问。
若山林树下,僧地房中,一切说法处,悉至听受,若不至彼听受咨问者,犯轻垢罪。
山林树下,泛指僧伽蓝,及僧坊之地,有法师在彼讲法,初学者,悉应至听受。
多闻能解义,咨询能决疑,善财南参五十三,赵州八十犹行脚,克志参学,亡身向道,何况自未有解,有师在彼说法而不往听,是慢法轻教之罪。
若年老,或多病路遥,或所说是常所闻、或深修禅定、或饱参饱学者不犯。
第八背大向小戒
佛教有大小二乘,两者比较,大乘难行,小乘易达,菩萨心欲舍大趣小,名为背。
背大乘,言非佛说,罪亦重,为何是轻垢?乃因心背而口未宣扬,若口出谤声,属第十重。
若佛子,心背大乘常住经律,言非佛说。
受了菩萨戒,而不学大乘法,是背道而行,大乘法,“有佛无佛,性相常住。”大乘戒,“佛未出世,戒亦常住。”如来成佛,将大乘经律阐示于世,故大乘经律均是常住。
有些小乘国家,但看阿含九部经,忽略大乘十二部经,言大乘非佛说。
而受持二乘声闻外道恶见,一切禁戒,邪见经律者,犯轻垢罪。
声闻者,闻佛音声而悟道,只证阿罗汉果,未见佛性,在佛性以外,所以又称为外道。二乘人认为有生死可离,有涅槃可证,属偏见,大乘观一切法如幻,无生死可离,无涅槃可证,直趣菩提,是为正知正见。
小乘只有律仪禁戒,外道律仪,不离著我生天,故名恶见,心背大乘,拟向小乘,即犯此戒。
第九不看病戒
若佛子,见一切疾病人,常应供养,如佛无异。
佛以众生身为身,以众生病为病,故凡见诸病人,当视如佛,是故应供养病人,犹如供养佛无异。
八福田中,看病福田,是第一福田。
八福田者:1佛、2圣人、3和尚、4阿阇黎、5僧、6父、7母、8病人。八福田中,以看病福田最大,病是苦中苦,是故看病是福中福。
若父母师僧弟子病,诸根不具。
照顾病人,从近为始,应以父母师僧弟子为先。诸根不具,指有些病人,久病引致眼盲、耳聋、脚跛、口哑等疾,六根不具时,菩萨更应照顾病人。
百种病苦恼。
人的身体,四大和合,一大不和,百一病生,四大不和,四百四病生。
皆供养令差。
如是残苦等病,皆应以慈悲心供养令至痊愈。如悟达国师,在相国寺时,供养患庵摩罗癞病僧,其人原来是迦诺迦尊者,后国师造三昧水忏,流行于世。
而菩萨以嗔恨心不看。
菩萨无慈悲恻忍救苦之心,反以嗔恨憎恶之心而不看病。
乃至僧坊、城邑、旷野山林、道路中,见病不救济者,犯轻垢罪。
从近至远,由僧坊至城邑,乃及旷野山林道路中,若见病苦,而不设法方便救济者,犯轻垢罪。
第十畜杀众生具戒
菩萨以慈悲为本,凡伤慈心之事,皆不应有,故制此戒。
若佛子,不得畜一切刀、杖、弓、箭、矛、斧斗战之具,及恶网罗□杀生之器,一切不得畜。
畜即藏有之意,畜刀杖有打杀心,畜弓箭有远射念,畜矛斧有斗争意,斗战之具者即一切武器,有武器在,助长杀念,杀念一起,慈心即殒,所以不得畜。
又恶网罗,上网飞鸟,中网走兽,下网鱼虾,伤生最广,□即机关陷阱,羁足掩取禽兽,是最痛苦具,皆不应畜。
而菩萨,乃至杀父母尚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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